化學品分類
1、物質分類的方法:
根據純凈物的顏色、狀態、氣味、溶解性、可燃性及組成等對物質進行分
類。
如對下列七種物質:氯化鈉、硫酸、氧氣、醋酸、氯氣、氧化鎂、高錳酸
鉀,根據分類標准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分類結果:
按顏色分類:
白色:氯化鈉、氧化鎂
無色:硫酸、氧氣、醋酸
黃綠色:氯氣
紫黑色:高錳酸鉀
按狀態分類
固態:氯化鈉、氧化鎂、高錳酸鉀
液態:硫酸、醋酸
氣態:氧氣、氯氣
按組成分類
單質:氧氣、氯氣
化合物:高錳酸鉀、氧化鎂、氯化鈉、硫酸、醋酸
按氣味分類
有氣味的物質:氯氣、醋酸
無氣味的物質:氧氣、高錳酸鉀、氧化鎂、氯化鈉、硫酸
2、單質和化合物:
(1)單質的概念:單質是由同種元素組成的純凈物。
說明:
①單質必須是純凈物,兩者是從屬關系,即單質概念小,純凈物概念大。
②單質必須是由同一種元素組成。
③一種元素可以組成多種單質,如氧氣(O2)和臭氧(O3),兩者混在一起不是單質而是混合物,除此之外還有紅磷和白磷、金剛石和石墨等。
④單質的分類:
根據單質的性質不同,單質可分為金屬單質和非金屬單質。
(2)化合物的概念:化合物是由不同種元素組成的純凈物
3、氧化物:
(1)概念:由兩種元素組成,其中一種是氧元素的化合物稱為氧化物。
(2)分類:根據氧化物的組成,除去氧元素,另一種元素是金屬元素的氧化物稱為金屬氧化物,如FeO、CuO等;另一種元素是非金屬元素的氧化物稱為非金屬氧化物,如CO、CO2、SO2、H2O等。
4、無機化合物和有機化合物:
(1)無機化合物
無機化合物一般指由碳以外的其他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如NaCl、KClO3、H2O等,也包括少數的含碳化合物,如CO、CO2、CaCO3等。
(2)有機化合物
有機化合物主要是指含碳的化合物(碳的氧化物、碳酸、碳酸鹽除外),如酒精、蔗糖等。
(3)有機化合物的性質
有機化合物具有相似的性質,如:具有可燃性,完全燃燒時一般生成二氧化碳和水;不完全燃燒時有炭黑小顆粒(黑煙成分)產生。
(4)有機化合物和無機化合物的區別
無機物一般能溶於水,溶液能導電,而大多數有機物都難溶於水,熔點低,受熱易分解,容易燃燒,不易導電等。
⑵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有哪幾種
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按物理、健康或環境危險的性質共分三大類:
一,理化危險
1.1爆炸物
爆炸物質(或混合物)是這樣一種固態或液態物質(或物質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夠通過化學反應產生氣體,而產生氣體的溫度、壓力和速度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其中也包括發火物質,即便它們不放出氣體。
發火物質(或發火混合物)是這樣一種物質或物質的混合物,它旨在通過非爆炸自主放熱化學反應產生的熱、光、聲、氣體、煙或所有這些的組合來產生效應。
爆炸物種類包括:
a)爆炸性物質和混合物;
b)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裝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由於其數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點燃或引爆後,不會由於迸射、發火、冒煙或巨響而在裝置之處產生任何效應。
c)在a)和b)中未提及的為產生實際爆炸或煙火效應而製造的物質、混合物和物品。
1.2易燃氣體
易燃氣體是在20℃和101.3kPa標准壓力下,與空氣有易燃范圍的氣體。
1.3易燃氣溶膠
氣溶膠是指氣溶膠噴霧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裝的容器,該容器由金屬、玻璃或塑料製成,內裝強制壓縮、液化或溶解的氣體,包含或不包含液體、膏劑或粉末,配有釋放裝置,可使所裝物質噴射出來,形成在氣體中懸浮的固態或液態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劑或粉末或處於液態或氣態。
1.4氧化性氣體
氧化性氣體是一般通過提供氧氣,比空氣更能導致或促使其他物質燃燒的任何氣體。
1.5壓力下氣體
壓力下氣體是指高壓氣體在壓力等於或大於200kPa(表壓)下裝入貯器的氣體,或是液化氣體或冷凍液化氣體。
壓力下氣體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液體、冷凍液化氣體。
1.6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是指閃點不高於93℃的液體。
1.7易燃固體
易燃固體是容易燃燒或通過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體。
易於燃燒的固體為粉狀、顆粒狀或糊狀物質,它們在與燃燒著的火柴等火源短暫接觸即可點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況下,都非常危險。
1.8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
1.8.1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是即便沒有氧(空氣)也容易發生激烈放熱分解的熱不穩定液態或固態物質或者混合物。本定義不包括根據統一分類制度分類為爆炸物、有機過氧化物或氧化物質的物質和混合物。
1.8.2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如果在實驗室試驗中其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閉條件下加熱時顯示劇烈效應,應視為具有爆炸性質。
1.9自燃液體
自燃液體是即使數量小也能在與空氣接觸後5min之內引燃的液體。
1.10自燃固體
自燃固體是即使數量小也能在與空氣接觸後5min之內引燃的固體。
1.11自熱物質和混合物
自熱物質是發火液體或固體以外,與空氣反應不需要能源供應就能夠自己發熱的固體或液體物質或混合物;這類物質或混合物與發火液體或固體不同,因為這類物質只有數量很大(公斤級)並經過長時間(幾小時或幾天)才會燃燒。
1.12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是通過與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險數量的易燃氣體的固態或液態物質或混合物。
1.13氧化性液體
氣體性液體是本身未必燃燒,但通常因放出氧氣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質燃燒的液體。
1.14氧化性固體
氧化性固體是本身未必燃燒,但通常因放出氧氣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質燃燒的固體。
1.15有機過氧化物
1.15.1有機過氧化物是含有二價-0-0-結構的液態或固態有機物質,可以看作是一個或兩個氫原子被有機基替代的過氧化氫衍生物。該術語也包括有機過氧化物配方(混合物)。有機過氧化物是熱不穩定物質或混合物,容易放熱自加速分解。另外,它們可能具有下列一種或幾種性質:
1.15.2如果有機過氧化物在實驗室試驗中,在封閉條件下加熱時組分容易爆炸、迅速爆燃或表現出劇烈效應,則可認為它具有爆炸性質。
1.16金屬腐蝕劑
腐蝕金屬的物質或混合物是通過化學作用顯著損壞或毀壞金屬的物質或混合物。
二,健康危險
2.1急性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在單劑量或在24h內多劑量口服或皮膚接觸一種物質,或吸入接觸4h之後出現的有害效應。
2.2皮膚腐蝕/刺激
皮膚腐蝕是對皮膚造成不可逆損傷;即施用試驗物質達到4h後,可觀察到表皮和真皮壞死。
腐蝕反應的特徵是潰瘍、出血、有血的結痂,而且在觀察期14d結束時,皮膚、完全脫發區域和結痂處由於漂白而褪色。應考慮通過組織病理學來評估可疑的病變。
皮膚刺激是施用試驗物質達到4h後對皮膚造成可逆損傷。
2.3嚴重眼損傷/眼刺激
嚴重眼損傷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試驗物質之後,對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內並不完全可逆的組織損傷,或嚴重的視覺物質衰退。
眼刺激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試驗物質之後,在眼部產生在施用21d內完全可逆的變化。
2.4呼吸或皮膚過敏
2.4.1呼吸過敏物是吸入後會導致氣管超過敏反應的物質。皮膚過敏物是皮膚接觸後會導致過敏反應的物質。
2.4.2過敏包括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某人因接觸某種變應原而引起特定免疫記憶。第二階段是引發,即某一致敏個人因接觸某種變應原而產生細胞介導或抗體介導的過敏反應。
2.4.3就呼吸過敏而言,隨後為引發階段的誘發,其形態與皮膚過敏相同。對於皮膚過敏,需有一個讓免疫系統能學會作出反應的誘發階段;此後,可出現臨床症狀,這里的接觸就足以引發可見的皮膚反應(引發階段)。
2.4.4就皮膚過敏和呼吸過敏而言,對於誘發所需的數值一般低於引發所需數值。
2.5生殖細胞致突變性
本危險類別涉及的主要是可能導致人類生殖細胞發生可傳播給後代的突變的化學品。但是,在本危險類別內對物質和混合物進行分類時,也要考慮活體外致突變性/生殖毒性試驗和哺乳動物活體內體細胞中的致突變性/生毒性試驗。
2.6致癌性
致癌物一詞是指可導致癌症或增加癌症發生率的化學物質或化學物質混合物。在實施良好的動物實驗性研究中誘發良性和惡性腫瘤的物質也被認為是假定的或可疑的人類致癌物,除非有確鑿證據顯示該腫瘤形成機制與人類無關。
2.7生殖毒性
2.8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
2.9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
2.10吸入危險
註:本危險性我國還未轉化成為國家標准。
2.10.1本條款的目的是對可能對人類造成吸入毒性危險的物質或混合物進行分類。
2.10.2「吸入」指液態或固態化學品通過口腔或鼻腔直接進入或者因嘔吐間接進入氣管和下呼吸系統。
2.10.3吸入毒性包括化學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損傷或吸入後死亡等嚴重急性效應。
三,環境危險
3.1危害水生環境
3.1.1急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
3.1.2慢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拓展回答: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專家提醒,一旦聞到刺激難聞的氣味,或者發現有毒氣體發生泄漏,就要馬上採取措施:1.及時撤離現場,並馬上通知其他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然後報警;2.堵截一切火源,不開燈,不要動電器,以免產生導致爆炸的火花;熄滅火種,關閥斷氣,迅速疏散受火勢威脅的物資;3.有關單位要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化學品火災的撲救應由專業消防隊來進行。4.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應立即到醫院救治,不要拖延。
⑶ 化學試劑常用分類方法有哪些
一般常規品種(一類試劑)即必需品種,有225種。二類試劑幾乎應用於一切領域,大約有1800~2000個品種。三類試劑大約有3000~6000個品種。在我國,採用優級純、分析純、化學純三個級別表示的化學試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和原化工部部頒標准,共計225種。這225種化學試劑以標準的形式,規定了我國的化學試劑含量的基礎。其它化學品的含量測定都是以此為基準,通過測定來確定其含量。因此,這些化學試劑的質量就顯得十分重要。同時,這225種化學試劑由於用途極為廣泛而成為基本品種。這225個品種在化學試劑目錄中均已標注。 此外,還有特種試劑,生產量極小,幾乎是按需定產,其數量一般為用戶所指定。
⑷ 化學品如何分類
分類標准不一樣就分為不同類別
1、有機物、無機物
2、單質、化合物、混合物
3、酸性物質、鹼性物質、中性物質、兩性物質
4、危化品分類 爆炸品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易燃液體等等
⑸ 化學品船的分類方法
基於液態危險化學品所具有的危險和對環境污染的危險程度不同,載運液態化學內品的專用容船舶被分三種類型:Ⅰ船型,用於運輸具有最大危險性的化學品船,有著最嚴格破損標准,用最有效的預防措施來消除化學品的逸漏;Ⅱ型和Ⅲ型船,用於運輸危害性相繼減少的貨品的化學品船。
⑹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幾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3大類:
1、理化危險: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劑。
2、健康危險: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吸入危險。
3、環境危險:包括危害水生環境,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6)化學品分類擴展閱讀:
分類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⑺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有哪幾種
根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
拓展內容:
應急要點: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5.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⑻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分別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是指的可以對公共衛生和人身安全造成危險的化學品,我們把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這八大類都是對人類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品類。
一,爆炸品
腐蝕品指的是具有極強的腐蝕性的物質,比如說濃硫酸,王水,這些物質都是腐蝕品。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若是遇到貼有以上圖畫的物品,一定要遠離,不要輕易去觸碰,很可能會對我們的安全造成危害。
⑼ 危險化學品分類標准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
(9)化學品分類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