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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釣魚島的歷史

發布時間: 2020-11-20 17:15:02

❶ 釣魚島最早在我國歷史上的記載是什麼

從明代開始,釣魚島名稱開始確定下來,該島因成為大陸與琉球交通的必經之路而成為明代古籍重點記錄對象。據《明史》記載,朱元璋為冊封琉球國國王而遣使入海,在日後長達數百年的時光中,琉球使者和中國朝廷冊封使往來大陸的必經之路就是這個「釣魚嶼」。1403年明代出版的《順風相送》一書原本被保留在英國牛津大學的圖書館中,該書是記載中國元明兩朝航海的指南。在該書中重點提到,「釣魚嶼」是大陸通向琉球的必經之路,有著地標性的作用。

明嘉靖十三年,明世宗命吏科左給事中陳侃為正使,行人司行人高澄為副使出使琉球國,該團由琉球使團陪行。歸國後的當年,陳侃為向皇上說明旅途見聞而撰寫了《使琉球錄》(1534年)一書,書中記載了途經釣魚島的情形:「五月朔,予等至六石大舟。亦始,至二日,祭海登舟。九日,隱隱見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南風甚迅,舟行如飛……過平嘉山(彭佳嶼),過釣魚嶼,過黃毛嶼,過赤嶼,目不暇接,一晝夜兼三日之路。十一日夕,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夷人歌舞於舟,喜達於家。」這段話表明兩個意思,第一,釣魚島是途經琉球的必經之路,早已為我國海圖所標記;第二,釣魚島屬於中國領土,因為「夷人」在過了釣魚島,「一晝夜兼三日路」,看到「古米山」後,才開始因為快到家而高興起來。由此可見,釣魚嶼、黃毛嶼(黃尾嶼)、赤嶼(赤尾嶼)自古以來就不屬於琉球管轄。

戚繼光曾以釣魚島為戰略防線

在明嘉靖三十四年,因為倭寇頻繁襲擾我海防一事,明世宗命時任兵部尚書楊博,負責派遣使者移諭日本國王,命其管束倭人,釋放掠虜的中國國民。楊博派出去的使者的名字叫鄭舜功,這是我國首次向日本正式派遣的「問責使」。

鄭舜功回國後把考察的日本國民風俗、自己所經歷的事情寫成名為《日本一鑒》(1555年)的書籍,共計九卷,包括「萬里長歌」、「滄海津鏡」和「天使紀程」三部分,其中關於台灣、琉球及釣魚列島的重要記載,成為後世研究明朝嘉靖年間中、日、琉球以及中國台灣的第一手資料。書中「萬里長歌」中明確記載了釣魚島屬於台灣附屬島嶼:「取小東島之雞籠山,約至十更,取釣魚嶼。自梅花渡澎湖,之小東,至琉球,到日本,為昔陳給事中出使琉球時從其從人得此方程也。而澎湖島在泉海中,相去回頭百六十里。」其中所謂「小東」指的是當時對台灣島的稱謂,明確了台灣、澎湖以及釣魚島為中國所有。

書中還尤其強調了釣魚島所屬台灣島:「釣魚嶼,小東小嶼也」,即釣魚島是台灣的附屬島嶼。之所以在這里重點強調了釣魚島的所屬與位置,是與當時抗倭背景分不開的。那時,戚繼光抗倭曾以釣魚島為戰略防線遏制倭寇入侵。自此以後,釣魚島成為中國大陸抵抗倭寇入侵和海盜騷擾的重要前沿陣地。不論是明代鄭若曾繪制的「萬裏海疆圖」,以及他與浙江提督胡宗憲共同編纂的《籌海圖編》,還是後來茅元儀繪制出版的中國海防圖《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和乾隆皇帝欽命繪制之《坤輿全圖》等,都標明了「釣魚嶼」、「黃尾山」和「赤嶼」為中國領土,並加以重點防禦。

❷ 釣魚島的歷史

中國早發現、開發釣魚島,通過先佔取得主權。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人民進行捕魚、采葯、避風、休息等活動的場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經被中國人民發現、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順風相送》等中國古籍完整記載了中國漁民在此海域的航線。在1895年前長達5個世紀的時間里,中國一直在平穩地行使這些權利。 、
1786年日本仙台藩人林子平製作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已列出釣魚島群島,並註明這是中國往琉球的航道,98年後,亦即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並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1894年至1933年古賀辰家族曾在主島釣魚島開發魚業加工場);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在戰爭尾聲時,日本於1895年1月14日通過內閣會議決定,聲稱釣魚島為「無主地」,在釣魚島建立標國標,正式劃入日本版圖。4月17日中日雙方簽定《馬關條約》,註明將「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與日本,條約又指明兩國將按照此一條款,以及條約粘附的台灣地圖,另行劃定海界

❸ 釣魚島的歷史

古代記載中國最早發現、開發釣魚島,通過先佔取得主權。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人民進行捕魚、采葯、避風、休息等活動的場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經被中國人民發現、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順風相送》等中國古籍完整記載了中國漁民在此海域的航線。在1895年前長達5個世紀的時間里,中國一直在平穩地行使這些權利。
琉球原是明、清兩朝的藩屬國,向明、清朝貢,明、清兩朝均派遣使臣對琉球諸王進行冊封。釣魚島位於前往琉球必經的航路上,冊封使臣前往冊封琉球諸王,均以這些島嶼為航海標志,所記《使琉球錄》等官方文書,詳細記載了前往琉球途經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的航海經歷,反復確認了中琉邊界,史實說明釣魚島不屬於琉球的范圍。
釣魚島是中國的的歷史事實(2張)
中國政府有效統治和管理釣魚島,鞏固了主權。歷代中國政府都將釣魚島列入疆域之內,採取開發、利用和管理行政措施,行使主權,進行有效統治。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鎮守福建的將領汪大猷在澎湖建立軍營,遣將分屯各島,台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在軍事上隸屬澎湖統轄,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晉江管理。明、清兩朝均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列入疆土版圖,劃為海防管轄范圍之內。1562年(明朝)《籌海圖編》、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統輿圖》均有清晰規定和標示。史實說明,中國政府通過多種形式管理釣魚島,有效行使和鞏固了對釣魚島的主權。日本欲佔1786年日本仙台藩人林子平製作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已列出釣魚島群島,並註明這是中國往琉球的航道,98年後,亦即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並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1894年至1933年古賀辰家族曾在主島釣魚島開發魚業加工場);日本內務卿山縣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務卿井上馨。 井上馨於1885年覆函說:「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已命其島名。近日清國報紙等,風傳我政府欲佔台灣近旁之清國所屬島嶼雲雲,對我國心懷猜疑,我國已屢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時若公然驟施立國標諸策,則易為清國所疑。竊以為目下可暫使其實地勘察,細報港灣之形狀及有無開發土地、物產之望,建立國標、開發諸事可留待他日。」山縣有朋因應井上馨建議,覆函沖繩,拒絕馬上在釣魚島訂立國標,並在信件強調事件「勿讓傳媒得悉。日本侵佔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在戰爭尾聲時,日本於1895年1月14日通過內閣會議決定,聲稱釣魚島為「無主地」,在釣魚島建立標國標,正式劃入日本版圖。4月17日中日雙方簽定《馬關條約》,註明將「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與日本,條約又指明兩國將按照此一條款,以及條約粘附的台灣地圖,另行劃定海界。
在時序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佔領與《馬關條約》及中日戰爭有關,但日本人認為釣魚島並非從馬關條約割讓,中、日雙方此後亦沒有正式劃下仔細的海界。二戰轉交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確規定了日本的領土范圍。1943年12月中、美、英《開羅宣言》規定,三國的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的一切島嶼,務使日本將所竊取於中國的領土歸還中國。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的其他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確認《開羅宣言》的上述規定必將實施,更將日本的主權「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6年1月29日,《聯合國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67號》明確規定了日本版圖的范圍,即「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確定的日本領土范圍是明確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釣魚島。
1951年9月8日,日美將對日作戰戰勝國的中國和蘇聯排除在外,私下達成《舊金山和約》,將北緯29°以南的南西群島(包括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等交由美國託管。1953年12月25日,美國琉球民政府發布的《琉球列島的地理的境界》(第27號布告),將當時美國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轄的區域定為包括北緯24°、東經122°區域內各島、小島、環形礁、岩礁及領海。這份布告所確定的范圍將中國領土釣魚島挾帶其中。1971年6月17日,日美簽訂「歸還沖繩協定」時,這些島嶼也被劃入「歸還區域」。日本政府據此主張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保釣運動1971年12月30日,中國外交部的聲明指出:「美日兩國在『歸還』沖繩協定中,把我國釣魚島等島嶼列入『歸還區域』,完全是非法的,這絲毫不能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釣魚島等島嶼的領土主權」。美國政府也表示:「把原從日本取得的對這些島嶼的行政權歸還給日本,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美國既不能給日本增加在它們將這些島嶼行政權移交給我們之前所擁有的法律權利,也不能因為歸還給日本行政權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權利。對此等島嶼的任何爭議的要求均為當事者所應彼此解決的事項。」直到1996年9月11日,美國政府發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國既不承認也不支持任何國家對釣魚列島的主權主張。」
對於美日之間私下簽署的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政府參加的所謂《舊金山和約》,中國政府在1951年9月8日發表的聲明中就已指出其非法性。據此產生的「託管」和「歸還」,將釣魚島裹挾其中,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也成為中日領土之爭的根源。《舊金山和約》及其他相關規定,無權涉及和決定中國領土的歸屬問題,不能產生將釣魚島主權授予日本的法律後果。日本的領土范圍本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通過《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加以確定,但「二戰」以後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沒有停止動作。先是毀掉島上的中國標記,再對諸島重新命名,在島上修建機場等設施。近年來,更以所謂「民間行為」為先導,企圖造成一種「實際控制」的既成事實,再以「租借」、「接管」等所謂「政府行為」,漸進式鋪墊占據釣魚島的法律基礎,以期逐漸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但是,鑒於日本對釣魚島主權主張和侵佔行為的非法性,日本一系列精心設計的所謂「政府行為」,既無合法依據,也不構成國家權利的行使,自始即無法律效力,今後也不能產生法律效力[10]。
199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的「領土條款」,明確規定釣魚島等島嶼是中國領土,重申了釣魚島等島嶼屬於中國領土的法律屬性。
2004年,保釣人士首次登島。3月24日6點26分,來自中國大陸的七位保釣人士,在全球范圍內保釣運動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以來,第一次登上這塊「深海中的翡翠」中國釣魚島。請記住這七個名字,他們是:馮錦華、張立昆、尹東明、胡顯峰、王喜強、方衛強和殷敏洪。[11]
2009年,中國海監執法船開赴釣魚島,既是依法行使對中國領土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的巡航執法,也是中國行使對釣魚島主權的具體體現。
2012年8月15日,抗戰勝利67周年紀念日;兩岸三地的7名保釣人士乘坐「啟豐二號」成功登上釣魚島。
史書記載中國關於釣魚島的最早記載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時中國的台灣和釣魚島鄰近著另一個獨立的國家叫琉球,隋煬帝曾派使臣朱寬召其歸順,又曾派陳棱、周鎮州等率軍攻打,途中經過釣魚島。
中國有關領有釣魚島的最早文獻,至少可上溯至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的《順風相送》至明朝,中國人楊載在一三七二年首先駐足釣魚島。其間明人在台灣轄區釣魚島採珠集葯、捕魚開發從未間斷過。明朝中葉,戚繼光等抗擊倭寇時,就以釣魚島為戰略防線。一六〇二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從此遭日人監督內政四十餘年。一六五四年清康熙帝冊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兩年進貢一次,稱中國為父國,用大清年號。明清期間的多幅疆海圖都清楚標明釣魚島為中國的一部分。
錢泳手抄有關釣魚島的文字。
清代名著《浮生六記》的佚文,就是清代學者錢泳的手寫筆記《記事珠》。正是他的親手抄錄,得以保留下沈復所著的《浮生六記》的第五記《海國記》。 日本主張對釣魚島擁有主權的理由之一,是日本人古賀辰四郎在1884年「發現」該島,而沈復發現釣魚島的時間為1808年,比日本人早76年。 海峽兩岸學者聚首南京,進一步考證錢泳的手抄本《海國記》。來自台灣師范大學的蔡根祥教授,江蘇省社科院文學所原所長蕭相愷以及古書發現者彭令,向本報記者獨家披露了文物發現及驗證的幕後曲折傳奇故事。
由中國太平洋學會召集舉辦,審閱評估《冊封琉球國記略》(《海國記》,清沈復著《浮生六記》卷五)原件專家認證會,於2010年9月11日上午在京召開。海峽兩岸專家學者經過縝密研討,確認了文中所記清嘉慶十三年(公元1808年),作者在使琉球途中與在琉球所見所聞的6200餘字出自古典《浮生六記》卷五初稿《海國記》。文中明確記述了古釣魚台(島)歸屬中國。
《記事珠》,發現在錢泳的筆下,有清嘉慶十三年「冊封琉球國」的記載、許多
釣魚島屬於中國證據(6張)關於琉球風物的詳細記載,還有沈復的身世及《浮生六記》各卷的標題,共18頁,6200餘字。公元1808年,沈復隨同齊鯤、費錫章出使硫球。《海國記》中記敘著《浮生六記》沈復出使途中的見聞。當船行中硫邊境時,沈復以55個字簡潔生動地記載下釣魚島領域祭海的場景:「十三日辰刻見釣魚台,形如筆架。遙祭黑水溝,遂叩禱於天後,忽見白燕大如鷗,繞檣而飛。是日即轉風。十四日早,隱隱見姑米山,入琉球界矣。」

❹ 釣魚島的歷史

釣魚島,亦稱釣魚台、釣魚嶼、釣魚山,是中國東海釣魚島列島的主島,也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固有領土。位於北緯25°44.6′,東經123°28.4′,距浙江溫州市約358千米、福建福州市約385千米、台灣基隆市約190千米,周圍海域面積約為17.4萬平方公里。長約3641米,寬約1905米,面積約3.91平方千米,最高海拔約362米,地勢北部較平坦,東南側山岩陡峭,東側岩礁頗似尖塔,中央山脈橫貫東西。釣魚島盛產山茶、棕櫚、仙人掌、海芙蓉等珍貴中葯材,棲息著大批海鳥,有「花鳥島」的美稱。
1972年美國撤離琉球時,將釣魚島「行政管轄權」混合琉球「交給」日本,而據中國古代史書記載中國一直對釣魚島擁有領土權。因此,釣魚島爭議也由此而生,目前釣魚島及其領海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日本實際非法管轄該島。1970年之後掀起的全球華人民間保釣運動。2012年9月10日起,中國政府部門對釣魚島及附屬島嶼開展常態化監視、監測;2012年9月11日,中央電視台首播釣魚島天氣預報。2012年9月17日,中央電視台報道:「中國學者發現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日政府就承認釣魚島是中國的。」
中國海監執法船在釣魚島海域堅持巡航執法,漁政執法船在釣魚島海域進行常態化執法巡航和護漁,維護該海域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中國還通過發布天氣和海洋觀測預報等,對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實施管理。

❺ 釣魚島的歷史與現在及相關國際形勢

1895年,強大的老牌亞洲帝國清帝國戰敗於新興帝國日本,原屬於中國領土的台灣島及其所屬的澎湖列島和釣魚島一起被割讓給日本,日本深謀遠慮地將釣魚島劃歸沖繩縣管轄。
從此,中國在敗亡、衰落和殖民地化的下坡路上越滑越遠。1945年,日本戰敗,宣布無條件投降。按照《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應當將台灣、包括其附屬的釣魚諸島歸還中國。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卻同美國簽訂《舊金山和約》,將釣魚諸島連同日本沖繩交由美國託管。1971年6月,美國將沖繩和釣魚諸島「歸還」日本。
中國領導人知道,中國與美國的關系越改善,釣魚島離中國越近;中國的改革開放越成功,釣魚島離中國越近;中國的國力越強,釣魚島離中國越近;大陸與台灣和平統一的前景越好,釣魚島離中國越近。美國是不會擔心一個現代、正常、友好的中國獲得一個釣魚島的;而歷史上,中國往往通過台灣地方政權對釣魚島行使主權,台灣與大陸統一,釣魚島就容易與台灣「統一」。
因此,時間在中國一邊,釣魚島主權暫時懸空對中國有利。正是出於這個戰略考慮,1972年,中日建交談判時,中國政府總理周恩來提出把釣魚島等島嶼的歸屬問題掛起來,留待將來條件成熟時再解決,當時雙方就這一點達成了協議。
1978年,中日簽署和平友好條約時,鄧小平副總理訪日,針對日本某些右派議員關於要中國承認日本擁有釣魚列島主權的要求,他表示,釣魚島問題可以留待子孫後代解決,中日雙方要在更加廣泛領域發展兩國合作關系。
讓時間解決問題的戰略價值在於,既讓釣魚島向中國緩慢游來,又不馬上激化與日本的矛盾。中國要藉助日本的資金和技術建設現代化,還要為國內的現代化建設創造和平寬松的國際環境。
但問題還有另外一面:我們不能空等時間而在釣魚島問題上無所作為。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小動作令中國人憤怒,但平心靜氣地看,不得不承認這個國家為謀得島權所採取的步驟執著、縝密、連貫、有力,而且民間與政府配合無間。
關於釣魚島的主權,中國能夠拿出許多的證據來支持「中國最早發現」說,但現在的問題是,日本抱定了「先佔」和「長期連續的有效治理」兩條國際法原則來漸漸確立自己對島嶼的主權——日本多次在相關島上樹立燈塔、神社與太陽旗。
所以,完全擱置爭議的建議與做法有可能使中國喪失掉越來越多的主動權。正是因為看到了這一點,中國民間的保釣運動一直要求登上釣魚島進行相關活動,其目的是要藉此明示中國的主權,並打斷日本的「有效治理」的連續性。昔日保釣英雄陳毓祥經常上島釣魚、看書的舉動,理應有更多的繼承者,政府也應該給予關注和支持。那段歷史,不應該只留下陳毓祥在日艇攔截之下為了登島最後躍水犧牲的悲壯。
時間對中國有利,對日本當然不利。所以,日本從1970年代以來,不斷地在釣魚島問題上做小動作,而且心態越來越急躁,動作越來越頻密,構思越來越奇特,其目的,就是想將它對釣魚島的主權慾望轉變成既成事實。這一次由「租借」到「購買」再到「國有化」之奇想,可算是日本法學界最具想像力的創造,這里隱含著某些雖然似是而非但卻用心良苦的邏輯。
一是「人權變主權」邏輯。說釣魚列島中的4個島嶼是某個日本國民的私產,尊重私人所有權是個人權范疇的問題,它沒有國界,日本搶得先機,從而獲得了經營權,並且為此付出了成本,似乎日本政府對釣魚島的排他性獨占權就發生了效力。其實,這是一種邏輯游戲,是法律上的自慰行為。人們只要問,那個島主的所有權是如何產生的,就露出了馬腳。
二是得隴望蜀邏輯。李登輝關於「釣魚台列島乃日本固有的領土」的高論顯然鼓勵了日本的雄心。如果此論成立,有什麼理由說台灣不是「日本固有領土」呢?都是清政府在《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的,又都是《開羅宣言》規定要歸還中國的,如果通過變戲法將釣魚島變到了日本手裡,在台灣問題上也可以玩同樣的戲法。所以,趕緊先得「魚」,再望台。
盡管如此,日本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似乎並未有志在必得的決心,倒不如說它在試驗中國對釣魚島主權要求的決心。它的做法是放氣球,如果對手不作反應,它的氣球便越放越大,最後積小成大,積假成真。
日本知道,在釣魚島問題上,美國是個關鍵因素。美國用釣魚島平衡中日,日本也想用釣魚島制約中美。美國對中國的需求大幅下降或急劇上升,日本都會打釣魚島牌。下降時打,希望得到它,所以在冷戰結束後的1990年代它在釣魚島上做的小動作多;上升時打,是想製造點難題,離間一下中美關系,因此在美國進行反恐戰爭,不再把中國視作敵人的今天,又玩「購買」把戲。
對日本而言,釣魚島的妙用還不止這些。它用釣魚島刺激中國,來間接壓制朝鮮,它知道一物降一物的道理:它怕朝鮮,中國有求於日本,朝鮮也需要中國。在朝鮮恢復核武器試驗後,日本的恐懼增加了。當美國准備通過聯合國來解決朝鮮問題時,日本感到自己被排除在外了,打釣魚島牌,可能是一種警告。
日本打釣魚島牌不僅給中國、美國和朝韓看,也給俄羅斯看。日本自然想跟俄羅斯談談北方四島問題,撥弄撥弄釣魚島,一方面是通過疏離一下中國,來親近俄羅斯,它參透了中俄之間的微妙關系;另一方面是想告訴俄羅斯,它在領土問題上很固執。
這次,日本打釣魚島牌有了新花樣,由民間小動作變成政府小動作,也是在為日本軍方的擴充軍備和向中國周邊海域進行軍事滲透製造借口。如果日本對釣魚島的「購買」沒有引起中國的強烈反應,那麼它的野心就不僅僅在於此了。

❻ 釣魚島的歷史

歷史沿革

從1372年起,中國明清兩代冊封使就把釣魚島作為出使琉球海上必經之路的標志。早在1403年有關中國海上航路的《順風相送》一書便記釣魚島有魚嶼。

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冊封使徐葆光在《中山傳信錄》中指出其海上航路是:由閩安鎮出五虎門,取雞籠頭,經花瓶嶼、彭家山、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取姑米山、馬齒島,入琉球那霸港。

1971年12月,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稱:「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島嶼是台灣的附屬島嶼。它們和台灣一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已故日本歷史學家井上清生前曾指出,「釣魚島等島嶼最遲從明代起便是中國領土。這一事實不僅是中國人,就連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確實承認」。

1708年琉球學者程順則在《指南廣義》一書中便清楚地記載了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並稱姑米山(久米島)為「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等於承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屬於中國。日本人高橋庄五郎也曾指出,釣魚島等島名是中國先取的,其中黃尾嶼、赤尾嶼等固有島名無疑是中國名,與台灣附屬島嶼——花瓶嶼、棉花嶼、彭佳嶼等相同,而日本則沒有用「嶼」的島名。日本政府稱釣魚島隸屬沖繩縣。然而,沖繩被日本吞並之前的琉球王國共有36島,其中根本不包括釣魚島。日本人林子平1785年在《三國通覽圖說》中便附有琉球三十六島圖,並用不同顏色標出了釣魚台、黃尾山(黃尾嶼)、赤尾山(赤尾嶼)。1805年日本的《琉球三十六島之圖》也把琉球的36島逐個劃在圈內,而把中國台灣省的釣魚台、黃尾山、赤尾山與花瓶山、彭佳山並列畫出,並特意在其上端各畫上一個小圓圈,以示與琉球36島有別。

據中國學者鞠德源考證,1838年前後,由於負責接待清朝冊封使的琉球人錯把那霸西部近海「慶良間列島」中的「久場島」和「久米赤島」的名字套用在黃尾嶼和赤尾嶼上,不僅誤導了當時清朝的冊封使,還被1885年日本明治政府覬覦釣魚島所利用。若屬同一地方,則顯然不僅也已為清國冊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稱,作為琉球航海之目標。故是否與此番大東島一樣,調查時即立標仍有所疑慮」。由於日本動詞在賓語之後,所以釣魚島被日本改為「魚釣島」,但直到二戰後日本一些官方文件和地圖仍使用黃尾嶼、赤尾嶼等中國島名。

日本把釣魚島列島改稱「尖閣列島」,最早是把《英國海軍水陸志》海圖中的「Pinnacle Islands」翻譯為「尖閣群島」,1900年才稱「尖閣列島」。這比中國命名至少晚了近500年!

古代記載

中國最早發現、開發釣魚島,通過先佔取得主權。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人民進行捕魚、采葯、避風、休息等活動的場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經被中國人民發現、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順風相送》等中國古籍完整記載了中國漁民在此海域的航線。在1895年前長達5個世紀的時間里,中國一直在平穩地行使這些權利。琉球原是明、清兩朝的藩屬國,向明、清朝貢,明、清兩朝均派遣使臣對琉球諸王進行冊封。所記《使琉球錄》等官方文書,詳細記載了前往琉球途經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的航海經歷,反復確認了中琉邊界,史實說明釣魚島不屬於琉球的范圍。

中國政府有效統治和管理釣魚島,鞏固了主權。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鎮守福建的將領汪大猷在澎湖建立軍營,遣將分屯各島,台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在軍事上隸屬澎湖統轄,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晉江管理。1562年(明朝)《籌海圖編》、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統輿圖》均有清晰規定和標示。

1786年,日本仙台藩人林子平製作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已列出釣魚島群島,並註明這是中國往琉球的航道。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並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日本內務卿山縣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務卿井上馨。井上馨於1885年覆函說:「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已命其島名。」山縣有朋因應井上馨建議,覆函沖繩,拒絕馬上在釣魚島訂立國標,並在信件強調事件「勿讓傳媒得悉」。1885年,日本通過實地踏查,了解到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富藏鐵礦資源,為"貴重之島",便想竊取。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戰爭尾聲時,日本於1895年1月14日通過內閣會議決定,聲稱釣魚島為「無主地」,在釣魚島建立標國標,正式劃入日本版圖。4月17日清朝大臣李鴻章同日本簽定《馬關條約》,註明將「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與日本,條約又指明兩國將按照此一條款,以及條約粘附的台灣地圖,另行劃定海界。在時序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佔領與《馬關條約》及甲午戰爭有關,但日本人認為釣魚島並非從清朝光緒年間簽訂的馬關條約中所割讓,中、日雙方此後亦沒有正式劃下仔細的海界。「統一標注」 」

據日本《產經新聞》2014年3月19日報道,為了強化國際社會對釣魚島和獨島等有爭議島嶼的「日本主權意識」,日本外務省開始對這些島嶼的英文名稱進行統一標注,並在日本政府發行的英文地圖上予以標記。日本首相官邸認為,這種混亂的標注「不利於日本政府在國際社會宣示對這些島嶼的主權」。為此,決定進行統一的英文標注。日本外務省表示,東京奧運會將於2020年舉行,屆時將會有大量的外國遊客來日,因此,外務省將敦促民間的地圖出版機構遵循政府的指導原則,在釣魚島等島嶼的英文標注中,採用日本政府的統一標注。 主權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台灣當局皆從歷史和法理的角度宣稱釣魚島(釣魚台列嶼)主權屬於中國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中國始終在釣魚島海域保持經常性的存在,並進行管轄。中國海監執法船在釣魚島海域堅持巡航執法,漁政執法船在釣魚島海域進行常態化執法巡航和護漁,維護該海域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中國還通過發布天氣和海洋觀測預報等,對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實施管理

❼ 釣魚島的歷史

中國有關釣魚島的最早文獻出自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的《順風相送》,稱該島為「釣魚嶼」[2]。其後文獻及官方輿圖亦採用「釣魚嶼」名稱,見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次冊封使陳侃所著《使琉球錄》[3]、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憲編纂之《籌海圖編》、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欽命繪制之《坤輿全圖》(《坤輿全圖》使用閩南語發音,稱為「好魚須」[Hao-yu-su],即「釣魚嶼」)。台灣沿用「釣魚台」名稱至今。大陸現代則稱該島為「釣魚島」,有時也用「釣魚台」的名稱。在光緒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戰爭前一年,慈禧太後下詔將釣魚台島賞給郵傳部尚書盛宣懷作采葯用地,詔書中寫道:「盛宣懷所進葯丸甚有效驗。據奏,原料葯材采自台灣海外釣魚台小島。靈葯產於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該卿家世設葯局,施診給葯,救濟貧病,殊堪嘉許。即將釣魚台、黃尾嶼、赤嶼三島賞給盛宣懷為產業,供采葯之用。」
釣魚島(尖閣諸島)位於台灣東北約120海里,東西分距中國大陸與日本沖繩各約200海里,面積不足6平方公里的無人小島。1895年前屬無可爭辯的中國領土。
1895年4月17日中日簽署《馬關條約》「台灣及所有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1896年4月1日,日本明治天皇發布命令,將釣魚島等附屬島嶼劃歸沖繩縣八崇郡管轄。
1900日本將該島正式命名為「尖閣諸島」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首腦簽署《開羅宣言》規定「日本占據的中國所有領土,包括在清朝時割讓的台灣、澎湖,以及中國東北,歸還於中華民國」(值得注意的一條是,這里所指的是中華民國)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頒布「終戰詔書」宣布無條件接受《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二戰」後因美國佔領沖繩,該島由美國實際控制。
1951年9月8日美日等49國簽訂《舊金山合約》,美國宣布對該島擁有「施政權」
1968年日本勘查發現「尖閣諸島」附近海域擁有豐富石油儲量。
1970年7月日本在「尖閣諸島」上設立標記。
1971年美日達成歸還沖繩協議,將「尖閣諸島」列入「歸還區域」
現由日本實際控制。
按照國際通用的4點原則即「最先發現、最先命名、有效開發、實際管理」。前兩條顯然中國更占優勢,但國際上通用的辦法則更注重後兩條。

本次事件當中不出在下所料的日本稍顯強硬,為配合其國內選舉所致。但中國態度卻出乎在下意料的顯得「異常強硬」雖然兩國政府都表示希望避免事態升級,但在下感到遺憾的是,事態已經在升級當中。中方第一次召見日本駐華大使是外交部長助理級別,後上升為副部長、部長甚至上升到國務委員。這是很罕見的異例,即便是小泉屢次參拜供奉有二戰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時最高也只是外交部長召見大使。外交部發言人也異常罕見的使用了「強烈不滿」「嚴正抗議」「堅決反對」等強硬外交辭令。並派出了漁政船前往維(和諧)權。

而日方卻只是在事件當天由內閣官房長官仙谷由人出面表示了一下「遺憾」。在下認為14日的民主黨代表選舉,應該會成為事件的轉機。日本高層不表態應該就是在等新的首相產生,而中方的強硬應該是在向新首相施壓。
本次事件有諸多疑點,並且諸多媒體都沒有起到一個很好的維護大局作用,而是在「煽風點火」。舉例來說,一些媒體在當天使用了「蓄意撞擊」一詞。在下查看了雙方船隻的受損狀況的圖片及視頻,僅僅是一些輕微的刮蹭,掉了些漆皮,有幾處劃痕而已。更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巡視船的傷痕在船尾,而中國漁船的傷痕是在船頭。日本海上保安亭「與那國」號排水量一千餘噸,雖未裝載重型武器,但從噸位上來看屬輕型護衛艦級別。中國漁船隻是一艘噸位很小的拖網漁船。如果是蓄意相撞的話,哪方會被撞沉很顯而易見。
該問題報道上雙方媒體都有失實報道,起到了激化矛盾的負面作用。這其中不防許多蓄意激化民族矛盾的因素。比如一些媒體,在報道中日島嶼爭端後,會緊接著報道日本曾對與韓國的殖民統治及竹島(獨島)問題。依在下所見,中國媒體的聲音以前一直是更側重於日方,但本次天平似乎傾斜到了韓國。並且一些媒體還會緊接著報道中國贈日大熊貓死亡事件。其用意顯而易見,大熊貓的死與領土爭端又有何關聯之處呢?
最近網上行出現了網民的過激言論,「戰爭似乎離我們又很近了」有些人似乎很熱衷於戰爭。有些網民批評中方過於軟弱。在此在下要說明的是,政府所採取的是依照程序所使用的一些外交手段。並不是像鄰里間爭吵一樣的「吵架、拌嘴」甚至「大打出手」。一個政府所代表的是國家形象,並不是頭腦發熱的「250」。在下雖對「共」政權在內政方面所採取的一些政策極為不滿,但在外交上目前的「胡」政權,在下認為做得還是可以的,至少可以打80分。在處理與外國糾紛上做到了顧全大局以長遠利益為重,也展示了一個大國應有的形象。

日方扣留中國漁民實屬舉措不當,應立即放人放船平息事態。由於14日面臨民主黨代表選舉,日方有國內選舉因素考慮所致。但當中還有很多的司法因素,在民主國家,政府是不得干預司法審判的,這與中國不同。日本若不採用「國內法」處置,那也就是承認了該島屬中國,將有損日本國家利益,日本人也不會去這么做。而且這其中有許多過激舉措很可能並沒有在高層授意下,而是下層所為。比如今年7月中國直升機飛臨日本軍艦上空,艦炮瞄準日本飛機事件。民主黨高層菅直人和鳩山、小澤在日本是出名的「親中派」特別是實權人物小澤一郎。但關乎國家利益誰也不會輕易放手。
該島雖無人煙,面積狹小,但有很高的經濟與戰略價值,如若中國大陸控制該島可藉此威懾太平洋美軍及台灣乃至東南亞,並可沖出第一島鏈的圍堵,也可獲得周邊經濟水域的開采權。日本若控制可避免西南方向的中國海軍威懾,以保護中東至東南亞的海上石油生命線,也可獲得同樣的經濟與戰略利益。事關國家利益的問題雙方都不會拱手讓人。現在需要的是雙方冷靜的換位思考,國民也應該摒棄一些幼稚的戰爭理念,以國家長遠利益為重。雙方應盡快坐下來展開務實性談判,各讓一步,盡早解決該為題,為未來國家關系發展掃平障礙。
本次中國漁民在雙方爭議海域進行捕撈作業實屬舉措不當,但日方扣留中國漁船、漁民也是處置過激。
絕大部分的民眾不是政治家,不是軍事家,也不是外交家,出現一些「愛國情緒」也在情理之中,這些在下完全能夠理解。但在下希望部分國民能夠更多的去了解一些政治手段、外交辭令等相關知識。不要總是在「無知」的狀況下「叫嚷」。
關乎國家利益的問題必須要據理力爭。但領土問題歷來是說不清道不明的,國民需要理性、冷靜的換位思考,外交問題最主要的是要以國家大局及長遠利益為重。
但這當中最為復雜的是也是最容易被民眾所忽視的是「台灣」,在前文中在下已經提到,《開羅宣言》中言明「日本占據的中國所有領土,包括在清朝時割讓的台灣、澎湖,以及中國東北,歸還於中華民國」如若中華民國政府已經不存在的話,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繼承之。但現今中華民國政府還存在,不過是「偏安一側」。還有很多由於曾經的國共間的權力爭奪,而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該島如若真的規屬於中國,但應當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呢?還是中華民國呢?

❽ 釣魚島的歷史由來

釣魚島爭端:歷史由來及其國際法背景
本周三,七名中國民間保釣人士登上釣魚島,被日本海岸自衛隊拘捕,再次引發了中國和日本就釣魚島歸屬問題的爭論。釣魚島到底歸屬於哪個國家?為什麼中國和日本為這么一個無人居住的小島而爭端不休?
釣魚列島位於中國東海大陸架的東部邊緣,總面積6.3平方公里,該列島包括一個面積為4.3平方公里的主島-釣魚島和周圍的四個小島和三個小島礁。釣魚列島位於台灣東北220公里處,東西分別距中國大陸和日本沖繩360公里。從地質結構上看是屬於台灣的大陸性島嶼。
這么巴掌大的一塊小地方,中國和日本到底在爭什麼?他們是在爭奪海底的石油和天然氣。早在1967年,一個聯合國專家小組就發現在釣魚島附近的海底下蘊藏了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氣,估計有30-70億噸,可以和整個中東地區的石油蘊藏量相比。此後,日本的右翼極端人士先後在釣魚島上建立燈塔,而中國民間的保釣人士也兩次登島,宣布中國應該對該島實施主權。

❾ 釣魚島的歷史問題

這個就要看二戰前和二戰之後了。

1、日本侵華 非法竊取

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早在隋朝時期,中國就發現了釣魚島;最晚至明代,中國人就開始利用釣魚島。明清兩朝都有大量記載表明釣魚島屬於中國,包括1403年的《順風相送》、1556年的《日本一鑒》、1561年的《籌海圖編》、1605年的《乾坤一統海防全圖》、1621年《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1719年的《中山傳信錄》、1767年的《坤輿全圖》、1808年的《浮生六記》、1871年的《重纂福建通志》以及兩代留存的大量《使琉球錄》等。不僅如此,一些官方文獻還詳細記載了對釣魚島的管轄情況;而在18、19世紀,日本、英國等國所繪制的一系列地圖,也都承認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

盡管如此,日本仍然一直對釣魚島覬覦垂涎。1884年,日本那霸居民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並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1885年~1893年,沖繩縣當局先後三次上書日本政府,申請將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劃歸沖繩縣管轄並建立國家標樁。但由於顧忌中國的反應,同時清楚島嶼屬於中國,日本政府未有貿然舉動。

1895年1月,眼見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敗局已定,日本內閣秘密通過決議,將釣魚島等島嶼劃入日本地圖、歸沖繩縣所轄,但當時日本政府既未在釣魚島等島嶼上建立任何國標,也未在日本天皇關於沖繩地理范圍的敕令中載明釣魚島等島嶼。這次秘密會議的內容直到1952年才在《日本外交文書》中予以公開,但這種通過內部會議竊取他國領土的做法是絲毫不具有國際法效力的。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戰敗,將台灣及其附屬島嶼割讓給日本,包括釣魚島。此後日本一直占據著釣魚島,直至其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

2、戰敗歸還 有理有據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同屬同盟國陣營的中、美、英三國於1943年12月1日發表《開羅宣言》,其中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而在取得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前夕的1945年7月,中、美、英又發布《波茨坦公告》(同年8月蘇聯加入),其第8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兩大公約再三明確了日本的領土范圍,並務必將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其中釣魚島是理所應當的一部分。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書》第一條及第六條中均宣示「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據此,釣魚島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與台灣一並歸還中國。1946年1月29日,《聯合國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67號》再次明確規定了日本版圖的范圍,即「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不包括釣魚島。

二戰後,根據包括《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內的各種國際法律文件,釣魚島在國際法上回歸中國。這一結果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成果之一,是中國人民努力抗爭保衛領土的勝利成果,是國際新秩序下的正當成果。

從地理上看,釣魚島實為台灣大屯山之延伸;中國和日本是相向而不共架的大陸架,由沖繩海槽分隔,而釣魚島就位於沖繩海槽的西側上沿。依據1960年生效的大陸架公約,釣魚島理應為台灣島的一部分。另外,日本國內法對領土范圍的界定,同樣不包括釣魚島,甚至不包括作為聯合國託管地的琉球群島。

❿ 釣魚島的歷史

1.釣魚島,亦稱釣魚台、釣魚嶼、釣魚山,是中國東海釣魚島列島的主島,也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固有領土。位於北緯25°44.6′,東經123°28.4′,距浙江溫州市約358千米、福建福州市約385千米、台灣基隆市約190千米。
2.從1372年起,中國明清兩代冊封使就把釣魚島作為出使琉球海上必經之路的標志。早在1403年有關中國海上航路的《順風相送》一書便記載有釣魚嶼。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冊封使徐葆光在《中山傳信錄》中指出其海上航路是:由閩安鎮出五虎門,取雞籠頭,經花瓶嶼、彭家山、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取姑米山、馬齒島,入琉球那霸港。1971年12月,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稱:「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島嶼是台灣的附屬島嶼。它們和台灣一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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