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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历史

发布时间: 2020-11-19 21:23:14

㈠ 中国的教育历史概括

中国历来是个教育大国,人们从古遵从“不学不知义”主流思想,对于学习教回育一直存答在崇敬观念。所谓“诚哉古人言”,流传千年的教育正如古人所说该当长思久故,因此在当代中国社会,科教兴国战略的兴起不仅是历史精华的承载,更是学子前行的规章。

最早的教育时代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此时的人们更多把教育理念放在劳动上,上至制造工具,下到捕猎种田都是当时的教育核心。在生产力情况得到改善之后,人们又将教育重心往艺术文化上偏移,开始了对文字与音乐的追求。

在从夏商至春秋的奴隶社会教育时期,人们开始了对人伦事理的研究和记录。直至西周,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为准的教育考察规范,在招揽社稷人才时也常常据此选拔。

再后来则到了以孔孟思想为尊的封建王朝教育时期。孔子主张“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并开设私学之风,为近现代学校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这时的人们着重培养君子之风,受孔孟文化影响好读圣贤兵法之属书籍,并不断将前人事迹记录在册,以伦理道德育后,以仁爱之风待人。

㈡ 历史学与历史教育的区别

区别:历史学一个是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而 历史教育是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历史学是一门研究型学问,而历史教育是针对性的教导,历史学比历史教育研究更深。
历史学是人类对自己的历史材料进行筛选和组合的知识形式。历史学,是个静态时间中的动态空间概念。历史学是由历史、科学、哲学、人性学及其时间空间五部分有机组合而成。
广义的“历史学”是对“史”进行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专指后者,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
历史教育,以历史和历史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广义的历史教育,指人类社会各界所进行的以历史学为基础的教育活动。
狭义的历史教育,特指学校教育中,以历史学为依托,以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师生共同探究、成长的教育活动。

㈢ 教育的历史发展分为那几个时期各个时期的教育有什么特点

一、时期:古代教育、近代教育、现代教育。

1、古代教育

中国教育开始于中国古典著作,而不是宗教组织。早期中国任用受教育的官员管理帝国,用来选拔官员的科举考试制度建立于隋朝,唐朝的唐太宗完善科举制度。

2、近代教育

近代教育是教育历史分期的一个阶段。与古代教育和现代教育相对。欧美的近代教育是指从 17 世纪英国革命至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前的教育。中国的近代教育是指从 1840 年鸦片战争到 1919 年五四运动以前的教育。

3、现代教育

现代教育是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形成而出现的人类历史上一种崭新的教育形式,也是人类社会和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是迄今为止教肓发展的最高阶段 ,也是人类教育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 。

中国的现代教育起始于十九世纪下半叶。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一批具有早期维新思想的知识分子便在粤著书立说,主张效法西方的先进技术和制度,提倡通过改良和变法,实现国家富强,并促成了学习西方知识的风气。

二、教育特点:

1、古代教育特点:

教育是在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进行的;教育没有阶级性;教育内容简单,教育方法单一。

2、近代教育特点:

以大机器生产为背景,科学技术教育成为教育的主要内容;普及义务教育受到重视;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产生和传播。

3、现代学校教育的特点: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教育的科学化程度和教育水平日益提高。

(3)教育的历史扩展阅读:

教育的功能:

教育功能,即指教育活动的功效和职能,就是“教育干什么”的问题。教育的功能大致可分为:个体发展功能与社会发展功能。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故可分为教育的个体社会化功能与个体个性化功能两方面。社会活动的领域主要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因而教育的社会发展功能又可分为教育的经济功能、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

教育的主要功能是: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进个体发展,包括个体的社会化和个性化;

(2)教育的最基础功能是影响社会人才体系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现代社会重教育的经济功能主要包括: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潜在劳动能力;形成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观念态度和行为方式;

(3)教育的社会功能是为国家的发展培养人才,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

(4)教育的最深远功能是影响文化发展,教育不仅要传递文化,还要满足文化本身延续和更新的要求。

㈣ 教育是大事,中国现代历史的教育历程是怎样的

到了近现代,中国曾积极向外国学习,在教育制度上学过日本、德国、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又向苏联学习过。在教学内容方面也曾引进西方的政治社会学说和自然科学技术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

在向外国学习的过程中,走过了一些曲折的道路,其中有经验也有教训,最大的教训是在吸取时没有注意结合中国的实际加以分析、鉴别,忽视了中国的特点。这些经验和教训,对中国教育史研究来说都是一笔财富。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中,创立了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教育。这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的经验是丰富的,在教育方针学制、课程和教育方法上都有很多创造,需要认真地研究和总结。

一、1977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中断了十年的中国高考制度得以恢复,中国由此重新迎来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天。

1977年9月,中国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已经停止了10年的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上大学。

二、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211工程”正式启动。

200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同时为了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

2016年6月,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

(4)教育的历史扩展阅读:

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中国现代教育登上了历史舞台。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然而那时的教育普及率仍让很低。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如今这种制度已经荡然无存!

1983年,英语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对于英语不好的同学,此时带上了紧箍咒,1985年,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

1985年以后,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这个你懂的,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地理被取消高考,这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记得小编上学那会是5000多,小编来自农村,那可是家里一年的纯收入!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

2017年高考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考核内容,比如,在语文中增加古代文化常识,文言文、传统节日、民俗等内容,在数学中增加数学文化的内容。

㈤ 中业教育的历史沿革

2002年中业教育成立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校内
2002年荣获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颁发‘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会员证书’
2003年荣获北京市消协授予‘质量放心 用户满意’荣誉
2005年石家庄分校成立
2006年太原分校成立
2007年天津分校成立
2008年郑州分校成立
2009年西安分校成立
2010年10月中业教育国贸校区成立
2010年11月中业教育三里河校区、公主坟校区成立
2010年12月荣获腾讯教育频道颁发‘全国十大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奖项
2011年1月荣获搜狐教育频道颁发‘中国十大品牌职业教育机构’奖项

㈥ 学校教育的发展史

学校教育的发展史

一、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
综观百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1862年至1894年)。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处于酝酿时期。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所谓外来因素的诱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们是清政府在外力胁迫下应急反应的产物,是为了培养应付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开办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些学堂都标榜以西方为榜样,然而,在具体的学习目标上,却并不明确,笼而统之地把西方称之为“泰西”。从时人留下的大量文献分析,所谓“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国。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种泛称,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模仿对象。
第二个时期(1895年至1911年)。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启超“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1],即主要是参照日本东京大学的规程制定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也几乎与日本学制中的相关规定一致。与前一个时期相比,学习的目标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词被一个具体的国家——日本所取代,价值取向明确而单一。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众所周知,作为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总设计师,蔡元培非常关心高等教育,《大学令》就是由他亲手制定的。他多次谈到,《大学令》中许多内容是“仿德国制”,“仿德国大学制”[2]。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借鉴德国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愿。但是,从实践的层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并未实现。摆脱日本单一模式束缚的努力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列入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学付诸实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国高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另一所国立大学——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留美归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东南大学以美国大学为榜样,延揽一批留美学生到校任教,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从管理体制、系科设置、课程内容以至经费筹措等,全面学习、借鉴美国高等教育。至20年代中期,东南大学声誉日隆,影响日广,成为与北京大学南北呼应、交相辉映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镇。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在此22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如果说20年代后期曾经是美国高等教育影响最盛的时期,从对地方分权制的教育体制的模仿,到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至于大学各专业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等等都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强大影响;那么,进入30年代,则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具体做法。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其间,有一个短暂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间实行的大学区制。实行“大学区制”用蔡元培的话来说是“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3]。众所周知,大学院制试行不及两年就无疾而终,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就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而言,可算作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第五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共聘请苏联专家861人,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在高等教育部担任顾问。在这些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专家的工作也包括编写教材、培养研究生和培训教师,甚至渗透到学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室和资料室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域。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第六个时期(1958年至1977年)。摒弃“模式”,复归“传统”。1957年以后,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模式”,复归“传统”的道路。所谓复归“传统”,是指力图用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等根据地举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办法来指导高等教育改革。所谓摒弃“模式”,就是在“独立自主”的旗帜下,拒绝接受来自国外的任何“模式”。20年间,经历了1958年至 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大跃进”。之后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而进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调整。从1966年开始的 “文化大革命”,完全是关起门来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1978年以后)。博采各国之所长,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明确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4] 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艰苦探索之后,深固拒闭、盲目排外不可取,单一的价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为政府和知识界的共识。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广泛吸收各国之长的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通过上面简略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转换,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归根到底这是受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所制约。如果我们把一个世纪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考察,又会发现,百年间,我们在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似乎走了一个大圆圈:被迫开放(无意识的泛化)——单一的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单一的价值取向——封闭——主动开放(在世界范围内博采众长)。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借鉴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无论是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还是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都是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囿于某种政治环境,价值取向单一,同样不是发展的最好选择。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作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受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国情所制约,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制约。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就是在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一对矛盾的过程中艰难推进的。不能以强调本国情形的特殊性为由而拒绝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能以标榜追赶世界潮流为借口而置本国国情于不顾,这是我们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所应深刻记取的经验教训。
二、传统与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几年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19世纪最后几年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学的雏型。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在这些章程中,关于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有了新的表述: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 “一物不知,儒者之耻”。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 “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1922年,毛泽东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创办自修大学。蔡元培闻讯后,高兴地写下了《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一文为之鼓吹:“合吾国书院与西洋研究所之长而活用之,其诸可以为各省新设大学之模范者与?”[9] 对西方大学理念的移植与中国高等教育主流传统和非主流传统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时期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其中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分别为“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专科学校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在 20年之后的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与20年前几乎完全一致。上述情况说明,在1912年至 1949的近40年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学者和研习应用科学的技术人才这条主线一直贯穿其间。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民国时期与清末比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反映封建传统文化的科目,增加了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学科,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更是如此。据统计,民国初年《大学规程》中所开列的课程科目总数比清末《癸卯学制》所规定的多300多门;专科学校课程也比清末相应学堂科目增加了1-2倍。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20年代开设的课程中,有许多在欧美各著名大学中也是刚刚起步。在课程体系方面的另一显著变化是,从参照日本到直接借鉴西方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许多大学和专科学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学的原版教材。似乎可以认为,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对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二个高潮。直到30年代后期才陆续开始有中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学丛书”的字样在各大学和专科学校采用,而且仍主要限于人文社科类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表述,最早见之于政府法规文献的是1950年7 月政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设人才。”[10]在这里,除去头、尾两处有关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内容是“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建设人才”。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相比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十分自然的;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特点还是体现出来了,“高级建设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说涵盖了学术人才与专门技术人才。当然,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所谓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等,在刚刚取得政权的社会条件下,是不会受到关注的。相反,对大学中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议事日程。在课程体系方面,特别强调了废除国民党政府开设的政治教育课程,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为基础的新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则是全面地照搬苏联的课程体系。1955年有个统计,当时的浙江师范大学开设的153门课程中,有41门是以直接从苏联翻译过来的教科书为基础而设立的,另有79门课程所用教材是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11]。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课程体系方面出现了第三个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追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风潮。知识分子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对于机械地照搬苏联模式,大学中专业设置过窄、高等教育中忽视社会科学以及把马列主义奉为教条等现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评。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学的马寅初。这可以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非主流传统与移植而来的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的一次顽强对抗。众所周知,这次风潮的结果是以“反右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著名讲话中,提出了指导中国近30年的教育方针,即“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毛泽东的讲话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12]从此,这个方针成了中国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大、中、小学的办学宗旨。
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13]可以说,这是近代以来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字数最多的一次表述。应该说,较之1957年毛泽东的论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中的规定,培养目标更明确,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考虑到20世纪 6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转变。而且,也确实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触及灵魂、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变成了短训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同样可以从移植与传统的冲突中得到解释。如果说1949至1956年的全盘苏化期间,我们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仍然强调的是学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对民国以来形成的主线的继续,体现的是外来因素的移植,同时融合了传统的影响(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么,后20年间则是传统对移植的激烈反抗并战胜之。在这里,所谓传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中国传统高等教育所积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的主流传统;二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在培养干部队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20年间,特殊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关闭了与世界交往的大门,为传统的复归和高扬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气候。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否定和抛弃了“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目的,将现代化的实现确立为教育的主要目标。同年10月,教育部对1961年颁布的《高教六十条》略作修改,印发全国高校组织讨论,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全是原来的表述。尽管如此,至少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注重专业知识的问题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 1980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对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毕业生和科研人员经过严格考核,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这次会议的另一项与高等教育理念有关的重大决定是,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的过多的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14]尽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高等学校所获得的自主权远未达到文件中所给予的自由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决定》给予了我国高等学校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主权。此外,《决定》还强调高等学校是教学、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苏联模式那样,要么负责教学,要么负责专业培训;强调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强调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等,努力借鉴和移植先进国家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94年7月,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1998年8月,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识。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断高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并转化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精英阶层的传统正在成为历史。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

㈦ 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教育目的

1、封建时期的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因社会制度、民族文化传统、教育思想不同而异。《学记》提出“建国军民,教学为先”,即用教育来化民成俗,为统治者服务。

“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凡学,官先事,士先志”,即用做官为诱饵,培养遵守伦理纲常的“圣贤君子”。《大学》提出“三纲领”“八条目”也体现了这种思想。

2、近代的教育目的

近代教育目的注重培养科技人才,它从富国强兵的愿望出发,历经洋务派的“培养技术人才”到蔡元培的“五育并举”涵养健全人格,教育目的不断注入新的内涵。

3、建国后的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教育对所培养人的质量和规格的总体设想和规定。它一方面规定所培养人的身心素质,即受教育者的个性结构,包括知识、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的发展。

另一方面,规定培养的人应符合什么样的社会需要。学术界对素质教育的涵义尚在探讨,一般认为是如下: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识教育,发展个性与主动精神。

(7)教育的历史扩展阅读

特征

1、概括性与抽象性

教育目的往往是抽象的、概括的,而非具体的、特殊的。例如,“发展人的理性”、“培养民主社会的合格公民”,可以称作是“教育目的”,但像“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能正确回答美国总统的选举方法和程序”这样的表述,就不能称作为“教育目的”。

因为它比较具体、特殊,把它称作是“课程或教学的目标”更为合适。一般来讲,从表述的抽象与概括程度上讲,“培养目标”较之“教育目的”更为具体、更为特殊;“课程与教学目标”较之“培养目标”更为具体、更为特殊。

可以说,抽象的、概括的教育目的,是通过“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目标”逐层具体化的,其关系表现为一般与个别、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2、理想性与终结性

教育目的的表达总渗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反映着人们对理想人生、理想社会的看法与理解,它带有很强的超越现实生活的性质。

例如,在教育史上,许多教育家都把“人的全面发展”或“个体一切才能的充分发展”视作教育的最高目的,像这样的教育目的表述就具有很强的理想化色彩,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完全超越了现实,甚至是不可企及的,无法完全达到的。

不过,正是由于这种理想性与不可及性,才使得教育目的具有精神上的感召力。记住,教育目的的实现是长期的,能够在短期内实现的,绝对不是“教育目的”,只能是课程或教育目标。

㈧ 历史、历史学、历史教育,——这三者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历史: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真相只有一个。然而记载历史、研究历史的学问却往往随着人类的主观意识而变化、发展完善,甚至也有歪曲、捏造。

历史学:因取义的广狭不同,史学的定义从内涵上可归纳为两种。广义的“史学”是对“史”进行同时合训而产生的“史有二义”的统一体,包括:(1)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2)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不包括前者,而专指后者。狭义上的史学是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统一体。就其性质而言,因历史学家们考察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而有“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科学”说、“艺术”说和“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整合”说等等不同的界定。

历史教育:以历史和历史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
广义的历史教育,指人类社会各界所进行的以历史学为基础的教育活动。
狭义的历史教育,特指学校教育中,以历史学为依托,以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师生共同探究、成长的教育活动

历史学和历史教育都是从历史发展出来的,也就是历史是历史学和历史教育的基础。没有历史就没有历史学和历史教育。历史学对历史资料有一定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历史教育则必须依据客观的历史事实。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㈨ 德国教育的教育历史

在西方近代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德国曾作出重要贡献。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被认为是第一部具有科学体系的教育学著作,福禄贝尔创办的幼儿园影响了世界学前教育的发展。近代西方的教育视导、公立教育、义务教育制度、实科教育、师范教育、双规学制和双元制职业教育等,也大多起源于德国,并对其他国家产生了重要影响。
17~18世纪德国初等教育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德语学校的发展,世俗政权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强迫义务教育的提出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进。中等学校的主要类型是文科中学,主要训练德意志各封建公国的管理,以及预备担任学术职业,如法官、医生的人升入大学,训练未来牧师的任务降到了次要地位。文科中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拉丁文和希腊文。17世纪后半期的哈勒学园成为教育革新的旗帜,除教授古典语文之外,增加了德文、法文以及数学和科学课程。高等教育以哈勒大学的改革中心,导致了一场新的大学运动,推动了德国大学都按照哈勒大学以及哥廷根大学的模式进行了改革。改革的结果是:近代哲学和近代科学的精神影响到大学的所有教学领域;研究自由、教学自由成为政府认可的大学的基本法权;学术报告替代了传统的依据标准材料照本宣科的教授方法,各种形式的课题讨论替代了传统的辩论方式;除哲学和天主教大学的神学院仍用拉丁语之外,在大学中一般都用德语作报告等。改革后的德国大学充满了活力,在德国的学术研究和国家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当时世界各国大学效法的典范。
当时的Volksschule课程是一个8年的教育,并提供当时早期工业化世界的所需,同时也因为新人文主义的产生,影响到学校教育发展的方向:阅读、写作、算术,以及道德、责任、军训等。上层社会和富裕阶级的小孩通常进入4年的私立学校并接受一些大学预科的课程;而一般大众则几乎无法进入中等学校。
拿破仑战争后,普鲁士引进了教师需要国家认证的资格(1810年),这提升了教师的教学水平。1812年,普鲁士开始设置中等学校的升学考试(这在1788年已被发明);到了1871年,整个德意志帝国都接受了这种制度。
1871年后,德国的学校教育开始变得较系统化和国家化。更多的学校被建立,用来训练教育良好的年轻人。当时有数种不同的学校:
Gymnasium ,9年制(学习拉丁语,希腊语或希伯来语,以及一种现代语言)
Realgymnasium ,9年制(学习拉丁语,现代语言,以及科学和数学)
Realschule ,6年制(没有大学入学资格,不过可以直接进入职场工厂工作)
Oberrealschule ,9年制(学习现代语言,以及科学和数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盟军(苏联、法国、英国、美国)在各自的占领区设置他们自己想法的教育系统。当西德在1949年取得部份独立后,在其新宪法授与各州政府教育的自治权,而教育体制主要以联邦主义为其核心概念,强调各邦的文化独特性Bilngshoheit,因而至1955年之前,各邦皆致力于将每个地方不同的教育体系同化,使各邦皆有各自成体系的教育结构。但这也造成了有史以来最复杂和多样的学校系统,许多学生必须到其他不同的地方完成他们的学业。
随后人们开始针对教育体系的发展与结构进行一些讨论与研究,在1973年时便产生了第一个“教育计划Bilsungsgesamtplan”,主要致力于教育体系的改革与扩大发展,然而这个计划的许多目标都尚未达成,因此德国直至今日都还持续进行教育改革的脚步。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有其自己的教育系统(参见:东德教育),整个共和国的教育系统基本上是标准化的,这个系统在1990年代初期被废除,不过在德东各州仍有一些影响力。

㈩ 义务教育的历史沿革

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改革胜利后,为使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路德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
工业革命后,义务教育发挥着使人们掌握工业知识的任务,义务教育的时间也由最早的3个月至6个月,发展到6年,直至9年。
义务的含义包括父母与家庭有使学龄儿童就学的义务,国家有设校兴学以使国民享受教育的义务,以及全社会有排除阻碍学龄儿童身心健全发展的种种不良影响的义务。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国家为推行宗教教育,提倡广设教育。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子女入学,否则政府得强迫其履行义务。此为义务教育的开端。英、法、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在19世纪70年代后实行义务教育。
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有关统计资料,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 ,已有近60个国家实施义务教育法。各国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长短,大体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程度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以后正式颁行的国家宪法中,都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义务教育,即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
清朝末年,欧美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大都普遗实行了义务教育。清政府某些官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在20世纪初草拟清廷有关文件时使用了“义务教育”、“强迫教育”这样的词语。
1903年。清政府顺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旧称“癸卯学制”),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的并在全国推行过的学校教育体系。
旧中国正式提出试办义务教育是1911年。该年7、 8月,清政府学部派人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教育会议,会议议决了《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等文件。本案明确规定以四年为义务教育期,并提出了试办义务教育的办法。
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也是规定了“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至此,从清末以来,拟议、酝酿了10余年的义务教育之事,终于被认定。1937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学龄儿童强迫入学暂行办法》,这个时期的义务教育概念是强迫教育。1940年4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制定《国民教育实施纲饭》,规定国民教育分为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两部分,两者同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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