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犯法
『壹』 中學生違反校規算違法嗎
中學生違反校規不算違法
第一條處分依據:為加強學校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學習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正當權益,創設良好的校風學風,依據《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中「學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並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本人和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的規定,參照《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淮南一中校規細則》,特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條例適用於我校所有在籍在冊學生。學生凡有違反校紀校規、社會公德的行為,均按照本條例予以處理。學生若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公安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條工作原則:學校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堅持以批評教育為主,教育與處分相結合的原則,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四條處分等級:學校對違反校規校紀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學生,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分:
(1)通報批評;(2)警告;(3)嚴重警告;(4)記過;(5)記大過;(6)留校察看;(7)勒令退學;(8)開除學籍(參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9)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處置。
第五條 處分程序:對違紀學生的處分是嚴肅慎重的,應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辦理,具體流程如下:
(1)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處分的理由和依據,報年級組審核;
(2)經年級組審核,提出處分方案,年級主任簽字後交政教處;
(3)政教處根據年級組處分方案,擬定處分意見,政教處主任簽字
『貳』 中學生犯罪行為的危害
1.對社會來說,敗壞社會風氣,影響社會治安。
2.對他人來說,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
3.對自己來說,使自己接受法律制裁,失去自由。
4.對家庭來說,給親人造成痛苦,使家庭不完整。
『叄』 17歲中學生犯法怎麼處理
(第一)14歲以下的人因為屬於未成年人,所以,根據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對犯罪行為不負刑事責任。而「不負刑事責任」並不是「不負責任」,只是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責令對未成年人嚴加管束。這體現了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第二)已滿16歲、不滿18歲的人如果犯下如:殺人、強奸等比較嚴重的罪行,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法院在量刑方面會從輕。
(第三)已滿18歲的人犯罪將負完全刑事責任,需要承擔一切刑事、民事責任。
『肆』 中學生中常見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中學生常見的違法行為很寬泛,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盜竊、搶劫等等,都有可能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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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中學生常見的犯罪行為及其處罰有哪些
中學生常見的犯罪行為很寬泛,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盜竊、搶劫等等,都有可能犯的。如果問處罰有哪些,要看不同情況:
1、未滿14歲的話,所有犯罪都不會做刑事處罰的,年滿14不滿16歲的話,只有8種犯罪會處罰,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都需要負刑事責任,但會減輕處罰。
2、年滿16歲不滿18歲,一切犯罪都會受到處罰,不過因為是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柒』 中學生如果犯法了該怎麼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處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學生也沒有特權,還是好好讀書,遵紀守法,做個好學生吧!
『捌』 中學生違法犯罪的實例
一天晚上,某縣中學的4位學生,晚餐在校同桌飲酒後,傍晚闖進了城郊某中學的男生寢室里,?其中3位封門堵道,一位大聲地對學生喊叫:「弟兄們,快把你們的錢物交上來,若誰頑抗脫逃,就要誰的狗命。」他一邊說著,一邊就揪住1位學生,把他打翻在地,並掏出匕首對准他的脖子,在場的其他學生嚇得驚慌失措,不知怎辦才好,不得不乖乖地把自己的錢掏出來。當晚,他們採取這種強制手段,?共收取了人民幣480餘元。由於受害學生報案及時,他們在作家40分鍾後同時落網。
在此案中,行為人「在客觀上表現為對財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護者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支出財物;」在方法上,實施暴力,公然「對被害人的身體實施打擊或者強制,例如,捆綁、毆打、禁閉、傷害等等」,嚴重威脅著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觀上,是有意地採用暴力手段,奪取錢物,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4位學生的行為已觸犯了刑律。
我國刑法還對刑事責任年齡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1)犯罪時已滿16歲的人是完全負刑事責任時期。因為他們的智力隨著年齡的增長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2)犯罪時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是相對負刑事責任時期,只對幾種社會危害性較大的犯罪如殺人、重傷、搶劫、放火、慣竊罪或者其他嚴重破壞犯罪負刑事責任。達到這種年齡的人,雖然具有一定的識別能力,但畢竟尚小,社會知識缺乏,對不少犯罪行為還不具有完全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能力,因此,把他們負刑事責任的范圍控制在幾種重大犯罪之內是適宜的。」這4位學生犯罪時3位16周歲,一位15周歲,理應根據刑事責任年齡,追究他們應負的法律責任,他們是罪有應得。中學生是祖國的未來,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們應加強對他們的法制教育,把中學生違法犯罪消滅在萌芽階段,把每一位學生都培養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此案給我的啟示是:第一,作為班主任,不能只管教不管導,上例就是很好的教訓。要在平時教育學生遵紀守法,並根據這個主題多開展活動,使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不可輕德重智。
第二,學校要有計劃地組織青少年學生學法用法,使學生明白什麼是法律禁止做的,什麼是法律規定必須做的,什麼是提倡努力去做的。使他們通過學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三,校政教處要組織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如法制報告會,組織指導觀看法制題材的電影、電視劇,組織學生參加公開審判會等,使學生直觀地認識到法律的神聖和威嚴。
第四,全校教職工要把對學生的行為規范教育作為自己工作的共同任務,不能誤認為規范教育是政教處、班主任、政治教師的事,與己無關。要嚴格禁止學生的吸煙飲酒、談情說愛、打架斗毆等不良行為。從日常行為抓起,從小事抓起,只有這樣,才能控制不良傾向的產生,才能避免違法違紀事件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