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光輝老師
發布時間: 2021-07-31 23:10:31
『貳』 周至縣二曲中學強迫學生征訂報刊,每個學生強收7元整。
首先,強迫學生訂報刊肯定是一種錯誤的行為,國家一再強調減負,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學用書都是規定了的,不允許學校或老師私自給學生強制增加輔導教材。
其次,很可能學校是從會中獲得經濟利益的(不能說所有都這樣,但不排除個別人中飽私囊)。
另外,我覺得教育這個東西是沒有成規的,規定的教材是人指定的,難免不得周全,也很難滿足因材施教的要求。有些好的老師能在規定的教材之外找到更好的輔導資料(包括輔導書、題集、報刊等多種形式),來輔助教學,以期更好的教育效果。這種方式是有積極意義的。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為不論白貓黑貓,能抓耗子就是好貓。只要是能達到教育的目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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