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转学条件
① 初中转学流程2020规定
一般情况下,转学需要户口本(指就近入学)和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指随父或随母就读)。转学手续如下: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其他手续你在办理时可详细咨询一下学籍管理员。
到所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把它拿到将接收的学校去签同意接收的意见,签好后再拿到所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当然要出示户口簿。若还要什么,办理手续的学校会告诉你的。
初中转学流程安排
初中转学手续需要以下步骤: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② 初中转学转学籍的大概流程是什么
需要符合条件方可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二)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三)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五)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但需要注意,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但不同区的要求不同,部分区县要求的是进入了五年级之后,就不能够再转学了。
步骤如下:
1、申请材料: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办理转学学生本市与非本市不同:
本市范围内需转学的学生,由其家长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家长持该表到转入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并到相应的学校进行注册后,完成转学。
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的学生,由其家长向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入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并到相应的学校进行注册后,完成转学。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积分网-家长关注!2021年徐汇区、杨浦区转学政策已出
③ 初中生转学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以山西省为例:
1、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间,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2、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或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跨省、市、县发生变化确需转学的;
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学校就学。
3、办理转学手续须提供《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迁移证明、家长工作调动证明等)。已在当地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还须提供省级学业水平考试证明。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转学审批过程在网上完成。由父母或监护人向转入或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接受申请学校同意并签章,并上传学校 盖章后的转学申请电子影像件;经双方学校负责人审签并经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4、中小学转学执行同级互转的原则,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原则上学期中不能转学,毕业年级不能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5、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商定。
6、转入、转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审核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出台《办法》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
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学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
二、抓紧制订或完善《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已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完善和调整,尚未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根据《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操作办法。
三、有效开展《办法》教育培训。要按照职责划分组织对学籍管理人员和学籍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是,加强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办法》的基本内容、学籍系统的基本功能、学籍信息采集的基本要求、学籍变动操作办法等。对省级培训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实施。
四、建立加强学籍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制订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要建立学籍核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我部安排教育管理信息化经费和其他经费时将与《办法》实施情况和成效挂钩。
五、营造实施《办法》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家长通知书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重点介绍必要性、重要性和预期成果。
要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使《办法》家喻户晓。要让教育部门认识到《办法》对于科学决策的价值,让学校感受到对于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作用,让家长和社会体会到教育部门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服务水平的坚定决心。
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部基础教育一司。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④ 转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4)中学转学条件扩展阅读: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为顺应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的政策变化,中小学学籍系统将增加居住证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学籍系统) 自2014年全国联网试运行以来,各地全面应用于学籍管理业务。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⑤ 初中七年级可以转学吗需要办什么手续
可以转学,初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的手续: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小学联系;
4、接收学校核准同意后,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5)中学转学条件扩展阅读:
不可以申请转学的情况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5、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⑥ 初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初中抄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的手续: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小学联系;
4、接收学校核准同意后,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6)中学转学条件扩展阅读:
可以申请转学的情况
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⑦ 高中生转学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准予转学:
(一)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凭户籍转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二)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需转学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三)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出国证明、工作证明、军人证、部队证明等);
(四)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准予随监护人转学至常住地学校。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限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且须符合有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属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的转学行为;
(二)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转入地无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三)本省低星级学校向本省高星级学校转学(转入地无对应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四)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
(五)外省初中毕业、外省非重点高中录取后向本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转学(该招生区域无二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除外);
(六)在休学期间的。
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7)中学转学条件扩展阅读: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向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转交学籍档案,完成转学手续。跨省或跨省辖市转学,需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学生转学应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如确有困难的,也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转学生,不得拒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转学生。
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在籍学生的转学手续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开始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除父母工作变动、举家迁移等特殊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转学。
⑧ 小学升中学转学需什么手续
初中生转学需要资料:
1、第一个是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2、第二的是《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3、第三个是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4、第四个是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个是计划生育证明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8)中学转学条件扩展阅读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
出台《办法》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
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学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
抓紧制订或完善《办法》实施细则
《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已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完善和调整,尚未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根据《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操作办法。
⑨ 初中生转学手续要怎么做
办转学手续流程:
1、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2、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转学申请。
3、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网上办理。
注:每个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申请转学学生条件:
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9)中学转学条件扩展阅读:
办理转学(借读)手续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规定
网络-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