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是否合法
❶ 住大學生,校園貸款合法嗎
貸款必須要滿足其條件才可以進行貸款。
貸款辦理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內定住所、有當地容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❷ 高利貸是不是違法國家管嗎
以前,放高利貸的確可能涉嫌犯罪,罪名是非法經營罪,而且有不少判例支持。在2012年以前,個別地方司法機關將民間高利貸行為定性為刑法第225條第4項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以非法經營罪定罪判刑。
而近些年,從最新的判例和相關司法文件,筆者認為,單純放高利貸很難構成犯罪,特別是對律師而言,應該用無罪視角看待此問題。1.監管層對高利貸的態度一直比較謹慎。比如2002年人民銀行公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對高利貸就有明確了的界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該份文件還明確提出要求取締高利貸行為。因此在一段時間內,放高利貸行為的確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❸ 校園貸高利貸不違法嗎
網上的各種這個貸 那個借的,大部分是詐騙信息的玩意,
就算給給你下款的也很少的,也基本都是高利貸的玩意的。高利貸啊,你覺得你還得起么?
別說什麼能還的起,那是胡扯蛋呢,你這會都沒錢花了,你用個幾把的去還!你上去了就算入坑了,不容易出來的
另外,各種網貸,都是要查你徵信的,查的越多,給你下款的幾率越低的,並且這些查詢次數都會計入個人徵信內的,對你以後產生不可想像的問題(唉,我給你這煞筆玩意扯這個幹嘛,你這會都入坑出不來了,還管以後干蛋)
網上的各種幫你辦手續貸款 辦卡 提額 什麼的,統統的都是虛假的,詐騙的
不要想著借錢過日子,那不是生活方式的,
最大的問題是,你後面用什麼還,平時連花的都沒的花的,後面用什麼還,還有利息呢
另外說一句,這個貸款,是人死債不爛的, 就是人死了,也要你父母 家人給你還的
你還不起了人家找上你家門來,你也是要還款的,就算你報警,警察也說不了什麼的,最多就是幫你們協商解決,警察也說不了什麼的,畢竟是你自個乾的缺逼事
❹ 校園貸屬於什麼違法行為,成年人可以借嗎
校園貸一般都是小貸,只是借款主體是學生才叫校園貸,一般只要沒上徵信黑名單都能借。
❺ 高利貸違法嗎網上有的說不違法,只是不受法律保護,有的說違法
超過正常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就是高利貸,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放高利貸,違法;
❻ 校園貸套牢大學生年利息超過20%是否合法
月息0.99%存貓膩 實際年利率超過20%
【法律解讀】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民間借貸只有雙方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否則,一律視為無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再者,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以及《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民間借貸不得超過央行基準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央行一年期貸款利率4.35%,因此20%是合法的。
❼ 400名大學生既不還錢也不應訴,並稱「校園貸借錢不用還」,違法嗎
據承辦此案的黃志革法官介紹,法院受理了「校園貸款」糾紛,每起案件的貸款金額約為元。從雙方貸款合同的角度來看,大部分大學生借「704校園花」業務的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購買高端手機。手機到了,這些大學生由於種種原因沒能還錢,於是成了被告。大學生借錢覆蓋了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地的高校。
令法官吃驚的是,這3名大學生說,在接到法院傳票後,大量被告大學生成立了QQ群。學生們一致認為,國家正在打擊高利貸和非法放貸,而這種「校園貸款」屬於非法放貸,所以他們根本不需要償還借款。」我不知道他們在哪裡聽到這些錯誤的意見。如果這些大學生一直對官司反應消極,缺席審理對他們不利」,法官黃志格告訴記者,如果官司敗訴後仍不還錢,他們不僅會還錢,但當他們上了老賴的「黑名單」時,也會在個人信用上留下污點。
法官黃志格還表示,除了3名大學生「必須」還錢外,目前還沒有大學生主動聯系法官。為此,他再次呼籲大學生樹立良好的金錢觀和物質觀,在高端和高級消費面前保持理性,謹慎使用「校園貸款」。同時,要培養法律意識,正視法律風險,加強誠信控制,積極採取措施化解法律風險,不讓沖動消費成為個人進入社會後成功和發展的絆腳石。
❽ 借校園貸後玩消失是否屬於違法
據媒體報道,2018年上半年,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陸續受理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400多名大學生成被告。值得注意的是,該系列「校園貸」案件陸續開庭後,只有3名大學生「不得已」還錢,沒有一名大學生應訴。這些被告大學生普遍認為,校園貸等於非法放貸,國家打擊高利貸,他們借的錢不用還。
對於校園貸也是如此,如果是在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等禁令發布之前,就已簽訂借貸合同,只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24%的法定紅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償還本金、支付利息,都會得到司法支持。當然,簽訂校園貸後,看來了禁令,就想當然地把借貸關系也否定掉,連本金帶利息都賴掉不還,在具體訴訟中註定是要得到法院不利判決的。
或許對很多大學生來說,想的是法不責眾,這樣的不利官司跑了也無所謂。殊不知,這樣的敗訴成本很可能成為人生的不堪之重。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如果不執行法院判決,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採取「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等法定方式,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❾ 校園貸詐騙違法犯罪,是民事還是刑事
校園貸詐騙的數額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各省和各省不同)或者情節嚴重者,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