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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王雪

發布時間: 2021-07-28 19:50:02

❶ 侵犯隱私的事例有哪些

學生早戀教師侵犯隱私 16歲女生告倒班主任

昨天(28日),16歲的少女王雪終於向學校討回了自己的尊嚴——本市首例女中學生狀告班主任和學校侵犯名譽權案塵埃落定,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法庭上,王雪的母親邱女士抑制不住激動的心情,流下了眼淚。宣判前,邱女士對勝負並沒有把握,畢竟女兒告的是學校。

■隱私被侵犯 少女離家出走

去年暑假,邱女士發現女兒近來電話頻繁,還有個男孩常在她家樓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蘇某反映。沒想到這卻將女兒帶入了痛苦的深淵。

蘇某發現王雪和班裡一個男生關系比較密切後,便在課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書包、日記以及給其他同學的信件,還不許同學和她說話。原本性格活潑的王雪頓時成了「孤家寡人」,同學們遠離她,不敢和她說話。王雪在日記里寫道:「蘇老師經常侮辱我,逼我轉學。我一想起這些就害怕,夜裡常做噩夢……」由於無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於去年6月4日離家出走。4天後,當邱女士接到女兒的電話,在南京找到她時,王雪哭著請求媽媽搬出北京。這場「風波」給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身為公司副總經理的邱女士被迫遞交了辭職報告,家裡的老人也住進了醫院。而在王雪出走後,學校和班主任卻對此事漠不關心 。

■學生告老師 只要一聲道歉

回家以後,王雪的心情一直很壓抑,後來被診斷患上了憂鬱症。邱女士為女兒聯系了一所新學校,但事情並沒有就此平息。因原校提供的學籍卡被塗改過,轉學手續遲遲沒有辦妥。對此舉,邱女士一家人認為這是學校故意在刁難他們,間接地剝奪了女兒的受教育權利。去年8月1日,王雪將班主任和學校告上了法庭,訴訟的請求很簡單,只要求老師的一聲道歉。

法院認為,班主任蘇某在對王某進行教育管理中,確有翻看其書包、日記等歧視性行為,侵害了她的人格尊嚴。蘇某的上述行為和王某離家出走、精神抑鬱的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應向王某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早戀應該抓 手段不能過激

盡管邱女士和女兒並不認為這場官司是由早戀而引起,然而這場風波的起因確是由於青少年的情感問題而引發的。如何正確對待青春期的感情萌動,值得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反思。

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位從事青少年問題研究的人士。他說,很多學生之間異性的交往真正以戀愛為目的的並不多,但卻被扣上「早戀」的帽子。「真正出現青春期沖動也是正常的。老師和家長應該了解孩子們這個特殊時期的生理、心理特點,給予正確的引導。為體現自己的權威而採取的簡單、嚴厲甚至極端的措施會給孩子造成很大傷害,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辦理此案的法官說,近年來,學生狀告學校的案件不斷增多,這說明學生及其家長的法律意識在增強。學校和老師對學生有教育與管理的權利,校方對未成年學生承擔著監護的職責。但學生作為被管理者、被監護人,同樣有著他們自己的權利。被告老師的出發點是好的,在她在教育方法上確有過激等不妥當的方面。老師在履行教育職責的同時要尊重學生的隱私權,要有對學生人權的保護意識。

目前,王某正在某職高就讀,新的生活漸漸驅散了她心頭的陰影,和記者聊天時她落落大方,也似乎成熟了許多,「未成年人也有隱私權。通過這場訴訟,我學會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❷ 生活中隱私權受侵害的實例

1、隱私被侵犯 少女離家出走

去年暑假,邱女士發現女兒近來電話頻繁,還有個男孩常在她家樓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蘇某反映。沒想到這卻將女兒帶入了痛苦的深淵。

蘇某發現王雪和班裡一個男生關系比較密切後,便在課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書包、日記以及給其他同學的信件,還不許同學和她說話。原本性格活潑的王雪頓時成了「孤家寡人」,同學們遠離她,不敢和她說話。

王雪在日記里寫道:「蘇老師經常侮辱我,逼我轉學。我一想起這些就害怕,夜裡常做噩夢……」由於無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於去年6月4日離家出走。4天後,當邱女士接到女兒的電話,在南京找到她時,王雪哭著請求媽媽搬出北京。

這場「風波」給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身為公司副總經理的邱女士被迫遞交了辭職報告,家裡的老人也住進了醫院。而在王雪出走後,學校和班主任卻對此事漠不關心 。

2、擅自用學生作實例宣傳侵犯隱私權

在吉林省長春市一些中小學校園周邊,有不少以中小學生為服務對象的視力保健或牙齒護理工作室。

為了讓接送孩子上學的家長們相信其「治療」效果,招攬到更多的學生,這些商家想辦法弄來家長的手機號,將做過視力保健或牙齒護理的學生實例,以群發簡訊的方式發送給家長。吉林省消費者協會認為,擅自使用中小學生實例搞宣傳侵犯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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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的種類

1、情報保密權

個人生活情報,包括所有的個人信息和資料。諸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系、愛好、信仰、心理特徵等等。

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個人生活情報資料,例如,對公民身體的隱秘部分、日記等不許偷看,未經他人同意不得強制披露其財產狀況、社會關系以及其他不為外界知悉傳播或公開的私事等。

2、個人通訊秘密權

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及談論的內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

隱私權制度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現代通訊的發達聯系在一起的,信息處理及傳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個人通訊的內容可以輕而易舉地被竊聽或竊取,因而,保障個人通訊的安全已成為隱私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❸ 學生談戀愛被開除

哎,這個老師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告他都沒問題哦.
案例:
「早戀」少女告倒班主任

16歲的少女王雪終於向學校討回了自己的尊嚴——北京市首例女中學生狀告班主任和學校侵犯名譽權案2001年9月塵埃落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去年暑假,邱女士發現女兒近來電話頻繁,還有個男孩常在她家樓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蘇某反映。沒想到這卻將女兒帶入了痛苦的深淵。

蘇某發現王雪和班裡一個男生關系比較密切後,便在課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書包、日記以及給其他同學的信件,還下令不許同學和她說話。性格活潑的王雪頓時成了「孤家寡人」,同學們遠離她,不敢和她說話。王雪在日記里寫下:「蘇老師經常侮辱我,逼我轉學。我一想起這些就害怕,夜裡常做噩夢……」由於無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於去年6月4日離家出走。4天後,當邱女士接到女兒的電話,在南京找到她時,王雪哭著請求媽媽搬出北京。這場「風波」給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身為公司副總經理的邱女士被迫遞交了辭職報告,家裡的老人也住進了醫院。去年8月1日,王雪將班主任和學校告上了法庭,訴訟的請求很簡單,只要求老師的一聲道歉。

法院認為,班主任蘇某在對王雪進行教育管理中,確有翻看其書包、日記等歧視性行為,侵害了她的人格尊嚴,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應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這事是自己的自由,連家長都不能管,一定要捍衛自己的個人隱私權!

❹ 女中學生狀告班主任侵權案

1、王雪、蘇某、王雪的母親
2、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和受教育權利 承擔經濟和法律制裁
3、當未成年人的權益受到侵犯時要及時申訴。

❺ 關於隱私權的案例

案例一
我今年15歲,是一名初中三年級的學生,前不久,為了使同學們集中精力學習,班主任在班裡宣布了一條規定,凡本班同學的個人信件均應向班長報告主要內容,否則班長或班主任有權暫扣或開拆,違者將受到點名批評。我和其他許多同學雖很有意見,也知道班裡的規定是不合法的;
5歲的輝輝就讀於騰飛幼兒因,騰飛幼兒園將該園幼兒繪畫作品結集出版並公開發售,其中選釜了輝輝6幅作品。輝輝媽媽看到後。認為幼兒園應該支付稿酬。可是幼兒園園長解釋說:「你兒子才5歲,不享有著作權。況且你兒子的作品是在我園教師輔導下完成的。著作權應歸幼兒園。」
案例二
年僅4歲的玲玲活潑可愛,她所在的幼兒園為她拍攝了幾張照片,並將照片賣給了兒童玩具生產商張某,張某用玲玲的照片為玩具做形象宣傳。玲玲父母認為幼兒園侵害了女兒的肖像權,但幼兒園認為照片屬於幼兒園的作品,其行為不屬於侵權。
案例三
6歲的強強因爸爸被捕入獄而性格偏異,為了讓幼兒園配合教育好強強,強強媽媽將此事告訴了強強的帶班老師李某。誰料,李某對經常打人的強強十分討厭,不僅不配合強強媽媽教育強強,反而經常對強強冷嘲熱諷,並將強強爸爸入獄的事情告訴全班幼兒,致使全班幼兒疏遠強強,常說強強是個大壞蛋。強強性格由此變得更加偏異,患了嚴重的心理疾病。

有這么一個案例,妻子住院治療期間,丈夫陪護,百般無聊之際,看到妻子的病歷擺在護士站的櫃台上,隨手就翻閱其資料,當看到資料中記載"孕四產一"時,就發生了疑問,後來詢問專業人事才知道怎麼回事情.實際情況是他們結婚4年,才有現在一個孩子.大家都應當明白是怎麼回事.後來他們就因此而離婚,離婚後其妻子起訴醫院,侵犯了隱私權,醫院敗訴.
16歲的少女王雪終於向學校討回了自己的尊嚴——北京市首例女中學生狀告班主任和學校侵犯名譽權案2001年9月塵埃落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去年暑假,邱女士發現女兒近來電話頻繁,還有個男孩常在她家樓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蘇某反映。沒想到這卻將女兒帶入了痛苦的深淵。蘇某發現王雪和班裡一個男生關系比較密切後,便在課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書包、日記以及給其他同學的信件,還下令不許同學和她說話。性格活潑的王雪頓時成了「孤家寡人」,同學們遠離她,不敢和她說話。王雪在日記里寫下:「蘇老師經常侮辱我,逼我轉學。我一想起這些就害怕,夜裡常做噩夢……」由於無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於去年6月4日離家出走。4天後,當邱女士接到女兒的電話,在南京找到她時,王雪哭著請求媽媽搬出北京。這場「風波」給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身為公司副總經理的邱女士被迫遞交了辭職報告,家裡的老人也住進了醫院。去年8月1日,王雪將班主任和學校告上了法庭,訴訟的請求很簡單,只要求老師的一聲道歉。
法院認為,班主任蘇某在對王雪進行教育管理中,確有翻看其書包、日記等歧視性行為,侵害了她的人格尊嚴,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應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❻ 王雪的個人簡介

在2012年度海口市「美德少年」評選活動中,有一位特殊的候選人吸引了眾多目光,她就是「魚鱗女孩」王雪。從小身患魚鱗病卻依然自強不息,王雪的堅強樂觀感動了無數人。
14歲的王雪是海口市四中初二8班的學生。自出生起,王雪就患有魚鱗病,一身皮膚狀似魚鱗,還伴隨著瘙癢和異味。每當遇上異樣的眼光,王雪都只是默默承受,從不和父母委屈哭鬧。她常說,要好好學習,報答父母。
因為怕異味影響別人,王雪進入初中後不久便主動和班主任提出坐最後一排,還希望老師不要給她安排同桌。老師帶著滿心感慨答應了王雪,同學也看到了這個女孩內心的善良,對她很友好。「老師很關心我,我周圍的同學都很好,從來都不會因為我身上的味道捂鼻子,我很感謝他們!」王雪很感激的說道。
這個堅強的魚鱗女孩,一直以一種樂觀積極的態度面對生活。父母的疼愛,老師的教導,同學的幫助,不幸的王雪幸運地擁有了這么多關愛。無論未來如何,此刻,王雪展現著陽光的笑容,感動你我。

❼ 求隱私權案例

案例一:「早戀」少女告倒班主任

16歲的少女王雪終於向學校討回了自己的尊嚴——北京市首例女中學生狀告班主任和學校侵犯名譽權案2001年9月塵埃落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去年暑假,邱女士發現女兒近來電話頻繁,還有個男孩常在她家樓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蘇某反映。沒想到這卻將女兒帶入了痛苦的深淵。

蘇某發現王雪和班裡一個男生關系比較密切後,便在課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書包、日記以及給其他同學的信件,還下令不許同學和她說話。性格活潑的王雪頓時成了「孤家寡人」,同學們遠離她,不敢和她說話。王雪在日記里寫下:「蘇老師經常侮辱我,逼我轉學。我一想起這些就害怕,夜裡常做噩夢……」由於無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於去年6月4日離家出走。4天後,當邱女士接到女兒的電話,在南京找到她時,王雪哭著請求媽媽搬出北京。這場「風波」給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身為公司副總經理的邱女士被迫遞交了辭職報告,家裡的老人也住進了醫院。去年8月1日,王雪將班主任和學校告上了法庭,訴訟的請求很簡單,只要求老師的一聲道歉。

法院認為,班主任蘇某在對王雪進行教育管理中,確有翻看其書包、日記等歧視性行為,侵害了她的人格尊嚴,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應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案例二:患者隱私部位能否當作教學「標本」?

阿靜因未婚先孕到醫院檢查,大夫在為其檢查時叫進20多名醫學院實習生,以阿靜為「標本」現場講解,阿靜羞愧難當,無地自容。2001年10月8日阿靜向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新疆石河子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及當事醫生侵犯其隱私權,要求給予精神損害賠償。此案在全國醫學界和法學界引起了爭議。

9月15日,22歲未婚先孕的阿靜在男友陪同下來到新疆石河子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做人工流產,在婦產科醫生孫某的安排下,阿靜按要求做好准備,躺在檢查床上等待檢查。這時,醫生叫進20多名身穿白大褂的男女圍在床前,阿靜非常緊張,要求醫生讓他們出去。醫生說,沒關系,他們都是實習生。醫生讓阿靜躺好,一邊觸摸阿靜的身體,一邊向實習生介紹各部位名稱、症狀等,檢查講解過程約五六分鍾。

據了解,那天的見習生是石河子大學醫學院九七級本科生。

事後,氣憤難平的阿靜和男友經咨詢律師,決定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一事件在全國醫學界和法學界引起了極大的爭議。醫學界認為,作為教學和實習醫院,這種做法很正常,談不上侵犯隱私權,不然,怎樣完成培養醫學院學生的任務。按照慣例,一般都不提前給患者打招呼,如徵求患者意見,患者肯定不同意。再說幾十年來各醫院都是這么做的,也沒有法規和文件規定不能這樣做。醫學院校及其附屬醫院基本都認同這一觀點。

而為阿靜提供法律援助的新疆天宇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次松認為,醫院的做法嚴重侵害了患者的人格尊嚴和隱私權。人的特殊部位有權利不讓他人觀看、探究或拍攝。醫生檢查患者身體原則上不構成侵犯隱私權,因為患者去醫院看病,接受相應的檢查甚至很多專家會診有時是必須的。但此事的關鍵是接診或主管醫生以外的人對患者的隱私部位進行觀看和講解,這是不能允許的。對醫學院學生的實習,應作出相應的規范。很多資深律師也都同意這一看法。

據了解,這是全國首例因患者被醫院當作教學對象,而被提起訴訟要求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例。醫學界和法學界的專家認為,不論此案判決結果怎樣,都將對我國的醫學院校學生實習產生深遠的影響。

案例三:當隱私權遭遇生命健康權

挽救了病人的生命卻侵犯了病人的隱私,日前在廈門市某醫院發生的一件事引起了有關人士「隱私權、生命健康權究竟哪個更重要」的爭議。

19歲的宮小姐因子宮出血,一個星期前走進了一家心理門診就診,在心理醫生作了「絕對保密」承諾後,宮小姐袒露了自己的心病:自己因未婚先孕擅服流產葯物造成子宮出血不止。就在心理治療過程中,宮小姐開始出現昏迷狀態。為搶救宮小姐的生命,這位醫生違背承諾,向有關的婦產科醫生道出了實情,並請求婦產科醫生進行緊急救助。

經搶救,宮小姐脫離了危險,但心理醫生的一片善良之心卻遭來了宮小姐的責怪聲:本來不為人所知的隱私,現在很難再遮遮掩掩。趕來醫院的父母親也從她難以自圓其說的回答中隱約感到了女兒的秘密。此後,雖然宮小姐的子宮出血病一天天痊癒,但她的心病卻一天天加重,19歲的她始終感到難以抬頭見人。

一些人士認為,在本人不同意的情況下,醫生絕不能公開病人隱私。宮小姐已經向心理醫生陳訴過保密要求,而且心理醫生也已承諾「絕對保密」,雖然這位醫生向他人公開隱私是為了病人的生命,卻違背了病人本人意願,侵犯了隱私權。

許多醫生認為,生命健康權大於隱私權。省人民醫院的張醫生認為,醫生當然應該尊重病人的隱私權,但當病人出現病危、昏迷時,首先考慮的是搶救,這是醫生的職業道德。

福建八閩律師事務所的蔣金音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醫師必須保護病人的隱私權。但當患者的隱私權危害公共安全時(如按規定,患者患了傳染性性病,醫師必須將其上報衛生防疫站),隱私權必須服從公共安全。而當隱私權與生命健康權發生矛盾時,生命健康權應該大於隱私權,也就是說,當一種危害必然發生時,當事人可以選擇較小的危害避免更大的危害。

❽ 請你具體了解一個個人隱私被侵犯的事例,並寫下來,重點寫出當時被侵害人的心理感受和應當吸取的教訓。

學生早戀教師侵犯隱私 16歲女生告倒班主任

昨天(28日),16歲的少女王雪終於向學校討回了自己的尊嚴——本市首例女中學生狀告班主任和學校侵犯名譽權案塵埃落定,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法庭上,王雪的母親邱女士抑制不住激動的心情,流下了眼淚。宣判前,邱女士對勝負並沒有把握,畢竟女兒告的是學校。

■隱私被侵犯 少女離家出走

去年暑假,邱女士發現女兒近來電話頻繁,還有個男孩常在她家樓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蘇某反映。沒想到這卻將女兒帶入了痛苦的深淵。

蘇某發現王雪和班裡一個男生關系比較密切後,便在課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書包、日記以及給其他同學的信件,還不許同學和她說話。原本性格活潑的王雪頓時成了「孤家寡人」,同學們遠離她,不敢和她說話。王雪在日記里寫道:「蘇老師經常侮辱我,逼我轉學。我一想起這些就害怕,夜裡常做噩夢……」由於無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於去年6月4日離家出走。4天後,當邱女士接到女兒的電話,在南京找到她時,王雪哭著請求媽媽搬出北京。這場「風波」給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身為公司副總經理的邱女士被迫遞交了辭職報告,家裡的老人也住進了醫院。而在王雪出走後,學校和班主任卻對此事漠不關心 。

■學生告老師 只要一聲道歉

回家以後,王雪的心情一直很壓抑,後來被診斷患上了憂鬱症。邱女士為女兒聯系了一所新學校,但事情並沒有就此平息。因原校提供的學籍卡被塗改過,轉學手續遲遲沒有辦妥。對此舉,邱女士一家人認為這是學校故意在刁難他們,間接地剝奪了女兒的受教育權利。去年8月1日,王雪將班主任和學校告上了法庭,訴訟的請求很簡單,只要求老師的一聲道歉。

法院認為,班主任蘇某在對王某進行教育管理中,確有翻看其書包、日記等歧視性行為,侵害了她的人格尊嚴。蘇某的上述行為和王某離家出走、精神抑鬱的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應向王某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早戀應該抓 手段不能過激

盡管邱女士和女兒並不認為這場官司是由早戀而引起,然而這場風波的起因確是由於青少年的情感問題而引發的。如何正確對待青春期的感情萌動,值得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反思。

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位從事青少年問題研究的人士。他說,很多學生之間異性的交往真正以戀愛為目的的並不多,但卻被扣上「早戀」的帽子。「真正出現青春期沖動也是正常的。老師和家長應該了解孩子們這個特殊時期的生理、心理特點,給予正確的引導。為體現自己的權威而採取的簡單、嚴厲甚至極端的措施會給孩子造成很大傷害,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辦理此案的法官說,近年來,學生狀告學校的案件不斷增多,這說明學生及其家長的法律意識在增強。學校和老師對學生有教育與管理的權利,校方對未成年學生承擔著監護的職責。但學生作為被管理者、被監護人,同樣有著他們自己的權利。被告老師的出發點是好的,在她在教育方法上確有過激等不妥當的方面。老師在履行教育職責的同時要尊重學生的隱私權,要有對學生人權的保護意識。

目前,王某正在某職高就讀,新的生活漸漸驅散了她心頭的陰影,和記者聊天時她落落大方,也似乎成熟了許多,「未成年人也有隱私權。通過這場訴訟,我學會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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