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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七不准

发布时间: 2021-09-11 18:17:06

教育师德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拓展资料

1、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⑵ 师德考核不合格有什么影响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⑶ 师德 十禁、十忌、十提倡

“十禁”的具体内容为:一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二禁按学习成绩排名次、排座次、侮辱学生人格;三禁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四禁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五禁训斥、指责和侮辱学生家长;六禁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七禁在上班时间酗酒、打麻将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打电话、接待来人;八禁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九禁无教案上课;十禁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十忌

一、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忌三心二意,好高骛远。

二、要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忌拉帮结伙,阳奉阴违。

三、要顾全大局,互谅互让;忌争名夺利,沽名钓誉。

四、要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忌虚夸浮躁,敷衍了事。

五、要以身作则,公正无私;忌言行不一,偏向歧视。

六、要谦逊严谨,见贤思齐;忌固执粗心,傲慢自负。

七、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忌狂妄放任,自由散漫。

八、要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忌因循守旧,固步自封。

九、要举止文明,为人师表;忌行为粗俗,污言秽语。

十、要衣着得体,仪表端庄;忌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十提倡
1、倡导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反对不务正业。
2、倡导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反对以教谋私。
3、倡导因材施教、革新教法;反对因循守旧。
4、倡导关爱学生、循循善诱;反对简单粗暴。
5、倡导依法执教、以身立教;反对以罚代教。
6、倡导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反对敷衍塞责。
7、倡导开拓进取、勤奋自强;反对墨守成规。
8、倡导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反对夜郎自大。
9、倡导尊重学生、平等相待;反对指责训斥。
10、倡导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反对粗鲁庸俗。

⑷ 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是什么

一是不准有违背国来家法律法规源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准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是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四是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是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资料或其他物品,随意加重学生负担;

六是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是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十是不准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电话。

⑸ 教师师德规范内容是什么

教师道德规范是对一定社会教育制度和教育活动中伦理关系的概括和总结,又是评判教师行为的道德准则。它体现了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约束作用。教师必须遵循的师德规范主要有:
(1)志存高远,爱国敬业。这是师德的根本原则。要求教师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并以自己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崇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要既当传授知识的“经师”,更要做善于育人的“人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言教与身教相结合。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应当成为学生的表率,“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应该为所有教师的座右铭。
(3)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爱是师德教育的基础和核心。教师要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全面促进学生的成长。
(4)严谨笃学,开拓创新。教师作为教育者,自身必须不断进步,成为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不断增强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并以良好的学识学风启发和影响学生。
(5)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教师要强化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与荣誉,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彼此取长补短,携手共进。

⑹ 师德规范是什么

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师德规范所表达的是教师所特有的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师德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义务的要求;师德标准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师德是校园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等等。为使师德理念形成规范,一般都要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诺、誓言、条例,以至标语口号之类的形式,将其公之于众,以便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所接受和实行,并进而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

(6)师德七不准扩展阅读

为人师表要求教师要语言规范健康、教态高雅、仪表朴实大方、身教重于言教。这也就要求教师有高尚的内在品质,必须要做好示范者的角色,用自己的言行做出榜样成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效仿的表率,也就是做到“学为人师,行为师范”。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也就意味着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展知识视野,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终身学习是教师发展的专业要求,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哪些行为属于师德失范

一是学术道德失范,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这类失范行为大致源于现有科研评价体系下,教师群体“急功近利”情绪的蔓延。

二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教师薪酬相对其他职业,收入偏低,迫于生计,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教师的兼职兼薪行为成为被动选择。

三是对学生实施性骚 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受社会上“钱权交易、权色交易”不良风气影响,个别教师利用自己的学术权力做出有违师德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


(7)师德七不准扩展阅读:

近期,教育部接连发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准则划定教师基本职业底线,强调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陈宝生表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落实准则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从实际出发把准则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任务举措,把准则的各项要求融入到教师管理的各个环节。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李奕举例说:“比如尊重学生,言语上不能怎么样、肢体上不能怎么样;比如在学生辅导方面需要遵守什么样的规定,做哪些行为上的限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幼儿园教育,包括校外机构都有不同的要求。”

同时,会议还要求防线关口前移,要严格教师录用中的品德考察,对照“十项准则”开展师德问题预警监测和筛查。对师德失范行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⑻ 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是什么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培幼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细致耐心;不得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

五、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幼儿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关心爱护幼儿。呵护幼儿健康,保障快乐成长;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歧视、侮辱幼儿,严禁猥亵、虐待、伤害幼儿。

七、遵循幼教规律。循序渐进,寓教于乐;不得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推销幼儿读物、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保教行为。尊重幼儿权益,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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