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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法則

發布時間: 2021-06-09 13:47:16

㈠ 我國有哪五部與校園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

《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校園安全法》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校園安全法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校園安全法,目前仍處在提案階段。

在2017年2月,由民革中央婦女和青年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上提交《關於完善校園欺凌防範和治理機制的提案》,建議將防範校園欺凌的專題教育作為教學要求常規化,借鑒國外立法模式,制定校園安全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提案建議,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一部全國統一、層次較高、專門詳盡的《校園安全法》。

可以借鑒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比較成熟的國外立法模式,比如美國《校園安全法》、韓國《校園暴力預防及對策法》等,明確規定校園欺凌的預防措施、標准;校園安全管理機構、職責、制度等;家庭、政府、社會的保護責任與義務。

通過校園安全的專門立法,使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將效果落到實處。

㈡ 《校園安全法》是什麼時候頒發的

《校園安全法》還沒頒發

制定《校園安全法》迫在眉睫
近些年的全國人大會議期間,校園安全成為諸多代表共同關心的問題。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西南交通大學博士生導師陳大鵬代表在議案中提出,長期以來,涉及億萬師生安全、學校穩定、保障校園正常秩序的學校保衛工作無法可依,這與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適應。他呼籲,盡早制定《校園安全法》。

貴州人大代表周德芬在幾屆人代會上都呼籲制定《校園安全法》。她說,校園安全事故在所難免,因為缺乏法律參照,學校、學生、老師與家長常常在事故原因、責任分擔、賠償范圍與額度等問題上糾纏不清。為了避免麻煩,有的學校乾脆大白天緊閉校門,限制學生出入,必要的課外實踐、課外活動也能免則免,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學校、學生的活力。另外,學生走出校門後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又該如何分擔?一系列問題期待法律給予說法。

教育界人士普遍認為,在增強學校、家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的同時,要從根本上解決校園的安全問題,必須通過校園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強制性、權威性,來規范校園安全管理行為。

㈢ 10-2 校園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行業標准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安全生茶監督罰款管理暫行辦法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㈣ 新義務教育法在校園安全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案】C【答案解析】新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義務教育的公益性、統一性和義務性。這是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性質。所謂公益性,就是明確規定「不收學費、雜費」。

㈤ 當前我國有哪些法律保障校園安全

確保校園安全,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保證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但是由於多方面的原因,我國教育立法仍然存在一些空白,其中校園安全事故無法可依現象引起人們廣泛的關注。校園內發生的學生傷亡事故影響了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危及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順利進行。如何結合我國實際,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保障在校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校園安全立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途徑。
【關鍵詞】校園安全;緊迫性;可行性;立法原則
【寫作年份】2007年

【正文】

隨著我國民主法制進程日益加快,人民群眾對校園安全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在我國教育事業特別是高等教育事業快速發展過程中,校園與社會的「圍牆」逐漸模糊,校園周邊環境愈加復雜。近年來校園傷害事故頻繁發生,性質日趨嚴重,涉及的范圍也越來越廣,使得社會已經對學校的安全性產生懷疑,教育事業出現的這些新情況,向校園安全提出了嚴峻挑戰。可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對學校與學生關系的約束體系還是學校以前的一些規章制度,這樣的現狀導致一旦發生糾紛或事故,顯然無法滿足現實需要,制定一部《校園安全法》已迫在眉睫。當前校園安全在世界范圍內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許多國家和地區制定了關於校園安全的專項法律,採取種種措施保障校園安全。如何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針對我國實際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校園安全立法,已成為立法機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理論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當前我國校園安全的特點

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頒布實施後,我國教育事業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新時期,教育立法步伐明顯加快。但是由於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教育立法仍然存在一些空白,目前我國尚無處理校園學生傷害事故的全國性專項法律、法規,使得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和糾紛的解決無法可依,無據可尋。

當前我國校園安全呈現出以下特點:

1.安全隱患增多。與市場經濟發展同步,我國小學、中學尤其是大學的辦學規模不斷擴大,辦學形式日益多樣化,後勤服務社會化,學校正成為一個開放式的教育園區。 [1]外來人口增加,素質參差不齊,魚龍混雜,形成了諸多安全隱患,被盜、被詐騙、被傷害等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尤其是後勤社會化後,引進社會力量進入校園競爭,在提高服務質量的同時,各服務實體對利潤的追求與師生員工接受服務願望之間的矛盾更加明顯,處理不當,會導致矛盾激化。而且大量的社會實體、社會成員進入校園,給管理帶來難度,這些都是校園內存在的安全隱患。

2.安全意識薄弱、自我保護差。校園內外發生的許多涉及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中,究其原因雖然各不相同,但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大多數當事學生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心理准備和自我保護意識,根本無法應付這些突發事件,面對傷害只能是束手無策。 [2]不管是在家庭中還是在學校里,多數學生所接受的安全教育幾乎為零,安全意識甚為淡薄,學生思想中僅有的一些安全意識來源於本能和老師及父母簡單的提醒。

3.周邊環境對校園安全影響大。網吧、游戲廳、錄76像廳、酒吧等休閑娛樂場所,會誘導學生進行高消費,形成攀比心理,造成性格的扭曲,影響其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特別是其中虛擬的兇殺、暴力、色情的內容極易成為他們日後違法犯罪的誘因。校園周邊的無證攤點由於流動性大,安全沒有保障。部分流動攤點利用青少年學生幼稚好奇的心理特點,常把一些淫穢書刊和錄像擺到校內外兜售,嚴重腐蝕學生的心靈,破壞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3]

二、我國校園安全立法的緊迫性與可行性

確保校園安全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保證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新形勢下教書育人的著眼點。校園安全不僅限於保證師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全,還關繫到維護每個師生的生命權利。對於大多數家長而言,校園通常總被認為是安全的地方,然而,此起彼伏的學生傷害事故,給社會和許多家庭帶來不幸,同時也給學校的發展造成了打擊,教訓非常慘痛,令人不可忘記。筆者認為,我國進行校園安全立法既具有現實緊迫的必要性,又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1.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都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伴隨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化,學校日漸社會化。學校因為有比較固定的消費群而在其周圍形成一個形形色色的小社會。因為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事件屢屢發生,也因為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學校被推上被告席的次數越來越多,並在許多情況下被判承擔全部或部分的賠償責任。為了減少這種糾紛給學生家庭、社會帶來的不安定因素,排除嚴重威脅在校學生人身安全的情形,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教育領域迫切需要一部《校園安全法》,以規范社會與學校的管理行為,合理劃分社會、學校、家長及當事人的責任,盡最大努力避免或減少在校學生傷亡事件的發生,使得校園能夠成為遠離危險和威脅的天堂。 [4]

2.填補法律空白。校園安全社會關系具有復合性,它不僅包括具有縱向隸屬性特徵的教育行政關系,還包括具有橫向平等性特徵的教育民事關系,甚至還包括具有懲治性特徵的教育刑事關系,這表明校園安全關系具有行政法、民法和刑法所不能單獨制約的獨特性。在我國,盡管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當中都有保護在校學生人身安全的一系列規定,這些規定也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作用,但是目前有很多校園安全問題是上述法律不能解決的,還存在立法空白。這幾部法律對在校學生人身傷害案件的歸責原則、處理標准沒有涉及,沒有一部法律確定了保護處於教育教學活動期間的中小學生人身安全的主體,並對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系統全面的規范,對學校應該履行哪些具體管理職能規定得不具體,這就使得有關各方責任不明確,安全保護意識不強,從而形成安全事故隱患。從當前情況看,加快立法步伐,制定一部詳盡、具體、針對性強的《校園安全法》解決這些問題是現實的迫切需要。

3.便於審判實踐。我國現有法律對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規定過於原則,可操作性不強。2002年教育部頒布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2001年上海市正式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雖然對學生的傷害事故有一定的規定,但由於它們分別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制定實施的,只屬於部門規章及地方性法規,在法院判案時受到立法層級和區域性的限制,效力大打折扣。目前我國司法機關對學生傷害事故主要處理依據仍然是《民法通則》,但由於《民法通則》只是對一般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在審理這類特殊案件時,缺乏可以直接適用的法律依據,《校園安全法》的制定可以克服這些不足,滿足司法實踐的操作需要。

4.校園安全專項立法具有相當的理論和實踐基礎。近年來,對教育立法一些問題的理論研究逐漸成為我國法學界的熱點之一,各地教育界、司法實務界、法學界的人士發表了大量理論研究文章,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討。相關部門在參與校園安全事故的處理過程中積累了一些經驗,進行了一些專題調研,並已採取了一些防止事故發生、妥善處理事故的措施。在多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都有代表提出關於進行校園安全專項立法的議案,為億萬在校學生豎立一道堅固的校園安全法律保障鼓與呼。 [5]上海市還於2001年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該《條例》是我國第一部有關校園安全法的專項地方性法規,有力推動了全國性校園安全立法工作的進行。目前我國進行校園安全專項立法已具有良好的理論和實踐基礎,立法時機已經成熟。

三、我國《校園安全法》的立法原則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是21世紀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他們能否安全、健康成長直接關繫到教育的成敗,關繫到家庭的幸福,關繫到國家的前途和命運。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基本前提,也是各級政府部門和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筆者認為,我國《校園安全法》的制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1.從我國實際出發的原則。我國的校園安全立法,是在教育體制改革和新舊教育體制並存的情況下進行的。校園安全立法必須從我國校園實際出發,接受實踐的檢驗。改革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前進的過程,而法律是國家政策的定型化,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性。要使改革中的成功經驗上升為法律需要有一個過程,不成熟、沒有把握的問題不能勉強制定。因此,我國的校園安全立法若經過實踐證明是成功的經驗,應在法律中作出明確規定。對已看準了改革方向,但尚需在實踐中進一步檢驗的問題宜作出原則性規定,即宜粗不宜細。

2.合理界定學校及相關部門的法律地位。在眾多校園傷害事故的案例中,有不少涉及到學校甚至是教育行政部門的責任問題,而這些向來也是一些案例處理中的難點。通常情況下,學生發生傷害事故時,學校的態度不明朗,使得事故處理不甚樂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如果學生發生傷害事故時學校確有過錯應該依法承擔責任,新制定的《校園安全法》必須明確這一點。在《校園安全法》中,以法律的手段加強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職能是很有必要的,目前還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對教育行政部門的應盡義務及未盡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予以規定。《校園安全法》還可以通過立法的形式賦予警察部門組建專職校園警察的權力,以法律的形式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權,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保證學校的安全,使校內治安由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轉變,同時也可改變當前學校保衛部門既無行政上的職務,也無相應權力的尷尬處境。

3.積極借鑒吸收國外先進的立法經驗。就世界范圍而言,校園安全已成為世界各國教育發展中的一個共性問題,對其處理也已成為學校法律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美國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由各州立法建立了校園警察,後來又由聯邦制定了《校園安全法》。而日本、加拿大等國同樣也建立了一套以保護校園安全為內容的法律法規體系。這些國家的立法經驗和教訓將是我國制定校園安全立法寶貴的資源:一是構建完備的校園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原因十分復雜,其處理涉及面廣泛,要真正有效地預防和處理校園安全事故,完備的法律體系是必須的;二是具有可操作性。許多發達國家校園安全立法不僅有明確的校園安全事故的相關主體,而且對相關主體的責任和義務作了具體規定,從而使校園安全工作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三是特設的處理機構和嚴格的法定程序。在許多國家,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是屬於廣義的教育糾紛的范疇。因此,有的國家規定這類糾紛首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來處理,如對教育行政部門的裁決不服則可起訴到法院,或直接向法院起訴;四是完善的事故賠償責任社會化機制。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一般都推行事故賠償責任的社會化機制,以轉移學校和相關老師、學生的賠償責任。此外,發達國家的學生可以全面的參加各種保險活動,一旦遭遇傷害事故,其成員就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

《校園安全法》作為教育領域的專項法律,將會對未來學生的安全給予切實的保護,使得學生不再是「有苦無處訴」的群體,同時在法律監督下使得學生的安全意識有所提高,極力避免災難性事故的發生,真正實現用一部《校園安全法》規范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園安全管理規范化、法制化,保障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作者簡介】
劉士國,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
【注釋】
1]鄭良信.教育法學通論 [M].廣西教育出版社,2000.97-98.
[2]郝淑華.教育法律實務 [M].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52-153.
[3]曹翠俠.關於建立學生聽證制度的幾點思考 [J].教學與管理,2003,(7):11-12.
[4]佟麗華.未成年人法學 [M].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1.59-61.
[5]門武俠.21件議案關注同一個問題代表呼喚校園安全立法 [N].人民日報,2002-02-27(7).

㈥ 學校安全檢查依據什麼法律法規

學校安全檢查依據法律法規有:
1、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試行)
2、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3、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
4、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
5、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6、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㈦ 各類校園安全常識

校園安全常識
校園治安是指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採取正確的方式方法保障校園內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學校是國家設立的培養社會主義建設人才的事業單位,是學生學習與成長的地方。學校的治安狀況直接影響事業的發展和學生的切身利益,務必十分重視,嚴肅對待。學生應學會和使用恰當的方式防範校園內可能出現的各種意外事故,以保護個人、集體的利益不受侵害,保證校園和國家的財產不受損害。
(一)、校園常見的治安問題
學校人員集中且構成復雜,校園猶如一個小社會。因此,治安工作任務艱巨。學校的每一位學生均有責任和義務,努力維護校園治安的穩定,同一切違法違紀的行為作斗爭。
校園常見的治安問題:
1、違法、違紀、犯罪的行為。如偷盜、賭博、打架斗毆、傷害、破壞公私財產、流氓滋擾和其他違法、違紀、犯罪活動。
2、火災。如違章用電,使用明火不慎,亂扔煙蒂等引起的火災。任何火災都有破壞性,會造成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影響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3、意外事故。如因戶外劇烈運動、野外實習、軍訓等活動不當引起的事故或騎車、駕車不慎而發生的車禍等,造成師生員工傷亡。
4、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如人為損壞學校的公共設施和財產,無端聚眾哄鬧、滋事造成校園秩序混亂,干擾和阻礙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產生惡劣影響。
(二)、治安防範常識
為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使集體、個人財物不受侵害,學生應掌握下列治安防範常識:
1、遵守作息制度。晚9:00以後,學生盡量不要在教室、實驗室、操場等地單獨行動,熄燈前應及時回到宿舍就寢。
2、晚間或節假日外出活動,應結伴而行,尤其是女同學。
3、外出應隨身攜帶學生證、工作證和居民身份證,並防止錢物被扒竊。
4、交友應謹慎(特別是交異性朋友),對身份不明,誇誇其談,竭力吹噓自己社會關系的人不要輕信,要冷靜分析,以防上當受騙。
5、同學之間相處要講團結、講禮貌、講文明、講道德,不為小事爭吵,甚至打架斗毆、聚眾哄鬧,造成傷害。
6、不得酗酒,特別要防止酗酒後行為失控,造成損害。
7、出門時一定要鎖好門,住一樓的師生要關好窗戶。不能將不熟悉的人隨便帶進宿舍,更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8、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包,不要在公共場合點錢或炫耀自己的貴重首飾等物品。
9、各類卡、證應妥善收放,以防丟失;如果手頭有暫時不用的多餘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10、隨身攜帶的書包物品等不要亂丟亂放,以免遺失。
11、掌握自己物品的特徵,必要時可做上記號,以便萬一丟失後查找或辨認。
12、走讀生要按時到校、及時回家,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注意交通安全。自行車應按規定辦理證、照並妥善收存;校園內的自行車應就近停放在指定地點或車棚,並及時上鎖;不得私自買賣自行車,更不能買證照不全的自行車;車主應按規定及時辦理證照手續。
13、晾曬在室外的衣服被褥等物要及時收回,以防丟失。
14、學生不得在校內經商,更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影響交通。
15、提倡學生在校內食堂就餐,學生一般不要到校外飯店特別是不潔凈的小食攤就餐。
16、如發現有人作案,不要慌張,要勇於斗爭,記住他(她)的主要特徵:如身高、體型、年齡、發式、著裝等,並盡快報告校保衛部門或公安部門。
17 、堅決抵制收藏和使用管制刀具,共同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嚴禁到沂河、水庫塘壩游泳。
(三)、校園防火規則
1、防火須知:
吸煙:學校禁止學生吸煙。
燈火:嚴禁在集體宿舍內生明火、使用電熱器、點蠟燭、點煤油燈、燒酒精爐和焚燒雜物等。
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2、發生火災的處理:
一旦發生火災,每位學生都有義務撲救,爭取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應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如滅火器、報警裝置、防火太平門通道等,應掌握滅火器等設備的使用方法。
如果發現火情:
第一、立即拔打"119"火警電話。
第二、高聲呼救,引起周圍人群的注意,前往撲救。
第三、立即切斷電源,就近取水取物撲救,不要盲目進入著火的房間(必要時,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後方可進入)。
第四、不要從二樓以上的地方貿然跳下。
第五、注意人身安全,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傷害(如人身著火,切忌奔跑,應就地打滾或脫掉衣服,設法將火撲滅)。

㈧ 校園安全知識

在蕭王廟街道中心小學這個可愛的"大家庭"里,我們快快樂樂地學習、生活,有說有笑,就像一隻只活潑的小鳥,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飛翔,真希望我們的快樂是長久的。但我們這個家庭並不是十全十美的,一不小心可能就會發生一些意外,這些意外情況普遍嗎?它究竟是由何原因引起的呢?

每一學期,不少同學們在校園內因各種原因受傷。為了了解校園安全意外的有關情況,我們首先對同學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發現在上一學期,大多數同學都有在校內磕碰受傷的經歷:有不少學生由於不小心或其他原因受輕傷,其中有由於打鬧造成受傷的人,有由於別人跑步而撞到自己受傷的人數,有不小心自己跌倒受傷的人……其中,我們發現大多數是自己不小心摔跤或是被別人撞到的。

我們總結出以下同學們在校內意外受傷的原因:

1) 在走廊、樓道里踢球、追逐打鬧;
2) 集體上下樓時,不講秩序、互相擁擠;
3) 拿小石子或其他小物件互相丟著玩,或者打來打去;
4) 打掃衛生時用勞動工具打鬧;
5) 攀高並從高處往下跳;
6) 趴陽台,從陽台上往下扔東西,高空拋物;
7) 進食堂、電腦室擁擠;進出校門擁擠;
8) 爬牆、玩鐵門、教室門;
9) 上體育課時在教室里逗留

……

下面,我們一條一條地來對照一下,想想你平時是怎麼做的。

1)在走廊、樓道里踢球、追逐打鬧。校園是我們學習的地方,我們需要一個相對比較「靜」的學習環境。走廊又比較狹窄,在走廊、樓道里踢球、追逐打鬧容易撞倒,我們二(1)班在一年級的時候就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例子:兩位同學因為在走廊上追逐打鬧,而將另一位同學撞倒,那位同學跌倒的時候,額頭正好撞在尖尖的課桌角上,當時,滿頭都是血,後來我帶她去醫院縫了兩針,第二天連眼睛都腫了。當然,不是說我們不能在學校里玩耍了,在學習之餘我們應該放鬆,只是游戲、玩耍的時候一定要記住:安全第一。

2) 集體上下樓時,不講秩序、互相擁擠。我們一直在強調:上下樓梯的時候要靠右行走,那麼你做到了嗎?我們有些同學可能會想:不就走樓梯嘛,我隨便那邊走會怎樣。別小看走樓梯,這可是發生過很多的悲劇。

就在上個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廣納鎮小學寄宿制學生晚自習結束後,同學們排隊回家,突然停電了,有人喊了一聲:鬼來了!於是大家都往樓梯趕,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8名學生死亡,27名學生受傷。

16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第二中學附屬小學學生在下樓參加升國旗儀式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1名學生死亡,12名學生受傷。

10月24日上午11時許,婁底市第四小學校園內,第四節課上課鈴響,在操場活動的學生往樓上教室趕,而樓上幾個班的學生要上體育課,一大群人往操場沖,結果導致在一樓樓梯間發生了堵塞,10名同學當場被撞翻,1人眼部傷勢較重,其餘9人受傷。

10月17日上午9時30分,阿克蘇市的農一師第二中學附小,學生們正急著從教室前往操場參加升旗儀式,教學樓一樓至二樓左側樓道拐角1.5米左右長的樓梯扶手被擠倒,樓梯上擠成一堆的學生相繼跌落至一樓至二樓的休息平台上,最終造成13名小學生受傷,其中1名二年級女生身亡。

10月14日中午11時40許,營山縣雲鳳實驗學校小學部,放學的學生湧出教學樓。由於下雨地面濕滑,學生重重疊疊地倒在一起,樓上的學生不知情,還在往下擠,前面還站著的學生被卡得無法動彈。9名學生受傷住院,2人重傷。

難道這些悲劇還不能引起我們的深思嗎?就因為在樓梯上擁擠,導致了這么多年輕的生命的消逝。我們學校又何嘗沒有這樣的現象:中午放學時,一些班級剛剛體育課結束,大家都往樓梯上趕;一些班級的同學又往食堂沖,於是大家擠到了一塊,如果等到同樣的悲劇發生就來不及了。所以,我鄭重地建議同學們:在上下樓梯的時候一定要靠右,如果人多,請你讓一讓。只是簡單地讓一讓,卻使我們的生命加上了保險。

3) 拿小石子或其他小物件互相丟著玩,或者打來打去。這樣的場面你一定不陌生吧,尤其是幾個低年級的孩子,一開始都趴在操場上玩,到後來不知怎麼的就扔起石頭來了,沒扔到人還好,扔到了呢?記得我上次教二年級的時候,我們班有位叫馮傑的小朋友,當時他和幾位同學在操場上玩,突然天上飛來一塊石頭,把頭的額頭磕了很大一個洞,當時滿臉都是血,我也被嚇壞了,連忙把他送到醫院,縫了好幾針。當然最後「兇手」也抓到了,當然,這個「兇手」一開始也不是故意的,他只是覺得扔石頭好玩,卻沒意料到會闖出大禍。再比如,有些同學在教室里把書本扔來扔去,把文具盒扔來扔去,你覺得這樣做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嗎?我們思考一下。

4) 打掃衛生時用勞動工具打鬧。勞動工具指哪些?掃把、拖把、畚斗。這些都是勞動工具,但是我們同學卻把它們當成了武器打來打去,這樣的場面你一定也不陌生吧。你覺得這樣做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嗎?我們也可以思考一下。好了,希望大家做之前都能想一想。

5) 攀高並從高處往下跳。我們學校大家都喜歡去爬的地方就是以前的司令台了,尤其是低年級的孩子,一下課就爬到上面,等到上課了,不是順著樓梯下來,而是往下跳。那樣其實也很危險,因為一不小心跌斷了腳,那可不好受。還好,我們這學期把這個司令台給拆除了,但還有很多隱患:我們有些同學喜歡從樓梯上跳下來;一二年級的小朋友喜歡從樓梯上滑下來;高年級的同學還喜歡爬到雙杠上去;甚至有同學還在操場上爬樹……這些行為都是非常危險的。

6) 趴陽台,從陽台上往下扔東西,高空拋物。所謂高空拋物,就是從樓上扔東西到樓下,如:排球、毽子。後果和我剛才說的馮傑事件差不多:萬一砸到同學的頭上呢?還有同學趴在二樓的陽台上,把跳繩放下來,另外一個同學站在下面拉,萬一力氣大一點,樓上的同學都有可能被拉下來。像這樣的危險舉動我們都應該避免做。

7) 進食堂、電腦室擁擠;進出校門擁擠。進出校門是個老大難的問題了,或許你會以為學校是個安全的港灣,根本不會有什麼交通事故發生,而恰恰我們學校在放學時,尤其是下午放學時進出校門的車輛比較多,我們的同學又往往不顧車輛,自己走自己的路,這其實也是非常危險的。每一次輪到竺老師值周,我在校門口站著都會心驚膽戰。

我們學校就曾在校門口發生過悲劇:一位小朋友下車後,從車子前面穿過去,司機的視線被擋住了正好沒看見,車子就從這位小朋友的身上壓了過去。多麼可惜的一件事情啊!其實只要我們能讓一讓,等一等,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發生。同學們,在你進出校門的時候請記住這六個字:讓一讓,等一等!

8) 爬牆、玩鐵門、教室門。我們小朋友都是很好玩的,有些人又特別喜歡開同學的玩笑。比如關上教室門,不讓其他同學進來;再比如前幢教學樓一樓二樓交接處有頭鐵門,經常有一二年級的小朋友把鐵門關上,不讓其他同學進來,人多一擁擠,可能會發生樓梯踩踏事件,後果就嚴重了。鐵門是用來防小偷的,可不是我們的玩具。

9) 上體育課時在教室里逗留。當你生病或者身體不適不能參加體育課時,一定要請假。當你一個人留在教室里時,可以多看一些有益的書,不要做危險的舉動。

說了那麼多,那麼如何排除我們身邊的安全隱患,使我們在學校的生活真正地快樂、無憂無慮呢?希望大家做到以下幾點:
1)、增強安全意識,避免出現任何危害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
2)、自覺維護校園秩序,不在課余追逐打鬧;
3)、不爬高(含爬牆、窗、樹、欄桿、陽台、籃球架等);不在校園內騎車;不登上窗檯擦抹課室無走廊一側的玻璃窗戶;

4)、不扔石頭、木塊、玻璃球等硬物件;不從高處往下拋扔東西;
5)、進出校門注意安全:讓一讓,等一等;

6)、上下樓梯不要擁擠。

校園,是我們成長的搖籃,是我們學習的樂土。可危險的陷阱也可能就隱伏在其中某一角落。請同學們從自身做起,遵守紀律,規范行為,提高警惕,讓安全隱患從我們身邊消失,讓我們的校園生活只有快樂!

㈨ 校園安全——自我保護方法

回答 共 1 條
最近,我看了好多關於安全方面的電視片,那麼現在我就給大家來介紹五種自救方法。
一,你被歹徒抓去的時候,歹徒要捆你的手,你該怎麼辦?正確的方法是:歹徒在捆你手時,你一定要將手腕使勁的張開,這樣,在歹徒不在的時候,你的手腕一合,繩子就會松下來,這樣,你就能夠逃脫。
二,當你一個人在家,有歹徒在橇你們家的門時,你該怎麼辦?應該製造家裡有大人的假象,這樣歹徒就會放棄作案。
三,當你獨自回家,發現家裡有小偷,你該怎麼辦?這時千萬不要大吵大叫,要找附近的鄰居來幫忙,這樣你可以安全保護自己。
四,如果被海蜇蜇了,你該怎麼辦?一定要用肥皂水沖洗傷口,這時就可以減輕疼痛人,並起到消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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