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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 2021-06-29 08:02:36

① 初中生处罚条例与细则

中学生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条例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处分分下列七种: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此项对毕业班不适用);(六)劝其退学:(七)开除学籍。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市教委备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政教处会同有关年级或班级提出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尚不够处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可分别进行个别教育、年级点名批评、全校点名批评。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从本班当月量化总分中扣1--2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12至24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3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轻微的;

(三)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经教育不改的;

(四)有偷窃行为或抢劫行为的;

(五)有赌博行为的;

(六)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的;

(七)参与、唆使打架的;

(八)因过失造成少量公私财物毁坏拒不赔偿的;

(九)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偷看并传播、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相,经教育不改的;

(十一)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的;

(十二)违章使用学生证,有损学校声誉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

第八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留校察看的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扣2—4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24至50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达60次不交者;(二)考试舞弊情节严重的;

(三)故意损坏公物拒不赔偿的;

(四)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拒不赔偿的;

(五)有偷窃行为,情节较重,经教育不改的;

(六)有敲诈行骗行为的;

(七)参与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八)参与、唆使打架,造成一定后果的;

(九)有流氓行为的;

(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十一)抽烟、喝酒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不服从管理,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② 教育部关于中学生有何规定

教育部关于中学生的规定,
这个题目太大了。
相关信息,
可上教育部官网查看。
有详细介绍。

③ 中学生惩罚条例是什么

中学生惩罚条例是用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习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实施细则。不同的学校的惩罚条例会有差别。

中学生惩罚条例以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一要利于以法从严治校,严明校纪校规;二要利于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三要利于促进和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质量。

对于违纪程度不同的学生分别给予的处分类型有:

1、一般教育类型:

① 教育批评

② 公开检查

③ 通报批评。

2、处分处理类型:

① 警告

②严重警告

③记过

④记大过

⑤留校察看

⑦开除学籍。

(3)中学生管理条例扩展阅读:

邢台市第七中学高中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一、处分犯错误学生的目的:

处分是从反面否定学生思想行为中的消极因素,是对学生所做的于社会、集体和他人有害行为的否定评价。

因此,处分的作用首先是使对真善美有阻碍的甚至破坏作用的事件、行为受到遏止,树立正气抵制邪气,促进良好的校风校纪建设,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权益,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其次是训练学生判别假、丑、恶的能力。

二、违纪类型:

1、违纪违规型:指学生违反了学校制定的各种校纪校规及《中学生行为规范》必须按校纪予以处分者。

2、违法犯罪型:指学生既触犯刑法又触犯法律的有关规定条款,除按刑法、法律及《治安处罚条例》处理外,必须按校纪予以处分者。

三、部分违纪处分执行细则

有以下行为者,班主任给予教育批评、公开检查或通报批评

1、 男生留长头发,烫发,染发;穿拖鞋进教室上课。

2、 在教学区(教室、走廊)追逐打闹、玩球或大声喧哗

3、随地乱扔果皮、饮料盒(瓶)废纸等杂物;乱涂乱画

4、未经允许随便进入教师办公室、宿舍,会议室、电教室或实验室等功能室;

5、迟到、早退;

6、在教学区周围玩球未造成公物损坏,经劝阻立即停止活动者;

7、在校食用违禁物品、零食。

④ 中学生应遵守哪些法律知识

中学生应该具备的法律常识

一、导语

中学学生往往认为自己很难碰到法律问题,其实,校园并不是
远离法律的地方,
学生们随时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
只是当时没有意
识到罢了。在校园里有这样一种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有一些学生
去买二手自行车,有的学生甚至买了赃车。其实在法律上,这已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近年来发生校园和学生身
上的一些违法犯罪案件,
也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由于没有足够的
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
有的学生是在无意中触犯了法律,像同学
间的纠纷,
有的学生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
往往采取一些过激的,
甚至愚昧的方式,
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有的则是当学生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可见,目前中学生
缺乏法律意识的现象普遍存在,下面,浅谈一下中学生身边的法律:

二、一个中学生应具备哪些法律常识
?

1
、不要犯法不要违法不要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做个守法的好
公民。

2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至于怎么

,
遇到具体问题时请询问资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济。

3
、寻找法律救济的过程是打“证据战”的过程,注意寻找并保
护证据。

4
、平时多看点法律书籍,电视上的法律节目,厚积薄发。

三、中学生交通安全常识

1

交通事故的预防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
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两点是大家
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
1
)在道路上行走,应走
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

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
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
志的地方。(
2
)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车停稳后,依
次上车,
不挤不抢。
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
乘坐长途客车、
中巴车时不能贪图便宜,
乘坐车况不好的车,
不要乘坐“黑巴”、
“摩
的”,因为这些车辆安全没有保障。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时必须遵
守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
)及时报案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
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还应该及
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

2
)保护现场。


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
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
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
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3
)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
一定要设法控制,
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
若实在
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在互联网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许多同学都喜欢上论坛“灌水”,享受畅所欲言的快乐。大家
也许会注意到,
论坛上有时会出现意见不合而相互攻击的情况。
那么,
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否要为自己在虚拟的网络中所发表的过激言论负
责呢?答案是肯定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
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捏造
或者歪曲事实,
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以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
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
违者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罚金,
情节严重
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以同学们以后在网上记得要慎言慎行了,

然,必要时也别忘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主要有哪些?

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主要有: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
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
意毁坏财物;⑹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
音像制品、读物等;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
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⑼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

严重不良行为

是指哪些行
为?

答: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所称

严重不良行为

,是指下列严
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
)纠集他人结伙打架
滋事,扰乱治安;(
2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
)多次拦截殴
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
等;(
5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
)多次偷窃;(
7
)参
与赌博,屡教不改;(
8
)吸食、注射毒品;(
9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
的行为。

七、对违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行为的,如何处罚?

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
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
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
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遇到社会青年或者高年级学生向我们要钱如何处理?

首先,如果是社会青年向在校学生要钱,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
家长反映或者向公安民警报案,
以便尽快处理。
既不能自己拿刀来解
决,也绝不能逆来顺受,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其次,如果是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钱,可以向老师举
报这种行为,
不能几个同学结伙来抵抗或者报复要钱者,
否则很容易
在不知不觉中走向犯罪。

九、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
残疾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十、未成年人对犯罪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可能性,进行
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未成
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②树立自尊、自律、
自强的意识;
③增强辨别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十一、
在校女生如何保护自己?

答:一是平时尽量少和社会不良青年及校内有不良倾向的学生
接触。二是注意端正自己的行为举止。三是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四
是遇到情况要巧妙周旋,会自我保护。五是拒绝陌生人的好意。

十一、
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7
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
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
免费用或者义务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籍,
因维护合法权益需要律师,
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
其他法律专业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或需要减免诉讼费用,
其经济收入低
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收入水平的公民为法律援助的对象。

结语

树立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有利于增强其的法制观念
和法律素质,
使自身的遵纪守法意识得到强化,
有利于中学生的成长,
同时也会为走入大学和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⑤ 中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处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校纪校规,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学校制定本规定。按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违反校纪校规者,除批评教育、扣量化分外,给予以下处理: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一学期累计旷课一天以上或迟到五次以上者。
2.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穿高跟鞋、化妆、留怪异发型、男生留长发等。
3.吸烟、喝酒,在校内打牌、下棋等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4.拜把兄弟、干姐妹或有其他结伙行为者。
5.乱抛、乱涂、乱吐、践踏草地等破坏校园卫生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6.上课时间在车棚区或其它区域乱溜乱窜累计三次以上者。
7.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或他人财物、偷盗学校公物及同学钱物或勒索同学钱物(包括在校外),情节较轻者。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8.骑自行车或放学途中,不遵守交通规则,又不服从管理者。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劝其转换环境或劝其退学:
1.进网吧、游戏室、台球室、歌厅、舞厅等,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2.已受警告处分,仍有违反第一条之规定者。
3.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造成不良影响或人身伤害者。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不接受老师批评,顶撞、辱骂或威胁老师人身安全者,对影响教学秩序,造成老师人身伤害的,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破环公共设施或偷盗学校及同学钱物情节严重者。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事故者,学校将会同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三条对受过处分学生,学校将把处理意见记入该学生学籍档案,德育处、保卫科将建档立卡,定期对其教育和监控,本人要将个人表现定期写成书面材料向班主任、保卫科、德育处汇报。汇报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对受过处分的学生,其学籍档案由德育处管理。
第五条受到处分的学生,学期结束前没有撤销处分的,该生本学期思想评定不及格。
受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学生毕业前没有撤销处分的延缓半年发毕业证,记过或记大过的学生毕业前没有撤销处分的延缓一年发毕业证,受过两次以上处分且没有悔过表现者,学校不颁发毕业证。
第六条受过处分的学生,确有悔改表现者,经个人申请,同学评议,学校考察后将撤销其处分,并按有关规定准予按时毕业。
第七条本规定由阜宁中学德育处负责解释。

⑥ 中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同于手机对待。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
第四条 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学校公寓安装有插卡电话,学校超市也有公用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大休退校日返还。由于学校提供了必要的学生家长沟通渠道,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将手机等设备带入校园,如果违规携带使用手机被收缴或者极特殊情况下携带手机并上交班主任保管,那么班主任或者学校在保管上交和收缴的手机期间,如果出现手机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月,学生必须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分,手机将被暂扣至当学期末,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当学期末假前,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到政教处领取。
第八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不再归还。(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九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寝籍、劝转等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陪读一周,并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如家长无法陪读,则要求家长将该生带回反省一周。
第十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则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思政处领取手机。

⑦ 中学生规范行为守则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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