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歸納法
⑴ 演繹法和歸納法什麼區別
按照語文角度來說的話:
歸納法:歸納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它通過綜合許多具有內在聯系的個別事例,然後歸納出它們所共同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原理或結論,這種證明方式,人們在總結經驗時經常使用。
演繹法:演繹法和歸納法正好相反,它是由一般到個別,即先從一個總的原理出發,從中推導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的一種論證方法。
歸納法和演繹法經常結合在一起使用,互相補充,相得益彰。歸納為演繹提供一般性原理,作為前提;演繹則反過來證明所得結論的正確性。
⑵ 語文中的歸納法是什麼
歸納法一般指歸納推理。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一般,都存在於個別、特殊之中,並通過個別而存在。一般都存在於具體的對象和現象之中,因此,只有通過認識個別,才能認識一般。
(2)語文歸納法擴展閱讀:
通過觀察,實驗等方法得到的經驗材料,需要經過加工整理,才能形成科學的結論。整理經驗材料的方法有比較,歸類,分析與綜合以及抽象與概括等。
在進行比較時必須注意以下兩點:
1、要在同一關系下進行比較。也就是說,對象之間是可比的。如果拿不能相比的東西來勉強相比,就會犯「比附「的錯誤。比如,木之長是空間的長度,夜之長是時間的長度,二者不能比長短。
2、選擇與制定精確的,穩定的比較標准。比如,在生物學中廣泛使用生物標本,地質學中廣泛使用礦石標本,用它們來證認不同品種的生物和礦石。這些標本就是比較的標准。現在研究隕石或登月採集的月岩物質,也是將它們同地球上的礦石標本比較。
3、要在對象的實質方面進行比較。例如比較兩位大學生誰更優秀,必須就他們的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實踐能力等實質方面進行比較,而不是就性別,籍貫,家庭貧富等方面進行比較。
⑶ 語文的議論文中歸納法和演繹法怎麼解釋
歸謬法──首先假設對方的論點是正確的,然後從這一論點中加以引申、推論,從而得出極其荒謬可笑的結論來,以駁倒對方論點的一種論證方法。
歸謬法主要用於駁論文章中。這種論證方法常和潑辣、犀利的語言相配合,產生辛辣、有力而富有於幽默感的表達效果。
歸謬法是人們常用的一種論證方法。它是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否定式在論證中的應用。人們在運用歸謬法反駁某一判斷(或稱為觀點)時,先假定被反駁判斷為真,並以它作為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大前提的前件,然後經過合理的引申、推導得出一個虛假或荒謬的後件,最後根據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否定後件就要否定前件」的規則,達到對被反駁判斷的否定。對歸謬法的這一基本方面人們雖已形成了共識,但在歸謬法的其他一些具體問題的理解上仍有不少分歧,有加以進一步討論的必要。為了更好地認識與運用歸謬法,本文擬提出以下幾個問題與大家共同商榷。
一 歸謬法有幾種形式
按照從被反駁判斷引申、推導出的「後件」的虛假或荒謬的表現來看,歸謬法不外乎以下兩種形式:
1、從被反駁判斷引申出的是一個違背生活常識、違反已知真理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判斷。其推理的基本形式為:如果p,則q;非q,所以非p。
2、從被反駁判斷引申出的是一對自相矛盾的判斷。其推理的形式是:如果p,則〈q並且非q〉;非〈q並且非q〉,所以非p。
有人認為,歸謬法還有這樣一種形式,即「從被反駁的判斷引申出與其自身相矛盾的判斷」,並指出這個引申出的判斷是「顯然荒謬的」,「通過否定這種顯然荒謬的判斷從而達到否定被反駁判斷的目的」。(1) 我們認為這是說不通的。如果被反駁判斷與從其引申出的判斷之間具有矛盾關系的話,那麼,否定了引出的判斷豈不是正好肯定了被反駁判斷嗎?
二 貌似歸謬法的一種論證方法
有沒有「從被反駁判斷中引申出與其自身相矛盾的判斷」從而否定被反駁判斷的論證方法呢?有。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個對 「一切命題都是假的」所作的批駁:
如果一切命題都是假的,那麼,有的命題就不是假的(因為所謂「一切命題都是假的」本身就是一個命題。提出這個命題,當然是以這個命題為真;既然承認這個命題為真,那就說明至少有一個命題為真,也就得承認「有的命題不是假的」。)
如果有的命題不是假的,則並非一切命題都是假的。
所以,如果一切命題是假的,則並非一切命題都是假的。
這是一個充分條件假言連鎖推理。其形式為「如果p,則q;如果q,則非p;所以,如果p,則非p」。
在這一論證過程中,從被反駁判斷p引申出來的兩個判斷q(是由p直接引申而來)和非p(是經過q間接引申而來),與被反駁判斷p的確是相矛盾的。但這兩個引申出來的判斷顯然都不是荒謬的,而且整個推理過程亦無否定後件這一環節。這種論證對被反駁判斷的否定並不是通過否定後件而是通過揭示推理中結論的自相矛盾來實現的。因此,這一論證方法顯然不屬於歸謬法。既然這一論證方法是「從被反駁判斷中引申出與其自身相矛盾的判斷」來否定被反駁判斷,我們不妨將其稱為「引申矛盾法」。
引申矛盾法與歸謬法確有不少相同之處。例如,都是著眼於反駁,都是運用充分條件假言推理,都是以被反駁判斷為推理起點,又都是從被反駁判斷中引申、推導出謬誤(當然,歸謬法引申、推導出的謬誤表現在前提中後件的虛假或荒謬上,而引申矛盾法推導出的謬誤則表現在結論的自相矛盾上);此外,它們有時又可以用於對同一判斷的否定(例如,對「一切命題都是假的」這一判斷的批駁也可以採用歸謬法:如果一切命題都是假的,則「有些命題不是假的」為假;如果一切命題都是假的,則「有些命題不是假的」為真;因此,如果一切命題都是假的,則「有些命題不是假的」既真又假;「有些命題不是假的」不可能既真又假;所以並非一切命題都是假的。這一批駁用的就是歸謬法的第二種形式),而且又都往往使用省略小前提或結論的省略式推理。因此這兩種論證方法很容易被混淆。認為歸謬法有上述第三種形式的人,很可能就是把引申矛盾法誤作了歸謬法。
當然,把引申矛盾法納入歸謬法系統也不是毫無道理的。因為引申矛盾法也有從被反駁判斷推導出謬誤的一面。但是,我們不能不考慮到它們在推理過程與形式上畢竟有很大的不同(突出地表現在有無否定後件這一環節上),在推導出謬誤這方面也有很大差別,因而將這種貌似歸謬法的引申矛盾法與歸謬法區分開來還是很有必要的。
⑷ 語文歸納的方法有哪些
語文歸納的方法:
一、對語文知識內容的歸納方法
1.整理筆記法
筆記是課堂學習的記錄,學習到一定階段就要對筆記進行整理。要善於抓住一課或一單元的知識要點,分門別類地去進行整理,對某一類知識也要善於抓住各個知識概念之間的聯系,
進行有序的整理。搞好筆記整理,可以幫我們理清學習思路,鞏固對知識的理解、把握。
2.按序歸納法
例如,發現了議論中的記敘具有"提供事實論據,證明中心論點"的特點後,還要再拿幾個類似的例子來驗證一下,通過驗證確實證明了這一規律的普遍性,那麼就要記住這一規律,在今後的學習中對所有議論文中的記敘內容都可以進行同樣的本質分析。
3.知識樹法
這是以知識體系為基礎,對知識細類進行分門別類歸納、層層分解的一種歸納方法。
從順向看,體現了知識概念由大到小的分解順序;
從逆向看,體現了知識概念由小到大的組合過程。
這對於從宏觀上把握知識體系有極大的益處。
由於語文、英語學科屬於語言學科, 但並不是說不歸納。語言學科的歸納,從應試的角度來講,三好網在線一對一輔導覺得多做試卷歸納是非常必要的。高考前三好網會為學生歸納了一下語文的考試、 主要通過試卷歸納的方法展開,以最快的方式掌握考點,高考加分不是問題。
⑹ 演繹法和歸納法的區別是什麼
一、思維進程不同
1、歸納法的思維進程是從個別到一般,而演繹推理的思維進程不是從個別到一般,是一個必然地得出的思維進程。
2、演繹法不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僅僅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推理:演繹推理可以從一般到一般,可以從個別到個別,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個別,還可以從個別和一般到一般。
二、對前提真實性的要求不同
1、演繹法要求大前提,小前提必須為真。
2、歸納法則沒有這個要求。
三、結論所斷定的知識范圍不同
1、演繹法的結論沒有超出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
2、歸納法除了完全歸納推理,結論都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
四、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程度不同
1、演繹法的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即前提真實,推理形式正確,結論就必然是真的。
2、歸納法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結論間的聯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也正確,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實的結論。
⑺ 語文的議論文中歸納法和演繹法怎麼解釋
根據一類事物的部分對象具有某種性質,推出這類事物的所有對象都具有這種性質的推理,叫做歸納推理(簡稱歸納)。歸納是從特殊到一般的過程,它屬於合情推理。
演繹推理(Dective Reasoning),就是從一般性的前提出發,通過推導即「演繹」,得出具體陳述或個別結論的過程。演繹推理的邏輯形式對於理性的重要意義在於,它對人的思維保持嚴密性、一貫性有著不可替代的校正作用。
⑻ 點撥歸納法對語文教學的意義
完整把握全面把握文章的意義或者句子的意義
⑼ 什麼是歸納法
歸納法一般指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1、歸納推理的思維進程是從個別到一般,而演繹推理的思維進程不是從個別到一般,是一個必然地得出的思維進程。
2、歸納推理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結論間的聯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也正確,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實的結論。
(9)語文歸納法擴展閱讀:
1、歸納可分為完全歸納法和不完全歸納法。完全歸納法是前提包含該類對象的全體,從而對該類對象作出一般性結論的方法。
2、歸納和演繹反映了人們認識事物兩條方向相反的思維途徑,前者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思維運動,後者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思維運動。
3、歸納推理是從認識研究個別事物到總結、概括一般性規律的推斷過程。在進行歸納和概括的時候,解釋者不單純運用歸納推理,同時也運用演繹法。
4、科學歸納推理由於其主要特點是考察對象與屬性之間的因果聯系,因而有助於引導人們去探求事物的本質,發現事物的規律,從而比較可靠地把感性認識提升到理性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