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與盾文言文閱讀答案
❶ 矛與盾文言文
原文: 楚人有鬻盾與矛盾,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譯文: 在很久以前,楚國有一個人既賣矛又賣盾。有一次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是世界上最堅固的,什麼東西也刺不破它。」然後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是最鋒利的,任何東西都能刺破。」一個人問:「那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結果會如何呢?」聽了此話後,這個人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道理: 寓意言行不一致,前後不對頭。 [提示] 說話、寫文章,如果在同一時間和同一關系中,竟有兩種相反的說法,前後互相抵觸,那就會矛盾百出,像楚國商人一樣經不住駁同。這則寓言故事已經深入人心,「自相矛盾」也已成為人們常用的詞彙了。
❷ 古文閱讀矛與盾 鄭人買履 的問題答案
《矛與盾》中,既賣矛又賣盾的人誇耀自己的矛和盾之後,有人問他的句子是回「(以子之矛),答(陷子之盾),(何如)?」
《鄭人買履》中買履人到了賣鞋子的地方才發覺忘了帶量了腳的尺碼的句子是「(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
寫出下面句子的意思。
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 我的盾非常堅固,任何東西都不能穿透它 )
何不試之以足?(為什麼不用你的腳試一試呢)
子知子之所以中者乎?(你知道你能射中的緣故嗎?)
❸ 矛與盾的文言文和譯文
矛與盾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 吾盾之堅 , 物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曰:「版 吾矛之利權 , 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 以子之矛 , 陷子之盾 , 何如 ?」 其人弗能應也 。
譯文:
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誇贊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十分堅固,任何東西都不能穿透它。」又炫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十分鋒利,什麼東西都能穿透。」有人問:「用您的矛戳您的盾,怎麼樣呢?」那個人回答不出來了。
❹ 文言文《矛與盾》的所有解釋
1、解釋抄詞義。
鬻:賣襲,出售。
譽:誇耀。誇大
吾:我
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
或:有人(別的人)。
以:用
2、說說下面句子的意思
一: 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
我的盾堅固無比,任何鋒利的東西都穿不透它。
二:其人弗能應也
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答不上來。
3、讀了這則寓言後,你明白了什麼道理:
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矛與盾》的寓意是說話辦事要一致,不能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自己先說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說話做事前後矛盾或抵觸。
❺ 文言文-矛與盾
成語「自相矛盾」的意思是用自己的長矛刺自己的盾牌。比喻自己的言行相互抵觸。
矛:長矛,古代用於進攻的武器;盾:盾牌,古代用於防守的武器。
這個故事出自《韓非子·難一》:楚國有個人在集市上既賣盾又賣矛,為了招徠顧客,使自己的商品盡快出手,他不惜誇大其辭、言過其實地高聲炒賣。
他首先舉起了手中的盾,向著過往的行人大肆吹噓:「列位看官,請瞧我手上的這塊盾牌,這可是用上好的材料一次鍛造而成的好盾呀,質地特別堅固,任憑您用什麼鋒利的矛也不可能戳穿它!」一番話說得人們紛紛圍攏來,仔細觀看。
接著,這個楚人又拿起了靠在牆根的矛,更加肆無忌憚地誇口:「諸位豪傑,再請看我手上的這根長矛,它可是經過千錘百煉打制出來的好矛呀,矛頭特別鋒利,不論您用如何堅固的盾來抵擋,也會被我的矛戳穿!」此番大話一經出口,聽的人個個目瞪口呆。
過了一會兒,只見人群中站出來一條漢子,指著那位楚人問道:「你剛才說,你的盾堅固無比,無論什麼矛都不能戳穿;而你的矛又是鋒利無雙,無論什麼盾都不可抵擋。那麼請問:如果我用你的矛來戳你的盾,結果又將如何?」楚人聽了,無言以對,只好漲紅著臉,趕緊收拾好他的矛和盾,灰溜溜地逃離了集市。
現在用這個詞來表示自己說的話不能自圓其說。比如:「你剛才的發言前後自相矛盾,別人不知道該怎麼理解。」
❻ 矛與盾的文言文
矛與盾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 吾盾之堅 , 物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曰:「 吾矛之利 , 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 其人弗能應也 。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注釋
1、矛:古代用來刺殺敵人的長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狹葉、闊葉、長葉、葉刃帶系和凹口骹式等。
2、盾:盾牌,古代作戰時遮擋刀劍用。
3、譽:贊譽,誇耀。
4、曰:說,講。
5、吾:我。
6、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
7、或:有人。
8、以:使用;用。
9、子:您,對人的尊稱。
10、何如:怎麼樣。
11、應:回答。
12、利:鋒利,銳利。
13、其:助詞。這里指那個賣矛和盾的人。
14、弗:不。 弗能:不能。
15、之:的。
16、鬻(yù):賣.
17、者:...的人
18、莫:沒有什麼
19、夫「用在首句,引起議論
有一個楚國人,既賣盾又賣矛。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沒有什麼東西能夠穿透它。」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任何堅固的東西都穿得透。」有人問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結果會怎麼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答不上來。什麼都不能刺穿的盾與什麼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時存在於這個世界上。
戰國晚期韓國人(今河南新鄭,新鄭是鄭韓故城),韓王室諸公子之一,戰國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史記》記載,韓非精於「刑名法術之學」,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因為口吃而不擅言語,但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韓非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認為是陰謀學家,韓非的著作一大部分關於陰謀。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養非所用、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採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著作,洋洋十萬寓言。
❼ 矛與盾(文言文)的譯文
《矛與盾》的譯文: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牌非常回堅固,什麼東西答都刺不進去。」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什麼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用您的矛刺您的盾怎麼樣?」這個人被問得沒話可說了。
這個寓言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鄭人買履》
譯文:鄭國有個想買鞋子的人。他先在家裡拿根繩子量好自己腳的尺寸,就把量好的尺寸放在自己的座位上了。他到集市上去,卻忘了帶上量好的尺寸。他已經選好了一雙鞋,想比比大小,發現量好尺寸的繩子忘記帶來了,於是又急忙趕回家去取。等他帶著繩子跑回來時,集市已散,他最終沒能買到鞋。別人知道後對他說:「為什麼不用你自己的腳試一試呢?」他固執地說:「我寧可相信量好的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腳。」
寓意:《鄭人買履》這篇寓言以簡潔生動的語言敘述了古代有個鄭國人去集市買鞋,因只相信量好的尺寸卻不相信自己的腳,結果沒有買到鞋的故事,諷刺世上很多人不顧實際情況,只相信教條的做法。
❽ 《矛與盾》文言文的解釋
矛與盾
原文: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譯文:
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牌非常堅固,什麼東西都刺不進去。」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什麼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用您的矛刺您的盾怎麼樣?」這個人被問得沒話可說了。
中心思想
《矛與盾》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作者介紹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我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❾ 六年級下冊25課文言文《矛與盾》課後題答案
十八般兵器——矛
矛為兵刃中最長之物,故有丈八蛇矛之稱;惟所謂丈八者,以周尺計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此推之,則矛之由來,實在周代,或周代以前,來歷亦甚悠久,惟當時戰術未精,各種兵刃使用之法,亦極簡單,非若後之武術,以繁取勝,以多矜奇也。車戰時代,兩陣相對極遠,非長兵不能及;故利用槍矛以為進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長丈八者,亦由於是。至馬戰時代,矛已覺其太長,不免有周轉不靈之病,故用矛者已不若用槍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器盛行,古兵刃淘汰殆盡,即習武者亦類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槍等法,尚未絕傳也。茲在舊書攤上得抄本,題曰「長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圖繪以示後人者;考其使用之法,與長槍略同,槍中有八母槍,蓋即脫胎於此,槍出於矛,其信然也。
矛屬於刺兵,是槍的前身。原始社會,人類就用獸角、竹片、尖形石塊刺殺動物,後來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為主要兵器。
馬衡《凡將齋金石叢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長,二為刃、一為。刃之脊隆起,脊之兩旁微陷,以通空氣,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禮•考工記•廬人》:「廬人為廬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長尋有四尺,車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尋。凡兵無過三其身。過三其身,弗能用也。而無已,又以害人。故攻國之兵欲短,守國之兵欲長。攻國之人眾,行地遠,食飲飢,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國之人寡,食飲飽,行地不遠,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長。」
《周禮•考工記•廬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鄭玄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酋、夷,長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長矣。」
《周禮•考工記•廬人》:「凡為酋矛,參分其長,二在前,一在後,而圍之;五分其圍,去一以為晉圍,參分其晉圍,去一以為刺圍。」
1974年在陝西臨潼秦始皇陵的秦俑從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鏃、矛、戈、鉞、吳鉤等。就是兩千兩百年前,秦代軍隊武器裝備的再現。戈、矛、戟這三種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長木柄,下端裝有銅,有的矛柄長達6.3公尺。
漢代,矛的形制甚多,漢劉熙《釋名•釋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頭曰:入地也,松櫝長三尺,其矜宜輕,以松作之也。櫝,速櫝也,前刺之言也。」
漢劉熙《釋名•釋兵》:「矛長丈八尺曰俏,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殺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敵陣之矛也。仇矛,頭有三叉,言可以討仇敵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長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滅敵,亦車上所持也;矛,長九尺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長丈二尺而無刃,有所撞 於車上,使殊離也。」俏 犬+肖
漢劉熙《釋名•釋用器》:「仇矛,仇,讎也,所伐則平,如討仇讎也。」
漢劉熙《釋名•釋兵》:「 (小矛),延也,達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帶步光之劍,杖屈盧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為陣關下。」(《典略》:「周有屈盧之矛。」)
蛇 矛 通體鐵制,由矛頭、矛柄、矛鐏三部分組成。矛頭長二尺余,扁平,彎曲如蛇形,兩面有刃,故稱蛇矛。
長 矛 矛頭長七八寸,形如槍頭,呈棱形。其下與柄相接,矛柄也可硬木製,粗如盈把,長一丈六餘有餘。矛鐏是柄的飾物,也有銅制者,呈錐尖形,可使矛插地而不倒。
丈八蛇矛 矛曲如蛇,長一丈八尺,故名。
十八般兵器——盾
盾,亦為古兵器,其發明也,較弓箭為後,且竟謂為因有弓箭之後,始有盾牌,亦無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殺人於百步或數步之外,其利用較之長矛大戟,止能於對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語,而戰爭之時,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雙方如用弓箭以為戰,實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戰爭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後可以自護而取人;甲胄之堅,不足以御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檔箭也;於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終於何時,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後,始有之也。按時代推之,當在春秋之世;當時之有盾,不過專為抵禦敵人之弓箭者,後世稱之曰擋箭牌,其取義至為明顯,護身御敵,誠足以傲諸兵刃而有餘矣;蓋非特不能傷盾之毫釐,即其它一切兵刃,亦不難為於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咸斂其鋒芒,而爭相習尚矣;惟當時止用以擋御,極為呆滯,此非盾之不良,實因無靈妙敏捷之法以運用耳;其後逐漸演進,施用亦漸得法,至漢而盾法昌明,習者亦多,非但足以自衛,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著於世,光武部將馬武,有弁目數十人。皆擅盾牌。每戰輒先軀,沖鋒陷陣。所向無敵。矢石如雨。不能傷其毫發,大小數十戰,累建奇功,此可見盾之為功,非但自衛已也。當前之堅甲利兵,破之如催枯拉朽耳。其後人知此物實為戰爭利器,為將者且於一軍中挑選精銳,專練盾牌,另行編為一隊,以為戰爭時之用,亦有全軍習此者,盾之見重於世也如此,累世相傳,以至於清中葉。尚有馮子才劉永福所部之盾牌軍。數與外人戰。皆賴此以取勝。雖外人火之猛,槍械之精,無所懼也。後竟為列強所忌,由海牙和平會禁止編號練,盾牌君隊從此絕滅,殊堪痛惜,今茲已無復擅萴哦詟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禦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為完善。《周禮•司兵》明周時已有五種盾。士卒用手執盾,可以遮擋敵人兵器,尤其弓箭的進攻。如《韓非子》上說:「趙簡圍街,犀盾遲櫓,立於矢石之所及。」說明盾之堅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離無傷。
《周禮•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鄭玄註:「干櫓之屬,其名未盡聞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禮•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祭祀,授旅賁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禦武器,所以類繁雜。如下:
漢劉熙《釋名•釋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隱遁也。大而平者曰吳魁,本出於吳,為魁帥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約脅而鄒者曰陷虜,言可以陷破虜敵也,今謂之露見是也。狹而長者曰步盾,步兵所持,與刀相配者也。狹而短者曰孑盾,車上所持者也。孑,小稱也。以縫編版謂之木絡,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為名也。」
曹丕《典論•自敘》:「夫事不可自謂己長,余少曉持復,自謂無對;俗名雙戟為坐鐵室,鑲 為蔽木戶。」(《三國志•魏書•文帝紀》裴松注引)
唐代時有一種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質的盾,其名有膝排、團牌、漆排、木排、聯木排、皮排六種。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為馬戰和步戰用,大盾攻城時可用,且有木盾、鐵盾之分。大盾:《宋史•趙贊傳》:「世宗移兵趨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傳》:「利用至嶺外,遇賊武仙縣,賊持健標,蒙采盾,衣甲堅利,鋒鏑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長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傳》:「家貧無以馬,常刀盾步出,單身挺戰,眾莫能當。
明代槍、炮已有相當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發揮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戰場上,戚繼光採用輕捷的藤牌兵屢勝倭寇。戚繼光《紀效新書》:盾牌「其來尚矣,主衛而不主刺,國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為牌,銃子雖不御,而矢石槍刀皆可蔽」。至於演練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陣紀》說道:「賴禮衣勢、斜行勢、仙人指路勢、滾進勢、躍起勢、低平勢、金雞闖步勢、埋伏勢」八種,至於姿勢,則要求「盾牌如壁,閃牌如電,遮蔽活潑,起伏得宜」。都是靈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軍入關時已有藤牌軍,牌用堅藤製,呈反荷葉形,因其堅又有伸縮性,所以抵禦刀劍槍斧及矢鏃彈丸,頗有效,多為沖鋒陷陣之步兵用。今天這古老的防禦武器,卻成了我們武術鍛鏈中的器具,用盾牌進行的對練項目,如盾牌刀對單刀、盾牌刀進棍、盾牌刀對朴刀等,不僅在國內表演時受到大眾的歡迎,而且在國外表演也到好評。
❿ 文言文<矛與盾>內容
楚人有鬻盾與復矛盾,譽制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譯文:
在很久以前,楚國有一個人既賣矛又賣盾。有一次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是世界上最堅固的,什麼東西也刺不破它。」然後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是最鋒利的,任何東西都能刺破。」一個人問:「那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結果會如何呢?」聽了此話後,這個人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道理:
寓意言行不一致,前後不對頭。
[提示]
說話、寫文章,如果在同一時間和同一關系中,竟有兩種相反的說法,前後互相抵觸,那就會矛盾百出,像楚國商人一樣經不住駁同。這則寓言故事已經深入人心,「自相矛盾」也已成為人們常用的詞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