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穿刺
1. 请问还有更详细的滨州人民医院的资料么,外部环境的
滨州市人民医院
滨州市人民医院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4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000张。
滨州市人民医院西区新院项目简介
一、单位概况
滨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滨州市最大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之一。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在职员工1100人,开放床位1000张,年出院人数25000余人次,总资产4.06亿元。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服务一流,70余项科研项目和技术达到省内、国内领先水平,是首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滨州市人民医院经济状况良好,2006年总收入1.67亿元,2007年总收入2.13亿元,年递增27.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西区新院建设项目位于滨州经济开发区北部,黄河十五路以北,北外环路以南,滨杜路以东,渤海十八路以西,占地面积1097.3亩。项目总建设规模52.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5亿元。主要建设项目:综合医疗区、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保健中心、教学培训基地。工程总体设计,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投资3.5亿元,主要建设综合医疗区(1000床位),含门诊楼、医技楼、住院部等。项目建设期暂定为1年。
三、建设条件
交通、水、电、气、通讯等方面均已落实。
四、前期进展情况
目前规划已经市规划局批复,项目已经滨州市发改委核准。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期工程投资3.5亿元,其中,医院自有资金投入0.7亿元,拟利用外资2.8亿元。
六、效益分析
可实现年营业收入3.07万元,营业利润为5122.07万元,投资回收期静态约为6.83年(不含建设期)。
七、合作方式
合资、合作
2. 从颈内静脉进行中心静脉穿刺,如何确定位置,最好有图片谢谢~
最佳答案
一般最多做得是右侧颈内静脉穿刺,因为左侧肺尖稍高于右侧,穿刺左侧颈内静脉造成肺破裂的风险要高。让患者去枕平卧,让他头偏向左侧,稍用力向正上方抬头,一般可以看到胸锁乳突肌那一条线和胸锁乳突肌三角,在胸锁乳突肌三角上部分靠近顶点的地方,左手食指和中指轻压触摸右侧颈内动脉搏动,调整手势让两指并拢并且指腹都在动脉上,这样就可以确定动脉走向,然后以两指指甲中心点大概做一向右的正三角形,那右侧的点可以作为穿刺点,穿刺针的方向平行于动脉走向或者朝向右侧的乳头方向,同时与皮肤呈15-30度向下角度边进针边回抽,直到顺利回抽出静脉血。
还有比较熟练的时候可以用左食指指甲垂直按在颈内动脉右侧缘,然后沿指甲向下平行于动脉进针,我觉得这种更容易操作而且不容易损伤动脉和其他组织。
多做几次就会发现并不是很难,医学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熟能生巧,定位点一般都在某范围内根据需要定,书本上的是标准点,实际有的时候除了解剖开,否则找不到。
希望对你有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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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tly电缆 可以使用穿刺线夹吗
BTLY电缆可以用穿刺线夹,但电气性能会降低,不是特别稳定。
BTLY矿物绝缘电缆是在BTTZ电缆的基础上研发的全新一代矿物绝缘电缆,除具备BTTZ电缆的优点外还克服了BTTZ电缆的问题和缺陷。
BTLY电缆因为生产长度不受限制,无需中间接头。在投资成本上比BTTZ电缆节约10-15%。
由于矿物绝缘电缆种类型号繁多,每种型号参数参考胜华电气矿物绝缘电缆数据,包括了电缆芯数、铜导体截面积、电缆外径、护套外径、电缆价格、额定载流量、电缆重量等。
选择btly矿物绝缘电缆的时候一定要查看通过的英国bs6387标准资质。
穿刺线夹与预分支电缆区别:建筑工程中使用预制分支电缆,配电安全可靠性高,大大提高了配电线路质量。所以,它在日本、英国、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已得到广泛应用。普通电缆用穿刺线夹分支在一些工程应用后,效果不甚理想,露天和地埋敷设后不久,便发生事故。因其防水、防侵蚀、抗老化等性能差,类似上述情况的事故时常发生,给建设和施工单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也给业主带来很多麻烦。
4. 乳腺肿物穿刺活检的结果是浸润性癌需要怎么治疗
您好,因未见病人,对体质和基础疾病不了解。病情无法简单判断并给出准确方案。据您所述,已明确诊断为左乳癌术后20年并右乳癌手术治疗。进一步治疗建议根据病理白片(不染色不烤片)或血清做分子诊断后给予个体化化疗,生物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三苯氧胺10毫克早晚各一次,若已用五年进展,则口服依西美坦25毫克每天一次。适形调强放疗,中药治疗序贯的综合治疗模式。注意胸片检查,ECT骨扫描,防止血行播散。若您方便请携带病理白片,切片或细胞学涂片来医院多学科会诊并治疗观察,确定方案的药物剂量。我的出诊时间地点联系电话详见我的个人网站首页。祝早日康复。点击这里查看我的门诊时间您的病情已经了解,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分子靶向药物和化疗药物的分子测定》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肿瘤内科-匡建民主任医师
5. 左乳房肿物穿刺活检组织(浸润性癌)需要做手术吗
您好,因未见病人,对体质和基础疾病不了解。病情无法简单判断并给出准确方案。据您所述,已明确诊断为左乳癌术后20年并右乳癌手术治疗。进一步治疗建议根据病理白片(不染色不烤片)或血清做分子诊断后给予个体化化疗,生物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三苯氧胺10毫克早晚各一次,若已用五年进展,则口服依西美坦25毫克每天一次。适形调强放疗,中药治疗序贯的综合治疗模式。注意胸片检查,ECT骨扫描,防止血行播散。若您方便请携带病理白片,切片或细胞学涂片来医院多学科会诊并治疗观察,确定方案的药物剂量。我的出诊时间地点联系电话详见我的个人网站首页。祝早日康复。点击这里查看我的门诊时间您的病情已经了解,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分子靶向药物和化疗药物的分子测定》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肿瘤内科-匡建民主任医师
6.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的科研科教
教书育人,成绩卓著。伴随着一百二十余年的历史,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的发展也与时俱进。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医院先后拥有许多全国妇产科学界著名专家,如,王淑贞(国家级一级教授)、王菊华、袁耀萼、郑怀美、李涌弦、高秀惠、张惜阴、李超荆、朱关珍、俞瑾、张振均、张志毅、蔡树模、陈如钧、庄依亮、黄敏丽、曹斌融、潘明明等教授。1980年至2000年的二十年间,医院着重发展临床诊治技能,尤其是疑难杂症的诊断与治疗得到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妇产科界和社会的认可。先后培养了许多优秀研究生,目前正在国内众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担任业务或行政骨干。2000年两校合并后,复旦大学将妇产科学系列入“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在人力与财力上,大力支持学科建设。妇产科学系全体同仁抓住这一契机,经过三年的奋发、图强,学科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自2004年以来,共获得“863”、“973 (子课题) ”、“十五”攻关计划、“十一五”支撑计划、卫生部临床重点项目、上海市重大项目、美国NIH合作项目及美国CMB项目等重要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近500篇,其中SCI收录论文37篇,影响因子(IF)值达99.2分,在国内妇产科界名列前茅。主编了卫生部规划教材《妇产科学》8年制及7年制第一版教材,及大型专业参考书《实用妇产科学》。医院每年要完成400余名医学生妇产科学讲学、示教、实习,接受来自全国各地进修医生的培养任务,每年举办多期全国性短期学术进修班,普及推广妇产科学新知识、新技术。近日,在教育部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名单中,我院领衔的复旦大学妇产科学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实现了国家级重点学科“零”的突破,直接反映我们学科在全国的学术地位、科研水平及培养学生的质量,标志着我院向国内一流水平妇产科医院的目标又迈进了实质性的一步,也为医院下一步的发展和参与全国的竞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 (1)妇科肿瘤(2) 产前诊断与妊娠高血压疾病 (3)生殖免疫 (4) 产科肝病 。
医院是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统一教材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妇产科学》的主编单位,许多高年资教授在全国性、地方性杂志任顾问、主编、编委、委员等。
医学科研,硕果累累。医院有一支由专职科研人员和广大临床医生组成的科研队伍。研究所研究设备精良、齐全。近年来全院共获得各级科研成果奖20多项.1995年医院成功地诞生了华东地区第一例试管婴儿,该项成果获1995年上海市临床医学二等奖;中美合作上海集爱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在单精子穿刺、冷冻胚胎、睾丸穿刺取精术技术上突破难关,使助孕成功率达42%以上。
7. 行业内耐根穿刺防水材料的标准是什么呢
我国从2007年开始进行耐根穿刺防水材料试验标准制定,《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07已经建设部批准。我们是世纪洪雨,专业防水
8. 怎样确定穿刺线夹的规格
穿刺线夹属于企标产品,各家生产的规格都不统一,但结构型式和夹线范围都大同小异。穿刺线夹适用于绝缘导线,夹两根线。所以你只需告诉生产厂家,你用的是什么规格的绝缘导线(即导线类别、电压等级、主线截面、分线截面),让厂家给你选型就可以了。
9. 卫生部第48号文件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8号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6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六年七月六日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 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采供血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