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教師績效工資
1. 山東省有關教師績效工資
寶豐縣鬧店一中校長貪污大王馬新召
平頂山論壇_鷹城視窗 他這樣做的後果是,當了三年校長,他買了一輛1.8排量的桑塔納轎車;在縣城「博文世家」園丁小區購買一套價值23萬元(其中房價為16萬,裝修7萬元)的住房。鬧點一中大門口13.5萬元的門面房(買入時,時價已經達到9—10萬元/每間),這幾項達46.5萬元左右,難道馬校長就沒錢了嗎?而同時有著輝煌成績的鬧點一中的教學成績2008年全縣倒數第一(以前高峰時達30多人,差時也有10多人)。 在馬新召當上校長前,學校沒有賣門面房,2005年5月份學校基本收支平衡,可他2008年8月上任後先後賣了7間學校門面房,得款39萬元,而學校現在卻欠有數萬元信用社貸款,賣房錢哪裡去了?進馬校長腰包里了,其中2間價值20多萬元的門面房(學校門口西),馬校長卻以13.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他自己,可這13.5萬元他給學校了嗎?2008年春兩免一補款款每生275元下來後,他扣住不發,流失學生的「一補」款3萬多元塞進了自己的腰包,即使在校發的 學生,沒人被扣幾十元,而九年級學生,每人被扣100元,打在飯卡上,九年級學生吃不完,馬校長不退,而這剩餘一部分,又變成馬校長的了。
2. 教師的績效工資如何計算
2樓的,是教書的嗎?要注意措詞:不是全市,也沒有上千老師,還嫌事態不夠大嗎?
3. 教師的績效工資各級別標準是多少
國人部發[2008]6號教師績效工資
[原創
2008-05-22
10:38:01]
國人部發[2008]6號教師績效工資
日前,中央已發文(國人部發[2008]6號):事業單位從2008年5月起兌現績效工資,人均:中學高級教師(副高,處級)2.8萬元/年,中級(高級工,科級)2.3萬元/年,初級(中級工,辦事員)1.8萬元/年,員級1.1萬元/年。從2006年7月1日補發,但要扣出已發的各種獎金和津貼。
待實行新的崗位聘任後,再按等級發放:
管理崗位
五級(正處)30000元/年
六級
26000元/年
七級
23800元/年
八級
19600元/年
九級
15800元/年
十級
11400元/年
專業技術崗位
五級
34000元/年
副高(中高、副教授)
六級
32000元/年
七級
30000元/年
八級
26000元/年
中
級(講師、中一、小高)
九級
24800元/年
十級
23800元/年
十一級
19600元/年
初
級
十二級
15800元/年
十三級
11400元/年
工勤技能崗位
技術工
一級
26000元/年
二級
24800元/年
三級
23800元/年
四級
19600元/年
4. 山東教師的績效工資什麼時候能發啊能漲多少誰有準確的消息
9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先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並從明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
作為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實施績效工資對事業單位中不同利益群體的影響是不同的。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尤其是收入過低的農村和基層教師來說,實行績效工資無異於從制度上給予了他們提高工資水平的機會,有利於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對一些效益好、創收空間大的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可以規范其各類補貼津貼以及整頓灰色收入,促進其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對因「來源」不一而部門、行業之間收入差距過大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是促進分配公平的舉措。
這不禁使人聯想起2004年前後各地陸續實行的公務員「陽光工資」。比如北京的公務員陽光工資實行的是所謂「3581」:科級月薪3000元,處級5000元,局級8000元,部級10000元。取消所有的諸如車票報銷之類的單據作業,取消所有的實物福利消費,國家工作人員按規范的工資收入(包括津貼補貼)在賬面上透明化。
當時改革後公務員的收入主要組成分三大塊:一為基礎工資;二為地區補貼工資,即規范的津補貼;三為績效工資,與勞動數量和質量掛鉤。
然而,「陽光工資」改革實施後,佔有不同「資源」的機關單位或部門,以及不同崗位、不同職別的公務員,如何確定各自的績效工資,引起了不少爭議。尤其是一些地方的「績效獎金」實際上是按照職務、資歷等標准套出來的,難以彈性地反映績效考核的結果。一些地方績效工資確定的過程也缺乏透明。這都引起了群眾的不信任,「陽光」二字似乎帶有了反諷的意味。其中的經驗和教訓,值得記取。
我國事業單位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牽涉到近4000萬「事業人」的利益。只有將績效工資與科學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的制定緊密聯系,讓工資真正與績效而不是職務、資歷等硬性掛鉤,才能為事業單位注入激勵導向。
況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也不僅是「事業人」自己的事。教育、醫療、衛生、科技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從業人員幾乎佔到「事業人」總數的2/3,其提供的公益類產品關繫到所有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績效工資改革的具體過程也需要給全社會一個明白的交代。
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改革更需要陽光。只有透射進陽光,改革才具有公信力和凝聚力,也才能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和理解。
5. 老師的績效工資怎麼算
課堂教學教分值按公式N= 計算。其中 為教師所授第i班學時數, 為所授第i班課時折算系數。
在校外帶領並指導學生野外操作實習按每周每班40教分計,由參加指導實習的教師按情況分配,但每個教師最高不得超過每周22教分。
無課教師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按周學時×0.6進行計算。
有授課任務的教師,同時又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按如下標准核定教分。
除教學授課計劃以外所開展指導的各項文體活動,另計工作量。
教師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計。
由專業科、教研室指定並經教學校長批準的指導教師,有指導計劃並予以實施,有檢查考核,期滿有鑒定,視其指導情況每學期計0~12教分工作量。
由學校安排教師編寫教材(無稿酬)及其他教學資料,按全稿(包括審定、校核)每1000字計1教分工作量。
學校統一停課考試的學科,任課教師出考卷每套(包括標准答案、評分標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績單、成績分析、整理上交試卷)每班2教分。
教師受學校委派在校外任課,其工作量計算與校內任課相同。
教師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務,一般均不再計算工作量,非凡情況可由專業科申報,由教務科會同教學校長決定其工作量。
教師工作量由所在專業科(部)填報,教務科核定和匯總。
教師業務檔案中,工作量按實際授課時數及完成的其他教學任務填寫。
假如教師每月教學工作量摺合教分超過50分,超過部分每1個教分的效益工資增加5元(指導校內外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不計超教分)。
見習教師在見習期內任課,在18教分/月內,不計發任課效益工資,超過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計發10元效益工資。
6. 教育部對教師的績效工資有何具體規定
經國務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政策,這是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又一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對廣大教師的親切關懷。對於依法保障教師收入水平,激發廣大教師積極投身教書育人事業,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
工資發放
(一)課堂教學教分值按公式N= 計算。其中 為教師所授第i班學時數, 為所授第i班課時折算系數。
計算以教務科正式下達的學期教學計劃及實際授課學時數為基本依據。按不同情況取值如下: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1)教師擔任不同班級同一學科,但授課內容要求及側重等差異較大,且按不同教學大綱、計劃或教材授課,並編寫了不同教案(簡稱「兩個頭」),則
=1.00
(2)教師擔任同教材同進度的重復課,其 =0.9。
(3)新開課(不包括新教師所開第一門課) =1.2。
(4)教師同時講授兩門課,教分較少的課 =1.2。
(5)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在前兩周,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課,所接(代)課的
=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所接(代)課的 =1.2,否則所接(代)的課, =1.0。其餘課時按正常情況計算。
(6)其餘情況授課, =1.0。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為間隔類推。
教師所擔任的授課如涉及上述多種情況,則可根據其具體情況復合計算。
(二)在校外帶領並指導學生野外操作實習按每周每班40教分計,由參加指導實習的教師按情況分配,但每個教師最高不得超過每周22教分。
(三)無課教師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按周學時×0.6進行計算。
(四)有授課任務的教師,同時又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按如下標准核定教分。
(1)所任課時6學時,實習教分=(1周總學時-所任課時)×0.6
(2)所任課時6學時,實習教分=(1周總學時-6-所任課時/2)×0.6
(五)除教學授課計劃以外所開展指導的各項文體活動,另計工作量,其計算標准為:
(1)每領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計。
(2)每領做一次課間操按0.2教分計。
(3)組織開展輔導課外文體活動每小時按0.5教分計 。
(4)組織籌備校運動會,根據其工作量由體育組寫出報告,經教務校長審核後由校長批准發給一次性獎金,不另計教分。5)練習代表隊參加經學校批準的校外文體比賽活動,每次實際練習時間達1小時以上的計0.6教分;如比賽取得好成績,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礎部寫報告,經教學校長審核後由校長批准發給體育組一次性獎金。
(六)教師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計。
(七)由專業科、教研室指定並經教學校長批準的指導教師,有指導計劃並予以實施,有檢查考核,期滿有鑒定,視其指導情況每學期計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學校安排教師編寫教材(無稿酬)及其他教學資料,按全稿(包括審定、校核)每1000字計1教分工作量。
(九)學校統一停課考試的學科,任課教師出考卷每套(包括標准答案、評分標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績單、成績分析、整理上交試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師受學校委派在校外任課,其工作量計算與校內任課相同。
(十一)教師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務,一般均不再計算工作量,非凡情況可由專業科申報,由教務科會同教學校長決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師工作量由所在專業科(部)填報,教務科核定和匯總。
(十三)教師業務檔案中,工作量按實際授課時數及完成的其他教學任務填寫。
(十四)假如教師每月教學工作量摺合教分超過50分,超過部分每1個教分的效益工資增加5元(指導校內外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不計超教分)。(十五)見習教師在見習期內任課,在18教分/月內,不計發任課效益工資,超過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計發10元效益工資。
津貼計發
(一)績效工資跟職稱、職務工資制度是2個不同的概念,實行績效工資後,廢除原來的職務職稱工資。
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看學歷)+工齡工資(看教齡)+崗位工資(具體的工作崗位)+工作業績(考核結果)
(二)教師(含職工)舉辦經學校批準的講座,每次發給講座津貼100元。
(三)教師按規定進行早、晚自習輔導,並到班級認真答疑和治理,每輔導1次(早 晚)自習發給津貼10元。
(四)教師(含職工)參加由教務科正式排定的監考,每次發給監考津貼10元。
(五)職工兼課,每學時發給兼課津貼10元。
(六)學校將在教學質量,教書育人、教學治理、第二課堂、實驗室建設,教學研究、論文撰寫、實習、設計的預備和指導、文體活動的輔導和組織等方面設置一些單項獎,以獎勵有突出表現和成績的人員,其獎金額根據具體情況由校長決定。
社會要理解、關愛教師,要監督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做好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也要經得起績效的檢驗,無愧於社會的厚愛與期待。
7. 山東各地的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怎麼樣
山東各地的教師工資以及福利待遇是很不錯的,當然教師工資以及能夠享受到的福利待遇跟教師的職稱高低有一定的關系,職稱越高,那麼能夠享受到的工資待遇標准就越高,根據國家教育部門所給出的相關指示,山東各地區也將落實好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這一條標准,另外根據山東省所召開的教育工作會議,也將提高民辦學校老師養老保險待遇。
山東各地區的教師工資以及福利待遇水平,其實也跟其他省市差不多,當然,如果教師在一線城市工作或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工作那麼能夠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可能會更好,教師的工資收入水平由國家教育部統籌協調,也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比如教師的工齡、職稱高低、工作地區的經濟發達程度等。
我們也希望山東各地區能夠在2020年底前落實好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這一條標准。那麼你們認為山東各地教師的工資以及福利待遇如何呢?歡迎在下方的評論區留言討論。
8. 山東教師有所謂的績效獎或者說一次性獎勵嗎
從最近的教師隊伍改革的具體舉措來看,山東在這方面所做的努力的確不錯,值得教師們的肯定。不單單對職稱失去信心的教師,重新燃起職稱評聘的希望;教師各方面待遇的落實加快進度;將今年的教師的正常工資增長機制落實到位;同時對中小學教師的績效工資制度進行改革等,這一系列改革舉措都是符合當前中小學教師內心期待與希望的。
加快推進教師隊伍改革,是一件非常不錯的事情,也得到了廣大教師的改革,只要這種改革的方向是對的,符合當前中小學教師們的內心期盼,我們就應該給予這種改革舉措以充分的肯定。
當下教師績效工資發放機制受到不少教師的詬病,在績效工資發放的具體過程中,出現了很多與政策規定打擦邊球的「土政策」,使得極少數教師成為績效工資制度的獲益者,而大部分普通教師只能成為績效工資的看客,並沒有真正享受到績效工資制度所帶來的紅利,甚至使得不少辛勤付出的教師,開始變得對教學工作的積極性降低,已然不再像之前那樣努力工作,當然這種表現也應該得到我們的理解,應該受到譴責的是那些違規者。
山東提出中小學建立教師績效工資增量機制,取消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要求。這項政策改革舉措是符合當前教師們心中的所欺所想,與解決當前績效工資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相吻合。只要這項改革舉措能夠順利落地實施,將會讓更多的中小學教師從績效考核工資制度中收獲更多的紅利,真正成為績效工資制度的紅利涉及者。
任何時候的教育改革,都應該以教師、學生為中心,現階段改善教師的各方面待遇成為我們必須面對的現狀。當前教師在職稱評審過程中的公平性、透明度得不到保障,工資待遇水平方面普遍較低,績效工資發放不合理等問題頻出,這都是我們當下必須盡快解決的問題,讓教師真正享受到職業所帶來的滿足感和幸福感,切實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