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滯納金怎麼算
⑴ 海關的滯報天數和滯納天數怎麼算
歷屆考試題,裡面那幾道題弄懂了就可以了,不用大量做題
讓你徹底明白滯報金與滯納金計算的一個比較說明
滯納金與滯報金的比較:
1、 都是從「次日」開始計算(書上說的從申報進境之日起,說得很令人迷糊,很容易讓人以為是申報進境這一天開始算):滯報金是運輸工具申報進境日的次日開始、滯納金是開具稅單日的次日開始;都是要先推14天再看第15天是否為節假日,但這第15天的意義卻不一樣,滯報金的這一天是理論上的「起征日」,而滯納金的這一天是繳款有效期的最後一天,並非起征日。
2、 都是0.5‰徵收率;
3、 都是50元起征,即如果算出的滯報或滯納金<50元,則免予收取。
4、 都有一個遇到節假日問題,但規定不同,見以下第6點;
5、 滯報金是14天的申報期限,而滯納金是15天的期限;
6、 滯報金是無條件扣除前面14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次日起開始扣掉14天-不論第14天是否為節假日),再無條件看起征日即第15天是否是節假日,如是則起征日順延;而滯納金是扣除前面的14天有效期限後,再看最後一天有效期即第15天,是否是節假日,而不是看起征日是否為節假日。
7、 滯報金是去除小數點後面的金額,只取整數;而滯納金是四捨五入到小數點後2位,精確到「分」;
滯報金和滯納金的對比
期限 from…to 順延
滯報金 進境運輸工具申報之日起14日內 第15日至海關接受申報之日止,起始日和截止日計入 起征日遇節假日的,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
滯納金 海關填發繳納稅款之日起15日內 第16日至繳清稅款之日止,起始日和截至日計入 期末遇節假日的,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
例題1
境內某公司從日本進口電焊機一批,已知該批貨物應征關稅稅額人民幣15000元, 進口環節增值稅額為人民幣30000元,海關於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填發海關專用繳款書, 該公司於2007年5月10日繳納稅款,應繳的稅款滯納金是: 解答:4月16日+16日=5月2日,即說明5月1日是期限的最後一天,根據政策,期末遇節假日順延至5月8日, 則滯納2天.
例題2
某公司進口一批貨物,3月1日(星期二)貨物進境,25日申報提貨,19日、20日為雙休日,滯報天數是: 10天
解答:3月1日+15=3月16日 3月25日-3月16日+1=10天
例題3
某公司進口一批貨物,2月4日(星期五)海關填發稅款繳納9日至15日為春節假期,公司2月21日交納稅款滯納天數是:2天 解答:2月4日+16日=2月20日,2月21日-2月20日+1=2天
例題4
運載進口貨物的運輸工具5月9日申報進境,收貨人5月15日向海關傳送報關單電子數據,海關當天受理申報並發出現場交單通知。收貨人於5月27日提交紙質報關單時,發現海關已於5月26日撤銷電子數據報送單,遂於5月30日重新向海關申報,海關當天受理申報並發出現場交單通知,收貨人5月31日提交紙質單證。如以上日期均不涉及法定節假日,滯報天數應為: 7天 解答:5月9日+15=5月24日 5月30日-5月24日+1=7天
例題5
"某商船08年3月7日(周五)申報進境,其裝載貨物價值5.7萬美元,貨主於08年3月27日通過中國電子口岸申報,於次日收到海關已接受申報的回執,3月30日貨主向海關遞交單據,問企業滯報了多少天?解答:3月7日+15=3月22日 3月28日-3月22日+1=7天"
例題6
"海關於9月6日(周五)填發稅款繳款書,納稅人應當最遲於( )到指定銀行繳納關稅。 A、9月20日 B、9月21日 C、9月22日 D、9月23日
解答:9月6日+16=9月22日 最遲9月21日繳納,題目已表明 9月6日是周五,據此計算,9月21日是周六,所以順延至9月23日"
⑵ 急求報關滯納金計算,要求詳細過程
海關專用繳款書上面應該有註明滯納金的收取比例。好像是5%吧而且是按天計算的。就像「高利貸利滾利」一樣
⑶ 海關滯納金計算
滯納金金額=滯納稅款額X5/10000X滯納天數
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逾期則有滯納金產生
⑷ 滯納金天數怎麼算遇到法定節假日是否要算進去
根據《海關法》的規定,進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起15日內繳納稅款;逾期繳納的,由海關徵收滯納金。在實際計算納稅期限時,應從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的第二天起計算,當天不計入。繳納期限的最後一日是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節假日,則關稅繳納期限順延至周末或法定節假日過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如果稅款繳納期限內含有的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節假日不予扣除。滯納天數按照實際滯納天數計算,其中的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節假日一並計算。
⑸ 海關滯納金的計算
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
9.20—9.30 11天
15-11=4
10.1—10.7放假,順延4天(10.8—10.11),10月12日、12日、13日、14日,共滯納4天
⑹ 稅務的滯納金怎麼計算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2014年,滯納金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0.05%計算,最低5元人民幣或1美元。 在一些公用事業領域,也經常會有「滯納金」的發生,如《沈陽市城市燃氣管理規定》中規定:
「燃氣用戶無正當理由拒付或拖延繳納燃氣費,按收費通知單規定日期,每超過一日加收應交燃氣費1%的滯納金。」一般認為,包括供氣合同在內的公用事業的服務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簽訂的合同,受民事法律調整,這里的滯納金實際上是《合同法》中規定的遲延履行的違約金。
(6)海關滯納金怎麼算擴展閱讀
滯納金在民事領域中的頻頻露面,是因為一些如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具有行政管理的屬性,對遲延履行義務的一方徵收滯納金是公權力行使的結果。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經過一系列的改革;
不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主體、地位發生了變化,這些公用事業單位從行政管理者的角色轉變為合同的一方主體。然而只有少數單位順應改革的潮流,制定或修改了相關的規定,在其職能范圍內廢除了「滯納金」制度,明確了「滯納金」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