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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车祸

发布时间: 2021-03-17 13:58:37

A. 中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不要太长

2005年5月14日15时20分,水村中学初三学生郭晋波(男,14岁)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他人无牌摩托车后带本校初三学生杨李艳(女,14岁)、田敏(男,14岁)三人沿陵沁线由西向东行至121KM+300M路段左转弯掉头时,越过路中双黄实线驶入路左,与迎面原广会驾驶的晋E45335号少林公交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郭晋波、杨李艳、田敏三人受伤住院。 2005年5月21日,寺头学校学生张泽坤(男,15岁)无证驾驶摩托车后带本校学生马刘伟(男,15岁)在马寨村路段与一辆桑塔纳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泽坤、马刘伟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 2006年8月6日,芹池中学学生张旭煇(男、15岁)未戴头盔无证驾驶无牌隆鑫125型二轮摩托车后带张凯华(男、10岁)从贾寨村到芹池镇北宜村,途中超车时与迎面驶来的货车所载钢筋束相挂撞,造成摩托车上二人受伤,张凯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B. 中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至少1个)

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6月7日1 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1 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适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34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 3日死亡。
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C. 中学生骑车出车祸

两人都是未成年人呢吧?

D. 近年来,中学生车祸案例详情

宣州区养贤乡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男一女两名中学生被一辆普桑轿车当场撞死。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被警方带走。据了解,两位受害的学生都是初三学生,是堂兄妹。

两名学生倒在放学路上

“当时是下午四五点钟,学生刚放学。我顺着路边往家走,和我同一边有3个小孩面对面走到我背后去了。突然一辆车朝我开过来,我吓得赶紧跳过了旁边的水沟,车子从我身边开过去了。”董大妈说,躲过了那辆车之后,听见身后有人喊,“撞人了”,她一扭头发现,一个小女孩躺在路中间。另一个小男孩被车子拖了几十米后也躺在路中间。

村民邢庭红当时在路边一村民家里帮着盖房子,听见有人喊出事了,就赶紧跑到路上。“当时那辆车就停在我做房子的那家院墙边,我远远地看见路上好像躺了人,还有散落在旁边的书包。”邢庭红当时就打电话报了警,并和司机一起往现场跑去,“我走近看才发现有两个小孩被撞了,我伸手探了一下,发现都没有了呼吸。”

事故现场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两个孩子倒下的地方相隔近80米。两处之间有一段长长的血迹,是小男孩被拖行后留下的。事故就发生在男孩的舅舅家门口的山坡下,“因为脸上都破了,当时他舅妈看到的时候都没认出来,还是从书包认出了是自己的外甥。”一位村民对记者说。

孩子母亲悲伤过度住院

记者昨天从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3月9日下午4点半左右,一辆南京牌照的普桑车在养贤乡仙人桥撞上了一男一女两名正在行走的中学生,造成两人当场死亡。据了解,肇事司机胡某今年36岁。

昨天在养贤乡卫生院,记者见到遇害男孩的父亲。两位遇害的学生是堂兄妹,两人经常一起相携上学放学。事故发生后,两家父母很快就赶到了现场,两位悲痛的母亲当时就晕倒了。记者昨天见到她们的时候,她们正在医院里吊水。

男孩的父亲告诉记者,儿子上学要走6里多的路,本来打算给他买辆自行车的,但儿子为了省钱,拒绝了父亲的要求,还说走路更安全一些。

记者从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警方正在对胡某的血液进行化验,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曹庆)

E. 帮忙找一则近期有关中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新闻

福州:华林路斑马线附近 公交撞飞初中女生 交通事故,公交
台海网9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侯希辰/文毛朝青/图) 昨天中午12时许,福州华林路福建日报大厦门前的斑马线附近,一名初中女生骑着自行车横穿马路时,被一辆128路公交车撞上,头部受伤。

记者赶到现场时,女生已被120送往医院,警方正在现场勘查。在距离斑马线十多米远、华林路往屏东路方向的下坡车道上,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右下角裂成蜘蛛网状,车头边是一大摊鲜血,路边一名女生扶着一辆自行车焦急地张望着。“被撞的是我同学,读初二。”这名女生说,她们是屏东中学的学生,昨天中午放学后沿下坡路段往上走,同学骑车在前面,她走在后面,走到斑马线附近要过马路时,就看到公交车很快地开下来,“砰”的一声,同学被撞到了。

一名目击者说,当时公交车开得很快,女孩被撞飞出去好远。更有公交车上的乘客事后在福州一家网站的论坛发帖描述当时的情景:那个女生逆行从公交车侧边骑过,没几秒就听到自行车倒地的声音,就预感到是那个女生出事了。车停下后下车一看,真的是(公交车)撞到她了,她的头撞在中间防护栏上,弯着身侧倒在地上颤抖。

随后,记者赶到省立医院急救中心,被撞女生正在接受检查,128路公交车司机也在医院处理相关事宜。他告诉记者,当时女孩并不是在斑马线上横穿马路的,而公交车在下坡,他看到女孩骑车拐过来时,刹车已来不及了。

据了解,女孩主要是头部外伤,并无生命危险。

女孩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被公交车撞死
天府早报8月10日报道 “在斑马线上都被撞,这肇事公交车真该重罚!”看着斑马线上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现场,围观群众气愤指责肇事车辆驾驶员。昨(9)日晚上8时40分左右,成温立交桥下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骑自行车的年轻女子被一辆车牌为川A38667的69路公交车当场撞死,脑浆迸出。
事故现场处血迹斑斑,自行车的座椅也被撞飞4米左右,公交车停留在距离死者约5米的位置。死者身穿白色碎花连衣裙,白色高跟鞋,相貌看上去19岁左右。死者所骑自行车上悬挂着一个黑色手提包,包内还装有一张该女孩亲吻一名四五十岁妇女的照片。“照片上的妇女很可能是这女娃娃的母亲。”围观群众猜测着照片上的两人或许是一对母女。

据现场的目击者称,死者当时是从成温立交桥下的春德龙超市沿着斑马线骑往对面的浣花宾馆,在距离清江中路与二环路西二段十字路口的交叉处西北角不到一米的时候,被开过来向右转的69路公交车撞个正着。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F. 中学生为什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中学阶段是生理、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期间由于体格的逐步日趋发育完善,在力量、灵活及技巧发面都出处在人生的相对颠峰时期,活泼好动,腿脚灵活。心理发面,中学生有全民独立的要求,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也喜欢自己根据自身的判断行事,有较强的冒险精神,喜爱探索。由于对事物认识的局限性,判断能力低,生活经验少,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危险感受差,注意力容易分散,对复杂交通环境不能正确估计。常在道路上打闹、追逐等。 自行车本身是一种灵活性很强,但稳定性很差又无任何防护的交通工具。交通法规规定十二岁后的学生才能骑自行车,这时中学生都普遍骑车上学。这样中学生骑车时存在如下特点:对交通规则置若罔闻 自年恃轻技术好,与机动车抢行;自恃英雄胆大,故意不让机动车或慢速避让;自存侥幸,手中持物骑车,单手或双手撒把,目无法纪 骑自行车的人认为“汽车不敢碰我”,随意在大街或道路上窜行,快、超心理 中学生有时为了赶时间、逞能,互相追逐、急拐,互相迂回超车,甚至逆向行驶等。因此加强对中学生骑车、行走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保障中学生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有很重要的意义。 骑车“十不准” 自行车的迅猛增长,骑车的交通安全问题涉及的人也越来越多。有些人自以为骑车技术高明,把交通法规丢在脑后,任意违章,把自行车当作“自由车”,为所欲为。毫无约束。发生事故后,才追悔莫及。痛哭流涕。为了确保骑车安全,骑车者必须牢记骑车的十个“不准”。 1.骑自行车不准双手脱把。自行车的车把起到控制重心、变换方向和采取刹车的作用。行驶中的自行车是靠人的双手握住车把未保持平衡的。双手脱开车把时会使自行车失去平衡而左右摇晃。遇到险情,来不及刹车,也未不及避让,那就会发生撞车、撞人或车翻人倒的事故。 2.骑自行车不准一手持物或一手撑伞。骑车人一手持物,一手握把,重心不易掌握。 往往会失去平衡。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难以及时打铃、刹车,这是很不安全的。如果一手撑伞,危险性就更大,撑开的伞面既遮住了视线,又增大了阻力。使车身重心难以掌握而左右摇摆;碰到大风天,还会把车掀翻。影响交通安全。 3. 骑自行车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有些骑车人一手握把,一手搭在机动车上,跟随在机动车后行驶。自以为既可省力又可加速,其实这样做是很不安全的。因为机动车行驶速度比自行车快好多倍。骑车人跟在机动车后面,看不见前方道路上的情况,一旦机动车突然刹车,就会束手无策,甚至刹车不及而酿成事故。 4. 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车带人。自行车的造型、结构、材料是为单人使用设计的。一个人骑车时能保持车辆重心平衡,前后车轮的重量也适当。如果两个人乘坐,增加了负重,前后轮受力不均,重心移位,就会使骑车人难以控制。带人与载货不同,物体可固定在一定部位,而坐车人却会随车摇晃。市区街道交通繁忙,遇有险情,就容易发生伤害事故。交通法规规定:市区和城镇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但在不通行公交车辆的道路上,可附带一名学龄前儿童,附带学龄前儿童的自行车应安装牢固的座椅,通过有公交车辆通过的路口,须下车推行。 5. 自行车不准乱停、乱放。上海道路车辆多、行人多,道路上任意停放自行车,会影响和妨碍车辆、行人通行,堵塞交通,造成秩序混乱。因此,自行车应在停车场、寄放站或临时停车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方任意停放。 6.醉酒后不准骑自行车醉酒后,人的反应迟钝,往往头脑昏沉、精神疲乏失去自控能力。行驶中,不能及时发现情况,也不能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于是会发生撞车、翻车等事故。 7. 骑自行车不准相互追逐、曲折竞驶。马路上车来人往,交通十分复杂。在马路你追我赶,因车速太快顾及不到其他车辆,很容易相互碰撞。因此,打“S”形行驶,玩弄车技或相互嬉闹、互相追逐都是十分危险的行为,稍不注意就合发生交通事故。还会影响和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扰乱交通秩序。 8. 骑自行车不准扶肩并行。骑车人扶肩并行,两车必然靠得很近,不能保持一定的横间距离,稍不留意就容易碰擦、摔倒;两车并行占据了慢车道,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9. 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骑自行车不准进入高速公路。人性道是专供行人行走的通道;高速公路是全立交、全封闭、分向分道行驶的机动车专用道路,骑车不准侵占人行道、不准进入高速公路。 10.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骑自行车的十个不准,每个骑车者必须牢牢记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个文明骑车者。

G. 中学生遇到交通事故该怎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公民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责任在肇事者的,公民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

H. 以前上初中的时候学校播放了一次车祸篇,具体叫什么名字

叫车祸警示录。

I. 求一些新闻,中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而受伤或死亡的实例,急急急

老师、同学们:早上好!
最近省、市公安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大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严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文件明确指出:今年3 月31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31日至4月4日,是第二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时间,活动主题均为“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还明确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创建“平安校园”和“文明学校”的重要内容。结合我校的实际,今天晨会课我谈谈如何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
当今的家庭,大部分只有一个健康、活泼、可爱的孩子。在父母的眼里,孩子就是明天,孩子就是希望。孩子的身影、孩子的笑声就是父母整日奔波的动力。
有时孩子的一举一动、感冒发烧,都令父母牵肠挂肚,心神不安。但我们需要警惕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意外伤害事故还是频繁发生,给家庭、社会带来难以承受的打击,因而,如何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成为越来越紧迫的问题。
据公安部统计,意外伤害已成为世界各国0~18岁青少年学生第一“杀手”,中国学生死亡原因中26.1%为意外伤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上升。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远远超过了因传染病所造成的死亡率。
为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家长、学校、社会可以说想出了许多办法,制定了不少的法规,学校进行了许多次安全教育。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为什么仍然时有发生?
据公安部门分析,就大多数学生伤害案来看,主要由三方面原因引起:一是思想麻痹所致,二是责任心不强,三是利益驱动。如果克服了这三条,再加上重视自我防范意识,意外伤害还是可以避免或者减少到最低限度的。
▲学生意外伤害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地区差异和年龄特征。
调查显示,南方中学生意外伤害的前三位死因是溺水和车祸、校园暴力,而北方学生更多的死于中毒、窒息和车祸。城市学生的首位意外伤害是车祸,农村则为溺水、骑摩托车事故。
一、节假日是学生意外伤害多发期,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近期,我省气温偏高,气候干燥,全省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2月12日中午,三明沙县砂镇端溪村发生森林火灾,因风力过大,大火迅速蔓延,造成当地部分高速公路、铁路和电力一度受到较大影响。前年翔安区两位学生放学没有准时回家,而是上山玩火导致森林火灾,令人痛心,相关责任人已追究责任。2月13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禁火令”。禁火令期间,全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文件明确规定:学生不在任何场所玩火,不准携带火种、火具、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禁止学生参与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
鉴于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加上林下植被茂盛,山场地形复杂,扑救难度大。严禁组织中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清明节、五一节即将来临,请全体同学严格执行禁火令有关规定。希望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开学至今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放学及晚自习后门窗电是否关闭,特别是强调住宿生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但个别班级个别同学还是屡禁不止。两周前,高二某女生私自违规使用随手泡,去上课忘记拔掉电源,一壶水烧得只剩三分之一,幸亏生管员查房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无数血的教训向我们敲起警钟,“安全无小事”,千万不可麻痹!
二、如何避免和减少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专家一致强调预防为主,有效的预防80%的意外事故可以避免。
中国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认为,大多数意外伤害事件是由于不当心、麻痹大意引起的,并非不可预防、无法控制。关键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最近,为什么“校外清钱”又有所升温,重要一点是同学的自我防护能力较弱,遇到突发事件时,往往不知所措。
前一周,高一一位男同学在学校大门口公交车站被骗一台手机。事情经过:放学近六点,该同学准备乘公交车回家,一位社会女青年,向该同学借手机打,然后借故边打电话边离开!一台崭新的手机五分钟就这样骗到手。而我们的同学还在车站苦等一个多小时等骗子把手机归还?身边案例警示我们,助人为乐同时应谨防小人之心。特别是不能把银行卡或手机等贵重物品借给陌生人。如何避免遭“清钱”、抢劫?警方提示我们:
1、不外露或向人炫耀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到校或外出不轻易带过多的现金,不把贵重物品带到学校,今天不用的钱不带。
2、平时节假日尽量不要独自外出,下午放学、晚自习后尽量结伴而行,寄宿生晚上不离开校园。
3、不要独自在偏远、行人稀少,环境复杂或偏僻的地方,学生不去闲杂人员多的地方。
4、学生放学应准时回家,不在校外逗留。
5、穿戴适宜,尽量使自己活动方便。
6、万一被“清钱”被骗、抢劫后,要记住对方相貌特征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在校门口应立即到门岗寻求保安帮助。

J. 北京中学生车祸案例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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