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杀老师
㈠ 少管所的生活和工读学校有什么区别
少管所的生活和工读学校的区别如下:
少管所:少年犯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场所,简称少管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
工读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有轻微违反法律或犯罪行为未成年人开设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于行政处分或刑罚的范围。
一、管理上:少管所具备法律的执法必严性,少管所的生活具有强制性。工读学校是安排未成年人学习教育的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比较松懈,不强制安排生活作息与学习。
二、教育上:工读学校学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在校学生期间除了进行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外,还按年龄组织必要的生产劳动,实行半工半读,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奖惩制度。
少管所对少年犯采取特殊的教育和改造方式,着重进行政治、道德、文化、技术方面的教育,并组织他们进行适宜的轻微劳动,保障其思想改造和身心的正常发展。
少管所特点:
少年犯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简称少管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
根据少年犯的特点,在照顾他们生长发育的情况下,让他们从事轻微的劳动,采取诱导、关怀、鼓励、感化的方法,进行适合少年犯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德、智、美、体的全面教育,促使他们思想转化,早日改造成为有利于社会的新人;并为他们将来升学、就业创造条件。
少年犯管教所属于广泛意义上的监狱,是国家行刑机构设施的一种形式,它是针对青少年的特点而设立的。在中国,少年犯管教所管教依法被判处徒刑或拘役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少年。
根据少年期的特点,对少年犯采取特殊的教育和改造方式,着重进行政治、道德、文化、技术方面的教育,并组织他们进行适宜的轻微劳动,保障其思想改造和身心的正常发展。
对下列人员不予收容:
(一)不满14周岁的少年;
(二)精神病人、呆傻人、盲、聋、哑、严重病患者(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少管所
㈡ 邵阳学院 最近死人事件
不到一个礼拜,邵阳学院 “七” 惨案 一个“另类”事件
第一惨案:某男生在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20栋5楼跳下!!当场死亡!!(原因听说是和女友分手)时间是2011年4月15日下午5点半左右!
第二惨案:跳楼事件8小时后凌晨3点左右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3栋(3栋都是女生)迎来了第N次小偷,那小偷也太不熟悉邵阳学院了,连旁边是体育系都不知道!!(体育系是4栋)所以 纠结了!! 当场整个体育系全体出动迎来了第N次抓小偷!小偷被打的只剩几口气了!时间是2011年4月16日凌晨3点!!!
第三惨案:小偷事件后不到24小时邵阳学院18栋(男生宿舍)某男生重床上掉下!!(原因不知道,可能是恶梦吧!)送医院后第三天死亡!!2011年4月18日!!
第四惨案:邵阳学院李子园校区 某男生打篮球当场猝死!!!(具体时间不知道反正就这几天)
第五惨案:邵阳学院李子园校区 某中文系女生被**!!!(具体时间不知道也就是这几天。听说学校保送到“上海交大”读研究生!)
第六惨案: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 经管系2位女生在经管系大楼被**!!!(时间2011年4月20日晚11点)
第七惨案:同上2位女生中 有一位女生跳湖 淹死!!!1时间(事后不久)
另类事件:邵阳学院隔壁的邵阳医专 莫男生喝酒呛死!!!(时间 这个礼拜中)
㈢ 了解一些邵阳市回族情况
南方汉区的回族汉化基本上都接近尾声了。那些人说老了皈依的,也是嘴上,因为等他们老了,清真寺怕是都没人了,没人推动,他们更不会去了。如果要保的话,要退保北方,最好能集中居住。可是这个也很难。现在人口流动,人都跑北京上海什么的了,实在不行的也挤进大城市,而这种打工的年轻人,不会去住回坊的,而是哪儿机会多、哪儿上班方便往哪儿跑。所以北方基本也是失守的趋势。基本上只能守甘宁青新滇五省。也就是边疆、老少边穷。想改变这个趋势?必须走出去,传教,发展,可是回族现在的情况是因循守旧。
㈣ 女教师裸死案回顾:尸检6次历经4年定案件,男友成最大嫌疑人,结果怎样
黄静案子被称作中国互联网第一案,尽管早已以往十几年时间了,但他的知名度却经久不衰,并且对将来还会继续拥有 极大的危害。黄静这一案件往往这般震惊,关键所在它体现了了我国现阶段司法部门的许多难题。在那样一个社会发展里边,在目前的架构下,实际上一般的普通百姓,每个人都可能是黄静。
发生意外黄静(1982年9月27日—2003年2月23日),湘潭人。1999年6月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大学毕业, 后在湘潭市临丰中小学任音乐老师,悲剧身亡情况下年仅二十一岁。1999年黄静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之后,分派到湘潭市临丰中小学任职业音乐老师。黄静文艺范儿技能非常好,专业能力很高。她吹笙拉琴都很有功底,钢琴演奏已达我国十级水准。由她编曲的儿童歌曲《我们的心愿》曾在全国各地著名学术期刊《儿童音乐》上发布。
完全否定了官方的结论,认为黄静系非正常死亡,病死一说证据不足。黄淑华说,如果没有网络的帮助,黄静案不可能这么快地推进。鉴于这两所鉴定机构做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司法机构显然相当尴尬,决定再次进行尸检。2004年6月底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5位专家奔赴湘潭,又一次对黄静案进行了鉴定。结合姜俊武讲述当晚发生的情况,这份鉴定结论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基础下,因姜俊武采和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这也是该案的终审判决,最终案件仍然以黄静自身发病导致死亡作为结论,姜俊武并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杀人的行为,只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他在看守所关押数个月后被释放。案子就此了结,但网上的舆论并没有就此中止,直到若干年后的今天,该案件的影响仍然长盛不衰!这个案子显然有很多疑点,也是著名的疑案之一。
㈤ 湖南省邵阳市第二中学,一高一男生跳楼自杀身亡,真相让人惋惜。
作为一个邵阳人 深感惋惜 现在滴孩子太无奈 家长跟老师也太过里 我以前一直觉得我们六中滴老师跟保安太过分里 原来你们二中滴还恐怖滴 二中校长完嘎达
㈥ 城步二中老师杀死学生
我妈是在那里上学的,她跟我讲过,但不记得那些学生和老师的名字了。说当时那个学校有2个留学归来的,一个当了校长,一个当了教导主任。我妈说那个教导主任很厉害。他带了一个班学生(带了初中三年),当时那个班有37个人,年级前37全被他们班占了(我也不太相信,但我妈说她并没有夸张)。后来那个教导主任想继续带那个班上高中(二中有高中部),这好像是他之前就和校长约定好的,但那个校长被调到了另一个学校,所以两个副校长其中的一个升职到校长,那两个副校长本来就抵触那个教导主任,连开会都不叫上他(按我妈的话就是嫉妒他吧)总之,升职当校长的副校长不同意他继续教,让他再去教初一。后来他又把那届初一教到初三,虽然还是很优秀的班,但没有之前的那个班那么优秀了。那个校长又不让他继续教,又让他教了初一,他教了一段时间后,可能还加上长期排挤他等因素,他杀了校长的两个儿子,引到家里杀的(具体怎么杀的我也不清楚),当时他教的那班初一的班长(是个女生)去找他(好像是交作业,那时[因为现在的我不清楚]二中内部是有老师住的房子的,也可以带亲属来住,算是家了),正好看见他杀人,后来那个教导主任把那个女班长也杀了,再后来他就把房子烧了,警察到那里发现了他的尸体(身形跟教导主任很像,但已经烧焦,加上当时的水平也不咋地,反正不知道是不是他)总之,警察说那就是他,后来就结了案。具体情况旁人也不太清楚,警察可能只和受害家属解释了吧。但有些人说那不是他,因为他杀人时把家属都安排走了(回老家),可以说是有计划地杀人了吧,然后说他有可能并没有自杀,那时追捕技术好像也就那样吧,反正案子也结了,那么久的事估计也不好追究了。
㈦ 邵阳县河伯乡中学近几天杀了一名教师。凶手抓住了吗
近日,邵阳市公安局邵阳县局快速出击,成功告破“2010.10.13”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易某(女,34岁,邵阳县塘田市镇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10月13日晚,邵阳县公安局河伯派出所接报案称:河伯乡中学女教师唐某在自己住房内被人杀死。接到报案后,河伯所长立即派民警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向邵阳县公安局汇报。邵阳县公安局党委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侦技人员迅速赶赴命案现场进行勘查,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民警经过调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易某(女,34岁,家住邵阳县塘田市镇),并于次日凌晨在邵阳县城将其成功抓获。经讯问,易某因怀疑唐某与其前夫(河伯中学教师)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恨在心,便于10月13日晚,携铁锤与水果刀窜到唐的住处,用铁锤猛砸其头部,用水果刀猛刺其腹部,致唐当场死亡。
现犯罪嫌疑人易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㈧ 邵阳市2中跳楼事件、
16岁高中生被疑偷同学200元 为证清白跳楼自杀。张光耀校长混淆视听夏霖程同学的灵魂怎安息???
大家来看看张光耀校长的说法
“政府相关部门都介入了此事的调查,在责任划分方面,一致的看法是三方都有责任。”张光耀说,学校有一定的责任,“班主任只是反映情况,保卫科也只是履行程序问话,但事情还是发生了,这只能说是教育失败。”
一、 请问张光耀校长,你说的话就代表政政府相关部门吗?介入调查的是派出所,判断夏霖程死亡结果是排除他杀。但并未进一步追查其死亡的原因以及责任划分。在所有处理过程中你老从未露面。此刻信口开河,混淆视听。调解委员会调解也是问学校愿意承担多少责任,而不是强加或判定校方或家长各负多少责任。学校及教委不愿负责,调解委员会也不会把你们怎么样。所谓“一致的看法是三方都有责任”是你这个未露面的张光耀校长个人为学校推卸责任又一次信口开河,混淆视听吧。
二、请问张光耀校长,你说:“班主任只是反映情况,保卫科也只是履行程序问话,但事情还是发生了,这只能说是教育失败。”请问:学校保卫科的调查行为和手段是否合法?那只是“保卫科也只是履行程序问话”吗?可以长达三小时?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结果把人都逼死了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能全中国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
在调解过程中,有权威人士说到:对于校方的答复,我觉得家属可能难以接受,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做为某某校长阿轻描淡写讲一下,把他喊出来问话阿,没关系,但是现在是死了人了,再讲这样的话,那就完全是推责啦,我们开始谈的是:一是班主任老师的处置方法不当,再一个是你们保卫科谈话的方式处置不当。还有一个你们校方能不能够拿出你们保卫科训喷夏霖程的录音录象,你证明保卫人员没有对夏霖程同学实施什么逼问阿,这个打做过法医监定,他身上没有其他的外伤,但是不是存在逼问这个举证责任在你们校方,不可能在家属方。夏霖程同学他跳楼自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校方怀疑他偷了别人的钱,你们校方把他喊到保卫科谈话,这个事实不可否认。你们校方说你们保卫人员没有对他进行逼问,请你提供证据出来,提供录音录象出来。所以我认为:夏霖程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在校方在这个问题上处置不当造成的。
“学生本人也有责任。他选择自杀,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张光耀表示,“家长也有责任。我们把学生交给了你,但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一、 请问张光耀校长,你说:“学生本人也有责任。他选择自杀,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学校的在课堂上当众被叫到保卫科(等于在同学面前当众羞辱);没有长达三小时的扣留逼供;没有叫他不要来上课了…,学生会先择跳楼自杀吗?生命是那样的宝贵,人被逼到了怎样程度才选择自杀。你有想过吗???
二、请问张光耀校长,你说:“家长也有责任。我们把学生交给了你,但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个人象平时一样好好的,没受到什么委曲的情况下,学校把学生交给家长。豪无疑问,绝对不会发生跳楼自杀。家长见到孩子没说上一句话就被叫去看监控录相,看完监控录相后提出质疑遭遇保卫人员粗暴的态度。保卫人员说下午不用上课了,家长是老实人,还只想到去向老师请假,保留孩子读书的权力。孩子说不相信学校了,要爸爸找姜老师一起到派出所报案,查清楚。爸爸想想到是,应该报案清楚此事,否则以后在同学面前怎么抬得起头?孩子当时没有跟去班主任办公室也很能理解(因办公室就在教室旁,早晨第一节课时在那当众蒙羞,现在问题还没搞清楚)。哪曾想,孩子经历了:在同学面前当众羞辱;保卫科的长达三小时的逼供;最后读书权力的剥夺。当时分别就是永别?张光耀校长,如果你不是二中的校长,不是为了维护学校,从良心来讲,发生这样的事情,不是学校一手造成的吗?
张光耀说,政府多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最后确定,由学校和家长各承担50%的责任。根据有关条例计算出的赔偿总金额为40多万元,学校最后支付了24.7万元。
张光耀校长,你又在信口糊说了。实际上是政府多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没奈你何,第二天要开“二会”了,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怕影响“二会”的召开。极力劝说家属方“算了,不要再拖下去了,每一轮的谈判都要把失去亲人的伤疤再一次接开,人死不能复生,赔再多的钱也买不回一条命了”。调解小组一再申明:“他们不确定责任”,只做和事佬把这个事件调解完成。实际赔付23.6万元,张光耀校长又说成是24.7万元,请问张光耀校长从头到尾你说过一句实话吗?
“虽然事情最后得到了顺利解决,但所揭示出来的问题将会影响深远。”张光耀坦承,这件事情让他感受颇深:一是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迫在眉睫。生活当中的一点小事就承受不起,那走入社会后怎么去面对更为复杂的挫折?二是这件事情发生后,班主任普遍表示不敢批评学生了。现在学校停止了一切校外活动,主要是担心出安全事故。
再来看看,张光耀校长不会去想一条鲜活的15岁多的生命在学校的混乱管理中被葬送。而是在此高谈阔论。打着“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幌子,掩盖学校粗暴的处理问题方式。更是对学校私设公堂的行为充耳不闻。还说什么,“生活当中的一点小事就承受不起”,假如是你的子女遭遇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受到“在同学面前当众羞辱”;“长达三小时的扣留逼供”;“叫他不要来上课了”,你还能说出是“一点小事就承受不起”这种话吗?我看不死也得脱层皮,可能变成神经病了。
现在,通过法制周刊,各大媒体转载了你张光耀校长从未露面的“混淆视听”的言论。多么悲哀阿!!!老百姓还有没有活路???
㈨ 狱锁狂龙
你好,狱锁狂龙3之血仍未冷在红薯网,网络狱锁狂龙吧内置顶帖也有
㈩ 湖南师范大学为什么有些导师那么黑呀
2007年三月十号,舅舅死亡。自杀还是他杀?法医解剖鉴定因种种原因尚未进行,亲人们悲痛欲绝,心急如焚。舅舅若是自杀,死因是什么?如果事有蹊跷,那逼死他的人要负刑事责任吗?逼死他的人是不是他的前妻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博士邓云华教授?舅舅离婚六年来,他的前妻指使儿子不认父亲,周末节假日,父亲去探望判给母亲的儿子,儿子不予理睬,形同陌路,甚至咒骂父亲:“我没有你这样的爸爸,我不需要你这样的父亲。我妈妈说的‘不要理我爸爸和他家里的亲戚’。”逢年过节,剥夺探视权,接电话就挂断。从三年级开始,八岁的儿子一直被灌输母亲这套“只要母爱,抹杀父爱”的畸形亲情教育。精神打击软暴力使舅舅倍受折磨,精神濒于崩溃。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前妻对儿子畸形的人伦教育。儿子是舅舅唯一的精神寄托,这根亲情线彻底被他前妻掐断,绝望的舅舅走上了绝路。父子俩成年搭乘湖南师大的校车,儿子对父亲视而不见,这是对舅舅莫大的讽刺,痛彻心扉。春节期间,家家团圆,舅舅享受不到人伦之乐。贫穷,地位地下就不配做父亲吗?就没有平等吗?就没有人道主义吗?儿不嫌父丑,狗不嫌家贫!
邓云华教授有人性吗?有道德吗?配为人师吗?为人师表,有能无德,她六年来对舅舅亲子权利的剥夺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舅舅死得惨,死得冤。舅舅住在学校,工作在学校,而死亡几十天学校竟毫不知情。舅舅没有研究生文凭,没有职称,前妻是教授和博士,舅舅在学校受歧视,遭排斥是因为邓云华在学校的影响吗?多年前,教务处一位胡姓女老师贬低舅舅“自己没本事,老婆保不住,我们三个人的事可以两个人做,朱正伟你下岗没关系。”舅舅向大姨哭诉:“我想上班,但是我进不了办公室的门。”
舅舅是我们家族的第一位大学生,是智慧的领路人,他有十三个大学生侄子和外甥,有留美的博士,留法的研究生,南开的博士。我们是尖端高科技的电脑专家和学者,我们是人民教师和公务员。由于万分悲痛和无比愤怒,以上所述欠妥处望谅。
最后,总结两点:1,邓云华教授教子不认父是否另有隐情?儿子是舅舅亲生的吗?
2,员工死在校内家中多日,校方不知情,湖南师范大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悲剧是由邓云华和学校共同造成的:
人应该是在阴历12月28左右去世的. 之前朱正伟老师汇了一万元钱给他和邓云华唯一的儿子作为读书生活费用, 和邓通过电话, 还问邓想不想复婚. 估计电话中受了大刺激, 过年又不能和儿子在一起, 是朱老师走上绝路的直接原因. 可恨的是, 邓作为最后和朱老师通过话的前妻, 不仅没有通知朱老师的亲人或者学校领导, 和儿子就住在相临公寓楼过春节不闻不问, 朱老师的尸体发现后还和儿子不现身.
除了最亲的儿子, 朱正伟的亲人们住在邵阳,娄第, 贵州, 美国, 世界各地, 他们平时只能通过朱老师的手机找他. 失去联系后, 他们在大年初找到学校保卫科. 保卫科的人答复说朱老师出去旅游了, 门上贴了纸条. 等到学校开学上班好几天还联系不上, 朱老师的姐姐终于稳不住了, 跑到长沙, 发现朱老师已死了二十多天了.
惨无人道的悲剧发生在岳麓山下的全国重点大学的教师宿舍里. 骗朱老师离婚, 骗走钱房儿子, 当众侮辱逼疯前夫, 剥夺儿子和父亲一年一两次相聚相亲的机会, 最终逼死前夫晾尸二十多天无人知晓的, 是堂堂正正的副教授, 博士, 系副教授. 可笑的是, 学校竟然试图遮掩此事, 禁止记者采访, 堵止报纸和电台发表消息!!! 次案还有很多的疑点和证据消失的密团. 我只想说, 长沙封了邵阳封不了, 湖南封了湖北省封不了, 就是中国封了美国你是无论如何也封不了! 朱老师的怨情我们一定要伸, 害人的凶手一定要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