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之字
『壹』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有幾種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有以下七種:
1、動詞,本義,出、進、發展。
例句:大道之行專也屬,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禮記》
譯文:在大道施行的時候,天下是人們所共有的,把有賢德、有才能的人選出來,(人人)講求誠信,崇尚和睦。
2、動詞,往,到......去。
例句: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譯文:我想去南海,怎麼樣?。
3、助詞,表示之前後之交集,常可譯作的。
例句:馬之千里者。——唐代文學韓愈《馬說》
譯文:能夠日行千里的馬。
4、代詞,他,她,它(們)。
例句:人皆吊之。——西漢劉向《塞翁失馬》
譯文:人們都前來慰問塞翁。
5、作賓語前置(倒裝句)的標志。
例句:何陋之有?——先秦孔子《論語·子罕第九》
譯文:有什麼簡陋的呢?
6、用在句末補足音節,無實義。
例句:悵恨久之。——漢司馬遷《陳涉世家》
譯文:因失望而嘆息了許久。
7、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翻譯。
例句: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春秋左丘明《左傳·僖公十四年》
譯文:皮都沒有了,毛往哪裡依附呢?
『貳』 文言文中的「之」字有幾種用法
一、「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佣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慾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後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並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於時間副詞後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叄』 文言文中「之」字的所有意思
1補充音節
2的
3主謂之間無實意
4代詞
5表示對地點,時間的限制
6賓語前置標志
7定語後置標志
『肆』 文言文中「之」字的所有意思
之字的所有用法
答:淺析文言文「之」的用法
一般來說,「之」的用法有下面幾種: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麼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麼(可以)詆毀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之」代指處所,表示「那裡」。
④「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之」,此,指陳堯咨射箭十中八九這一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裡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備到南海去,怎麼樣?」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復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於「的」,如:
①「聖人之道,卒於魯也傳之。」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麼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捨」。
⑵「之」字用於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之」在這里沒有實在意義,用於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里也。」同樣,「之」在這里也沒有實在意義。
『伍』 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
1、到……去。
《為學》:「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貧者語與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
譯文:四川的邊境上有兩個和尚,其中一個貧窮,另一個富有。窮和尚對富和尚說:「我想去南海,怎麼樣?」
2、指示代詞,相當於「這個」、「這」、「這種」等。
《廉頗藺相如列傳》:「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譯文:權衡這兩種策略,寧可答應而使秦國承擔理虧的後果。
3、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他」、「它」、「它們」、「他們」等。
《鄭伯克段於鄢》:「愛共叔段,欲立之。」
譯文:姜氏偏愛她的小兒子 , 想要讓鄭武公立他為太子。
4、指代說話者本人或聽話者的對方。
《捕蛇者說》:「君將哀而生之乎?」
譯文:您想哀憐我,讓我能夠活下去嗎?
5、第二人稱代詞,相當於「你」、「您」。
《漢書·蒯通傳》:「臣,范陽百姓蒯通也,竊閔公之將死,故吊之。」
譯文:我是范陽城的老百姓叫蒯通,私下知道閔公快要死了,所以趕來憑吊。
6、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系,相當於「的」。
《邵公諫厲王弭謗》:「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譯文:阻止人民進行批評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還要嚴重。
7、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一般不必譯出。
《師說》:「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譯文:(古代)從師(學習)的風尚不流傳已經很久了。
『陸』 」之「字在文言文中有哪些意思
1.的,助詞
2.代詞
3.湊音節助詞,不譯(如:久之)
4.與
5.去,往
『柒』 初中文言文之字的用法以及例句
1、之作為第三人稱代詞,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句:清 蒲松齡《狼》:「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
白話譯文:用刀劈狼的腦袋,劈了幾刀殺死了狼。
2、之表示第一人稱,我。
例句:西漢 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
白話譯文:不知道將軍寬容大度到這個地步。
3、之作為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例句:唐 劉禹錫《陋室銘》:「何陋之有? 」
白話譯文:這有什麼簡陋呢?
4、之作為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
例句:唐 劉禹錫《陋室銘》:「無絲竹之亂耳。」
白話譯文:沒有繁雜的音樂擾亂了兩耳的清靜。
5、之作為結構助詞,定語後置的標志。
例句:戰國 荀子《勸學》:「蚓無爪牙之利。」
白話譯文:蚯蚓沒有鋒利的爪牙。
6、之作為音節助詞,無實義。
例句:戰國 孟子《孟子·粱惠王上》:「填然鼓之。」
白話譯文:戰鼓咚咚敲響。
7、之作為結構助詞,補語標志,可譯為「得」。
例句:宋 王安石《游褒禪山記》:「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白話譯文:古人觀察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所得益,是因為他們探究、思考深邃而且廣泛。
『捌』 "之"字在文言文中有哪些意思
"之"字在文言文中有到、去、的意思,詞性不同意思不同。
"之"字在文言文中用法:
1、「之」作代詞用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2、「之」作動詞用
(1)吾欲之南海,何如?(《蜀鄙二僧》)「之」是到,去的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之」是到,去的
「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後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3、「之」作助詞用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當「之」後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有的可不譯。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結構助詞。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8)文言文之字擴展閱讀:
"之"常見含義:
1、到,往。【現代漢語解釋】
2、第三人稱代詞,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3、指示代詞,這。
4、活用為第一人稱,我。
5、可用於賓語前置句復代指賓語,用於動詞之後。
6、結構助詞,相當於「的」。
7、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8、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