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1. "红七条"禁令 能不能守住师德底线
高校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得索要或收取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10月9日下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向新京报记者介绍,针对近来暴露出的高校教师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已首次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学术抄袭,利用教学和论文指导机会“潜规则”女大学生,把科研经费当成个人消费“钱包”,索要学生或家长的财物,在招生、考试、推优和保研中徇私舞弊等等,这些高校师德问题,使得高校风气每况愈下,原本风清气正的高校变成了名利场、物质与欲望的交易所,令人焦虑。
对高校的师德问题,过去放得太松了,现在抓紧一下,很有必要。故而,教育部发布高校师德“红七条”,正当其时,而且,配套“红七条”,还将建立惩罚和问责机制,一方面,给“红七条”通上高压电,对违反“红七条”的教师严惩不贷;另一方面,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给高校负责人也套上了“紧箍咒”。
不论将来执行效果如何,教育部终于出手了,就此而言,值得点赞,更值得期待。因为,凡事管总比不管要好,有规则比没有规则要强。相信,有教育部的“红七条”这把利剑悬在高校教师和负责人的头上,过去那种随心所欲的时代将不复存在。加之网络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舆论监督相对比较给力,若有高校教师踩“红线”,将难逃“天网”。
不过,在问责机制威慑下,高校负责人担心“家丑外扬”之后影响其本人前途,极可能会把教师违反“红七条”的行为进行“内部处理”,从而捂住“家丑”的盖子,导致教师被从轻处理,问责高校负责人落空。所以,教育部还要建立和畅通举报违反“红七条”行为的渠道,及时发现问题,把高校“败类”清除出去,较好地扭转高校的风气。
因此,要使“红七条”真正发挥威力,接下来的任务还非常繁重,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将是一个常态化的过程,能否一以贯之地把整治高校师德风气进行到底,防止人易事移,变成“昨日黄花”,考验着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智慧。而且,整治高校师德,也需要与高校治理法制化和“去行政化”同步。
2. 怎么看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违反师德建设的惩处机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教师司负责人介绍说,《意见》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一是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是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四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是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是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七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对高校教师有违反“红七条”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