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傷人
發布時間: 2021-06-30 01:37:31
⑴ 初中生在校持刀傷人,學校應承擔什麼責任
學校承擔監管鬆懈,職業疏忽,幾乎和那傷人初中生責任對半。
⑵ 中學生在校持刀傷人,應受到什麼處罰
法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如果該中學生已滿十四周歲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公安局應當對受害人進行法醫鑒定,如果構成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立案偵查,向檢察院移交起訴;如果是輕微傷應當進行治安處罰。
中學生校園持刀傷人可以由檢察院進行公訴,刑事附帶民訴部分也可以由受害方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個人需要提交:
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我方主張的法律文書。
身份證的復印件1份,沒有身份證的,也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
證據的復印件各1份,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
如果受託了是律師作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和律師事務所的公函1份。如果委託了非律師作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當然,任何案件,當事人都可以不委託代理人,完全由自己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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