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个别教育法
首先,加强日常教育。师德教育的内容是相当广泛的,而职业理想和行为规范的教育要受到格外重视。这就需要学校在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理论的同时,要应到他们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精神支柱和动力;要求教师自觉地向模范教师学习;学校要通过评选或评优等活动激励教师不断进取。 其次,教师应重视自我修养,增强自觉性和积极性。教师道德的培养主要是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锻炼的过程来实现的。作为人民教师必须做到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依法执教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再次,加强环境建设。尽管现阶段社会环境还存在不少负面影响,但学校必须注重文化建设,清洁、美丽、文明的校圆环境与和谐的人际关系,不仅有助于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也有助于良好师德师风的养成。
Ⅱ 幼儿园师德师风教育法内容
(一)师德篇: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漫骂挖苦幼儿,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
2、为人师表,堪为人师。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3、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主动与幼儿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幼儿家长。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4、团结协作,豁达大度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诚恳待人、豁达大度,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二)敬业篇:
1、爱岗敬业、依法执教
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园,尽职尽责,注意培养幼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严谨治学、积极创新
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3、因材施教,注重实践
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发展幼儿的个性,开发幼儿的'潜能,注重幼儿实践及动手能力的培养。
4、终身学习,求善求真
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精神,有意识地进行知识的更新和相应能力的提高。要以超前意识为基础,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主动发展,形成获取、处理、使用各种信息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礼仪篇:
1、仪表得体,举止端庄
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姿态端庄,举止得体,不袒胸露背,浓庄艳抹,不戴过多的金银饰品,不涂指甲油。鞋子以平底为主,要方便教师带队活动。
2、说话有礼,行动文明
使用礼貌用语,推广五大教育用语;园内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交谈;接听电话要注意规范化的礼貌用语:您好,xx幼儿园“、“请稍等”、“需要我转告吗?”、“对不起”、“再见”等语言应运用得自然流利,要轻声、简短、语气亲切、温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烦,要充分体现幼儿园的形象。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面对言语粗暴的人,也要表现出节制、有礼貌。食堂用餐时不大声谈,餐毕,请妥善放好餐具和餐椅,创造一种文明的就餐气氛。
3、学会微笑,以礼待人
园内遇到同事,应微笑点头示意,遇到幼儿及家长要互致问候;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坐姿时如遇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园教职工应有的姿态。
4、园内园外,注重修养
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缺席,不随意进出。必须进出时,需与主持人或有关领导打招呼,动作要轻,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禁止以散漫的仪容仪表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园客人,自觉维护幼儿园公众形象。
Ⅲ 个别教育法名词解释
个别教学与班级教学(或集体教学)相对。教师分别对个别学生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
个别教学是适应学生个别差异,发展学生个性的教学。它要求教师从学生的个别差异出发,对教学所涉及的各种因素、各个环节进行重新组织和调整。从重视个体发展的角度看,个别化教学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机会均等。
Ⅳ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哪些具体规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4)师德个别教育法扩展阅读: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Ⅳ 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内容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第一,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第二,守法要求教师依法执教。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对受教育者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权利职责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这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要热爱自己所在的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因此,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
所以,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教师,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自己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Ⅵ 师德的六条标准是什么
师德的六条标准是: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制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Ⅶ 师德教育的原则有哪些
师德: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2013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作出部署,将建立师德考核档案。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建设应当遵循下边这些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一,以转变教育思想为先导
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从来就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它总是要受到某种教育思想的自觉指导或深刻影响。比如,在“应试教育”下,一些教师的教育思想就完全是围绕着“应试”二字来构建的。于是,在这些教师的心目中,一个个活生生的学生便都变成了一部部“应试”的机器。在这种“目中无人”的教育思想的支配下,教师也就可以不尊重学生,可以不考虑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可以只维护一部分学生而排斥另一部分学生,甚至可以随意侮辱、斥责和打骂学生。更为可悲的是,由于有些人对错误教育思想已经习以为常,因此当别人责备他们的上述行为时,他们还会振振有词地说:‘我这都是为了学生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首先冲破旧教育思想的束缚,单纯就行为抓行为,师德建设怎么可能取得应有的成效呢?由此可见,当前加强师德建设,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首先要在广大教师心目中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和由此而产生的正确的育人观念。
第二,以优化师生关系为核心
素质教育作为一种“以人为本”的教育,为了真正实现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和谐地发展的目的,就必须调整好教育过程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在应试教育倾向下,最常见的情况是教师围着“应试”转,学生围着教师转。处于被动地位的学生,从教师身上感受到的主要不是亲情而是压力,所以师生关系往往比较紧张,有时还会产生对抗。而实施素质教育,则要求教师把主动权交还给学生,保护和发展学生的主体性,使学生真正成为自身学习和成长的主人,主动地、生动活泼地成长。为此,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就必须坚持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时时处处把“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当作自己一切行为的准则。由此可见,素质教育对教师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最集中地就体现在教师能否正确处理师生关系这个问题上。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是素质教育下教师道德的重要标志;优化师生关系,是素质教育下加强师德建设的核心。
第三;以体现时代精神为特色
教师职业既是一种十分古老的职业,又是一种需要随着社会发展勇于站到时代前列的职业。中外师德传统中固然有许多精华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但当代师德建设更需要体现时代精神。当今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生机勃勃走向振兴的时代,也是全世界积极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时代。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使学生真正成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一代新人,以便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要培养富有时代精神的学生,就必须首先下功夫建设一支富有时代精神的教师队伍。因此,新时期的师德建设在指导思想上必须进一步更新,在内容上必须进个步充实,在层次上必须进一步提高。振兴中华的信念、宽广开放的见识、民主干等的观念、开拓创新的胆魄、终身学习的志向、合作竞争的意识等等,都应当有机地融汇到新时期的教师职业道德之中,从而使师德建设更加富有时代特色。
第四,以强化实践环节为重点
一切道德建设问题说到底都是一个实践问题,师德建设也是如此。在师德建设中强调实践环节,并不是说理论不重要,而是说理论一定要面向实际,善于有针对性地解决广大教师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当前,师德建设虽然已经引起广泛重视,但总的说来,讲“必要性”比较多,讲“怎样做”比较少,讲“应当怎样做”比较多,讲“如何才能做到”比较少。这样一来,与广大教师的实际就存在着较大差距,因而也就难以在情感上引起教师强烈共鸣.在行动上给予教师切实指导。为了使师德建设能够真正得到深化,就必须克服这种倾向。有关师德建设的报告、讲话、文章、书籍,都要力求更加贴近教师的实际,使广大教师确实感到亲切可行。对于许多优秀教师在师德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经验、做法和体会,要积极挖掘和整理,以便用这些有血有肉的生动典型事例来感染、鼓舞和带动更多的人。总之,突出实践环节,力求做到理论与实际相互结合。理性与感性相互交融,对于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成效是十分重要的。
第五,以发挥教师的自觉性为基本途径
道德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之一,与法律、纪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主要是:遵纪守法是道德修养的基础和前提,离开遵纪守法就根本谈不上道德修养。其区别则表现在:道德与法律、纪律相比,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要求;提高道德水平主要不能靠外界的强制,而要靠人们发挥内在的自律精神。实践证明,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是一个长期而又艰苦的自我教育过程。因此,加强师德建设的基本途径,主要在于发挥广大教师的自觉性。那种完全指望依靠强制手段来推进师德建设的想法,是违背道德建设的客观规律的,是行不通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素质教育本身就是一种需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教育,如果教师连自身都只会听人摆布而不善于发挥主体性,那么他们又怎能承担起实施素质教育的重任呢?所以,加强师德建设必须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落实教师主人翁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紧密结合起来,要满腔热情地支持群众性师德建设活动,建立和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使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得到充分发扬。
坚持上述几条原则和要求,对于在素质教育下加强师德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Ⅷ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拓展资料
1、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