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標本採集原則
發布時間: 2025-05-14 01:41:26
1.早期採集來:
採集時間最好是源病程早期、急性期或症狀典型時,而且必須在使用抗生素或其他抗菌葯物之前採集。
2.無菌採集:
採集的標本應無外源性污染。
在採集血液、腦脊液、胸腔積液、關節液等無菌標本時,應注意對局部及周圍皮膚的消毒,嚴格進行無菌操作;
對於與外界相通的腔道,如竇道標本應由竇道底部取活組織檢查,而不應從竇道口取標本,以免受皮膚表面正常菌群的污染,造成混淆和誤診;
對於從正常菌群寄生部位(如口腔)採集的標本,應明確檢查的目的菌,在進行分離培養時,採用特殊選擇性培養基。
採集的標本均應盛於無菌容器內,盛標本的容器須先經高壓滅菌、煮沸、乾熱等物理方法滅菌,或用一次性無菌容器,而不能用消毒劑或酸類處理。
3.根據目的菌的特性用不同的方法採集:
厭氧菌、需氧或兼性厭氧菌,以及L型菌採用的方法不同。
4.採集適量標本:
採集量不應過少,而且要有代表性,同時有些標本還要注意在不同時間採集不同部位標本。
5.安全採集:
採集標本時不僅要防止皮膚和黏膜正常菌群對標本的污染。同時也要注意安全,防止傳播和自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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