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補辦身份證,最快要幾天拿到
辦理身份證抄最快要30個工作襲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1)身份證換領要多久擴展閱讀:
補領居民身份證:
1、申領人本人攜帶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3、受理窗口受理後直接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5、30個工作日後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申請辦理加快證件的,10個工作日內由郵政快遞按指定地點投遞)。
② 重新辦理身份證需要多長時間
重新辦理身份證需要兩個月,偏遠地區不得超過三個月,具體以回執單標注的時間為准。不同地區承諾辦理時間不同,詳情可咨詢具體辦理機構。
一、辦理地點
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
二、辦理材料
《居民戶口簿》
原《居民身份證》(丟失補辦的除外)
三、辦理流程
Step 1:提交材料
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戶口簿》,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Step 2:採集人像、指紋並交費
請著深色有衣領服裝。染彩發、奇異發型者須恢復本色
Step 3: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Step 4:領取《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四、辦理費用
到期換領:20 元/證
其他換領:40 元/證
引用資料:更換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③ 一般去辦身份證,需要等多少時間才能夠拿到身份證啊
正常情況下60天內,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知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3)身份證換領要多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五條 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第六條 居民身份證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一製作、發放。
居民身份證具備視讀與機讀兩種功能,視讀、機讀的內容限於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項目。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因製作、發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的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④ 身份證到期換證需要多久時間 需要什麼材料
1、半個月到一個月左右。
2、所需材料:
3、辦理流程:

(4)身份證換領要多久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得換證:
⑤ 身份證到期了換證需要多長時間最快的
只需要本人拿著過期的身份證原件,還有戶口本原件到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進行辦理新的身份證即可。現如今身份證辦理簡單方便快捷,大概一般需要7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身份證件了。
不過目前有的地方分本地戶口和異地戶口,本地戶口的人,若是辦理新的身份證件,大約7天就可以了。如果是異地戶口,有可能會需要一個月左右。雖然和本地戶口相比起來,時間有些長,但好在不用匆匆忙忙的,在工作之時請假回老家。異地戶口可以在目前居住地辦理身份證件,這可以說是一項惠民的措施,給好多在外工作,遠離家鄉的人們,提供了便利。
⑥ 身份證到期換證要多久
只需要本人拿著過期的身份證原件,還有戶口本原件到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進行辦理新的身份證即可。現如今身份證辦理簡單方便快捷,大概一般需要7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身份證件了。
不過目前有的地方分本地戶口和異地戶口,本地戶口的人,若是辦理新的身份證件,大約7天就可以了。如果是異地戶口,有可能會需要一個月左右。雖然和本地戶口相比起來,時間有些長,但好在不用匆匆忙忙的,在工作之時請假回老家。異地戶口可以在目前居住地辦理身份證件,這可以說是一項惠民的措施,給好多在外工作,遠離家鄉的人們,提供了便利。
⑦ 更換身份證一般要多久可以拿到
看各地公安的工作效率:
為人民服務態度最好,最快的地方一周可取,一般的是專20個工作日(4個星期屬),長點的要2個月,而最牛逼的地方可以拖你3個月,這都算是合法的。
法律規定: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