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措施
近年來,「校園貸」屢屢引發悲劇,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不少「校園貸」平台通過物色「代理人」在學校尋找貸款「唐僧肉」,有的詐騙分子還大力拉攏各貸款平台授信經理成為其公司的「業務員」,一起對大學生進行詐騙。
因此,許多「校園貸」的案件往往呈現涉案人數眾多的態勢。
第三,在風險處置方面,銀監會指出要形成監管合力,加大對「裸貸」等風險事件處置力度。
對「裸貸」等校園網貸風險事件,銀監會積極發揮牽頭部門作用,會同公安部、教育部等相關部門建立協調聯動監管整治工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各部門合力出擊,及時掌握輿情動態,認真開展風險研判,防範風險蔓延與疊加。
據悉,「裸貸」事件偵查獲得突破性進展,全國首例「裸貸」放貸者已於2017年1月19日被警方成功抓獲。
❷ 如何看待大學生借貸,校園網貸的危害和防範措施
近年來,不法互聯網借貸平台瞄準了大學生群體,由於在校大學生涉世未深,對各種安全風險和誘惑抵禦不足,一次落入網貸陷阱,一生悔恨不已!「裸條」借貸、虛假套現、刷單負債等問題對校園安全和學生權益帶來嚴重隱患,校園網貸的危害可以說是罄竹難書!
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深刻的談談大學生如何提高對校園網貸的風險認知:
一、在校大學生應多學習校園網貸風險防範知識,進一步提高防騙技能。
1、網貸的全稱為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
2、認識高利貸陷阱,零門檻、無抵押、線上審核,最快三分鍾到賬,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陷入「高利貸」陷阱,侵犯大學生合法權益。
3、大學生應當樹立理性的金融消費觀念,在提高警惕意識的同時也應不迴避新生經濟事物,以便自己在步入社會之前嘗試提高在金融、消費等領域的敏銳性。
4、自覺了解金融信貸和網路安全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參考文章:《校園網貸陷阱多發,大學生如何提高對P2P網貸的風險認知?》http://jiahao..com/builder/preview/s?id=1570629273821957
❸ 校園貸有哪些危害 防範措施有哪些
一、「校園貸」的危害
1、影響生活和學習
沉重的息費等心理負擔不但影響學生正常的生活和學習,甚至出現跑路或輕生行為。
2、影響到父母
校園貸基本有父母的隱形擔保,大部分家長會選擇為他們償還,對於困難的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
二、防範措施
1、樹立正確金融觀和消費觀
提倡通過勤工儉學或助學貸款等方式獲得支持,糾正盲目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和從眾消費的錯誤觀念。
2、理性消費
不盲目攀比,不貪圖享樂,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勤儉節約、理性消費、科學消費。
3、提高警惕
天上不會掉餡餅,對廣告中的「免費」「優惠」「打折」要多留一份心眼、多打幾個問號;了解金融常識,增強防範意識。
4、保管好身份證件
不隨意借給他人自己身份證,保管好個人證件。
5、選擇正規借貸機構
確需貸款要選擇有正規許可的機構辦理,學習了解合同和金融法律基本知識,並及時按約還款,維護良好信用。
(3)校園貸措施擴展閱讀:
校園貸的風險有
1、利率高
高利率加上高違約金是無穩定收入的大學生的沉重負擔。
2、費用高
中介費、咨詢費、預先扣除的利息以及各種名目的收費,到手的可用資金少得可憐。
3、追債方式野蠻
恐嚇、毆打、非法拘禁等暴力討債行為,嚴重威脅學生的人身安全。
❹ 校園貸的危害及預防
一、校園貸的危害
1.身背沉重的還款負擔
從以往的案例來看,辦理了校園貸的同學往往會背負上沉重的還款負擔,貸款利息往往要比貸款本金高出許多。在武漢,某位同學貸款8000元,實際到手2000元。在兩個多月後還清時,實際還款9900元,還欠下其它平台5萬多元的債務。校園貸高額的利息,讓幾乎沒有日常收入的同學們陷入困擾的境地。
2 人身安全受損
現在,很多誘導學生辦理校園貸的平台都是處在黑色地帶的機構。如果貸款學生未能按照要求歸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手續費、逾期費、評估費、中介費等欠款,那麼這些校園貸平台就會安排一些人員進行暴力催收。
沉重的息費等心理負擔不但影響學生正常的生活和學習,甚至出現跑路或輕生行為。校園貸基本有父母的隱形擔保,大部分家長會選擇為他們償還,對於困難的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
二、防範措施
1.樹立正確金融觀和消費觀
提倡通過勤工儉學或助學貸款等方式獲得支持,糾正盲目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和從眾消費的錯誤觀念。
2.理性消費
不盲目攀比,不貪圖享樂,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勤儉節約、理性消費、科學消費。
3.提高警惕
天上不會掉餡餅,對廣告中的「免費」「優惠」「打折」要多留一份心眼、多打幾個問號;了解金融常識,增強防範意識。
4.保管好身份證件
不隨意借給他人自己身份證,保管好個人證件。有的同學是在熟人介紹的情況下去申請校園貸的。因此,在涉及到貸款這類事件時,大家不要感情用事輕信熟人。
5.選擇正規借貸機構
確需貸款要選擇有正規許可的機構辦理,學習了解合同和金融法律基本知識,並及時按約還款,維護良好信用。
6.及時反映情況
如果大家發現自己上了校園貸的圈套,一定不要一個人默默地承擔下來,要及時向學校老師、父母反映情況。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同學們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❺ 怎樣預防校園貸的風險
據新浪財經報道,咸陽一名大二學生小朱曾在校園貸款軟體上貸了一筆錢,由於償還不及時,利息越滾越高,最後借款金額超過了20萬,導致小朱自殺溺水身亡。為什麼大學生要為貸款付出這么高的代價呢?為什麼國家銀監會,教育部已經發文限制校園貸,但是大學生貸款事故頻頻發生呢?
1.大學生貸款的隱蔽性
很多大學生貸款不是公開的,而是私下進行的。由於都好面子,不願意公開自己貸款的事實,因此得不到同學和老師的有效幫助。很多嚴重的貸款事情都是在貸款事故發生以後才為人所知,到那時已經為時已晚,無法幫助到貸款大學生。
2.大學生還不夠成熟
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普遍花在學習上的時間比較多,相對比較單純。對社會消費,網路消費容易形成習慣性消費,不能夠理性對待,容易迷失。會產生盲目購物,盲目消費,盲目貸款的現象。現在互聯網金融異常發達,貸款越來越方便,用戶可以輕松下載APP就能進行貸款,金額基本上沒有有效的限制。這給學生帶來了極為不利的條件,貸款多了不但影響學生的經濟,還容易導致一些嚴重的人身安全事故發生。
3.學校金融知識普及的缺失
不少學校為了防止學生貸款,因此杜絕貸款知識的普及,這對學生的長期發展是沒有幫助的。學校將更多的時間花在了教學任務上,疏忽了學習常規的知識普及和實戰培訓。學校應該給予學生基本的金融知識培訓,讓學生更加了解金融知識,從而防範危險。一刀切不讓學生有跟多的知情權反而對學生不利。同時在進入社會的工作實踐中,學生額外的學習機會有限,跟多的都是忙於工作,因此更難獲得金融知識普及機會。學校金融普及的目的是讓學生正確認識金融常識,熟悉金融詐騙方法,電信詐騙方法,學習相關的應對措施。這樣學生在面對金融的時候才能有客觀理性的認識,有足夠的防護心理。
精算獅認為,課本知識和社會實踐有著較大的差別,很多學校無法有效開展金融培訓的主要原因在於學校老師也是長於理論知識的講解,缺乏足夠的金融實踐,對金融詐騙,電信詐騙也缺乏真知灼見,因此也難以講透。金融術語比較專業性的領域,需要專業的人士進行宣傳講解,才能讓學生獲得實際的幫助。
❻ 杜絕校園貸的基本措施都有哪些
1、高校應當加強法律、金融、安全等相關教育。大量學生受騙暴露出學生防騙意識、法律意識的淡薄,同時也反映出學校安全教育的薄弱。不少大學生發現自己落入高利貸圈套時,沒有在第一時間尋求法律的幫助,最終導致悲劇發生。這也說明,亟須對大學生加強法治教育,引導他們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2、監管部門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徹底解決校園貸亂象必然是一場持久戰,需要有關部門通過健全金融監管體系,持續加大監管打擊力度。
金融監管部門、網貸平台、學校以及公安機關可以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對可疑人員、可疑問題及時預警,實時監控校園貸平台的發展運行,保護學生遠離違法黑手。同時,還可以充分利用徵信系統,要求貸款平台實時上傳貸款人信息資料,及時堵塞監管漏洞,實現全鏈條全流程監督。
3、應當及時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我國刑法並沒有與高利貸直接相關的罪名,與之相關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高利轉貸罪。應當在刑法中設立相關罪名和罰則,以此加大對高利貸的制約力度,增加違法成本,充分發揮法律懲惡揚善的作用。
(6)校園貸措施擴展閱讀:
校園貸嚴重擾亂校園環境和市場環境,嚴重危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教育部等部門2017年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校園貸的高壓嚴打,前不久沈陽公安就破獲一起校園貸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000餘萬元。此外,很多商業銀行加大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為大學生提供規范、合法的金融服務,從而將不良網貸趕出校園。
❼ 對大學生借貸校園貸有什麼對策建議
繼重慶之後,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昨日晚間發布《關於規范深圳市校園網路借貸業務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該文件是國內首份協會針對校園貸的規范通知,對校園貸提出了9項規定,其中包括審查借款用途,「除助學貸款、創業貸款等有助於學習工作的貸款業務外,各企業不得向借款學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貸款」,學生借款必須獲得家長或家屬同意,嚴禁線下銷售和校園代理,嚴禁裸照、暴力催收等非法催收。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認為,一旦上述規定落實到位將令校園貸大規模收縮。不過,也有校園貸平台對協會所發規定的合法性和約束力提出質疑。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通知是在深圳市互聯網金融風險排查大背景下發布的,也是在徵得有關部門同意後發布的,接下來將對校園貸展開排查整治行動。
深圳互金協會規范校園貸
暴力催收、裸條、高利貸……今年以來,以學生作為借款對象的校園貸被推至風口浪尖上,繼重慶市金融辦、教委等部門聯合發文規范校園網貸行為後,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昨日晚間發布《關於規范深圳市校園網路借貸業務的通知》。
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方面表示,該文件是國內首份協會針對校園貸的規范通知。近年來,深圳部分分期平台、P2P網貸、電商平台等互聯網金融企業針對學生群體大力發展校園網路借貸業務。由於准入門檻低、監管相對滯後,行業內出現了虛假宣傳、變相發放高利貸、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現象,嚴重侵犯了學生的合法權益,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據悉,沒有還款來源、被銀行拒之門外的學生,過去兩年來卻成了各家互聯網平台爭搶的客戶。過去一年來,學生貸款進入校園,各類互聯網金融平台將校園作為爭奪的地盤,為學生提供資金。但在校園貸橫行校園的背後,其引發的各類問題在今年集中爆發。
理財分析師,校園貸的本意是通過資本的合理流動,來解決大學生在自我提升和創新創業過程中面臨的資金不足。但由於監管不力、缺乏規則、大學生消費觀念扭曲等種種原因,作為P2P蠻荒時代的產物之一,亂象叢生的校園貸對大學生竟從扶持變成壓榨。
學生借款僅限學習、創業等
在校園貸的亂象中,低門檻,為學生提供超出其負荷能力的借款資金,助長學生過度消費;收費過高,造成學生負擔,引發各類校園問題。這是校園貸被推上風口浪尖的主要原因。
此前針對校園貸在廣東各高校進行實地調查發現,學生通過各類校園貸網站借款幾乎觸手可及。各類校園貸廣告打著「零首付」、「免息」等誘人的幌子進入校園。而從門檻上看,校園貸對於學生幾乎沒有設置過高的門檻。有關校園貸的報告,在其調查的11家校園貸平台樣本中,僅有1家平台的其中1個項目規定借款人必須是985、211院校的本科、研究生的應屆畢業生,並需要拿到單位的offer,其餘10家平台的申請資格基本只有一個要求:「在校大學生」,專科、本科、碩士、博士生均可。「對於大多數大學生而言,這個門檻相當於沒有門檻。」分析師表示。而從學生借款的條件看,53%的大學生選擇校園貸是由於購物需要(買化妝品、衣服、電子產品等),學生中通過新平台借款還舊債的情況普遍存在。
針對上述問題,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昨日晚間發布的《通知》提出的9項規定中就提出,必須審查借款用途。除助學貸款、創業貸款等有助於學習工作的貸款業務外,各企業不得向借款學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貸款。嚴禁違規宣傳,各企業不得在校園內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宣傳活動。不得使用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的線上線下宣傳。嚴禁線下銷售和校園代理。各企業不得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嚴禁委託學生、校園工作人員或校園商戶等在校內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上線下宣傳、推銷或代理活動。
「這幾項還是直擊校園貸亂象的,」華南一家互聯網金融平台負責人對南都記者表示,校園貸大部分被用於提前消費,一旦限制借款用途,將對校園貸起到明顯的遏制效果。此外,禁止校園代理制和線下銷售,將直接圍堵校園貸對學生群體的滲透。目前各大校園貸平台在校園的主要推廣模式便是校園代理制。
學生借款監護人、家長應知情
除了上述規定,《通知》還針對校園貸高成本和催收問題,要求必須控制借款成本,不得以服務費、手續費、催收費等各種名義變相收取高額費用。不得以繳納保證金、業務提成等形式剋扣借款資金以及嚴禁裸體、暴力催收等非法催收行為。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提出的要求中,最具殺傷力的規定是「各企業向未成年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發放任何貸款,必須取得監護人的書面同意並面簽。」具體要求為,向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發放任何貸款,必須獲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的書面同意,並對其真實性負責。第二還款來源方必須為具備還款能力的家長或其他擔保人;第二還款來源方為具備還款能力的學生的,須由雙方學生的班主任或輔導員簽字見證並通知雙方的家長或家屬;第二還款來源方出具有效證據證明其書面意見為他人偽造的,各企業不得再對第二還款來源方進行任何形式的催收。對於具有公益性質的助學貸款,沒有第二還款來源方的,必須取得學生所在學校的書面同意。
據調查,在此之前,校園貸平台盡管普遍要求學生提供家長或者家屬的信息,並作為第二還款人,但在實際運營中,校園貸平台普遍對於信息審核不嚴格。調查還發現,由於大部分校園貸只需提供身份及學生信息,並且只需要通過網路申請,校園貸在資質審核方面存在漏洞。如果一名學生獲取了另外一名學生的身份信息,很容易冒用他人身份去貸款。
分析:落地執行難度較大
「一旦按上述要求落地,校園貸的規模將大幅收縮。」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表示,此點對於校園貸的約束力較大,不少學生借款,家長實際上並不知情。
按《通知》要求,即日起,各企業新增校園網貸業務必須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開展;對於存量業務,應立即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進行整改,並於三個月內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後,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送協會。
不過也有分析認為,上述《通知》落地難度不小。肖微微認為,信息審核方面,要求對借款學生的多項信息進行審核,工作量加大,而且有些難以審核。借款渠道繁多但信息渠道卻並沒有打通,很難弄清楚借款學生有沒有在其他地方借款,或者借了多少,「在其他機構的貸款信息審核」這一項較難開展;同樣的,如果第二還款人或擔保人在其他渠道有負債,這使其還款能力也打了折扣,而「對其真實性負責」加大工作量,但其實無法完全保證真實性。
特別是關於借款用途方面,規定明確指校園貸借款用途限定為「助學貸款」和「創業貸款」等有助於學習工作的貸款業務。但借款企業很難限定學生拿到錢後不挪作他用。肖微微認為,這裡面也存在一個擦邊球,比如學生在網路平台分期消費或借款消費,可以明確得知借款資金用途,比如大學生分期整形就不再被允許,但分期買電腦可以被認為是「助於學習工作」。
此外,針對深圳互金協會的相關規定,有總部位於深圳的校園貸平台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對於協會所發規定的合法性和約束力提出質疑。對此,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通知是在深圳市互聯網金融風險排查大背景下發布的,也是在徵得有關部門同意後發布的,接下來將開展校園貸排查整治行動。
規范校園貸規定
●除助學貸款、創業貸款等有助於學習工作的貸款業務外,各企業不得向借款學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貸款。
●必須控制借款成本,不得以服務費、手續費、催收費等各種名義變相收取高額費用。
●嚴禁裸體、暴力催收等非法催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