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贷的问题
1. 谈谈你对校园贷的看法,够1000字就行了
写作思路:可采用夹叙夹议的形式,“叙”就是把感人的故事情节或人物形象或词句叙述出来,“议”就是抒发自己的感受,要有层次地把自己的感情一步一步地推向顶点,得到升华。叙述是简述,抓住要点,不能太长,否则就有凑字数的嫌疑,再者,这样也影响文章的结构。
正文:
拿青春赌明天,是大多数人现在的生活状况,什么房贷、车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就是在这样一个物质的社会,逐渐的就出现了一些可以让你满足当下生活的新型产业,信用卡、小额贷款相继诞生。它们的诞生确实给人带来了方便,但是也相应地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随着信用卡与小额贷款的诞生,慢慢的出现更多的小型金融机构。在成年人的社会他们没有办法占领一席之地后就将矛头指向了在校学生。说实话,在校学生的辨别能力还是不够突出,毕竟社会阅历还不是那么的丰富,所以就成了这部分人的首选目标,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校园贷”油然而生。
在校大学生真的可谓是“鱼龙混杂”,其中家世显赫的不少、贫困的也不再少数,中等水平居多一些罢了,毕竟还是平常人多呀。在这样一个大的环境下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大多数人,还有就是攀比心理在大学生中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校园贷为什么能够在大学内得到发展,一大部分还是因为学生的攀比心理。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女大学生去美容、买名牌包包、名牌化妆品的大有人在,男同学为了面子购买昂贵的电子产品、球鞋啥的,但并不是每一个家庭都能够承受这样的消费。校园贷凭借自己最低的门槛得到了广大学生的认可,得以发展,但这个东西你一旦沾上可能会是你永远的噩梦。
因为校园贷的问题,这几年已经发生了好多不可挽回的损失。近日杭州发生一起案件,就是校园套路贷的原因,致使一名大学生跳楼身亡,一名致伤,三人自杀后得以救助,还有一部分受影响的学退学以及休学。虽然案件已经破获,但是校园贷依然还在“横行霸道”。理性消费,远离校园贷。
2. 什么是校园贷
校园贷是2016年轰动校园及各大社会舆论话题之一,起因事件为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1]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用“停、 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3. 问下校园贷的问题
三年前把身份证和学生证借个一个朋友,他用一个app软件认证身份证,但好像没有认证成功,我在旁边看着的。三年过去了也没接到任何网贷的电话和短信,应该当初是没事吧
4. 与校园贷有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谢谢大家的回答
校园贷背后的法律问题:
校园贷其实也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应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利息应不得超过年利率36%,对于超过部分,法律认定无效。若校园贷约定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那么贷款的学生完全可以不支付。
校园贷会面对的催款方式多种多样,其中最恶劣的一种是持学生的裸照威胁还钱。这是学生以自己的裸照申请贷款的方式,简称裸贷。在学生申请贷款时,放款人或放款机构称,如果按期还款的,就会消除这些照片。但是根据调查,这些照片很多被流传在QQ空间、各大贴吧等网络平台,完全没有保护学生的隐私,甚至以此获利。
裸贷网络图片
其实这种借贷方式本来就不合法。《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一切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合同法》第7条亦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知,裸贷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裸贷的危害
放款人以学生裸照要挟学生还钱,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和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散播他人裸照到网上,如果浏览量和点击率达到一定数量,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而且,受害学生可以向其追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侮辱罪。
5. 校园贷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陷阱网络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大学生目前还不具备生产能力,贷款需要偿还,那么大学生无法偿还贷款就会产生许多的不良后果,影响大学生在出来社会后的各种影响。
6. 校园贷是什么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2016年4月,教育部回与银答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2018年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部分校园出现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乱象”文章。
7. 校园贷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
1、低利息 是假的 千万不要相信。
2、越便捷,越易被抢劫
3、一旦逾期,那是什么手段都来,只有你想不到的
4、会让你不停的借 拆东墙补西墙
5、会诱发你犯罪 偷东西 或者偏其他人
解决: 1、千万别借。有多大能力办多大 的事。2、如果借了 一次 老老实实跟家里说把钱还上 唉骂事肯定的 总比你以后滚雪球越滚越大!3、如果被骗赶紧报警 但是 现在贷款人 都会卡再那个线上 因为他们在这条路上摸索的时间比你长太多,会规避问题。4、哪怕勤工俭学也行 饭店端端盘子 那是没办法的事!
都是 手敲的字 有什么问题 你可以咨询我。
8. 对大学生借贷校园贷有什么对策建议
继重庆之后,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昨日晚间发布《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是国内首份协会针对校园贷的规范通知,对校园贷提出了9项规定,其中包括审查借款用途,“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贷款”,学生借款必须获得家长或家属同意,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严禁裸照、暴力催收等非法催收。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认为,一旦上述规定落实到位将令校园贷大规模收缩。不过,也有校园贷平台对协会所发规定的合法性和约束力提出质疑。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是在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大背景下发布的,也是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发布的,接下来将对校园贷展开排查整治行动。
深圳互金协会规范校园贷
暴力催收、裸条、高利贷……今年以来,以学生作为借款对象的校园贷被推至风口浪尖上,继重庆市金融办、教委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校园网贷行为后,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昨日晚间发布《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方面表示,该文件是国内首份协会针对校园贷的规范通知。近年来,深圳部分分期平台、P2P网贷、电商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针对学生群体大力发展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由于准入门槛低、监管相对滞后,行业内出现了虚假宣传、变相发放高利贷、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干扰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悉,没有还款来源、被银行拒之门外的学生,过去两年来却成了各家互联网平台争抢的客户。过去一年来,学生贷款进入校园,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校园作为争夺的地盘,为学生提供资金。但在校园贷横行校园的背后,其引发的各类问题在今年集中爆发。
理财分析师,校园贷的本意是通过资本的合理流动,来解决大学生在自我提升和创新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不足。但由于监管不力、缺乏规则、大学生消费观念扭曲等种种原因,作为P2P蛮荒时代的产物之一,乱象丛生的校园贷对大学生竟从扶持变成压榨。
学生借款仅限学习、创业等
在校园贷的乱象中,低门槛,为学生提供超出其负荷能力的借款资金,助长学生过度消费;收费过高,造成学生负担,引发各类校园问题。这是校园贷被推上风口浪尖的主要原因。
此前针对校园贷在广东各高校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学生通过各类校园贷网站借款几乎触手可及。各类校园贷广告打着“零首付”、“免息”等诱人的幌子进入校园。而从门槛上看,校园贷对于学生几乎没有设置过高的门槛。有关校园贷的报告,在其调查的11家校园贷平台样本中,仅有1家平台的其中1个项目规定借款人必须是985、211院校的本科、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并需要拿到单位的offer,其余10家平台的申请资格基本只有一个要求:“在校大学生”,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生均可。“对于大多数大学生而言,这个门槛相当于没有门槛。”分析师表示。而从学生借款的条件看,53%的大学生选择校园贷是由于购物需要(买化妆品、衣服、电子产品等),学生中通过新平台借款还旧债的情况普遍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昨日晚间发布的《通知》提出的9项规定中就提出,必须审查借款用途。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贷款。严禁违规宣传,各企业不得在校园内开展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使用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的线上线下宣传。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各企业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严禁委托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或校园商户等在校内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推销或代理活动。
“这几项还是直击校园贷乱象的,”华南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校园贷大部分被用于提前消费,一旦限制借款用途,将对校园贷起到明显的遏制效果。此外,禁止校园代理制和线下销售,将直接围堵校园贷对学生群体的渗透。目前各大校园贷平台在校园的主要推广模式便是校园代理制。
学生借款监护人、家长应知情
除了上述规定,《通知》还针对校园贷高成本和催收问题,要求必须控制借款成本,不得以服务费、手续费、催收费等各种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不得以缴纳保证金、业务提成等形式克扣借款资金以及严禁裸体、暴力催收等非法催收行为。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的要求中,最具杀伤力的规定是“各企业向未成年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发放任何贷款,必须取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并面签。”具体要求为,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发放任何贷款,必须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二还款来源方必须为具备还款能力的家长或其他担保人;第二还款来源方为具备还款能力的学生的,须由双方学生的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见证并通知双方的家长或家属;第二还款来源方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其书面意见为他人伪造的,各企业不得再对第二还款来源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催收。对于具有公益性质的助学贷款,没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必须取得学生所在学校的书面同意。
据调查,在此之前,校园贷平台尽管普遍要求学生提供家长或者家属的信息,并作为第二还款人,但在实际运营中,校园贷平台普遍对于信息审核不严格。调查还发现,由于大部分校园贷只需提供身份及学生信息,并且只需要通过网络申请,校园贷在资质审核方面存在漏洞。如果一名学生获取了另外一名学生的身份信息,很容易冒用他人身份去贷款。
分析:落地执行难度较大
“一旦按上述要求落地,校园贷的规模将大幅收缩。”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此点对于校园贷的约束力较大,不少学生借款,家长实际上并不知情。
按《通知》要求,即日起,各企业新增校园网贷业务必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对于存量业务,应立即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并于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协会。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上述《通知》落地难度不小。肖微微认为,信息审核方面,要求对借款学生的多项信息进行审核,工作量加大,而且有些难以审核。借款渠道繁多但信息渠道却并没有打通,很难弄清楚借款学生有没有在其他地方借款,或者借了多少,“在其他机构的贷款信息审核”这一项较难开展;同样的,如果第二还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他渠道有负债,这使其还款能力也打了折扣,而“对其真实性负责”加大工作量,但其实无法完全保证真实性。
特别是关于借款用途方面,规定明确指校园贷借款用途限定为“助学贷款”和“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但借款企业很难限定学生拿到钱后不挪作他用。肖微微认为,这里面也存在一个擦边球,比如学生在网络平台分期消费或借款消费,可以明确得知借款资金用途,比如大学生分期整形就不再被允许,但分期买电脑可以被认为是“助于学习工作”。
此外,针对深圳互金协会的相关规定,有总部位于深圳的校园贷平台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对于协会所发规定的合法性和约束力提出质疑。对此,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是在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大背景下发布的,也是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发布的,接下来将开展校园贷排查整治行动。
规范校园贷规定
●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贷款。
●必须控制借款成本,不得以服务费、手续费、催收费等各种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
●严禁裸体、暴力催收等非法催收行为。
9. 关于校园贷的问题,请各位好心人帮助。谢谢各位
1、并不复是一切有利息的借贷都制是高利贷。
2、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高利贷的界定是利率超过每年24%,也就是月息2分,超过的部分不予支持,这就是“政府打击高利贷”的最主要手段。
3、不超过法律规定利率的借贷是对银行信贷的有力补充,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层面禁止。
4、未成年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借贷,法院一般不认可该借贷行为中的利息。
5、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借贷是符合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特别是利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借贷,政府没有任何理由禁止。
6、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未来,不可能一辈子永远当孩子,政府也不是全体大学生的监护人,借贷本来就是生活常识,自己该学会的必须要学会,自己需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不要永远依靠政府的帮助。
7、人民不需要拿一个连自己还款能力都搞不清就盲目借贷的大学生当自己的未来。
10. 关于校园贷
人都会犯错,你会被骗因为你没入社会,不知社会险恶。这种时候最好尽早与家里人商量,才能早日解决问题,你的家人是爱你的,你越晚说,事情越严重,反而带给他们的伤害才越大。以后要对个人财产保护有意识,闲暇期间增加自己对这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