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师生师德 »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

发布时间: 2021-03-20 19:30:56

① 简述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原则

1、爱岗敬业。

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2、尊重、关爱每一位学生。

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理解和尊重。我们要与学生平等相待,不能把学生当下级随便呵斥。

3、以身作则。

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学生均喜欢模仿,这将给学生成长带来一生的影响。

4、刻苦钻研业务。

精通教学业务是教师之所以成为教师的关键,只有精通业务,才能将科学文化知识准确地传授给学生,而不至于误人子弟。

5、加强学习、提升教师魅力。

在培养人的道德素质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有一种奉献的精神,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受到他人的称赞和社会的褒奖,就是他具有能够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他人和社会作出贡献的品质。

(1)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扩展阅读:

师德准确地说应该是教师公德,是教师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共道德。

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师德,是教师应有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是全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之一。从实践的角度看,具有高尚情操、渊博学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会对其学生产生一辈子的影响。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师劳动所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

② 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十项制度

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十项制度

一、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各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的副校长(或书记)为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问题的,对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建设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会议制度

学校班子每学期至少要召开2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总结师德师风工作;学校每年要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参加的师德师风建设大会,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学习培训制度

各校每月至少要组织1次教师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培训。教师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今后,凡教师培训都必须讲师德、必须讲教师礼仪。要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四、谈心制度

学校领导要经常找教职员工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和校园文化。

五、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门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其内容为:教师的个人简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师德师风承诺书或责任状、师德师风学习体会和演讲材料、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等。师德师风档案不仅要如实记载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

六、民主评议制度

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构建完善的评议网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并采取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每年九月为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活动月。要结合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开门纳谏、进行反思、总结提高。

七、情况报告制度

要对照师德规范要求,教师每学年写出师德师风自查报告,由学校组织鉴定评价,并记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同时,对本地区、本单位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考核制度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期末,要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含行政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互查,每位教师在自查中都应如实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考核结果要公示、备案、存档,并把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九、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跟踪观察,以观后效。校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具有任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十、奖惩制度

各校要结合实际,完善奖惩机制。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有失德失范言行的教师,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和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教职工违规违纪由所在学校处理,校级干部违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③ 教育部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师德”的10种行为:

为规范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坚决纠正师德师风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教师不依法依规履行教师职责,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言行。

二、严禁教师在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网上网下日常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严禁教师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严禁教师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七、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包括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和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等。

八、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以及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九、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以及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

十、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3)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扩展阅读: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室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要将师德考核纳入高校教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通知到教师本人,确定不合格的,应当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在强化监督、惩处的同时,《意见》也注重师德激励,要求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高校教师。

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是: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校要明确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成立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人事、教务、科研、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高校主管部门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落实具体职能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支持高校设立师德建设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

④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是针对中小学教师吗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不是针对中小学教师的,“十条禁令”所指“教师”,为教育系统所有教职工及教辅人员。

“教师十条禁令”具体规定:

1、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教、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

2、严禁违规收费、推销教辅资料或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

3、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4、严禁在贫困生补助发放过程中收受回扣或克扣补助。

5、严禁有偿家教和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以及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

6、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在工作场所参与打牌、下棋、网购、炒股、上网聊天(游戏)等活动。

7、严禁在各类评比、评选、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

8、严禁造谣、传谣,散布和传播反动、虚假等不良信息。

9、严禁衣冠不整、言语粗俗等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言行举止。

10、严禁随意让学生停课和劝退、开除学生。

(4)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扩展阅读:

《教师从教行为“十条禁令”》是教师从教行为的基本要求,是“红线”,任何人不得触碰。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接到通知以后,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并贯彻执行。今后,若教师违反“十条禁令”,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校(园)长是校(园)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教师违反“十条禁令”,所在学校必须及时开展调查处理。若学校、幼儿园调查处理不力,则取消该校(园)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校(园)长管理责任,给予校(园)长必要的组织处理。

热点内容
中国房价历史 发布:2025-07-05 16:22:07 浏览:309
2年级的英语 发布:2025-07-05 13:33:31 浏览:773
初中物理电动机 发布:2025-07-05 11:48:09 浏览:245
慈利教育网 发布:2025-07-05 11:15:09 浏览:622
奥特曼黑历史 发布:2025-07-05 05:13:59 浏览:8
2017全国二语文试卷 发布:2025-07-05 02:17:04 浏览:679
德阳是哪个省的 发布:2025-07-05 01:20:18 浏览:562
欧豪年彩墨教学视频 发布:2025-07-05 00:38:16 浏览:713
教学实践内容 发布:2025-07-04 21:32:22 浏览:431
云南教育论文 发布:2025-07-04 18:10:10 浏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