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校园霸凌事件
A. 广西南宁发生一起恶性校园霸凌事件,该事件的最新进展如何
当地的公安局已经确认了这几个欺负人的学生的身份,并且相关部门也对此事展开了调查。据知情人士称,视频中所发生的霸凌是在11月19日晚上,而这几个霸凌女生的也是在读的学生。这个流传在网络上的视频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而视频拍摄者,正是殴打女生的同伙。在视频中,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生被另外几个人辱骂和殴打,女子丝毫没有反抗之力,只能被动承受。
并且学校还要对这个学生进行处分,警告他们不要再犯。而被殴打的学生家长,建议请一个心理医生给自己的孩子看看,免得孩子因为这件事留下心理阴影,影响自己与人交际的能力。也希望周围的同学不要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这位被欺负的学生,而要多去关心她。
B. 山西校园凌霸事件:受害人被霸凌二百多天,教育的失败,谁来担责
2019年6月,一名自称来自山西省祁县某职业高中的学生在网上发帖称自己被校园恶霸欺凌了200多天。这使祁县各大人士都颇为关注此事。
受害者姓庞,是一名中学生。故事发生在山西省启县职业高中。
受害人表示,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李某、闫某等十几人连续200多天对他进行虐待和殴打。
李某,燕,直到2019年5月,与钢管殴打受害者,用烟头烫受害者的手,把铁管插入受害者的嘴,燃烧的胡子,还覆盖着水和记录视频展示,高烧不退责备受害者后,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折磨,家人发现送到医院之前,并报警。
虽然这一事件已经被发现并分解到现在,但校园欺凌事件仍然频繁发生。从教育本身和家庭成员教育的角度出发,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重视未成年人心理教育问题。
校园是学习和阅读的地方,是最纯净的地方。一群还在花季的年轻人,是不成熟和无知的。他们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不知道如何说服别人相信善、恶、丑、无能、软弱、暴力等等。
这就要求家庭和学校要有很好的引导教育,一旦教育不合适,往往会有后悔之悔。也容易分清好坏,容易误入歧途,从而毁了自己的美好生活。
C. 你知道哪些校园恶性霸凌事件
有,我们学校的球场,每次都是那两个地方的人占领,他们不在你可以打,他们一来你就得让位。
D. 你在上学时,有没有发生过校园霸凌事件
小学、初中、大学都没有,唯独就是在原本最改努力的高中却出现了一些仗势欺人的同学,这些人大多是家境比较好,上高中都是父母托关系进去的,所以无心学习,加之高中那个年龄段,还处于懵懵懂懂不懂事的阶段。
E. 校园凌霸事件时有发生,为何屡禁不止
如今校园凌霸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虽然也存在着一切的关注,但是为何还是屡禁不止呢?
1. 家长溺爱孩子的性格最终是受到家长的影响的,所以针对于校园霸凌这件事情来说,家长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孩子欺负了别人,家长需要做的是教育孩子,而不是与对方孩子的家长吵架,维护自己的孩子。做错了事,家长就需要进行教导而不是过度的溺爱,因为如果一直溺爱的话,孩子就会变得越来越坏。
校园霸凌对于学生来说是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它会严重的影响被办零学生的性格以及学习,所以希望中国的政府以及家庭一都能够对于这个事情予以重视 。
F. 校园霸凌事件,作为8090已成年的你,是否经历过或目睹过
校园霸凌、校园欺凌这样的词语貌似最近这些年才被更多人所熟悉。不少网友认为,校园欺凌事件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之前特别是上世纪之前,校园欺凌和霸凌事件太平常了,只不过那时候家家户户孩子多,自己孩子在外受到欺负了,家长也不太上心而已。
G. 网传凌云初中生被同学殴打拍视频,难道又是一起校园暴力案吗
我们经常会在电视或网络上看到很多有关于校园霸凌的新闻报道,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校园霸凌事件也是非常的愤怒,特别是在前段时间郭敬明导演拍摄的宣扬有关校园霸凌事件的电影“悲伤逆流成河”时,将校园霸凌再一次引入的观众的眼中,让大家开始对校园霸凌事件进行更多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在今年我国也颁布了有关校园霸凌的相关法律,在学校内,老师有对学生进行监督的义务,也有切实维护学生安全的义务。可是纵然相关法律的已经出台,但是仍然难以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
H. 校园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绍青岛市区公布的5个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体如下:
1、被告人李某为某中专学生,因与同学“争女友”发生矛盾,后双方约定“谈判”。“谈判”中其与纠合的其他被告人孙某等人对被害人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后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对各被告人分别判以相应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与同校学生徐某等人解决纠纷,被徐某一方殴打后,看到同校学生张某等人,误认为张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与其他五人持铁管追赶张某至一胡同内,对张某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持铁管将张某左手打成轻伤。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等与他人合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刑事处罚。
3、孙某与被害人庄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次日上午,孙某纠合被告人沈某、黄某在其学校宿舍楼对庄某实施殴打,致庄某左膝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对沈某、黄某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和管制六个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学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产生矛盾,二人便相约找人打仗。后被告人郭某纠集李某和同学姜某,李某又纠集杨某、张某、荆某等人到案发地点,李某持钢丝锁、荆某持套刀、杨某、张某、荆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对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与他人合伙持械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受刑罚处罚。
5、原告于某与被告陈某等均系某中学学生,双方日常关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请假在家的于某出现在校内,看到陈某与原告的同班同学王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于某见状亦参与殴打陈某,陈某等用伸缩钢管抽打原告身体和左臂。互殴中,双方身体均有受伤。于某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近端骨折、软组织挫伤、头外伤反应。后其起诉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各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判决侵权人陈某等和学校均承担部分责任。于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8)广水校园霸凌事件扩展阅读:
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人们关注。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怀恨在心,纠集他人对老师实施暴力。有些老师对学生采取了失当的教育行为,比如体罚或实施暴力行为。我国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规范学校、教师的行为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体罚学生的行为亦做了禁止性的规定。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书育人、依法履行职责。聘任的教师,在实施教育、管理职责中,故意致伤学生身体的,作为聘任单位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I. 如果受害人决定忍耐或「私了」,围观者应该怎样做才是妥当的
我个人感觉是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的,还是要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受害人的意愿。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明显很恶劣而现阶段似乎没有避免类似事件的官方手段,我认为无论如何我们也得逼着受害者走下去。
比如说,柳岩的事情其实可以促进婚礼陋习的破除,校暴事件可以推动反校暴法的制定,还有上次知乎上同性爱人被逼回老家结婚可以推进人们对LGBT的理解以及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制定(这个不好说具体什么法律,感觉要做的还蛮多的?)。在这种【存在已久】但是【少有关注】或者说人们多数【不当回事】的问题下,我一直以来的看法是,无论是作为看客还是志愿者还是受害人,我们必须闹大。
必须闹大。
必须闹大。
我知道有时候自己帮助的人不配合是件……非常让人没脾气的事情,皇帝不急太监急,总会让人觉得自己在多管闲事。不是有句话叫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着。可是如果这一次妥协了,下一次还会有更多的人妥协,这样的事件还会发生,这个隐患还是存在。为了下一个受害者不再憋屈的沉默,我觉得这时候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已经不太重要了。
简单来说就是,时机到了的时候,总得有人站出来发声。我很抱歉,可是我们也没有选择。
同性爱人的事件,高三女生被下春药的事件已经不了了之了,广水校园霸凌事件我们正在努力。我真的不想再看到弱势群体在受到欺凌时只能憋屈的沉默。
最后要提到的一点是,如果要逼着受害人走下去,请一定要替受害人计划好往后一段时间的生活。毕竟我们已经不尊重他们的意愿了,没理由让他们为不是自己的决定买单。
——————以下是自己的小私心————————
如果看到这个回答的你是从广水校园霸凌事件中跟过来的,我想说,我不会放弃的。我不会放弃为弱者发声。
其它的志愿者我不能替他们决定,但是就我自己来说,虽然嘴上每每都说着“以后我再也不管这种事了” ,事实上以我的性格,再遇到类似的事情我还是会站出来还是会尽可能的插手。即使不能直接帮上忙,我也会一直关注,寻找我能找到的资源为帮忙的人提供帮助。
母上大人总说我多管闲事来着,说我这样以后肯定会处处碰壁。大概进入社会十几二十年后,我也会慢慢习惯然后就不再参与了吧(笑)
希望到时候我们的社会已经变得更好。
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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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江西校园霸凌殴打事件,看的真是让人心寒…那个女孩是死人么,怎么不动啊!
不是死人,是被吓得,动了又怎么样,难道挨更多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