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师德十不准
这个应该让学校来做吧
㈡ 教师十改进十不准自查自纠报告
《教师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
㈢ 教师十不准是哪几条
“十不准”
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和退学;
4、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5、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
6、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
7、不准让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之外的复习资料、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8、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9、不准动辄让学生家长到校并训斥家长;
10、不准有偿为自己所教学生补课。
(3)重庆市师德十不准扩展阅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㈣ 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是什么
一是不准有违背国来家法律法规源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准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是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四是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是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资料或其他物品,随意加重学生负担;
六是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是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十是不准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电话。
㈤ 职业道德十不准的学习的重点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
一、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者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二、不准参与或者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三、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四、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正对待学生,或者体罚包括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五、不准骚扰或者侵害学生。
六、不准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七、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开展或者参与组织针对学生的强制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经营性活动。
八、不准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在工作日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九、不准有在校园中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吸烟等有损教师仪表形象的行为。
十、不准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以上标准教师要认真学习,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面对的是一群有生命、有思想的孩子,自己不做标杆就没办法做到“为人师表,身正示范”。师德师风是非常重要的,贯穿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教师要得到尊重,受人尊重必须要配得上教师的称号,尊重学生,爱学生,支持学生、心系学生才能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㈥ 毕节教师十要十不准内容是什么
十 要
1、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要尊重学生,对学生的教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坚持家访制度;
3、要充分利用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坚持德育为主、五育并举;
4、要举止高雅,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待人诚恳和蔼,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
5、要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后指导;
6、要加强学习,钻研大纲,熟悉教材,认真备课;
7、要用谈话式教学法(启发式和讨论式)进行教学,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三为主原则;
8、要自尊自重。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嫉贤妒能;
9、要关心时事,学习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10、要努力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不断更新观念,提高学识水平,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 不 准
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和退学;
4、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5、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
6、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
7、不准让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之外的复习资料、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8、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9、不准动辄让学生家长到校并训斥家长;
10、不准有偿为自己所教学生补课。
㈦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拓展资料
1、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㈧ 教师十不准是哪几条
“从教行为十不准”包括:
1、不准无教学需要使用方言上课;
2、不准空堂回、拖堂;
3、不准无教案上课答;
4、不准课堂教学内容留在课后补习讲解;
5、不准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或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手段;
6、不准讽刺、歧视、体罚学生;
7、不准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8、不准因学习成绩和家庭状况而消极对待学生;
9、不准让学生或学生家长代批作业或试卷;
10、不准指责、训斥或冷淡对待学生家长。
(8)重庆市师德十不准扩展阅读:
“日常行为十严禁”包括:严禁信谣、传谣或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加封建迷信、打牌赌博;严禁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在校园内穿超短裙等;严禁在校园内吸烟或在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向学生违规推销报刊、杂志等;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举办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