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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數學下

發布時間: 2021-09-03 06:30:54

1. 高一數學

sinA=-2/√5(根號5) (角度在二、四象限,所以正弦值為負)
sinA=-對邊/斜邊=-y/√[x平方+y平方]=-2x/√[(x)平方+(2x)平方]=-2/√5(根號5)=負五分之二倍根號五

2. 高一下期數學

高中數學必修的順序一般是一二四五三
或者是一四二五三
題主的學校應該是上學期學一四,下學期學二五,進度快的話會講必修三
進度稍微慢必修三就會留到高二上學期和選修一起學

3. 高一數學 詳細解釋一下

設向量a終點為A,向量b終點為B,向量c終點為C。
則如果能證明向量AB//向量AC即可證明A、B、C三點共線,即向量a、b、c的終點在一條直線上。
∵向量AC = -a + c , 向量AB = - a + b,c = (1-μ)a + μb.
∴向量AC = -a + (1-μ)a + μb = -μa + μb = μ(-a+b).
∵向量AC= μ·向量AB
∴向量AC//向量AB
∴A、B、C三點共線,向量a、b、c的終點在一條直線上

4. 人教版高一數學下半學期學必修幾

高一上半年學:必修一和必修四
高一下半年學:必修五和必修三

5. 高一上下冊數學學什麼

高一上冊:第一章 集合與簡易邏輯
第二章 函數
第三章 數列
高一下冊:第四章 三角函數
第五章 平面向量
高二上冊:第六章 不等式
第七章 直線和圓
第八章 圓錐曲線
高二下冊:第九章 立體幾何
第十章 排列 組合 二項式定理
第十一章 概率
高三:第十二章 概率與統計
第十三章 極限
第十四章 導數
第十五章 數系的擴充---復數

--集合是高中數學的基礎.
--函數(通常與不等式,解析幾何,數列結合作為押軸題),不等式,圓錐曲線,數列是重點,難點.
--平面向量是工具,常用來解決解析幾何,也是立體幾何中空間向量的基礎.
--導數是函數的工具.
--極限是數列的終結.
--排列組合是概率的基礎.

總之,高中數學內容全是重點,必須都重視.
祝你成功...
最後推薦一本參考書助你學習: <<讀想用>>.

6. 高一下數學

0<a<1

7. 高一下學期數學知識點總結

我也剛在學高一,找到很多知識總結,摘一些我覺得比較有用的給你吧——
第一章 集合與函數概念
一、集合有關概念 1、集合的含義: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其中每一個對象叫元素。 2、集合的中元素的三個特性: 1.元素的確定性; 2.元素的互異性;3.元素的無序性 .第一章 集合與函數概念
一、集合有關概念
1、集合的含義: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其中每一個對象叫元素。
2、集合的中元素的三個特性:
1.元素的確定性; 2.元素的互異性; 3.元素的無序性
說明:(1)對於一個給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確定的,任何一個對象或者是或者不是這個給定的集合的元素。
(2)任何一個給定的集合中,任何兩個元素都是不同的對象,相同的對象歸入一個集合時,僅算一個元素。
(3)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沒有先後順序,因此判定兩個集合是否一樣,僅需比較它們的元素是否一樣,不需考查排列順序是否一樣。
(4)集合元素的三個特性使集合本身具有了確定性和整體性。
3、集合的表示:{ … } 如{我校的籃球隊員},{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
1. 用拉丁字母表示集合:A={我校的籃球隊員}B={12345}
2.集合的表示方法:列舉法與描述法。
注意啊:常用數集及其記法:
非負整數集(即自然數集) 記作:N
正整數集 N*或 N+ 整數集Z 有理數集Q 實數集R
關於「屬於」的概念
集合的元素通常用小寫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是集合A的元素,就說a屬於集合A 記作 a∈A ,相反,a不屬於集合A 記作 a?A
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然後用一個大括弧括上。
描述法:將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屬性描述出來,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於這個集合的方法。
①語言描述法:例:{不是直角三角形的三角形}
②數學式子描述法:例:不等式x-3>2的解集是{x?R| x-3>2}或{x| x-3>2}
4、集合的分類:
1.有限集 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
2.無限集 含有無限個元素的集合
3.空集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例:{x|x2=-5}
二、集合間的基本關系
1.「包含」關系子集
注意: 有兩種可能(1)A是B的一部分,;(2)A與B是同一集合。
反之: 集合A不包含於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記作A B或B A
2.「相等」關系(5≥5,且5≤5,則5=5)
實例:設 A={x|x2-1=0} B={-11} 「元素相同」
結論:對於兩個集合A與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個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同時集合B的任何一個元素都是集合A的元素,我們就說集合A等於集合B,即:A=B
① 任何一個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A?A
②真子集:如果A?B且A? B那就說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記作A B(或B A)
③如果 A?B B?C 那麼 A?C
④ 如果A?B 同時 B?A 那麼A=B
3.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記為Φ
規定: 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 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三、集合的運算
1.交集的定義:一般地,由所有屬於A且屬於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叫做AB的交集.
記作A∩B(讀作」A交B」),即A∩B={x|x∈A,且x∈B}.
2、並集的定義:一般地,由所有屬於集合A或屬於集合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叫做AB的並集。記作:A∪B(讀作」A並B」),即A∪B={x|x∈A,或x∈B}.
3、交集與並集的性質:A∩A = A A∩φ= φ A∩B = B∩A,A∪A = A
A∪φ= A A∪B = B∪A.
4、全集與補集
(1)補集:設S是一個集合,A是S的一個子集(即 ),由S中所有不屬於A的元素組成的集合,叫做S中子集A的補集(或余集)
記作: CSA 即 CSA ={x ? x?S且 x?A}
(2)全集:如果集合S含有我們所要研究的各個集合的全部元素,這個集合就可以看作一個全集。通常用U來表示。
(3)性質:⑴CU(C UA)=A ⑵(C UA)∩A=Φ ⑶(CUA)∪A=U
二、函數的有關概念
1.函數的概念:設A、B是非空的數集,如果按照某個確定的對應關系f,使對於集合A中的任意一個數x,在集合B中都有唯一確定的數f(x)和它對應,那麼就稱f:A→B為從集合A到集合B的一個函數.記作: y=f(x),x∈A.其中,x叫做自變數,x的取值范圍A叫做函數的定義域;與x的值相對應的y值叫做函數值,函數值的集合{f(x)| x∈A }叫做函數的值域.
三角函數公式

兩角和公式
sin(A+B)=sinAcosB+cosAsinB sin(A-B)=sinAcosB-sinBcosA
cos(A+B)=cosAcosB-sinAsinB cos(A-B)=cosAcosB+sinAsinB
tan(A+B)=(tanA+tanB)/(1-tanAtanB) tan(A-B)=(tanA-tanB)/(1+tanAtanB)
ctg(A+B)=(ctgActgB-1)/(ctgB+ctgA) ctg(A-B)=(ctgActgB+1)/(ctgB-ctgA)

倍角公式
tan2A=2tanA/(1-tan2A) ctg2A=(ctg2A-1)/2ctga
cos2a=cos2a-sin2a=2cos2a-1=1-2sin2a

半形公式
sin(A/2)=√((1-cosA)/2) sin(A/2)=-√((1-cosA)/2)
cos(A/2)=√((1+cosA)/2) cos(A/2)=-√((1+cosA)/2)
tan(A/2)=√((1-cosA)/((1+cosA)) tan(A/2)=-√((1-cosA)/((1+cosA))
ctg(A/2)=√((1+cosA)/((1-cosA)) ctg(A/2)=-√((1+cosA)/((1-cosA))

和差化積
2sinAcosB=sin(A+B)+sin(A-B) 2cosAsinB=sin(A+B)-sin(A-B)
2cosAcosB=cos(A+B)-sin(A-B) -2sinAsinB=cos(A+B)-cos(A-B)
sinA+sinB=2sin((A+B)/2)cos((A-B)/2 cosA+cosB=2cos((A+B)/2)sin((A-B)/2)
tanA+tanB=sin(A+B)/cosAcosB tanA-tanB=sin(A-B)/cosAcosB
ctgA+ctgBsin(A+B)/sinAsinB -ctgA+ctgBsin(A+B)/sinAsinB

某些數列前n項和
1+2+3+4+5+6+7+8+9+…+n=n(n+1)/2 1+3+5+7+9+11+13+15+…+(2n-1)=n2
2+4+6+8+10+12+14+…+(2n)=n(n+1) 12+22+32+42+52+62+72+82+…+n2=n(n+1)(2n+1)/6
13+23+33+43+53+63+…n3=n2(n+1)2/4 1*2+2*3+3*4+4*5+5*6+6*7+…+n(n+1)=n(n+1)(n+2)/3

正弦定理 a/sinA=b/sinB=c/sinC=2R 註: 其中 R 表示三角形的外接圓半徑

餘弦定理 b2=a2+c2-2accosB 註:角B是邊a和邊c的夾角

弧長公式 l=a*r a是圓心角的弧度數r >0 扇形面積公式 s=1/2*l*r

乘法與因式分 a2-b2=(a+b)(a-b) a3+b3=(a+b)(a2-ab+b2) a3-b3=(a-b(a2+ab+b2)

三角不等式 |a+b|≤|a|+|b| |a-b|≤|a|+|b| |a|≤b<=>-b≤a≤b

|a-b|≥|a|-|b| -|a|≤a≤|a|

一元二次方程的解 -b+√(b2-4ac)/2a -b-√(b2-4ac)/2a

根與系數的關系 X1+X2=-b/a X1*X2=c/a 註:韋達定理

判別式
b2-4ac=0 註:方程有兩個相等的實根
b2-4ac>0 註:方程有兩個不等的實根
b2-4ac<0 註:方程沒有實根,有共軛復數根
降冪公式
(sin^2)x=1-cos2x/2
(cos^2)x=i=cos2x/2

萬能公式
令tan(a/2)=t
sina=2t/(1+t^2)
cosa=(1-t^2)/(1+t^2)
tana=2t/(1-t^2)

§1.2.1、函數的概念
1、 設A、B是非空的數集,如果按照某種確定的對應關系,使對於集合A中的任意一個數,在集合B中都有惟一確定的數和它對應,那麼就稱為集合A到集合B的一個函數,記作:.
2、 一個函數的構成要素為:定義域、對應關系、值域.如果兩個函數的定義域相同,並且對應關系完全一致,則稱這兩個函數相等.

§1.2.2、函數的表示法
1、 函數的三種表示方法:解析法、圖象法、列表法.
§1.3.1、單調性與最大(小)值
1、 注意函數單調性證明的一般格式:
§1.3.2、奇偶性
1、 一般地,如果對於函數的定義域內任意一個,都有,那麼就稱函數為偶函數.偶函數圖象關於軸對稱.
2、 一般地,如果對於函數的定義域內任意一個,都有,那麼就稱函數為奇函數.奇函數圖象關於原點對稱.

8. 高一數學下學期知識要點歸納

高一數學下學期重點知識和公式總結

一、三角

·平方關系:
sin^2α+cos^2α=1
1+tan^2α=sec^2α
1+cot^2α=csc^2α
·積的關系:
sinα=tanα×cosα
cosα=cotα×sinα
tanα=sinα×secα
cotα=cosα×cscα
secα=tanα×cscα
cscα=secα×cotα
·倒數關系:
tanα ·cotα=1
sinα ·cscα=1
cosα ·secα=1
商的關系:
sinα/cosα=tanα=secα/cscα
cosα/sinα=cotα=cscα/secα
直角三角形ABC中,
角A的正弦值就等於角A的對邊比斜邊,
餘弦等於角A的鄰邊比斜邊
正切等於對邊比鄰邊,
·[1]三角函數恆等變形公式
·兩角和與差的三角函數:
cos(α+β)=cosα·cosβ-sinα·sinβ
cos(α-β)=cosα·cosβ+sinα·sinβ
sin(α±β)=sinα·cosβ±cosα·sinβ
tan(α+β)=(tanα+tanβ)/(1-tanα·tanβ)
tan(α-β)=(tanα-tanβ)/(1+tanα·tanβ)
·輔助角公式:
Asinα+Bcosα=(A²+B²)^(1/2)sin(α+t),其中
sint=B/(A²+B²)^(1/2)
cost=A/(A²+B²)^(1/2)
tant=B/A
Asinα-Bcosα=(A²+B²)^(1/2)cos(α-t),tant=A/B
·倍角公式:
sin(2α)=2sinα·cosα=2/(tanα+cotα)
cos(2α)=cos²(α)-sin²(α)=2cos²(α)-1=1-2sin²(α)
tan(2α)=2tanα/[1-tan²(α)]
·半形公式:
sin(α/2)=±√((1-cosα)/2)
cos(α/2)=±√((1+cosα)/2)
tan(α/2)=±√((1-cosα)/(1+cosα))=sinα/(1+cosα)=(1-cosα)/sinα
·降冪公式
sin²(α)=(1-cos(2α))/2=versin(2α)/2
cos²(α)=(1+cos(2α))/2=covers(2α)/2
tan²(α)=(1-cos(2α))/(1+cos(2α))
·萬能公式:
sinα=2tan(α/2)/[1+tan²(α/2)]
cosα=[1-tan²(α/2)]/[1+tan²(α/2)]
tanα=2tan(α/2)/[1-tan²(α/2)]
·推導公式
tanα+cotα=2/sin2α
tanα-cotα=-2cot2α
1+cos2α=2cos²α
1-cos2α=2sin²α
1+sinα=(sinα/2+cosα/2)²
誘導公式
公式一:
設α為任意角,終邊相同的角的同一三角函數的值相等:
sin(2kπ+α)=sinα
cos(2kπ+α)=cosα
tan(2kπ+α)=tanα
cot(2kπ+α)=cotα
公式二:
設α為任意角,π+α的三角函數值與α的三角函數值之間的關系:
sin(π+α)=-sinα
cos(π+α)=-cosα
tan(π+α)=tanα
cot(π+α)=cotα
公式三:
任意角α與 -α的三角函數值之間的關系:
sin(-α)=-sinα
cos(-α)=cosα
tan(-α)=-tanα
cot(-α)=-cotα
公式四:
利用公式二和公式三可以得到π-α與α的三角函數值之間的關系:
sin(π-α)=sinα
cos(π-α)=-cosα
tan(π-α)=-tanα
cot(π-α)=-cotα
公式五:
利用公式一和公式三可以得到2π-α與α的三角函數值之間的關系:
sin(2π-α)=-sinα
cos(2π-α)=cosα
tan(2π-α)=-tanα
cot(2π-α)=-cotα
公式六:
π/2±α及3π/2±α與α的三角函數值之間的關系:
sin(π/2+α)=cosα
cos(π/2+α)=-sinα
tan(π/2+α)=-cotα
cot(π/2+α)=-tanα
sin(π/2-α)=cosα
cos(π/2-α)=sinα
tan(π/2-α)=cotα
cot(π/2-α)=tanα
sin(3π/2+α)=-cosα
cos(3π/2+α)=sinα
tan(3π/2+α)=-cotα
cot(3π/2+α)=-tanα
sin(3π/2-α)=-cosα
cos(3π/2-α)=-sinα
tan(3π/2-α)=cotα
cot(3π/2-α)=tanα
(以上k∈Z)
正弦定理是指在三角形中,各邊和它所對的角的正弦的比相等,即a/sinA=b/sinB=c/sinC=2R .(其中R為外接圓的半徑)
餘弦定理是指三角形中任何一邊的平方等於其它兩邊的平方和減去這兩邊與它們夾角的餘弦的積的2倍,即a^2=b^2+c^2-2bc cosA
角A的對邊於斜邊的比叫做角A的正弦,記作sinA,即sinA=角A的對邊/斜邊
斜邊與鄰邊夾角a
sin=y/r
無論y>x或y≤x
無論a多大多小可以任意大小
正弦的最大值為1 最小值為-1

三角恆等式

對於任意非直角三角形中,如三角形ABC,總有tanA+tanB+tanC=tanAtanBtanC
證明:
已知(A+B)=(π-C)
所以tan(A+B)=tan(π-C)
則(tanA+tanB)/(1-tanAtanB)=(tanπ-tanC)/(1+tanπtanC)
整理可得
tanA+tanB+tanC=tanAtanBtanC
類似地,我們同樣也可以求證:當α+β+γ=nπ(n∈Z)時,總有tanα+tanβ+tanγ=tanαtanβtanγ
向量計算
設a=(x,y),b=(x',y')。

1、向量的加法

向量的加法滿足平行四邊形法則和三角形法則。
AB+BC=AC。
a+b=(x+x',y+y')。
a+0=0+a=a。
向量加法的運算律:
交換律:a+b=b+a;
結合律:(a+b)+c=a+(b+c)。

2、向量的減法

如果a、b是互為相反的向量,那麼a=-b,b=-a,a+b=0. 0的反向量為0
AB-AC=CB. 即「共同起點,指向被減」
a=(x,y) b=(x',y') 則 a-b=(x-x',y-y').

4、數乘向量

實數λ和向量a的乘積是一個向量,記作λa,且∣λa∣=∣λ∣·∣a∣。
當λ>0時,λa與a同方向;
當λ<0時,λa與a反方向;
當λ=0時,λa=0,方向任意。
當a=0時,對於任意實數λ,都有λa=0。
註:按定義知,如果λa=0,那麼λ=0或a=0。
實數λ叫做向量a的系數,乘數向量λa的幾何意義就是將表示向量a的有向線段伸長或壓縮。
當∣λ∣>1時,表示向量a的有向線段在原方向(λ>0)或反方向(λ<0)上伸長為原來的∣λ∣倍;
當∣λ∣<1時,表示向量a的有向線段在原方向(λ>0)或反方向(λ<0)上縮短為原來的∣λ∣倍。
數與向量的乘法滿足下面的運算律
結合律:(λa)·b=λ(a·b)=(a·λb)。
向量對於數的分配律(第一分配律):(λ+μ)a=λa+μa.
數對於向量的分配律(第二分配律):λ(a+b)=λa+λb.
數乘向量的消去律:① 如果實數λ≠0且λa=λb,那麼a=b。② 如果a≠0且λa=μa,那麼λ=μ。

3、向量的的數量積

定義:兩個非零向量的夾角記為〈a,b〉,且〈a,b〉∈[0,π]。
定義:兩個向量的數量積(內積、點積)是一個數量,記作a·b。若a、b不共線,則a·b=|a|·|b|·cos〈a,b〉;若a、b共線,則a·b=+-∣a∣∣b∣。
向量的數量積的坐標表示:a·b=x·x'+y·y'。
向量的數量積的運算率
a·b=b·a(交換率);
(a+b)·c=a·c+b·c(分配率);
向量的數量積的性質
a·a=|a|的平方。
a⊥b 〈=〉a·b=0。
|a·b|≤|a|·|b|。
向量的數量積與實數運算的主要不同點
1、向量的數量積不滿足結合律,即:(a·b)·c≠a·(b·c);例如:(a·b)^2≠a^2·b^2。
2、向量的數量積不滿足消去律,即:由 a·b=a·c (a≠0),推不出 b=c。
3、|a·b|≠|a|·|b|
4、由 |a|=|b| ,推不出 a=b或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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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採納,謝謝

9. 高一下數學上下學期教的內容,按順序

整個高一要學習的內容:
第一章 集合與簡易邏輯
◇ 1.1 集合 教案
◇ 1.1 集合 教案2
◇ 1.1 集合 教案3
◇ 1.2 子集、全集、補集教案
◇ 1.2 子集、全集、補集教案2
◇ 1.2 子集、全集、補集教案3
◇ 1.3 交集、並集 教案
◇ 1.3 交集、並集 教案2
◇ 1.3 交集、並集 教案3
◇ 集合小結 教案
◇ 1.4 含絕對值的不等式解法
◇ 1.4 含絕對值的不等式解法2
◇ 1.5 一元一次不等式解法
◇ 1.5 一元一次不等式解法2
◇ 1.6 邏輯聯結詞教案
◇ 1.6 邏輯聯結詞教案2
◇ 1.7 四種命題 教案
◇ 1.7 四種命題 教案2
◇ 1.8 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
◇ 1.8 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2
第二章 函數
◇ 2.1 函數 教案
◇ 2.1 函數的定義域與區間
◇ 2.2 函數的表示法教案
◇ 2.2 函數的表示法教案2
◇ 2.3 函數的單調性教案
◇ 2.3 函數的單調性教案2
◇ 2.4 反函數 教案
◇ 2.4 反函數 教案2
◇ 2.4 反函數 教案3
◇ 2.5 指數 教案
◇ 2.5 指數 教案2
◇ 2.5 指數 教案
◇ 2.6 指數函數 教案
◇ 2.6 指數函數 教案2
◇ 2.6 指數函數 教案3
◇ 2.7 對數 教案1
◇ 2.7 對數 教案2
◇ 2.7 對數 教案3
◇ 2.8 對數函數 教案
◇ 2.8 對數函數 教案2
◇ 2.8 對數函數 教案3
◇ 2.9 函數的應用舉例
◇ 2.9 函數的應用舉例2
◇ 2.9 函數的應用舉例3
◇ 函數小結教案
第三章 數列
◇ 3.1 數列 教案
◇ 3.1 數列 教案2
◇ 3.2 等差數列 教案
◇ 3.2 等差數列 教案2
◇ 3.3 等差數列的前n項和
◇ 3.3 等差數列的前n項和2
◇ 3.4 等比數列 教案
◇ 3.4 等比數列 教案2
◇ 3.5 等比數列的前n項和
◇ 3.5 等比數列的前n項和2
◇ 數列在分期付款中的應用
◇ 數列在分期付款中的應用2
◇ 數列復習小結教案

高一數學教案

第四章 三角函數
◇ 4.1 角的概念的推廣
◇ 4.1 角的概念的推廣2
◇ 4.2 弧度制 教案
◇ 4.2 弧度制 教案2
◇ 4.3 任意角的三角函數
◇ 4.3 任意角的三角函數2
◇ 4.4同角三角函數的基本關系式
◇ 4.4同角三角函數的基本關系式2
◇ 4.5 正弦、餘弦的誘導公式
◇ 4.5 正弦、餘弦的誘導公式2
◇ 4.5 正弦、餘弦的誘導公式3
◇ 4.6 兩角和與差的正弦餘弦正切
◇ 4.6 兩角和與差的正弦餘弦正切2
◇ 4.6 兩角和與差的正弦餘弦正切3
◇ 4.6 兩角和與差的正弦餘弦正切4
◇ 4.7 二倍角的正弦、餘弦、正切
◇ 4.7 二倍角的正弦、餘弦、正切2
◇ 4.7 二倍角的正弦、餘弦、正切3
◇ 正弦函數、餘弦函數的圖象和性質
◇ 正弦函數、餘弦函數的圖象和性質2
◇ 正弦函數、餘弦函數的圖象和性質3
◇ 4.9 函數的圖象 教案
◇ 4.9 函數的圖象 教案2
◇ 4.9 函數的圖象 教案3
◇ 4.10 正切函數的圖象和性質
◇ 4.10 正切函數的圖象和性質2
◇ 4.11 已知三角函數值求角
◇ 4.11 已知三角函數值求角2
第五章 平面向量
◇ 5.1 向量 教案
◇ 5.2 向量的加法與減法
◇ 5.2 向量的加法與減法2
◇ 5.3 實數與向量的積
◇ 5.3 實數與向量的積2
◇ 5.4 平面向量的坐標運算
◇ 5.4 平面向量的坐標運算2
◇ 5.5 線段的定比分點
◇ 5.6 平面向量的數量積及運算律
◇ 5.6 平面向量的數量積及運算律2
◇ 5.7 平面向量數量積的坐標表示
◇ 5.8 平移 教案
◇ 5.9 正弦定理、餘弦定理
◇ 5.9 正弦定理、餘弦定理2
◇ 5.9 正弦定理、餘弦定理3
◇ 5.10 解斜三角形應用舉例
◇ 5.10 解斜三角形應用舉例2
◇ 向量在物理中的應用

10. 高一數學 詳細解釋一下

(1)設X(x,y),在OP上 利用向量OP‖向量OX,得x=2y
XA=(1-x),XB=(5-x,1-y)
XA·XB=(x-1)(x-5)+(y-1)(y-7)=5y^2-20y+12=5(y-2)^2-8
∴OX(4,2)時,XA·XB取最小值-8
(2)XA=(-3,5) XB=(1,-1)
cos∠AXB=(XA·XB)/(|XA|·|XB|)=-4√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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