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校园 » 校园暴力的行为

校园暴力的行为

发布时间: 2021-06-12 21:35:12

1. 你认为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根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北京团市委、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历时一年时间进行的调查表明:来自校外人员实施的暴力最多,占76.8%,其次是本校高年级学生,最后是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
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暴力简单地分为以下8类: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2.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校殴打其他学生;4.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5.老师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如要求学生当众做出一些有损人格尊严的动作、辱骂学生等;6.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7.老师以及校内管理人员针对女学生的性侵害;8.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2. 校园欺凌的表现行为有哪些

校园复欺凌的表现行为制有哪些?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

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4、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治安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校园暴力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通常欺凌者不觉得自己有错,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校园欺凌的形式:

1、肢体欺凌

推撞、拳打脚踢,扇打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

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

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4、网络欺凌

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3)校园暴力的行为扩展阅读:

相关治理方案:

1、北京解决校园欺凌

2018年7月5日北京为解决校园欺凌,教育部首先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欺凌治理方案公布:发生校园欺凌须限时上报。

在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要求,学校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须完成调查,而在此次北京市各区公布的实施方案中,除了对调查时间有要求外,对于事件的及时上报也做出了严格的时间要求。

2、10分钟内须向上级部门口头汇报

例如北京市东城区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要在10分钟内向上级单位进行口头汇报,2小时内递交详细文字材料并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3、情节严重学校直接与司法部门对接

与东城区类似,海淀区除了要求30分钟内口头上报区教委外,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还要求学校要与属地派出所、司法等部门进行对接。

4. 校园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绍青岛市区公布的5个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体如下:

1、被告人李某为某中专学生,因与同学“争女友”发生矛盾,后双方约定“谈判”。“谈判”中其与纠合的其他被告人孙某等人对被害人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后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对各被告人分别判以相应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与同校学生徐某等人解决纠纷,被徐某一方殴打后,看到同校学生张某等人,误认为张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与其他五人持铁管追赶张某至一胡同内,对张某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持铁管将张某左手打成轻伤。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等与他人合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刑事处罚。

3、孙某与被害人庄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次日上午,孙某纠合被告人沈某、黄某在其学校宿舍楼对庄某实施殴打,致庄某左膝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对沈某、黄某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和管制六个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学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产生矛盾,二人便相约找人打仗。后被告人郭某纠集李某和同学姜某,李某又纠集杨某、张某、荆某等人到案发地点,李某持钢丝锁、荆某持套刀、杨某、张某、荆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对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与他人合伙持械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受刑罚处罚。

5、原告于某与被告陈某等均系某中学学生,双方日常关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请假在家的于某出现在校内,看到陈某与原告的同班同学王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于某见状亦参与殴打陈某,陈某等用伸缩钢管抽打原告身体和左臂。互殴中,双方身体均有受伤。于某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近端骨折、软组织挫伤、头外伤反应。后其起诉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各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判决侵权人陈某等和学校均承担部分责任。于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4)校园暴力的行为扩展阅读:

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人们关注。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怀恨在心,纠集他人对老师实施暴力。有些老师对学生采取了失当的教育行为,比如体罚或实施暴力行为。我国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规范学校、教师的行为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体罚学生的行为亦做了禁止性的规定。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书育人、依法履行职责。聘任的教师,在实施教育、管理职责中,故意致伤学生身体的,作为聘任单位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5. 校园暴力主要有哪三种形式/()

校园暴力主要有三类:

1、语言暴力:指学生经常用污言秽语对其他学生进行攻击,从而产生矛盾;

2、身体暴力:指借助身体的优势打击比较弱小的同学;

3、心理暴力:指不断地用语言、行为等给其他同学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压力,使其出现不良表现。

(5)校园暴力的行为扩展阅读

1、对于施暴者而言:

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的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了犯罪道路。

2、对于受害者而言:

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

如果遇到了校园暴力,学生要注意以下几点: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遇事不要忍气吞声,要及时告诉家长或着老师;身上尽量不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立即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不刺激对方,以减少被侵害程度,事后立即报案。

2、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如交友要谨慎,少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要上网交友,更不要网恋或私自会见网友;出外办事不单独行动,要与同学结伴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3、养成谨言慎行习惯。在学校日常生活中,不要说刺激、伤害别人的话;在公共场合遇到可疑者时,设法避开;化妆、服饰要得体,不要过分暴露;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对陌生人交付现金以及物品;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尽量用和缓的语言和手段加以处理等等。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告局安管科。先口头、后书面。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属。

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中之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学生,并迅速疏散之安全的地方。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6. 校园暴力行为主要有哪些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6)校园暴力的行为扩展阅读:

治理方案,以广东为例

2018年11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其中,对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轻微痛苦”或者“明显伤害”的欺凌事件,分别列为“轻微”或者“恶劣”。

“携带刀具等器械威胁或打被欺凌者的”“多次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多次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等属于“恶劣”范畴的严重欺凌事件。

值得关注的是,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7. 校园暴力的行为人责任有哪些

您好!1、刑事责任
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过失至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过失至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等。

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2、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九种人格权力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这九种人格权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被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家属因此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可以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支付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行为人因过失或故意不法侵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残疾或死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至被害人残疾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 至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

校园暴力的被害人如若死亡,就死亡本身来说并无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被害人已经死亡,权利能力因而随之消灭,因此被害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不能以被害人如果尚在人世时可以得到的利益为借口,请求施害人赔偿。

校园暴力的再犯会不会构成犯罪这个问题上文已经做了回答,如果只是普通的校园暴力,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实施校园暴力的行为人只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但是如果校园暴力的行为使被害人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的级别,那就可能会构成犯罪。

关于赔偿法,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8. 校园暴力主要类型是哪三类

校园暴力主要类型是语言暴力、身体暴力、心理暴力这三类。

语言暴力:指学生经常用污言秽语专对其他学属生进行攻击,从而产生矛盾;身体暴力:指借助身体的优势打击比较弱小的同学;心理暴力:指不断地用语言、行为等给其他同学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压力,使其出现不良表现。

(8)校园暴力的行为扩展阅读:

校园暴力的解决方法:

1、家长积极应对

经常了解孩子校园内外的治安状况,多与孩子沟通;无论孩子是打人者或是被打者,都应保持良好的心态,管理好情绪,避免以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以预防为主,教会孩子自我保护的知识;积极与校方沟通,学会巧妙的给校方传达个人诉求。

2、学校防患未然

老师在教育学生方面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不要动辄以打骂、讽刺、挖苦或体罚的形式替代教育,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伤害;学校在注重知识教育的同时,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未成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3、社会构建网络

社会各职能部门应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从法律层面,应完善立法,使校园暴力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从机制层面,应当建立起由政府统筹、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关爱特殊群体预防校园暴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热点内容
线上一对多教学 发布:2025-07-20 22:04:59 浏览:771
安全教育班会心得 发布:2025-07-20 20:57:23 浏览:957
三年级教学视频 发布:2025-07-20 19:31:26 浏览:816
党员师德演讲稿 发布:2025-07-20 19:19:14 浏览:4
生物质链条炉 发布:2025-07-20 17:50:30 浏览:938
青年教师师德征文 发布:2025-07-20 17:44:47 浏览:596
高一数学教学视频全套 发布:2025-07-20 17:21:18 浏览:567
寿宁教育网 发布:2025-07-20 15:43:36 浏览:296
历史研究性学习课题 发布:2025-07-20 15:41:08 浏览:513
学校暑期防汛预案 发布:2025-07-20 15:21:41 浏览: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