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宫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它规定不同课程类型相互结构的方式,也规定了不同课程在管理学习方式的要求及其所占比例,同时,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作出全面安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钢琴教学计划,欢迎来参考!
篇一:钢琴教学计划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参加钢琴兴趣班的同学,在本学期内完成了学期初制定的学习目标,即:
1、熟练地掌握五线谱中七个基本音级的识谱。
2、分辨几种常用音符的时值。
3、能正确演奏所学乐曲。
4、具备一定的乐音听辨能力。
在新的学期里,钢琴兴趣班的课程将会在以下几点进行深化落实与改进:
一、授课模式与内容:
学生们在第一学期均为初学,刚开始接触钢琴,我们上课着重于对钢琴以及五线谱的认识与熟悉,上课以讲为主以练为辅,同时配合一些基础的视唱练耳内容。在慢慢熟悉了钢琴和五线谱以后,我们将重点逐步转移到演奏方面,注重演奏技巧的提高。同时加入更多进阶的视唱练耳内容,全面培养学生的乐感。
二、示范演奏:
在第一学期里,我们做到了每一首新学习的曲目都进行多次示范演奏,包括学生的示范和教师的示范。这些示范演奏很好的调动了学生学琴的
积极性与趣味性,也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告诉学生哪些是正确的演奏方式。在第二学期里,要让学生进行更多的示范演奏,让每个人都有充分的机会展示自己,同时也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我们要通过对一些关键性要领的示范,把学生可能犯的错误消灭
在萌芽状态,提高授课质量。
三、共同作业与齐奏:
通常低年级的学生掌握知识比较慢,高年级的学生比较快,我们让高年级 ......
㈡ 少年宫 学生基本情况,教学计划 预期目标等怎么写
主要对所带班级这门课程的学生学习情况做一个剖析。包括学习这门课程所需要的基础知识与能力,学习方法的掌握,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兴趣。学习这门课程的有利因素以及还存在的突出问题。
㈢ 北师大数学第八册教学计划
一、生活中的小数
内容:小数的意义
课时:2
教学目标:1、结合具体情境,体会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小数。2、通过实际操作,体会小数与十进制分数的关系,了解小数的意义,知道小数部分各数位名称的意义,会正确读写小数。3、结合具体情境,体会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小数。
基本教学过程:
一、生活中的小数
谈话引入:新的学期开始了。同学们又长大一岁了。今年是——2005年。你们多大了?板书出数据。总结出“整数”。生活中除了碰到这些整数,我们还会碰到——小数。你在哪里遇到过小数?说一说。
二、小数的意义
1、阅读书上P2的生活中的小数。(了解学生对小数读法掌握情况)
2、学生试着解释这些小数的意义。(初步感知小数的意义。)
3、一同探究小数意义。从长度单位“米”来研究小数产生的必要性。用1米的尺子来测量物体的长度有诸多不便。有时不足1米,因此我们可以把1米怎么样?——平均分成10份,每一份也就是1分米。如果测量更小的物体,1分米的单位长度还是大了,我们还可以继续将1分米平均分成10份……这时小数就产生了。
4、结合刚才长度的线段图,分上、下板书出十分之一,一百分之一;0.1,0.01。再让学生观察、分类。上层的数都是什么数。(分数)这些分数都可以直接写成相应的小数形式。观察这些分数都有什么共同的特征:分母都是10、100、1000……
5、观察这些小数和分数,你有什么发现?
6、我们在写整数时都可以按照数位顺序表来写,小数可不可以呢?看P4的计数器。了解数位顺序。明确十分位、百分位、千分位上的各数表示什么。边想边填。
三、运用拓展
1、出示一个正方形,这个正方形是1,请你表示0.01可以吗?小组讨论一下,你打算怎么样表示?为什么?
2、完成试一试。注意学生的读、写小数。
3、完成练一练。
——教学反思:1、整数和整十数、整百数学生不明确。因此,虽然教材上没有整数这个概念出现,但要提一提,对理解小数意义有帮助。2、对于17/1000,3/1000,409/1000学生容易出错。因此,在理解小数意义时,可以进一步引导学生观察、总结:1/10可以写成0.1,一位小数。小数点后面有一位数。1/100写成0.01,是两位小数……。
课题:测量活动
内容:用小数表示数量
课时:1
教学准备:让学生带软尺
教学目标:1、通过测量活动,进一步体会小数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2、通过探索怎样把几分米或几厘米用“米”作单位来表示的过程,进一步体会小数的意义。3、能用小数表示一个物体的长度、质量等。
基本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1、测量桌子的长、宽、高,记录。发现什么问题?单位不统一。这样有什么不好?怎么办?2、改写成以“米”为单位。
二、分组测量——注意:六个人一个小组,两个人测量,其他人记录,记录在书上的表格中,测量自己小组感兴趣的长度4个,全部结束以后小组核对。
问题:(1)用米做单位有什么好处?
(2)用“米”作单位的时候为什么会出现小数?
(3)数学书的封面长26厘米,为什么可以记作“0.26米”?
(4)教师门2米1分米用“米”作单位怎么表示?
三、拓展
1、第7页试一试第1题,一种大雁,翼长2米1分米,还可以怎样表示?骨骼重113克,可以用小数表示吗?113克=( )千克
为什么?它的体重约1千克500克,可以用小数表示吗?你是怎样想的?
2、练习——第7页练一练。
三、总结:这节课你有哪些收获?
课题:比大小(一)
内容:小数的大小比较
课时:1
教学目标:1、会比较两个小数的大小以及将几个小数按大小顺序排列。2、在比较小数大小的过程中,发展推理能力。3、在寻找小数大小的比较方法中,培养数感,获取数学学习方法。
基本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少年宫正在举行一个个人广播体操比赛,下面是先出场的两为选手的资料介绍:郑强,11岁,身高1.42米;李明,11岁,身高1.38米。
二、自主探究,创建数学模型
1、他们俩谁高?为什么?板书:1.42米>1.38米
2、他们的成绩出来了!郑强的得分是9.87分,李明的得分是9.90分。谁的得分更高一些?可以怎样表示?板书:9.87<9.90
3、第三位选手出场了,张华,今年也是11岁,身高1.40米,我们先来关心一下他的成绩:评委说,张华的表现比李明要好,但不能得10分。猜一猜评委可能给出多少分?请你将这三个同学的得分按顺序排列起来。说一说你的怎么比的。
4、现在他们要进行团体表演,请你按从矮到高的顺序把他们排成一队。
小结。怎样比较小数的大小?
三、巩固与应用
1、三位选手的体重是这样的:40.26千克、35.56千克、35.80千克。
请你把他们的体重按顺序排列起来。
2、第9页练一练第1题、2、3、4题。
第9题《数学游戏》。
四、总结:怎样比较小数的大小?
——教学反思:这节课比较简单,可以让学生自学。在学生练习的基础上,发现问题。让学生讨论比较的方法。总结出比较小数大小的方法。
课题:比大小(二)
内容:小数的性质
课时:1
教学目标:1、通过“在方格纸上涂一涂,比较两个小数的大小”的活动,经历用几何模型研究小数的过程。2、用直观的方式体会小数的末尾添上0或去掉0,小数的大小不变的规律。3、在寻找小数大小的比较方法中,培养数感,获取数学学习方法。
基本教学过程:
一、创设问题情境
1、比较大小。1.26( )2.03 0.23( )0.31
2、0.2( )0.20
二、自主探究,创建数学模型
1、思考一下,0.2和0.20谁大?你是怎样想的?
2、我们一起验证一下,在图上涂一涂,再来比一比。学生在书上涂一涂,比一比,再说一说。
3、0.2和0.20怎么会相等呢?这是不是一种巧合?
4、在下面两幅图中涂出相等的两部分,并写出相应的分数和小数。
在小组内交流你的涂法和想法。你发现了什么?
三、巩固与应用
1、第10页试一试1、2。2、第11页练一练1。3、第2、3题。4、阅读《你知道吗?》
四、总结——这节课你发现了什么?
——教学反思:课本上涂一涂的1、2两题比较直观。学生在这之前已经意识到小数的性质,但不能解释。其实书上之种方法,也就是从直观上看出来。实质上是这样做原数的各个数位上的数字没有发生变化。班上周稼祥同学就说出这一点。真不错。
——补充让学生构建“自己的数学”——《小数的性质》案例
师:拿出课前老师发给大家的学习纸(各有两个大小相同的正方形,其中一个被平均分成10份,另一个被平均分成100份)。请大家用水彩笔在两个正方形中分别涂出面积相等的一块,并试着用小数把涂色部分表示出来。
学生动手涂色,并在涂色处标上相应的小数。随后,教师引导学生在实物投影仪上展示各自的画法。并根据学生的汇报,得出如下的等式:0.3=0.30 0.5=0.50 0.8=0.80
师:观察这些算式,你有什么新的发现? 学生独立观察,并大组交流。
生:我发现,等号左边的小数末尾没有0,而等号右边的小数末尾多了一个0。
师:那它们的大小有没有发生变化?
生:没有。
师:那你的发现就是——
生:小数的末尾添上一个0,小数的大小没有发生变化。
师:还有哪些同学也有同样的发现? 同学们纷纷举手。
师: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谁愿意将它写在黑板上? 一位学生上前,芹在黑板上写上“在小数的后面添上一个0,小数的大小不变”。
师:你觉得他这样写,有没有准确地表达了你的发现?
生:我觉得“后面”这个词不恰当,容易引起误会,最好改成“末尾”比较合适
师: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
生:比如0.4吧,如果只说是在它的“后面”添一个0,可能有同学会误解添成0.04。这样,小数的大小就发生变化了。而说“末尾”的话,就不会产生这样的误会了。
师:你们认可他(发言的学生)的观点吗?(认可)那谁愿意上来将我们刚才的发现作一下修改?一学生上前,将结论中的“后面”一词改为“末尾”。
师:看来,多一份思考,我们的结论也就多一份准确、多一份严密。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已知道“小数的末尾添上一个0,小数的大小不变”。那今天的学习是不是到此结束了呢?
生:(略迟疑)我觉得不能
师:(故作惊讶)为什么?该有的结论,我们不是都得出来了吗?难道大家还有什么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生:刚才我们的发现只是通过给正方形涂色得来的,我认为还比较肤浅。小数的末尾添上一个0,小数的大小究竟为什么不变,我觉得我们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在征得学生广泛认同后,教师将这一问题板书在黑板上: “问题1:小数的末尾添上一个0,小数的大小究竟为什么不变?”
生:另外,刚才我们的研究只是局限在“一个0”上,要是添两个0、三个0甚至更多的0,小数的大小还会不变吗?
生:如果不是“添”,而是“去”,也就是说小数的末尾去掉0,小数的大小会不会发生变化?
同样,在征得学生广泛认同后,教师将这些问题依次板书在黑板上:“问题2:小数的来尾多添几个0,小数的大小变吗?” “问题3:小数的末尾去掉0,小数的大小变吗?”
师:看来,下面的学习,我们就应该围绕这三个问题进行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研究时大家最好能结合具体的例子展开。
在教师的建议下,学生们纷纷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思考、交流、研究。教师深入每一学习小组,倾听他们的发言,并对他们的研究作出评点、引导、激励、修正等。在此基础上,教师组织学生展开交流。
生:我先谈谈第一个问题。以 0.4和 0.40为例:因为 0.4元=4角,0.40元=40分=4角, 0.4元=0.40元,所以说 0.4=0.40。
生:我是这样想的,0.4表示4个0.l,0.40表示4个0.l和0个0.01,0个0.01表示什么都没有,所以0.4与0.40的大小其实是一样的,也就是说0.4=0.40。
生:我们还可以这样想: 0.4=4/10, 0.40=40/100=4/10,所以 0.4=0.40。(注:部分学生在学习“分数的初步认识”时,对分数的基本性质已初步具备感性的认识。)
师:同学们的交流都非常活跃,也很有道理。看来,任何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往往就会找到不同思路,并获得不同的理解。这才是真正的数学学习。
生:我们组选择了第二个问题。通过研究,我们一致认为,小数的末尾多添几个0,小数的大小仍然不会发生变化。
师:能结合具体的例子来谈谈吗?
生:能。还是以0.4为例,如果添两个0,那就成了0.400。因为0.400=400/1000=40/100=4/10,所以0.4=0.400。添三个0、四个0,结果还是如此。
生:我觉得我们还可以这样想。0.400表示4个0.1、0个0.01和0个0.001,0个0.01和0个0.001都表示没有,所以0.400与0.4的大小是一样的,并没有发生变化。
生:甚至可以说,无论在小数的末尾添上几个0,小数大小都不会发生变化,道理是一样的。
师:这样看来,我们一开始所获得的结论是不是又要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了?谁愿意上来将它补充完整? 学生上前,将原来结论中的“添上一个0”改为”无论添几个0”。
师:还有研究第二个问题的吗?(不少学生举手)你们觉得,探讨这一问题对我们刚刚获得的结论有没有什么影响?为什么?
生:有影响。如果小数的末尾去掉0,小数的大小同样不变,那我们的结论就应该改为“小数的末尾无论添上或去掉几个0,小数的大小都不变"。
生:或者说,小数的末尾有没有0,井不会影响小数的大小。
师:既然这样,那么哪个小组愿意发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生:我们小组认为,小数的末尾去掉0,小数的大小并不会发生变化。因为从数的组成上看,小数末尾的0无论多少个,最终都表示什么也没有,所以去掉后不会影响小数的大小。
生:我们还可以这样想,小数的末尾每去掉一个0,改写成的分数中分子和分母也都将同时少掉一个0,而分数中分子和分母同时去掉一个0,大小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生:当然,我们还可以这样想。刚才我们探讨“添0”的问题时,是从左往右看的。如果我们从右往左倒过来看,那么小数的末尾“去掉0”,小数的大小不也没有改变吗?
师:这样看来,刚刚获得的结论是不是又有了新的内涵,谁愿意将它补充上去?一学生上来,在“添几个0”后面加上“或者去几个0”。
师:刚才我们所得到的,正是小数学习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谁能给这一重要结论取个名字?
生:小数“添0去0”的性质;关于小数的重要发现;小数的特征;小数的基本性质。
师:回想刚才的学习过程,我们是如何得到这一重要的结论的?
生:先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然后不断补充。
生:当发现原来的结论无法说明新问题,我们又去寻找新的结论。
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不断地去解决它,从而使原来的结论逐渐补充完整。
师:数学学习往往就是这样。我们通常不可能一下子就获得完美的结论,而需要
课题:练习
内容:小数的意义练习
课时:1
教学目标:1、通过练习,加深对小数意义的理解,进一步体会数与形的结合。2、巩固小数的大小比较及对使用小数的作用的认同。
基本教学过程:
一、出示课题——你对小数是怎样认识的?小数和什么样的数关系比较密切?
二、重点练习
1、第12页第1题。你是怎样想的?怎么样迅速找到1.5的位置?你是怎样确定C点表示的是什么数?
你对这条线怎么看?
2、第12页第2题。有参加过飞机模型制作的吗?怎样评判?飞得时间越长成绩越好。先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起来。说一说你比较的方法。
3、第13页第5题。说到比较大小,有一位同学也在比较几个数的大小,并把他们按顺序排列了起来,我们来看一看。发现什么问题?原来是他过于马虎,把小数点丢掉了。小数点虽然小,但影响却很大,我们来帮他添上吧,看一看小数点可能是在什么地方,在适当的位置写上小数点,使这个式子成立。
4、第12页第3题。怎么样才能写得准确呢?看一看,和什么有关系?
5、第12页第4题。觉得要比较他们的身高最大的麻烦是什么?单位问题,不同的单位很难比较。自己想办法比较,把他们从矮到高的顺序排列起来。
三、游戏——1、第13页第6题。2、第13页数学游戏。
四、总结。
课题:小数加减
内容:小数加减法
课时:1
教学目标:1、结合具体情境,探索加减法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两位小数的加减法。能结合具体情景,提出数学问题;能运用小数加见方解决日常生活中简单的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估算的意识和能力。
基本教学过程:
一、创设问题情境——CCTV业余歌手大奖赛正在紧张激烈地进行,比赛分唱歌(满分9分)、综合素质(满分1分)两项,5号选手的专业得分是:8.50分、综合素质得分是0.88分;9号选手专业得分8.85分,综合素质得分0.45分。我们来看一看谁的表现更好一些?
二、自主探究,构建数学模型
1、怎么样才能看出谁的表现更出色一些?可以看一看两名选手,谁的总分高。列算式。怎样计算?
2、讨论:为什么要把小数点对齐?
3、10号选手的专业得分是8.75分,他的综合素质得多少分就能赶上或超过5好选手?
4、第12页第3题。怎么样才能写得准确呢?看一看,和什么有关系?
5、第12页第4题。觉得要比较他们的身高最大的麻烦是什么?单位问题,不同的单位很难比较。自己想办法比较,把他们从矮到高的顺序排列起来。
三、游戏——1、第13页第6题。2、第13页数学游戏。
四、总结。
课题:购物小票
内容:小数加减法综合应用
课时:1
教学准备: 学生准备超市购物小票
教学目标:1、能正确进行小数加减法混合计算,并能选择简便的方法进行计算。2、能运用小数加减法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和小数打交道,最常接触的就是在超市中了,在超市买完东西,我们就会拿到一张电脑小票,见过吗?有没有在超市买东西出过错误的?
二、自主探究,构建数学模型
1、出示电脑小票,观察。
2、谁能解释一下这张电脑小票?
3、我们来核对一下吧。怎样核对?
列算式:20-(12.30+4.85) 算在书上。
4、还可以怎样核算?20—12.30—4.85,12.30+4.85+2.85
5、20-(12.30+4.85)=12.30+4.85+2.85
6、试一试。4.2+12.3+5.8+2.7,15—1.2—3.8仔细看一看,再算。
你有什么好方法吗?发现了什么?
加法交换律:a+b=b+a 加法结合律:a+b+c= a+(b+c) a-b-c=a-(b+c)为什么可以这样算?能结合电脑小票的问题说一说吗?
三、运用数学模型——1、第17页第2题。2、第16页第2题。3、第17页第3、4题。
四、总结。
课题:练习二
内容:小数加减法综合练习
课时:1
教学目标:1、能正确进行小数加减法混合计算,并能选择简便的方法进行计算。2、能运用小数加减法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教学过程:
一、基本练习
口算。第19页第5题。注意练习和是整数的小数加法,为简便算法作准备。
笔算(注意练习有连续退位的减法)10-2.85
二、重点探究
1、第18页第4题。说一说你是怎样比较的?可以用加法,也可以直接比较。
2、第19页第7题。让学生灵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考虑生活中的实际情况。
3、第19页第6题。
关键是激励并帮助学生提出数学问题。
三、总结,布置作业
第18页第1、2题
二、认识图形
走进乡村 2课时
动手做 2课时
三角形分类 1课时
探索与发现(一) 1课时
探索与发现(二) 1课时
数学欣赏 2课时
01、课题:走进乡村
内容:认识平行四边形、梯形
课时:2
教学准备:平行四边形、三角形、梯形框架
教学目标:1、通过观察和比较,了解平行四边形和梯形的特征,了解长方形、正方形是特殊的平行四边形。2、通过实际操作,体会到平行四边形的不稳定性及三角形稳定性,认识这些特性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基本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走进乡村——我们在都市生活习惯了,有的人可能非常希望能去乡村看一看田园风光,今天我们就一起跟着这幅图来感受一下乡村的风景吧。看,这幅图上有些什么?
二、自主探究,形成数学模型
1、这幅图上还有许多数学图形呢?从图上找出你认识的图形,并与同学进行交流。你能大概地画出你找到的图形吗?试试看。
2、把你找到的图形进行分类,采用标号的方式进行。说一说你是怎样分的。可以根据边来分,看,这些图形都是四边形,你能把这些四边形再分类吗?你认为这里什么图形很特殊?
3、板书: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叫做平行四边形。只有一组对边平行的四边形叫做梯形。老师这准备了几根小棒,你能选几根拼出一个平行四边形吗?你认为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四条边?
4、在第21页的点阵图上画出平行四边形、梯形和三角形。
5、第21页填一填,找一找,下面图形中哪些是平行四边形?为什么?
在这些平行四边形中,你觉得哪个比较特殊?特殊在哪儿?
6、如果用一个圈把平行四边形都放在里面的话,请你也画一个圈来表示长方形、正方形。如果平行四边形的外面再画一个圈,你觉得这应该是什么?再用一个圈画出梯形的地盘,应该怎么画?试试看。
三、总结。现在再试着画一个平行四边形和一个梯形,再把它旋转。
——教学反思:先从图中找出认识的图形。分类——为什么这样分类——找出这类图形的共同点——探索出平行四边形、梯形的定义。这样课的结构好,让学生在理解与接受知识的过程中学会思考的方法,学会学习。
㈣ 德育工作的途径有哪些(教育学)
德育工作途径概括地说,主要有思想政治课(小学叫品德课、中等职业学校叫德育课)、其它各科教学、班主任工作、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校管理和服务、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家庭和社会。
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途径稍有区别,分述如:
教育部颁布的《小学德育大纲》规定,小学德育途径如下:
实施德育主要通过各种教学、校级班级工作和各种教育活动、少先队教育、家长工作和校外工作等途径。诸途径均应以本《纲要》为指导,在校长的领导下,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共同完成德育任务。
一、各科教学
各科教学是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最经常的途径。
思想品德课是向学生比较系统地直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它着重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培养道德情感,以指导他们的行为。任课教师要以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联系学生实际,在讲清道理的基础上,对学生提出适当的行为要求。
其它各科教学对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任课教师要在全部教学活动中,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良好的意志、品格,促使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要根据各种教学大纲中关于思想品德教育的要求和教材中的教育因素,按各科自身的教学特点,自觉地、有意识地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例如:
语文教学要贯彻文道统一的原则,将语言文字的训练。句段篇章的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统一于教学过程之中,充分利用课文内容中丰富的思想品德教育因素,使学生经常地受到多方面的教育。
数学教学最易于渗透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启蒙教育,并要通过数学训练,培养学生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和积极思维的良好习惯。
史地教学最易于具体、形象、生动地进行热爱祖国的教育要通过教学,教育学生学习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感,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自然教学要在讲授自然常识的同时对学生进行热爱科学的教育,培养学生尊重科学、相信科学的精神和学科学、用科学的志趣及能力。
音乐、美术教学要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力量,陶治学生的情操,培养活泼开朗的性格和爱美情趣。
体育教学要在体育技能技巧训练的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锻炼身体的习惯以及朝气蓬勃、不怕困难、勇敢顽强的精神。并通过体育活动进行集体主义教育,培养集体荣誉感,组织纪律性和合作精神。
劳动教学要把传授劳动知识技能与培养劳动习惯结合起来,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思想、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对工作的责任心,养成劳动习惯。
二、校级、班级工作和各种教育活动
校级教育工作是结合学校实际,面向学校学生进行的。学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是校级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全校性的教育活动,建立升旗仪式、重要集会、校长讲话等制度以及开壁教育陈列室等,并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
班级教育工作是向全班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组织管理。班主任是班级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全面了解学生,组织培养班集体,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加强班级管理,深入细致地做好个别学生的教育工作,建立和形成良好的班风;协调班级各方面的教育力量,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学校和班级要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适合小学生年龄生年龄特点的教育活动和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寓思想品德教育于活动之中。要依靠校内外的力量,组织各种兴趣小组,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和发展学生健康的兴趣爱好;要通过参观、访问、劳动、社会调查等活动,扩大学生的视野,帮助他们了解和认识社会;还应重视社会环境和社会信息对学生的影响,选择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书籍、影视、文娱节目等,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的思想品德教育,抵制各种不良影响。
三、少先队教育
少先队教育要按照队章的要求,充分发挥其组织作用。要运用其特有的教育手段,通过队员当家作主的集体生活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进行。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的指导者,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同时,加强少先队的组织教育。
四、家长工作和校外工作
实施德育,学校教育必须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学校应起主导作用。
学校要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家长端正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长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爱好特长和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特殊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学校和教师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了解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情况,向家长宣传和普能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家长教育子女的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校外工作中的思想品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和扩展。学校和教师要主动和少年宫(家)、儿童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管、艺术馆、业余体校等校外教育单位建立联系,充分利用这些专用场所和教育设施,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在活动中接受教育。
学校和教师还应重视与革命前辈、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科学家、企业家等建立联系,发挥他们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作用。还要争取乡镇、街道、工厂、部队、文化科学等单位的地支持,开辟教育活动场所,共同创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新风尚。
教育部颁布的《中学德育大纲》规定,中学德育途径如下:
学校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并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各实施途径均应以本大纲为指导,发挥各自的功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德育任务。
(一)思想政治课教学和时事课
思想政治课是向学生较系统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常识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观点教育的一门课程,在诸途径中居特殊重要地位,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的人生观和思想方法,培养良好品德起着导向作用。
思想政治课应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内容体系,教学方法应适应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和社会实际,避免空洞说教。考试方法要注重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实际接受情况。
时事课是国情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时间要保证,内容要落实。
(二)其他各学科教学
各学科教学是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进行德育的最经常的途径,对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科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落实本学科的德育任务要求,结合各学科特点,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各学科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评估标准,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教学主管部门和教研人员要深入教学领域,指导教学工作同德育有机结合。
各科教师及全体职工都应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做学生的表率。
(三)班主任工作
班级是学校进行德育、实施本大纲的基层单位。班主任工作是培养良好思想品德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班主任是本大纲的直接实施者,应根据本大纲的内容要求,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和建设好班级集体,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加强班级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他们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要协调本班、本年级各科教师的教育工作,密切联系家长,积极争取家长与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
(四)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
团、队、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校德育工作中一支最有生气的力量。团、队、学生会应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作用,通过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活动,把广大青少年吸引到自己周围,落实本大纲的各项任务。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良好的道德风尚,继承革命传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要通过举办业余团校、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小组活动,培养提高学生中的优秀分子。
(五)劳动与社会实践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一项基本措施。学校要把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根据不同的年龄层次,指导学生学会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必要的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在劳动中切实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感情、行为习惯和艰苦奋斗的作风;要积极组织学生参观、访问、远足、进行社会调查、参加社会服务和军训等实践活动,使学生开阔眼界,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增长才干,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
(六)活动课程与课外活动
各种科技、文娱、体育及班团队活动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道德情操的重要途径。学校和班级应保证列入课程计划的各类活动的时间,并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娱、体育活动(包括课外兴趣小组和各种社团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情操、意志品质和生活情趣,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
(七)校外教育
校外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阵地。学校要主动与少年宫(家)、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校外的文化教育单位建立联系,充分利用这些专门场所和社会文化教育设施,并积极开拓和建设校外教育的场点、营地,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在活动中进行教育。
(八)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
心理咨询是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品质的有效途径;职业指导是发展学生个性、进行理想教育的有效途径。中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又面临对未来职业的选择。要通过谈心、咨询、讲座、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对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指导,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生活、择业、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心理矛盾和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培养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九)校园环境建设
整洁、优美、富有教育意义的校园环境是形成整体性教育氛围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学校要积极进行校园环境建设,加强校园环境管理,使学生受到良好的熏陶和影响。要充分发挥校歌、校训和校风对学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利用黑板报、壁报、橱窗、广播、影视、图书馆(室)、劳动室、荣誉室、少先队室等多种形式专用场所,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十)家庭
家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家庭教育主要通过亲子之情的感化激励、家庭生活的渗透熏陶及家长的言传身教而起作用,家长应努力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建立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庭教育,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贯彻实施好本大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
(十一)社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各级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均应履行关心、促进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发利用社会的德育资源;开辟青少年教育的社会教育舆论阵地;加强社会文化市场及娱乐场所的管理;提供青少年需要的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做好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协调工作,打击腐蚀毒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革命前辈,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优秀科学家、作家、艺术家、企业家的榜样教育作用;组织好青少年教育的社会志愿者队伍,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文化环境、治安环境和社区环境。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依靠关心下一代协会、社区教育委员会和街道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并同所在地的机关、部队、工厂、商店等单位建立固定联系,发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德育工作,逐步建立学校与社全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共同营造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教育环境。
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德育途径如下:
1.德育课教学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指导教育、创业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的主阵地。
德育课教学应贴近学生、贴近职业、贴近社会,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充分发挥德育课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能力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2.其他课程教学
文化课教学应结合课程特点,充分发掘德育因素,有机地渗透德育内容;专业课教学应结合职业特点和专业技术发展的需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理想、职业意识、职业道德与创业精神教育。学校应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增强职业意识,提高职业能力。
3.实训、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
实训、实习既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教育和促进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途径。实习过程中,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相关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及其养成训练。
学校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定期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瞻仰革命圣地和遗址,祭扫烈士墓,参观城市、农村和名胜古迹,参观现代企业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军训、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了解职业,认识自身生存与发展的主客观条件,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增长才干,完善自我,全面发展。
4.心理健康教育与职业指导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分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内容。根据学生特点和他们在成长、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需要进行教学、咨询、辅导和援助,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职业指导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职业指导工作中全面渗透德育内容。加强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5.班主任工作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
班主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肩负班级日常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职责。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的实际和专业特点,遵循德育规律,组织建设好班集体,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培养好的班风学风;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密切联系家长,充分利用家长、用人单位、行业及社区等各种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
做好德育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教师要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都应与德育紧密结合,要从关心学生发展的需要出发,着眼教育,严格要求,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实现管理育人。学校各项服务工作都应体现德育功能,全体服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优质服务,使学生受到感染和激励,实现服务育人。
6.党团组织、学生会工作
要通过举办业余党校、团校和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特别是学生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要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入党。
共青团、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共青团、学生会应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积极开展适合学生特点、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学校要通过党团组织、学生会、班集体、学生社团,有组织地开展科技、文艺、体育活动。要鼓励、指导学生建立各种课外兴趣小组和社团,因地制宜开辟活动场所,建设活动设施,使学生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培养健康的情趣,发展个性特长,提高审美能力,锤炼意志品质。
7.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职业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开展生动有效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要结合民族传统节日、重大事件和开学、毕业典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络等的建设,发挥黑板报、橱窗、图书馆、陈列室及模拟职业场景等的宣传作用和校训、校歌及学校发展历史等的激励作用,注重宣传先进的企业文化以及行业劳动模范和学校优秀毕业生的事迹。
8.家庭与社会
家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建立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庭教育,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贯彻实施好本大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均应履行关心、促进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助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发利用社会的德育资源,开辟青少年教育的社会教育舆论阵地,加强社会文化市场及娱乐场所的管理,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工作,打击腐蚀毒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文化环境、治安环境和社区环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依靠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和街道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并同所在地的机关、部队、企业建立固定联系,发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德育工作,逐步建立学校与社会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共同营造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教育环境。
教育部于2005年4月20日颁布《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中做了以下归纳
努力拓展大中小学德育的有效途径
1.挖掘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把德育渗透到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和其它各类专业课程,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艺术和其它各类课程都要蕴含对学生进行德育的内容,使学生在学习知识、增强能力的过程中受到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2.明确全员育人的要求,把德育落实到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各类课程教师要提高师德和业务水平,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学校管理和服务人员要在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中体现育人导向,使学生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
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在活动中增强德育效果。大中小学校都要举行隆重的开学和毕业典礼,培养学生荣誉感和责任意识。要利用重大节庆日举行升旗仪式等活动,激发学生爱国情感。大力开展日常校园文化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之中。积极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批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校园主网站,使校园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新渠道,加强德育的新阵地,全面服务学生的新平台。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4.推进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在关心人帮助人中教育人引导人。要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校规校纪,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要做好服务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指导学生处理好在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大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5.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网络,使德育工作由学校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学校要主动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加强沟通与合作,使三方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要正确引导家庭教育,通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访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择业观,掌握科学教育子女的方法。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校外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区教育的作用,依托社会的各种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富有吸引力的德育活动。
6.积极开展党团活动,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在德育中的重要作用。少先队、共青团和党组织是学校德育工作重要的组织体系和保障,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和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做好大中小学德育工作。小学阶段要重视发挥少先队的作用,加强少先队中队建设,积极开展少先队活动,团结广大小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中学阶段要对学生开展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加强团支部建设,积极发展共青团员,积极开展团组织活动。在高中阶段学生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努力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大学阶段要高度重视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使其成为德育工作的坚强堡垒。要利用小学生加入少先队、中学生加入共青团和大学生加人中国共产党等人生成长的重要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具有深刻意义的教育活动。同时,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生动有效的德育活动。
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还要求:
积极开展各教育阶段德育活动
1.小学教育阶段德育活动要体现生动性、趣味性,动手动脑,丰富情感体验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感受家乡变化、欣赏自然风光等活动,增强小学生爱国情感。开展介绍名人名言和英雄人物事迹等活动,激励小学生树立远大人生志向。开展学习身边的榜样、遵守课堂纪律等活动,规范小学生行为习惯。通过传唱新儿歌新童谣、做游戏等文体活动,提高小学生基本素质。
2.中学教育阶段德育活动要体现知识性强、吸引力大、参与度高,开阔视野、促进思考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感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中学生逐渐树立为国家、为人民、为民族奋斗的志向。开展了解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引导中学生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开展践行基本道德规范教育活动,帮助中学生养成遵守法律和社会生活基本规范的良好习惯。开展富有趣味、怡情益智的课外文体和科技活动,促进中学生身心发展。
3.大学教育阶段德育活动要体现政治性、思想性,与学生成才紧密联系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开展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深人工农群众、深入社会的教育实践活动,坚定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信念。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道德自律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等活动,帮助大学生德才并进、全面发展。
㈤ 如何制定钢琴教学计划
钢琴教学计划
教学目标:
1激发孩子对音乐的血丝兴趣,在联系之中学会属于自己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独特方式。
2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原则。
3通过钢琴的学习教育增加孩子自身的自信与成就感。
教学对象:四周岁以上均可报名
教学内容:
1、启蒙阶段
汤普森简易钢琴教程1--2册
2、初级阶段
基本练习24个大小调音阶(方向三个八度)
练习曲拜尔599车尔尼
乐曲高师钢琴基础教程1册中国音协钢琴考级作品集
3、中级阶段
基本练习24个大小调音阶哈弄练指法
练习曲车尔尼599849(前半部分)
乐曲巴赫钢琴初级曲集中国音协钢琴考级作品集
高师钢琴基础教程1--2册
4、中高级阶段
练习曲车尔尼849后半部分299前半部分
高等师范院校钢琴基础教程后两册
5、高级阶段
练习曲车尔尼299后半部分740
乐曲巴赫小前奏曲与赋格中国音协钢琴考级作品集
教学要求:
一、启蒙阶段
1、认识基本音节,能摆出正确的手型,会边弹边数拍子。
2、能双手演奏小乐曲,能弹出双音,达到双手的平衡演奏,手腕要保持放松状态。
3、左右手的七个基本印记全部学完,要求完全熟悉他们的位置,清楚各个节拍的强弱关系。
4、熟练弹奏左右手,能掌握乐曲中多变的节奏型,能完整弹奏乐曲。
二、初级阶段
1、掌握正确的弹奏方式,培养读谱能力。
2、做到手指自如,手指初步独立,并学习非连音、跳音、连音及双音、三和弦的弹奏方法。
3、正确掌握音乐的节奏、分句、乐段,培养良好的音乐表现能力。
三、中高级阶段
1、进一步加强手指的独立性,训练手指灵活、流畅地跑动,学习歌唱性连奏,手腕、手臂配合适当协调。
2、加强对声部及银色的控制能力,较好的掌握音乐风格与形象。
四、高级阶段
1、巩固提高以往所学过的技巧,熟悉24个大小调音阶和琶音。
2、提高视奏能力,浏览中外优秀作品。
3、进一步掌握钢琴必要的表现手段,包括节奏、节拍、速度、强弱、装饰音、踏板的使用,手指不同的触键法,以便合理地利用这些手段正确的表达音乐内涵。
教学方式:
1、一对一教学和小组课结合的教学方式,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因材施教。
2、理论联系实际,在活动中学习知识,在活动中学技能。少年宫每年有两次大型演出,一次是暑假,一次是寒假。给学生提供充足的展示平台,锻炼学生的胆量,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㈥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内容
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什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四章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五章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六章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第三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
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
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第五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六条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八条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九条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第十一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第二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禁止开办上述场所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本法施行前已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上述场所的,应当限期迁移或者停业。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掌握本辖区内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情况。对于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应当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有效的教育、制止。
第二十九条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
第三十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前款规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及其信息。
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以及各类演播场所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多次偷窃;
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吸食、注射毒品;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
家庭、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第三十八条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第三十九条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章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第四十一条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本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四十三条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章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四十四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
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四十六条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未成年犯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对因不满十六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或者被判处非监禁刑罚、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被假释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可以聘请思想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离退休人员或其他人员协助做好对前款规定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八条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第五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严重不负责任的,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出版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制作、复制宣扬淫秽内容的未成年人出版物,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内容的出版物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或者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及其信息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第五十四条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播放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六条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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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扩招专业介绍
汽车学院
1、机电一体化专业(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接受机电一体化专业初步训练,能适应生产或岗位基本要求,具有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和生产线的运行、维护、管理能力的高等应用型技术人才。
课程设置:(专科段)大学语文、英语(一)、高等数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工程力学(一)、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基础、数控技术及应用、机械制造、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工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一)、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
(本科段)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物理、工程经济、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现代设计方法、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机械工程控制基础、工业微型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基础(一)、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从事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运行、维修与检测工作,也可从事汽车行业及机电行业的管理和营销工作。
2、机电一体化(专科,三年)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实践技能,能适应现代社会制造业中生产、运用和维修需要,能从事数控产品设计、开发及使用、维修技术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课程设置:邓小平理论概论、工程制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高等数学(工科)、计算机应用基础、机械制造基础、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机械基础、、电气控制技术、液压技术、测试技术、基础英语、数控原理、数控机床、数控编程与操作、数控加工工艺。
毕业去向:毕业生主要从事数控机械和各种机电一体化设备的运用、营销、维修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3、汽车维修与检测(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本专业所需的比专科更深厚的汽车检测维修知识与技术,能从事汽车流通与服务、维修管理、技术评估等多方面工作的人才。
课程设置:(专科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英语(一)、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工程力学(一)、机械制图、电工与电子技术、汽车机械基础、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构造与原理、汽车电器设备及维修、汽车故障诊断及检测、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汽车碰撞分析与估损、汽车零配件供应与经销、汽车运用工程。
(本科段)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英语(二)、物理(工)、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工程力学(一)、汽车电子控制技术、车用内燃机、汽车学、车辆技术评估与检测、最新自动变速器的故障诊断、汽车实用英语、汽车服务工程、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汽车维修企业管理。
实践环节:(专科段)机械制图实践、电工与电子技术实践、汽车机械基础实践、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实践、汽车构造与原理实践、汽车电器设备及维修实践、汽车故障诊断及检测实践、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本科段)物理(工)实践、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实践、车用内燃机实践、汽车学实践、车辆技术评估与检测实践、最新自动变速器的故障诊断实践、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汽车服务业从事汽车流通、销售、检测、诊断、修理、使用、报废、回收等方面工作。
4、汽车维修与检测(专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掌握汽车结构、性能,检测诊断与维修原理,掌握英语、计算机等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各种检测诊断仪器的原理,了解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的管理方法,能够使用汽车检测诊断仪器对中高档汽车进行检测诊断、并进行故障分析和维修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英语(一)、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工程力学(一)、机械制图、电工与电子技术、汽车机械基础、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构造与原理、汽车电器设备及维修、汽车故障诊断及检测、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汽车碰撞分析与估损、汽车零配件供应与经销、汽车运用工程。
实践环节:机械制图实践、电工与电子技术实践、汽车机械基础实践、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实践、汽车构造与原理实践、汽车电器设备及维修实践、汽车故障诊断及检测实践、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从事汽车检测、汽车维修、汽车营销、汽车管理及汽车行业的其它多种工作。
法政学院
1、法律(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知识结构全面,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学专业知识,掌握从事现代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管理、人文等基本知识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课程设置:
(1)必修课(25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学语文(本)、法理学(一)、宪法学(一)、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中国法制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外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任选一门]、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婚姻法(一)、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
(2)选修课(任选3门):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一)、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公检法及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2、律师(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掌握律师与法律顾问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相关财经专业知识的应用型高级法律服务人才。
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二)、法理学(一)、宪法学(一)、刑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师执业概论、证据法学、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司法鉴定概论(二选一)、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以下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或律师助理工作,到公检法等政法部门从事法官助理工作,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等工作;到基层法律服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处从事司法文秘工作,到乡镇和社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3、劳动和社会保障(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能在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政府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法院、劳动仲裁机关等部门、政府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劳资、社会保险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社区、保险公司及其他公共经济部门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工作的实务工作人才。
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文写作与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培训与就业、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与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与计算机应用、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案例分析、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一)、劳动关系学、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
毕业去向:可以在公司企事业单位市、区(县)的社保中心,即基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担任劳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4、调查与分析(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调查与分析的中高级人才,学生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可以掌握调查与分析的基本知识,能够运用定性和定量调查方法,收集有关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报告以供决策参考。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调查、统计、预测、营销、咨询、分析、管理、策划等工作。
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数学、调查法规、现场调查组织与管理、调查方案设计、问卷设计、访问技巧、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初等数量分析、调查报告写作、宏观经济指标分析、抽样调查案例、政治经济学、英语、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调查概论、抽样技术(二)、市场调查实务、调查数据分析。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大中型企业从事调查、研究、统计、预测、营销、咨询、分析、管理、统筹、策划、广告等多种工作。
金融证券学院
1、金融(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金融证券基本理论,熟悉金融证券机构各项业务、政策、法规,了解金融证券与投资领域运行规律的专门应用型人才。
市场需求:据机构预测,金融专业是现在、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人才市场最热门的专业,也是“前程无忧职场指数”最高的职业和薪酬丰厚的行业之一。
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高等数学(一)、英语(一)、基础会计学、货币银行、证券投资与管理、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银行信贷管理学、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中央银行概论、财政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德育、体育;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英语(二)、国民经济统计概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银行会计学、保险学原理。(主考院校:中央财经大学)。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到各类银行、证券、投资、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就业。
2、会计(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当代国内外会计学科的最新和现代化企业财务运作发展理论、实务的复合型人才。
市场需求:随着多种类型的经济实体不断涌现,社会对会计类人才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加,尤其是熟知专业业务和国际事务的会计师将成为热门人才。
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高等数学(一)、英语(一)、基础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管理会计(一)、经济法概论、中国税制、企业管理概论、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德育、体育;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金融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一)、市场营销学、会计制度设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就业。
3、中英金融管理(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金融管理应用型专业人才。
市场需求:目前,懂得进出口贸易业务的专业操作人才、电子商务物流人才,掌握商品配送和资金周转、成本核算等相关知识和操作方法的国际性物流人才最为紧俏。
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大学语文、商务英语、企业组织与环境、商务交流、数量方法、经济学、会计学、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金融法(二)、管理会计(二)、财务报表分析(二)、金融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二)、电子商务概论、商业伦理导论、战略管理教程、风险管理、国际财务管理、审计学、管理会计(一)。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到外贸、工贸、商贸公司和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企业就业。
社会心理学院
1、心理学(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心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心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胜任心理学教学与科研,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人事测评及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社区心理保健以及公安、司法、航天、军事、工程等特殊领域人才的鉴别与培养等心理学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组织管理心理学、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心理统计学、应用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学史、认知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环境心理学、心理实验设计、心理治疗、人事测量、其他相关方向课程及社会实践。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以到学校、医院、社区、中外企业、公检法、政府机关、群众团体、新闻媒体、文化艺术团体、宗教机构、部队、航空航天、各种心理培训机构、少年管教所和工读学校等单位从事与心理学相关的工作,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还可以独立开业。
2、学前教育(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方法,了解学前阶段幼年儿童的心理特点与基本心理问题,掌握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培养的基本技能,从事学前儿童教育并具有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文学、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体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幼儿园课程学前教育学、普通逻辑、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原理、学前游戏论、学前比较教育、学前教育史、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以到幼儿园、托儿所、社区、幼儿教育机构等进行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3、小学教育(专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等师范教育专业专科学历水平的小学教师。毕业生需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小学教育能力,具备小学教师基本素质,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教育原理、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科学研究、小学语文教育论、小学数学教育论、小学科学教育、美育基础、英语、小学班主任等课程。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以胜任小学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在儿童教育中心、少年宫、基础教育刊物、儿童节目主持、儿童福利院等担任专业教师和从事小学教育的管理工作。
商学院
1、工商企业管理(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掌握国内外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具有开拓与创新精神、德才兼备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课程设置:
(专科段)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英语(一)、市场营销学、企业会计学、中国税制、人力资源管理(一)、国际企业管理。
(本科段)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管理(一)、企业管理咨询、线性代数(财经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财经类)。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或独立创业。
2、国际贸易 (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具有开拓与创新精神、德才兼备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课程设置:
(专科段)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基础英语、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一)、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市场营销学、中国对外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外贸函电。
(本科段)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经贸知识英语、外刊经贸知识选读、外贸英语写作、国际市场营销学、涉外经济法、企业会计学、企业经济统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外经贸经营与管理、世界市场行情。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到跨国公司、涉外企业或大中型企业进出口部门从事对外贸易、管理或市场营销工作。
3、饭店管理(专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国内外旅游管理的理论、法律法规,具有开拓与创新精神,德才兼备的高级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课程设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中外民俗、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基础、旅游经济学、英语听说、旅游法规、旅游与饭店会计、市场营销学、饭店管理概论、饭店餐饮管理、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到旅游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从事旅游管理有关工作。
4、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有志于从事企业商务管理工作的新型、国际化、应用型高级人才。
课程设置:(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政治经济学(财经类)(4)大学语文(5)商务英语(6)企业组织与环境(7)商务交流(8)数量方法(9)经济学(10)会计学(11)管理信息技术(12)财务管理(13)商法(14)市场营销(二) (15)人力资源管理(16)国际贸易实务(二)(1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9)英语(二) (20)政府、政策与经济学(21)组织行为学(二)(22)电子商务概论(23)商业伦理导论(24)战略管理(25)风险管理(26)国际商务管理学(27)企业管理咨询(28)国际市场营销学。
注:获得(5)--(13)共9门课程合格证的考生,由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CLES)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获得(1)--(16)共16门课程合格证的考生,由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CLES)颁发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同时由中国人民大学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所有28门课程合格,由中国人民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去向: 毕业生可到涉外企业、进出口部门、高级酒店从事相关工作或自主创业。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1、新闻学(本科,四年)
培养的目标与市场需求
分享教改成果,纳入采写编评实践教学和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学生在应试学习的同时,掌握至少一项职业技能。
我院自考专业开设于2001年,自办学以来本着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按照国家自学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为了弥补自学考试应试教育的不足,学院率先在自考新闻学和广告学专业纳入采写编评实训教学和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学生在应试学习的同时,分享教学改革成果,掌握至少一门职业技能,力求在完成自考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以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新闻学(本科,四年,共开设课程25门,其中专科段14门,本科段11门。)
考取证书:新闻学专业学生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开展全程采写编评综合实训,纳入网络编辑和摄影师两个资格证书;
新闻学课程设置:毛邓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法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新闻事业史、新闻采访写作、报纸编辑、新闻学概论、英语(一)、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广告学(二)、英语(二)、新闻评论写作、新闻摄影、外国新闻事业史、中外新闻作品研究、新闻伦理与法规、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新闻事业管理。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文化、公关、现代文秘等工作,也能担任各类现代媒体高级管理人员、记者、报纸编辑、各类杂志编辑、网络编辑等工作。
2、广告学(本科,四年)
培养的目标与市场需求
分享教改成果,纳入采写编评实践教学和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学生在应试学习的同时,掌握至少一项职业技能。
我院自考专业开设于2001年,自办学以来本着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按照国家自学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为了弥补自学考试应试教育的不足,学院率先在自考新闻学和广告学专业纳入采写编评实训教学和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学生在应试学习的同时,分享教学改革成果,掌握至少一门职业技能,力求在完成自考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以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广告学专业(本科 四年)(本科,四年,共开设课程28门,其中专科段16门、本科段12门,于大二第二学期开设英语,无高数。)
考取证书:广告学专业纳入广告设计师和摄影师两个资格证书。
课程设置:毛邓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法学概论、市场营销学、传播学概论、广告学(二)、广告设计基础、广告文案写作、广告策划、广告法规与管理、广告心理学、电脑图文设计、公共关系学、新闻学概论、中外广告史、广播电视广告、平面广告设计(一)、美学、广告媒体分析、现代管理学、电脑三维设计、英语(二)、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毕业去向:媒介广告的经营管理,广告行业自身的发展,生产销售业的广告活动,国家市场经济管理协调部门的管理,以高新科技为代表的广告新领域的开发,为国家、媒介、广告公司、信息服务等部门培养从事广告管理、策划、媒体销售、市场营销、调查分析的高级专门人才。
信息工程学院
1、计算机及应用(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通过本专业四年学习,使学生具备扎实的计算机技术的基础理论与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成为熟悉现代计算机软硬件和计算机使用技能,能够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并获得相应职业证书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离散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模拟与数字电子电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结构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原理与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与通讯、工业经济等。
毕业去向:为信息产业、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利用互联网推广、经营的各个行业输送掌握计算机技术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开发方法、技术,有经营管理理念,视野开阔,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2、电子商务(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经过四年的专业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扎实的经济、管理、信息科学技术方法手段及市场营销和
㈧ 有没有教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编辑本段]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 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编辑本段]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编辑本段]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编辑本段]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编辑本段]第六章 待 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编辑本段]第七章 奖 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编辑本段]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编辑本段]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 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 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 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 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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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中方与外方教育机构举办学校有哪些形式(举办中小学)
北京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教行字[1995] 62号
区,县教育局(教委): BR p>为了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其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发放“北京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在发出同样的时间“(北京民办学校,幼儿园暂行规定)规例(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1,区,县教育委员会(教委)和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掌握“规定在文章“和”规则“。学习可以组织必要的讨论。
二,各区,县教委(BOE)应成立专门机构或责成专门部门,负责区,县的行政区域民办学校,幼儿园人员的管理;根据区,县实施的“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发展的实际情况;今年九月底前,向区,幼儿园今年全县民办学校,学校管理总结,向市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3,区,县教育委员会(教委),紧密与价格管理部门工作。严格控制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收费;应严格审查和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他们的学校是不以盈利为目的。
4,请区,区内县教育局(教委)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1995年5月底前,全县已建立民办学校,幼儿园落实整改,完成所有的手续,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教育质量,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学校(园)的教育领导和管理水平,引导校(园)规范了学校,法学院的轨道。
5,近年来大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园),特别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建议在“条例”,并在建议中找到“办法”的实施总结经验问题
6,区,县教育委员会(教委),请向市教育行政部门。
1995年11月24日
北京民办学校的暂行规定,幼儿园管理
第一条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条民办学校在那里建立在城市占地的行政区域,幼儿园适用这一规定。术语私立小学,中学,幼儿园,是指非国有单位,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单独设立或建立的合作,主要是中国国民的城市青年,儿童职业教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学,普通中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普教系统。
条市,幼儿园按照积极鼓励,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北京教育行政部门(现为“北京市教育局”,下同)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的主管部门。区,县教育局(教委)负责对区,县的行政区域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各级政府还有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分管民办学校的职责范围内的权利,幼儿园工作。
条民办学校,幼儿园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遵守,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保证教育质量。
条民办学校,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条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目的。
私立小学和中学的第七条,幼儿园不得进行宗教活动和宣传宗教教义。
中国的法人,在城市或城市注册的办学条件
第八条有政治影响力的风格帐户和我们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法人或公民申请的学校应该做的是地方学区(园)地址,县教育局(教育委员会)提交的入学申请和可行性报告。区后,县教委(教育委员会)为办校(园)的应用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过改革试验区,海淀区,举办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申请审批由区教委,向区人民政府批准。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后。
第九条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使命;
2,与城市和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发展规划;
3,有符合学校(园)的名称;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具备必要的教育经费,稳定的资金来源,经过合理的收费标准很难,充满公证风险担保的;
6。有合格的教师;
7,有符合规定标准和学校一级类和适应学校规模(园)舍,学校操场等设施,设备;
8,有正规的学校联系,组织(园)的文章,并符合国家校(园)长候选人的要求;
9,已选择的教学计划,并根据课程方案的选择方案的意见制定教材和教学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10,这个要求合规性。
第10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所民办学校运行,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私立小学和中学市,幼儿园实行高中会考制度。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有权授予辛苦经营的私人学校,幼儿园校发证。
私立小学和中学第十一条,幼儿园不得设立分校(园)。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学校其他省份联合办学,在城市以外的民办学校,在全市幼儿园招生,应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未经批准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的城市?行政区域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学校是非法的,应该被禁止。
私立学校举办
第十二条规定,幼儿园举办的学校(园)主办或赞助的企业公民。主办单位可以发送学校(园)长,主办单位可亲自校(园)长,主办单位和赞助商可以委托学校(园)长管理学校(园)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落实学校长(园)负责。校(园)长为法定代表人的校(园)。校(园)长应具有中国公民的一个城市正式户口谁,按照同类公办学校校(园)长资格执行相同的水平。民办学校,幼儿园推行“校(园)长任期卡”制度。
私立学校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民主管理的实现。
私立学校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接受区领导县教育局(董事会教育)党委,党和国家的执行其负责的监督,以确保责任的社会主义方向,方针,政策在学校(园)。民办学校,幼儿园应根据教师年龄情况,建立相应的基层组织,根据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国少年先锋队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学生,接受区,县教育厅(教委),团委的领导。民办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符合基层工会组织的“中国工会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接收面积,从而导致全县教育工会,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合法权益的维护人员和参与学校(园)民主治理的利益。
私立小学和中学第十五条规定,幼儿园可以建立校(园)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园)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筹集办学经费,考虑学校(园)的预算与学校(园)财政监督检查,以确定学校(园)的规模和专业设置的决算,委托学校(园)长听取学校(园)工作计划和报告,帮助学校(园),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董事会和理事会,其成员不得超过学校行政的直接干预这一规定的条款进行设置。
私立学校第十六条,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民办学校,幼儿园可以专职和兼职教师聘任。在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幼儿园的工作,工龄应当连续计算。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同类公办学校(园)的规定相同级别执行。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以确定治疗按照“中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加以保护。
的私立小学,中学,幼儿园及其教师和学生第十七条与公办学校(园)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私立小学和中学教育的学生,得到认可的状态。工作
第十八条根据市,区(县)民办学校招生教学改革教育的有关规定(人文科学),学生管理,考试和体育,卫生,教育和行政主管部门。本市鼓励民办学校,教学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幼儿园,学校(园)实际测试进行改革。
私立小学和中学第十九条,幼儿园必须是中国语文教学语文的基础教育和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私人少数民族学校,幼儿园可以实现少数民族语言,双语中国语文教学。
私立小学,中学,幼儿园学生,儿童的教育应该遵循教育的原则,安全的学校(园)期间,负责学生的健康第二十条(儿童) 。
私立小学和中学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可以收取学费(保育费)和费用给学生。区,县教育局(教委)可在与各县区价格管理部门协商,根据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成本,学校的最高限价的规定(园)学费(保育费)和费用各学校(园)的限制定制费用,以及价格管理部门“收费许可证”,由收费剧中批准后获得的申请费和标准。民办学校,幼儿园原则上可以“保持基本平衡”,负责住宿,膳食及其他服务学生,以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费用;您也可以按“问责”充电至所需的学校收集代管费学生教科书费的原则。民办学校,幼儿园可以接受捐赠的组织和个人在国内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入,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主办方,赞助商,校(园)董事会,董事会)不得侵占,私分和挪作他用。民办学校,幼儿园捐助单位和个人不享有管理学校,不得与学校的内部事务干涉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民办学校,幼儿园经营的行业可以申请设立有偿服务或开展社会(审批标准和方法另定)。从学校的收入统一管理,只能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十三条民办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完善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建立了负责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的人。并在每 - 。请在本财年年底进行审核财务报告,在教育的区县局(教育委员会)。区,县教育局(教委),以处理私人学校,幼儿园财务监督,审计机关可以委托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核。
第二十四条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园)的生产,在学校的校(园)的所有阶段(园)拥有继续存在,其中的资产和设施直接用于教育切忌擅自出售,转让,赠与或抵押担保。
第二十五条民办学校,幼儿园需要使用土地的学校,可以依法申请土地规划和管理部门。土地为学校由应用程序实现的,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出售,出租或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六条民办学校br,幼儿园校改变了性质,形式和内容,主办方和赞助商变更,迁移,更名,合并,解散或者中途封闭,按照原来的竞购程序应批准和备案手续。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第二十七条已经向学校或学校表现突出的贡献,显著民办学校,幼儿园和主办方,赞助商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八条民办学校,幼儿园必须接受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区(县)的领导教育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及其监督机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和审计,经常性的工作,以区,县教育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的报告。并应用到区,县教育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以支付“私人学校,幼儿园基金”(基金支付,管理的替代方法和使用)。区,县教育局(教委),以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和定期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服务;每个新学年开始前,到本区,县的私立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管辖进行了审查,确定应及时妥善处理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民办学校,幼儿园违反规定,或混乱,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内部管理教学秩序,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金融混乱,市,区(县)教育行政管理各部门要责令改正,纠正,限期整改,更换校(园)长,调整学校董事会(园)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更换校(园)主办单位或赞助商,退还的费用,支付非法收入,并给予符合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此逾期重组或合并无效的规定,区,县教育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可能会暂时接管或委托代管学校(园),也可以把它关闭,打破了校长和其他工作人员,谁可以支付司法惩罚,法律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理和处置可依法诉讼或申请复议。
第三十条民办学校,幼儿园关闭,当组织者和赞助商的解散,必须妥善安置在校,区,县教育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与主办单位或主办单位(与董事会,董事会还要求他们派代表参加)校(园)账户,资产清算,依法处理。破产时,由主办方和赞助商负责偿还。主办单位后,在法律上恢复或赞助,由区,县教育委员会(教委)国有化的剩余资产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民办学校,幼儿园关闭,解散的时候,应该是他们学校的证书,印章和相关档案交给区,县教育局(教委)封存。
各民主党派和团体第31条在学校举行,幼儿园,以及非国有单位,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为基础,与人民群众的各级政府,语句国有单位共同举办的学校,幼儿园,参照本规定。非国有单位,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进行合作,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或少年宫,少年院,少年科技馆及其他教育机构,学校儿童,参照本规定。
第三十二条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单独城市学校的做法。
第33条所负责解释北京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br。从这一规定
目的颁布之日起第34条。北京市教育局在1989年发布的“私人在北京普通中小学举办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首先根据暂行规定“北京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定实施详细信息。
条规则适用于根据不同类型的“北京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批准成立的私立教育机构。
条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要私立学校,幼儿园教育的发展纳入发展规划·积极鼓励,支持,正确引导,按照“北京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和这些规则来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其健康发展。北京教育行政部门(现为北京市教育局,下同)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学校,负责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的主管部门,幼儿园的协调,控制和监督国家的实施提供的信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暂行规定”。区,教育区县教育局(教委),县行政区域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具体管理和领导。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各级政府在城市,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有权联合市政,教育(BOE)私立学校的区(县)局,幼儿园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条民办学校,幼儿园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接受城市和所在区,县政府的领导和管理,教育管理。
条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公益性,集体所有的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目的。私立小学和中学市,幼儿园实行的税收政策。民办学校,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法律和人民的政府管理教育规定的范围内,自负盈亏,自雇人士,自主招生,自主管理的部门内。
条民办学校,幼儿园不得参与宗教活动。不允许在私立学校任何组织或个人,幼儿园宣讲教义,宗教活动。
私立小学和中学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封建迷信的宣传,不得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私立小学和中学第八条,幼儿园申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法人必须是民办学校(园)的适应能力,既要保证资金;
2。有在这个城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正式户口的中国公民的历史清楚地表现了适当的教育,商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九条不得公民申请学校:
1,被判刑或拘留,不超过十年期满后;
2,查处违反校规,不到五年的时间。
第十条申请人所学校(园)公司(以下简称“开办单位”)或者公民个人(以下简称“创业人”),是在第三季度上一年度学校(园)站点所在区,县教育局(教委)的提交申请和可行性报告。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做的第二年四月底前答复的批准或不批准。应用程序应该注意学校(园)的目的,目标,指导思想,办学层次的班级,学校的体系,规模化,学校网站,建议名校(园)等。法律出价学校(园)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署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公民个人申办学校(园)处开设了自己的签名。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始提供的单位或个人资料。如果两个以上(含两个)法律事务联络办公室,或两个或两个以上(含两个)举办的公民应该有一个法律协议,联办或联合,并说明了主机或主运行中提供。经营单位应具备的证书,谁应该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卡复印件,其正版。
2,上层管理单位和通过书面考试教材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所提供的性能。
3,学校(园)的组织,章程。董事会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有附加的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或理事会或理事会章程的董事会。
4,自己的学校(园)舍,房产证和规划网站的装备计划购买或租赁。需要学校(园)舍,场地,期间举办临时租用应经核准可以有法律,房屋业主的力量以实际签订租赁校(园)舍,该协议的地点,以及一所学校要建立自己的学校(园)舍和资助计划,准备证明汁。
5,启动资金来源,数额,资信证明,使用计划;流动资金,金额,使用计划来源;财产作为风险担保数量及公证。
6,工作人员名单(包括个人档案),教师资源,条件,数量,排列,治疗;专任教师的比例。
7,招生的测量范围和生物材料。职业学校必须做的调查材料以及学生毕业指导的社会需求。
8,课程计划和材料的选择方案。
9。(园)长人选的学校,并在其单位和任何一所学校(园)长探明的人事关系和他们的个人资料的同意书,简历,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健康状况和书面考试教材等方面。
10,材质等问题应予以注意。
第十一条设置民办学校,幼儿园应具备的条件:有学校(园)的名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规范;有符合国家教育政策的目的;有必要的办学经费,经费,合理收费和相应的学生保证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济风险已公证的保证,应不小于学年的总和少,学生收取费用所需担保金额;运行单位是可利用的,并提出保证没有恢复启动学校(园)到启动资金,以抵消担保金额等量;有教师,学校(园)舍,场地和其他学校的设施和办学水平类和适应的规模。其中,职业高中建立了符合专业场所和教育规定的设备必要的政府行政部门的做法;普通中小学校均达到“北京市中学条件(试行)”中的一般标准或“北京小学的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园舍,场地,设备必须通过颁布国家教委,分别是“幼儿园管理条例”(9月11日,中国国家教委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号),“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镇地处字第466号)和标准(教学设备[1992] 81号),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教具配备目录”;临时租用校(园)舍需要有一个认可的学校(园)要在楼宇的租赁协议的场地效果,以及实际的,因为校(园)舍的计划,并准备必要的资金;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租赁和借用公立学校,幼儿园校(园)舍禁止的。有合法的学校(园)章程;根据州教育委员会已下发了“全国学校校长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要求(试行)”(教人(1991)38号)和“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以确定校(园)长候选人;民办学校选择的选择下发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课程大纲和教材的平面图,制定教学计划和教材。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计划的实施应该是指由州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指导制订教学计划,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课程发展计划,应该是指通过教育教学要求,国家局印发指导意见;
㈩ 我是一名刚刚应聘上的少年宫的作文辅导老师,我很想好好努力,但却找不到方向
万事开头难,只要心理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