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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毒地事件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5-04 03:12:57

1. 毒地事件不断出现,从专业角度给出建议,如何杜绝

独立事件不断出现从专业角度看建议如何杜绝尽量不要去一些不明事理的吃的东西

2. 山西运城39名学生疑食物中毒,学生是否康复出院

学生中有30名学生只出现轻微症状,服用过药物以后当天就回校上课了;目前还有9名学生还在医院门诊进行观察,但是看情况不是很严重。

3. 校园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分类

1、不当活动事故
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笔、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
2、挤压、践踏事故
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校园设施老化。
3、交通事故
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强行超道、高速骑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座货车或超载车辆而造成车翻人伤亡的事故。
4、体育活动事故
体育活动或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时5、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6、劳动或社会实践事故
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操作不熟练或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的伤害。
7、校园暴力事故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哥们义气拉帮结伙;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盲目消费导致偷盗;不良交往拉人下水;少数教师有体罚行为。
8、消防事故
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一是侥幸心理严重,导致老化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仍在凑合着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识缺乏,大多数师生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课极少上,发生火情更不知如何处理。三是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9、学生身体特殊事故
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
10、自然灾害事故
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差,遇到暴风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无法有效防卫造成的伤害。
11、卫生事故
学校卫生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卫生设施差等问题仍很突出,已成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
12、设施事故
学校没有定时检查设施,导致学校里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4. 常州毒地案,是谁的过错

曾备受关注的“常州毒地”一案仍在上演续集。

据媒体报道,2月17日,中国绿发会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常州毒地案上诉状,该案共同原告自然之友也已于2月7日递交上诉材料。两家环保组织的上诉书都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有误,污染企业而非政府应是环境修复责任主体;“天价”公益诉讼费不妥。

原本看似简单的事件,如今正面临复杂的法律博弈。去年4月,因为常州外国语学校很多学生出现皮肤过敏、咳嗽、流鼻血等不良反应,学校所在地块是否有“毒”随之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而一些媒体的调查披露,这块地在盖学校之前,确实被几家化工公司严重污染过。有了这样的背景,环保公益组织的上诉在很多人看来稳操胜券——企业败诉、赔偿道歉,不是情理之中的事吗?

所以,我们不仅仅希望看到毒地被治理、污染被消除,还希望看到善后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希望看到“谁污染、谁负责”的常识被尊重。即便“常州毒地”确实已经被修复,但曾经的污染者还是要承担应尽的责任,而不是地方政府“搞定一切”。游戏规则或者说法律被“污染”,未来的环境将会遗留更多隐患。

5. 为什么有些大学会公开通告校园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意外

所谓重大刑事案件有两种:案情重大、影响重大。
2015年度重大刑事案件尚未整理,先看一下2014年度重大刑事案件:

回顾2014年,一个个备受关注的重大刑案在社会上引起全民关注。这一年,检察机关公诉、批捕了许多让人记忆深刻、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深刻烙印的刑事 案件。这里选择的10个案件,有人再难与家人团聚,有人财富梦化为泡影,有人风光暗淡,有人仍然执迷不悟,有人深深后悔也难挽回一切……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在2014年法治事件中留下了沉闷的“足音”。
1.平度拆迁案
案情简介:因对开发商征地手续有异议,没有拿到征地补偿,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村民在已被圈占的被征地施工入口搭起帐篷,阻止施工。2014年3月21日凌晨,帐篷起火致1死3伤。
2014年8月20日,本案在青岛市中级法院设在青岛市看守所内的法庭开庭,七名被告人被诉放火罪和寻衅滋事罪。七名被告人分别为杜家疃村村委会主任杜 群山、贵和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开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崔连国、王月福、李青、刘长伟、李显光和柴培涛。12月5日,本案第二次公开 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评点】该案的审理不仅关乎死伤者的权利能否得以伸张,同时也检验着当地的法治环境,但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会沦为一句空话。
2.昆明火车站暴恐案
案情简介: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因涉嫌偷越国境被捕,拒不供述其组织成员将在昆明火车站实施 暴力恐怖犯罪。同年3月1日晚,该恐怖组织成员帕提古丽·托合提、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阿尔米亚·吐尔逊、盲沙尔·沙塔尔在昆明火车 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因抗拒抓捕,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四人被当场击毙。
2014年9月12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0月3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评点】恐怖主义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暴徒残害无辜生命、破坏公共财产、挑战人类良知,对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迫切需要提速反恐立法。
3.招远涉邪教案
案情简介:2014年5月28日晚,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等在“麦当劳”招远府前广场餐厅,围殴被害人吴某,致其当场死亡,手段极其残 忍。2014年5月31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发布微博称:”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的故意杀人案,6名犯罪嫌疑人系邪教组织成员。除1人 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另行处理外,对5名嫌疑人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
2014年10月11日烟台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帆、 张立冬等2人被判死刑,被告人吕迎春被判无期徒刑,被告人张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巧联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宣判后,张帆等人不服,提出上诉。11月 2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维持张帆、张立冬死刑判决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评点】小到个人的命运和家庭,大到社会稳定、国家的前途,我们同邪教组织的斗争,不仅是两种思想的交锋,同时也是一场尖锐的法治与反法治的较量。
4.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
案情简介:2014年8月28日,房祖名与柯震东因涉嫌吸毒被抓获,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之后媒 体曝光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房祖名的父亲是香港著名影星成龙,母亲是台湾电影演员林凤娇,房祖名本人也曾以演员、歌手身份获得多个 奖项和提名,因其“星二代”的身世,本案颇受公众关注。
9月18日,北京市检察院通报,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东城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2日,房祖名被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
【评点】频频曝出的明星吸毒事件令公众惊讶!明星们应珍惜自己拥有的名誉与地位、珍惜自己的爱人和家人,为社会和粉丝做出良好榜样。粉丝们也要理性,不要效仿偶像错误的行为。
5.孕妇谭蓓蓓案
案情简介:2013年7月24日,怀有身孕的谭蓓蓓以身体不适为由骗桦南医院实习生胡某送其回家,并喝下掺有迷药的酸奶,谭蓓蓓的丈夫白云江趁胡某昏迷欲实施强奸。事后,白云江和谭蓓蓓怕被人发现便心生杀念,将胡某杀害并用皮箱把尸体运出后掩埋。
2014年6月12日,该案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白云江被判处死刑,谭蓓蓓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不服提出上诉。11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处白云江死刑、判处谭蓓蓓无期徒刑的刑事 判决。
【评点】为讨好丈夫,竟然罔顾良知、人伦、法律。“为夫猎艳”事件无疑拷问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但如果能对谭蓓蓓的心理现象研究总结,也许将对世人有警醒作用。
6.上海福喜食品案
案情简介:2014年7月20日,麦当劳、
肯德基等洋快餐的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公司被曝使用过期劣质肉。上海食药监部门随即要求上海所有肯德基、麦当劳问题产品全部下架。7月26日,福喜母公司OSI集团在官网宣布,必须从市场中收回上海福喜所生产的所有产品。
8月29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于网站贴出通告称,“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事件”涉案公司高管胡骏等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评点】这次的福喜食品安全事件是偶发还是必然?是质量控制体系存在系统性漏洞,还是执行上的失误或偏差?一家在国际市场信誉卓著的食品企业为何出现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背后值得人们反思。
7.“广西一号传销大案”
案情简介:2014年4月27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1·1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以犯组 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永兵、赵晨江、常景等118人十年至一年零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该组织发展庞大,传销体系成员超1900人,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东、甘肃等多个省(自治区),网络层级超过40级,收取下线申购款、发放下线提成银行账户往来资金总额达23亿元人民币,因此被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
【评点】我们经常说一句话叫“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个道理平时谁都懂,但是到了传销的时候,这个道理很容易就忘了。还是要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
8.昆山工厂爆炸案
案情简介:2014年8月2日7时37分,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事故 发生后,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派员赶赴事故现场,与江苏省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昆山市检察院等三级检察机关一起勘查事故现场,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事故抢险 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评点】漠视安全隐患,就是漠视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无论如何,也不能突破安全生产的底线,以劳动者健康生命为代价,监管部门要切实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企业各个环节。
9.“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案
案情简介:胡万林,原名胡震杰,四川省绵阳人,1949年12月12日出生。先后从一个乞丐、囚徒成为一个万人敬仰的“神医”,然后再到一个囚徒。
2000年,商丘市中级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胡万林服刑十五年,服刑期间自称自学医术的胡万林开始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给人看病,因受到很多人吹捧而名声大振。
经过两次减刑后,胡万林于2011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出狱之后他重操旧业,22岁大学生云旭阳饮用胡万林开出的有芒硝类“药物”之后死亡。 2014年11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胡万林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法庭宣判后,胡万林当庭表示上诉。
【评点】伪科学、伪医术泛滥的脉象无疑预示着某种社会病态,值得世人警觉,更值得有关部门关注,并出台应对措施。胡万林获刑能否终结“神医”乱象?我们拭目以待。
10.“立二拆四”非法经营案
案情简介:“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男,吉林省人,网络推手。杨秀宇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杨秀宇曾策划炒作“和尚船震门”“干爹带我游奥运”等虚假事件,杨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后大发其财。
2013年8月,杨秀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4年8月14日,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立二拆四”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受审。11月18日,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杨秀宇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评点】在这个信息爆炸、眼球经济的时代,制造话题也成为了一种谋财手段。网络世界应当是自由的,但自由是有法律底线的。面对谣言,网民应当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本文出自

6. 周建刚举报“毒地”为什么连遗书都写了

一次写下遗书的“毒地”举报。

一场出价高达十倍的买卖。

上万吨危险垃圾来自哪里,养猪场地下暗藏怎样的秘密?

那时候,躲藏起来的周建刚每天通过新闻,密切关注着毒地事件的进展。2015年9月28日,也就是周建刚网络举报六天后,国家环保部召开专题会并成立调查组,联合江苏省环保厅督办此案。10月5日,靖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靖江公安称,针对周建刚网络实名举报,靖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成立的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全面介入调查,已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的侦办工作正依法依规加快进行,靖江公安官方微博还对周建刚表示感谢,希望他主动联系警方配合调查。2015年10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了对靖江地下藏毒事件的报道。

很快,当地环保部门着手对养猪场地下埋藏的污染物进行大规模清理,据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环保部门在地下挖出疑似危废品5900多吨。2015年12月,有关部门对这起污染案件的查办力度再次升级,最高检、环保部、公安部联合督办此案,这也是全国第一起由三部委联合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案。2016年12月,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检方以污染环境罪起诉周某等3名涉案人员。此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调查,促成涉案公司签订了1.9亿元环境修复协议。也就是毒地举报的两年多时间内,最初对于环保一无所知的周建刚成为了一名环保志愿者,他开始关注更多的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毒地”事件不断朝正常的方向发展,周建刚心理压力逐渐得以释放有了时间,他会前往正在治理修复中的养猪场查看。为了对地下污染物尽快发掘,当地政府出于“紧急避险”的考虑,将养猪场的厂房拆除,事后给了周建刚3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与此同时,周建刚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向涉事方提出了经济损失赔偿的要求。今年10月,周建刚通过庭前和解,拿到了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

环保是一个大问题,真的需要重视了!

7.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踩踏事故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16日,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
——题记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学生而言,没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事例一(交通事故)
在州市纳溪县观音砣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车祸已经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伤。
一辆泸州当地车牌由泸县开往敦梓的大客车左侧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车窗玻璃散落一地,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不远处一辆贵重牌照的大货车车头则已完全变形。
据现场目击群众介绍,车祸是由于大客车与货车相撞所致。据当地群众称,当时准载三十人的大客车上乘坐了二十七名泸县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学生。死亡学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学生,而受伤的十三名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点多,刚考完期末考试,6名中学学生相约到一水塘边捕鱼。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再度敲响警钟。
据悉,6个学生中的3个因为下水到对岸取鱼网时,由于过度慌张,2个不幸遇难,一个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王某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已沉入水底。
看着这一段段惨痛的经历,我们不禁开始颤抖,开始哭泣,开始落泪……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当我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会把别人的门玻璃打碎,但是总是有他的地方就欢声笑语,可是现在这笑声已成了哭泣声;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不要因为一次的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让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父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父母的着想。难道怀胎十月,养你十几年,得来的就是一滴滴眼泪吗?好好想想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你们愿意就这样离去吗?五彩缤纷发世界,难道就不想看了吗?生成命诚可贵,不知道,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第二部分 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心理事故)

【案例26】这起学生出走事件的责任是教师吗
某初中二年级学生姜X和李X,经常在校内吸烟,多次受班主任老师的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一日,姜、李二人在教室里抽烟,并把烟分发给其他男同学,恰巧被刘老师碰到,没收了他们的香烟,并当众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同时,刘老师责令他们当场写出书面检查,二人写好后,刘老师在上面签了字,并告诉姜、李二人把书面检查带回家去给父母看,由其父母签署意见后明天带回学校。姜、李二人买香烟的钱本来就是从家中偷偷拿出来的,这一次回家事情败露,考虑到肯定少不了挨父母打骂,由于害怕,放学路上二人商量了好久,最后商定,暂时出走,避一避风头再说。当天晚上,姜X从家中偷出现金3000元,第二天早上俩人结伙出走。刘老师闻讯后,马上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遂请示学校与姜、李二人的父母一同寻找。可是15天过去了,仍无踪影。姜X的父母又气又急,便找到学校大吵大闹,咬定是刘老师赶走了孩子,并说抽烟是坏习惯,但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是刘老师的做法使得孩子没有退路,所以才出去的,声称:万一孩子出现什么问题,刘老师必须负全部责任。
请问: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关法条]《教师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案例28]违反纪律本不该,自杀身亡更轻率
1990年4月20日,某中学举行期中考试,在下午的语文考试中,初二学生王某违反考场纪律,在试卷中夹带纸条,被监考的李老师发现。李老师当场把该生的试卷撕碎,并送他去校长室处理,学校通过广播对王某进行了通报批评。该生回家后,一时想不开,喝农药自杀身亡。第二天一早,王某家人把尸体抬到学校,要求学校赔孩子的性命,并把李老师毒打一顿。后由派出所出面,让家长把尸体抬走,学校才得以正常上课。
请问:这是不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学校和李老师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课间休息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原告:某某某,男, 7岁,莲湖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
被告: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学。
原告某某某家长诉称, 2003年 12月 24日上学期间,原告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在学校操场的体育器械上玩耍不慎摔下,造成原告左大腿骨三分之一处骨折,后原告母亲将其送往红会医院治疗,住院 17天, 2004年 4月 26日再次住院 18天,出院后一直由母亲照顾,其母为此停止工作。因这次伤害事故在校园内发生,学校未能履行对学生的管理保护义务,对此有过错,且未对低龄学生建立相应的管理保护制度,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7582元,赔偿原告监护人误工费 5000元,赔偿护理费 4500元及营养费 1000元。
被告莲湖区某小学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原告受伤是在下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滑梯底层支架上攀爬,由于自己不慎摔下,并非在教师指导的教学活动中受伤,另外校方也及时将原告送往附近医院治疗,最大限度地履行了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且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学生日常活动中,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不仅制定了学生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设有学校安全机构和学生安全监督岗,教室有安全公约,活动器具有警示标志,体育器械无安全隐患,总之在此次伤害事件中学校无过错,工作无失误,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另原告通过被告在保险公司已获赔大部分医疗费,原告实际支出不足千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某某某于 2003年 12月 24日下午第一节课后,课间休息时间,其在学校操场上的滑滑梯上玩耍,当时骑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层不慎摔下,当时无法行动,该校老师随将其送往某医院门诊部治疗,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初诊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处骨折,建议转红会医院处理。后原告母亲赶到,并随同老师将其送往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先后两次住院,合计医疗费 11231元,保险公司先后赔付 9925元。此后双方对此次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提起诉讼。
【分析】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校与未成年人之间为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在未成年人进入学校后,学校应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本案原告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有警示标志而无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械上以不合规范的方式进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伤,对此后果学校不能预见和避免,且被告方在日常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设有安全机构和监督岗以防意外发生,故原告的损害后果与学校的管理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原告方亦无有利证据证明被告对此伤害事件有过错,且在事件发生后被告方及时将原告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损失的扩大,尽到了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因此,原告起诉要求赔偿,无法律及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某某某要求被告西安莲湖区某小学赔偿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诉讼费 733元由原告承担。

校园火灾事故案例

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我们根据有关资料整理了一些发生在校园内火灾事故案例介绍给大家,旨在提醒广大师生员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以预防火灾事故在我校的发生。
2009年3月11日上午8:20左右,湖北三峡大学教工住宅楼一外教居室内发生火灾。经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火势迅速被扑灭。火灾中有一名三十余岁来自挪威的德国籍女教师从楼上跳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教师于二00八年八月来三峡大学从事英语教学工作。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女生寝室失火,过火面积达20平方米左右。因室内火势过大,4名女大学生从6楼寝室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当场死亡。失火原因为寝室的女生用“热得快”烧水所致。
2008年9月1日上午北京理工大学13号宿舍楼5层发生火灾。2007年以来,北京市各高校共发生火灾159起,约占北京市火灾总数的8.5%。
2008年5月5日,(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6层S0601女生宿舍发生火灾,当时正值上课时间,部分学生并未回到宿舍,火灾发生时,立即引发楼道内的报警装置自动报警,校方随即报警。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事发后校方在该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1300余件违规使用的电器,其中最易引发火灾的“热得快”有30件。
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学新宿舍楼三层女生宿舍发生火灾,从小商小贩处购得的劣质电池充电器成为罪魁祸首。
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公寓5号楼发生火灾,原因为长时间使用白炽灯将周围可燃物引燃。
2002年12月1日晚,位于南京老虎桥附近的南大成教院宿舍楼电线老化引起发生大火,宿舍内的学生衣物等贵重物品均被付之一炬,损失惨重。
2001年12月17日深夜,四川大学东区一座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学生寝室内电脑、电视等所有物品全遭焚毁。 失火原因为劣质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
2001年8月22日下午,某校张某某,请来张某(男)等数人帮忙,在打扫完教室后,张某坐在后排吸烟,然后将烟头随手向后一扔,恰巧扔到后门缝,引燃在门后堆放的杂物,引起大火,烧毁三间大教室,价值数万余元。
2001年5月16日,广州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发生火灾,造成8名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死亡,25人受伤。这是自1999年发生夏令营火灾并造成19名儿童死亡以来发生的另一起校园火灾惨剧。火灾是未熄的烟头引燃了一间休息室的沙发后引起的。
2003年11月 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六号楼学生宿舍发生火灾。200名学生被烧伤, 41名学生被烧死。其中有中国留学生 46人烧伤, 11人死亡。
2001年5月16日,韩国京畿道广州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发生火灾,造成8名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死亡,25人受伤。这是韩国自1999年发生夏令营火灾并造成19名儿童死亡以来发生的另一起校园火灾惨剧。警方在现场调查后分析说,火灾可能是未熄的烟头引燃了一间休息室的沙发后引起的,也可能是乱拉的电线引起的。

暴力事故

2001年12月,山西襄汾县的古城中学发生一起初中生伤害事件。这所中学的陈某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用稀释硫酸制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伤、13人被毁容的惨剧。
家长是根治“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校园暴力”的主要实施者是不良学生,社会上不良少年针对校内学生实施暴力行为前,往往都与在校不良学生相互勾结。家长要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要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科学教育方法,言传身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远离不良少年,远离校园暴力。与此同时,家长要充分理解学校教育的局限和苦衷,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学校教育工作。即使与学校教育工作出现分歧,也应加强沟通,通过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决,切不可对“校园暴力”推波助澜。

8. 四川一学校95人因食物中毒住院后情况如何

12月28日晚9:30许,遂宁市政府对遂宁一学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进行通报,从12月27日16时许,遂宁应用高级技工学校先后有95名师生相继出现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经过当地医院的紧张救治,到28日晚9时许,住院治疗患者已有72人康复出院,23人还在住院观察治疗。

目前,遂宁教育部门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教育局长张永福告诉记者,并再次向学校提出要求,学校食堂不得用四季豆、扁豆以及发芽土豆做菜。禁止向学生提供凉菜、烧烤、卤菜等菜品。

9. 大学通报265名学生腹泻呕吐,谁来为此事负责

学校。该大学由于食堂的卫生问题,造成近300位学生出现问题,这是学校管理不严格。

10. 一次写下遗书的“毒地”举报是什么事情

2017年11月13日,江苏靖江“毒地事件”的举报者周建刚获得了当地政府30万元的奖励,这创下国内环境污染举报奖励的最高纪录。

两年半之前,周建刚只是一名商人,那时候他怎么也想不到会卷入一场让他刻骨铭心的举报风波。他年轻时离开江苏泰兴的老家到云南打拼,生意做大后准备返回家乡创业。2015年2月份,他出资230万元,收购了位于靖江市马桥镇侯河村八圩组的靖江市华顺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占地15亩,离他的老家仅隔着一条20多米宽的界河,周建刚计划将这里建成一个物流和生态养殖中心。

2015年7月的一天,周建刚携带证据材料到靖江市环保局实名举报“毒地”一事。周建刚讲,因为没有等到当地公安机关公布的调查处理结果,他决定进行网络实名举报。2015年9月22日凌晨,他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发表了对靖江“毒地”的实名举报信。切身体会到“毒地”举报的凶险,周建刚在发表实名举报的微博之前,甚至写好了遗书。周建刚将写好的遗书交给关系最好的朋友,交待他如果自己遇到意外,就将遗书转交给家人。让周建刚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次网络实名举报迅速引起了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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