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的文言文
⑴ 文言文中族的例句和意思
中学文言文中“族”字的例句和意思,有以下5种:
1、名词,意思是家族、宗族。例如: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宋· 王安石《伤仲永》收族:团结宗族。
2、名词,意思是种类。例如:士大夫之族。——唐· 韩愈《师说》
3、名词,指筋骨交错聚结的地方。例如: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庄子·养生主 庖丁解牛》
4、动词,意思是灭族。例如:族秦者, 秦也,非天下也。—— 唐· 杜牧《阿房宫赋》族秦:使秦国灭族。
5、形容词,意思是众多。例如:族庖月更刀,折也。——《庄子·养生主 庖丁解牛》族庖:众多的厨师。
⑵ 文言文翻译
原文是:
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礼记•大传第十六》
参考译文如下:
同姓的人(即“父系时代本氏族里的人”)要依着血系的支分派别,(如先分为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再各统率其所属的房分之类……),合起来成为一个宗族,明确亲疏远近关系;异姓的人(即“来嫁者”,亦即一个家族内的太太媳妇儿们)只是分别她们的辈份,而不再分别她们的支派,如只是分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等,而不再问她们谁是谁的妻子,谁是谁的母亲等),分清辈分关系以定互相交往的相关礼仪。名分(辈分)既经确定,也就明确了一个家族里面男女有别。她们的丈夫属于“父道”范畴的,他们的妻子都属于“母道”的范畴;她们的丈夫属于“子道”范畴的,他们的妻子都属于“妇道”的范畴。(这就出现了混乱的情况,)难道兄弟的妻子属于“妇道”的范畴,而这位兄弟的嫂子却可以属于“母道”的范畴吗?(所以说,)(女人的)名分(辈分),是一个家庭存在、管理的大事(或“关键”)啊,难道可以不谨慎(对待)吗?
注释:
1、《礼记正义》唐•孔颖达
[疏]“同姓”至“有别”。
○正义曰:此一节论同姓从宗,异姓主名,明男女有别之事,各随文解之。○“同姓从宗”者,同姓,父族也。从宗,谓从大小宗也。○“合族属”者,谓合聚族人亲疏,使昭为一行,穆为一行,同时食,故曰“合族属”也。○“异姓主名,治际会”者,异姓谓他姓之女,来为巳姓之妻,系夫之亲,主为母、妇之名。夫若为父行,则主母名。夫若子行,则主妇名。治,正也。际会,所以主此母、妇之名,正昏姻交接会合之事。○“名著而男女有别”者,若母、妇之名著,则男女尊卑异等,各有分别,不相淫乱,凡姓族异者,所以别异人也,犹万物皆各有名,以相分别。天子赐姓赐氏,诸侯但赐氏,不得赐姓,降於天子也。故隐八年《左传》云:“无骇卒,公问族於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以此言之,天子因诸侯先祖所生,赐之曰姓。杜预云:“若舜生妫汭,赐姓曰妫;封舜之后於陈,以所封之土,命为氏。舜后姓妫而氏曰陈,故郑《驳异义》云:“炎帝姓姜,大皞之所赐也。黄帝姓姬,炎帝之所赐也。故尧赐伯夷姓曰姜,赐禹姓曰姒,赐契姓曰子,赐稷姓曰姬,著在《书传》。”如郑此言,是天子赐姓也。诸侯赐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孙。公孙之子,其亲巳远,不得上连於公,故以王父字为氏,若适夫人之子,则以五十字伯仲为氏,若鲁之仲孙、季孙是也。若庶子妾子,则以二十字为氏,则展氏、臧氏是也。若男女,则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为氏,以官为氏者,则司马、司城是也;以邑为氏者,若韩、赵、魏是也。凡赐氏族者,此为卿乃赐。有大功德者,生赐以族,若叔孙得臣是也。虽公子之身,若有大功德,则以公子之字赐以为族,若“仲遂”是也。其无功德,死后乃赐族,若无骇是也。若子孙不为卿,其君不赐族,子孙自以王父字为族也。氏、族对之为别,散则通也。故《左传》云“问族於众仲”,下云“公命以字为展氏”是也。其姓与氏,散亦得通,故《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注“若卫”至“纳焉”。○正义曰:案《春秋左氏传》桓十六年:“初,卫宣公烝於夷姜,生急子,娶於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又昭十九年《左传》:楚平王,郹阳封人之女奔之,生大子建,为大子建良秦女而美,平王自纳之。是其淫乱之事也。
2、《礼记正义》唐•孔颖达
[疏]“其夫”至“道也”。
○正义曰:此一经言他姓妇人来嫁已族,本无昭穆於己亲,惟系夫尊卑,而定母、妇之号也。○“其夫属乎父道”者,道,犹行列也。若其夫随属於己之父行者,其妻皆即己之母行也,故云“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者,谓其夫随属於己之子行者,其妻皆妇行也。故妇人来嫁已伯父之列,即谓之为母也。来嫁於己之子侄之行,即谓之为妇也。○注“言母”至“别也”。○正义曰:云“母、妇无昭穆於此”者,此谓己之族也。言他姓之女,或为妇,或为母,先无昭穆於己之亲族。云“统於夫耳”者,言所以有母、妇名者,谓系统於夫,始有母、妇之名也。云“尊之卑之,明非己伦,以厚别也”者,谓之为母者则尊敬之,谓之为妇者即卑远之。既尊卑县绝,明知非已之伦位,所以厚重相分别之义也。凡男女若无尊卑,伦类相聚,即淫乱易生,为无相分别也。○“谓弟”至“母乎”。○此一经论兄弟之妻相称谓之义。凡子行之妻,乃谓之为妇,弟非子行,其妻亦谓之妇者,以兄弟同伦,嫌相亵渎。弟虽非子行,其妻同子行之妻,谓之为妇,欲卑远之。弟妻既得为妇号,记者恐兄妻得为母号,故记者明之云:“是嫂亦可谓之母乎?”言嫂不可亦谓之为母也。然弟妻既得为妇,兄妻不可亦得为母者,然弟小於己,妻必幼稚,故可谓之为妇。而嫂不可借子妻之名谓之为妇。嫂虽是兄妻,年必与巳相类,既不甚县绝,何得谓之为母?且弟妻既为妇,兄妻又为母,便是昆弟之伦翻为父子之例,故嫂不可谓之为母,而借嫂老之名以为兄妻之号也。○注“言不”至“相见”。○正义曰:“言不可”者,谓嫂不可为母也。云“谓之妇与嫂者,以其在己之列,以名远之耳”者,谓之妇者弟妻,谓之嫂者兄妻。“在己之列”,谓兄弟之妻作己之伦列,恐相亵渎,故弟妻假以同子妇之名,兄妻假以嫂老之名,殊远之也。云“复谓嫂为母,则令昭穆不明”者,既以子妻之名名弟妻为妇,若又以诸父之妻名名兄妻为母,则上下全乱,昭穆不明,故不可也。郑注《丧服》亦云:“弟之妻为妇者,卑远之,故谓之妇。嫂者,尊严之,是嫂亦可谓之母乎?”言其不可也。故言乎以疑之,是弟妻可借妇名,是兄妻不可借母名,与此注正合,无相违也。而皇氏引诸儒异同,烦而不当,无所用也。云“昆弟之妻,夫之昆弟,不相为服,不成其亲也”者,若男女尊卑隔绝,相服成亲,义无混杂。此兄弟之妻,己之伦列,若其成亲为服,则数相聚见,奸乱易生,故令之无服,所以疏远之。云“男女无亲,则远於相见”者,以其全同路人,恩亲不接,故云远以相见。○“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名谓母、妇之名,言得之则昭穆明,失之则上下乱,是人治之大者也,可得不慎之乎?言须慎名也。
3、际会:聚首;聚会。《礼记•大传》:“异姓主名,治际会。”西汉•郑玄注:“际会,昏礼交接之会也。”唐•孔颖达疏:“际会,所以主此母妇之名,正昬姻交接会合之事。”清•孙希旦集解:“际会,谓于吉凶之事相交际而会合也…… 郑氏专以昏礼言,非是。盖同姓族属渐众,惧其离,有宗以统之,则不至于离。异姓男女相聚,惧其乱,有名以别之,则不至于乱。”
4、吕思勉《中国文化史》: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亲族有别。以上所述,都是社会学家的成说。返观我国的古事,也无乎不同。《白虎通义.三皇篇》说,古代的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古代的婚姻,无所谓夫妇的证据。人类对于男女性交毫无限制的时代,去今已远,在书本上不易找到证据。至于辈行婚的制度,则是很明白无疑的。《礼记•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礼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这正是古代婚姻,但论辈行一个绝好的遗迹。这所谓同姓,是指父系时代本氏族里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太爷、老爷、少爷们。异姓,郑《注》说:“谓来嫁者”,就是老太太、太太、少太太们。从宗,是要依着血系的支分派别的,如先分为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再各统率其所属的房分之类,参看下章自明。主名,郑《注》说:“主于妇与母之名耳。谓但分别其辈行,而不复分别其支派。质而言之,就是但分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而不再问其孰为某之妻,孰为某之母。“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翻作现在的话,就是:“把弟媳妇称为少太太,算做儿媳妇一辈,那嫂嫂难道可称为老太太,算做母亲一辈吗?”如此分别,就可以称为男女有别,可见古代婚姻,确有一个专论辈行的时代,在周代的宗法中,其遗迹还未尽泯。
⑶ 柳卢睦族,文言文翻译
唐朝时候,有一个姓卢的女子,从小就深受圣贤教诲的影响。在她七岁的时候,已经能懂得《诗经》的经义。 长大以后,她嫁给了一个名叫柳镇的人,人称“柳卢氏”。
自从嫁到柳家,一方面,她服侍公公和婆婆非常的孝顺,可谓体贴入微。另一方面,她对待柳家的所有亲戚和宗族们也是以诚相待,尽心尽力,相处得十分和睦。从她的言语行为之中,无不体现出圣贤思想影响之下,一个女性应有的美德。不久,她的孝顺和仁义,就在邻里乡党之间,远近闻名,有口皆碑。
后来,柳镇被调到了朝廷里去做御史的官。柳家的亲戚和宗族们居住的地方,距离他们也有一千里以上的路程。卢氏为了使丈夫能够在朝廷瑞安心地做事,自己能更好地关照亲戚和宗族们的生活,就作了一切准备,将柳家的所有亲属,包括侄子和外甥等,统统迎接过来,共同居住。
面对人口众多的这个大家庭,卢氏的心中时时想着的是每一个人的需要。因此,她做起事来,诚敬而又谨慎;待人上更是谦恭得体。对待尊长,她就万分恭敬,处处把自己放在最卑微的位置上;对待年幼或晚辈者,她就百般慈爱,象亲生父母一样爱护他们;对待和自己平辈的,她就视为手足,关爱备至。
卢氏对族亲们的真诚付出,不仅把所有人都照顾得无微不至,满心欢喜,也使得这一个大家庭充满了和谐与温馨。
⑷ 文言文中代表少数民族的词语有哪些
楼下不全
“胡”,专指北方和西北的游牧少数民族,“胡”出现次数最多(因为古代北方版、西北少数民族威胁最权大,数量也多)
还有
蛮(指南方少数民族)
夷(指东方少数民族)
戎(指北方少数民族)
狄(指西方或西北少数民族)
望采纳
⑸ 有“族”字的古文或古诗
1
汉家公主出和亲,
族本重华远裔孙。
忠心自古人人有,
魂梦已随超化云。
2
汉宫花面学梅妆,
族引金莲白玉堂。
忠孝家传心自赤,
仁声极沓动嘉祥。
⑹ 贾直言,河朔旧族也,史失其地。文言文阅读翻译
贾直言,河朔旧族也,史失其地。父道冲,以艺待诏。代宗时,坐事赐鸩,将死,直言绐其父曰:“当谢四方神祇。”使者少怠,辄取鸩代饮,迷而踣。明日,毒溃足而出,久乃苏。帝怜之,减父死,俱流岭南。直言由是鐍。
后署师道府属。及师道不轨,提刀负棺入谏曰:“愿前死,不见城之破。”又画缚载槛车状而妻子系累者以献,师道怒,囚之。刘悟既入,释其禁,辟署义成府。后徙潞,亦随府迁。
监军刘承偕与悟不平,阴与慈州刺史张汶谋缚悟送阙下,以汶代节度。事泄,悟以兵围承偕,杀小使,赴言遽入责曰:“司空纵兵胁天子使者,是欲效李司空芽?它日复为军中所指笑。”悟闻,感悔,匿承偕于第以免。悟每有过,必争,故悟能以臣节光明于朝。穆宗召为谏议大夫,群情洒然称允。而悟固留,得听。
始,悟子从谏贵甚,见直言辄衣紫拥笏,以兵自卫。直言谏悟曰:“郎少年,毋使袭山东熊,朝服可擅著邪?”悟死,从谏不发丧,召大将刘武德等矫悟遗言,与邻道使共表求袭位,直言入让曰:“父死不哭,何颜面见山东义士乎?”从谏曰:“欲反耳。”直言仰天哭曰:“尔父提十二州地归朝廷为功臣。然以张汶故,自谓不洁淋头,卒羞死。郎今日乃欲反邪?”从谏起抱直言项哭曰:“计穷而然。”直言曰:“君何忧无土地,今胁朝廷,正速死耳。若从武德谋,吾见刘氏为元济矣。”从谏拜曰:“唯大夫救之。”直言乃自摄留后,使从谏居丧。初,从谏惟郓兵二千同谋。直言既折之,军中遂安。
大和九年卒,赠工部尚书。
⑺ 族谱文言文翻译,谢谢了
兄弟标点符号不加,费劲,呜呼,!搠源于水,寻根于木,。。。。基本是四字一分隔
⑻ 族在文言文中还能读什么
族,读作zú,只有这一个读音。
《说文·㫃部》:“族,矢锋也”。所以族本意是箭头。“族”还可以指氏族、家族。也指古代的一种酷刑,即灭族。后来又指民族、种族,又引申为品类。
⑼ 刘沆不庇族人文言文翻译
文言文:刘沆为宰相时,族人有捕负官租数十万者,宰相不知也。前后官史不敢问。程饷为庐陵县尉,主赋事,乃追逮族人,责令尽偿而后已。或以告宰相,宰相曰:“赋入不时,吾家之罪,县官安可屈法也?”乃致书而谢之。后饷罢官至京师,刘沆延见,礼貌有加。饷出,谓人曰:“刘公伟量,非他人能及,真宰相也。”
译文:(宋仁宗时)刘沆任丞相执政的时候,他故乡家族中有人逃避拖欠了国家的赋税达几十万钱;但刘沆并不知道这件事。当地的官员一连好几任都因为是刘丞相家族而不敢过问。程珦来担任庐陵县县尉时,负责征收赋税,把逃避拖欠赋税的刘沆 族人逮捕关入监牢内,责令他们把所欠赋税全部缴清才能释放。有人把这件事报告了刘沆。刘沆说:“赋税不及时上缴,原是我家犯了法,怎么可以叫地方官徇情而不照国家法令办事呢?”就写信给程珦道歉。
⑽ 族字表示类时文言文有哪些句
师说:士大夫之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