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暑期工
❶ 國家對大學生寒暑假兼職的政策
每個地方政策是不一樣的,可以咨詢當地人社部門
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
❸ 打暑期工在法律規定的年齡是多少
打暑期工在法律規定的年齡是十六歲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條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3)國家暑期工擴展閱讀:
暑假工受勞動法保護:
勞動法禁止用人單位使用童工,但並沒有限制使用暑假工。所以,在已滿16周歲後,暑假是可以被單位招用的。
暑期工的定義是年滿16周歲的學生在暑假的時間去參加一些有償工作。
去做暑期工的同學要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識,如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加班的時間要有加班費,節假日加班的工資至少是平常工資的3倍以上。為了保險起見,很有必要和工廠簽一份工作合同。
個人信息不可隨意泄露,證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連身份證的復印件也不要輕易交出。如果在確定了兼職後需要身份證復印件時,可在復印件上寫清用途,以免被用於不正當的用途。一旦發現提交的證件復印件被用於其他用途,應立即報警。
由於學生暑期兼職不屬於勞動合同關系,沒有最低小時工資標准,報酬完全由雙方約定,這跟正兒八經地簽勞動合同正式上班的情況完全不同,所以大學生假期兼職不適用《勞動法》,而與兼職員工不簽訂勞務協議,彷彿成了國內眾多企業的慣例。但是這不意味著兼職就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利用暑假打工,確實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我國《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中所稱的「勞動者」和「職工」均是指已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大學生利用假期打工,尚未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故彼此的權利義務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
萬一發生糾紛,如用人單位不發工錢,或者發生傷害事件,大學生可以根據其他相關法律來維權:在單位打工時,最好簽訂一份書面協議,約定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及條件、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這樣,一旦工錢被拖欠或剋扣,就可以依據《合同法》維權。
另外,大學生打工期間,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雖然不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但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❹ 勞動法里暑期工的相關規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這個同樣適用你的情況,如果超出時間要計算加班費。
你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辭職才可以,並領取相應勞動報酬
辭退臨時用工的,也要給予一定的補償。1996年原勞動部辦公廳在《對〈關於臨時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15號)中就明確規定,《勞動法》施行後,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如果是你自行辭職的話要提前三天通知,若公司辭退你的話,那麼就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該是簽訂雙方各一份,你可以找公司吧合同要回來
❺ 勞動法適用於暑假工嗎
不適用於暑假工。
據廣東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相關人士介紹,學生暑期打工不在《勞動法》的保護范圍。所以暑期工出現傷害,只能適用民法。根據民法「誰傷害誰賠償」的原則,僱用方是否承擔責任要由法院判決。
「國家勞動部早已規定暑假打工不屬於勞動關系,只是一般的僱傭勞務關系,應適用《合同法》。所以,暑期工受傷不屬於工傷。」廣東華譽律師事務所律師鄭賢春表示,《勞動法》的特點之一是國家干預,即國家強制性地把勞動者列為保護的范圍。
因此,如果與企業打官司,合同里的約定就顯得非常重要,因為暑期工出現受傷只能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索賠。
一些假期打工的受害學生到勞動部門投訴時,往往會遭遇這樣的尷尬局面:《勞動法》中並沒有關於大學生打工維權的規定。由於在校大學生打工屬《民法》調整范疇,勞動保障部門對大學生維權往往愛莫能助。打工學生實在要維權,只能上法庭。
但打官司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尤其要花費不菲的起訴費,這無疑讓貧寒的打工學子「望而卻步」。
廣東省勞動部門則告誡學生,在尋找暑期工作的過程中,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雙方應約定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傷害賠償、勞動條件等。
(5)國家暑期工擴展閱讀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2.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1、在校生兼職
小李為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讀書期間,一直在一家教育培訓機構任兼職語文老師。後雙方發生糾紛,小李以教育培訓機構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提起勞動仲裁、訴訟,要求教育培訓機構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賠償。
結果是,小李主張的「勞動關系」未被仲裁機構及法院採信,索要二倍工資也未獲得支持。
2、退休人員返聘
老林為一家企業的技術人員,在年滿六十周歲時辦理退休手續並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因企業技術改革需要,老林被返聘成為技術總監。此後,老林以企業未向其支付平日延時加班工資、未安排其職工帶薪年休假等為由提起勞動仲裁、訴訟,但均因雙方間不構成勞動關系而未獲得支持。
3、協議承包
劉某經人介紹與一國企後勤部門訂立三年期保潔與垃圾清運協議。三年後,企業未與劉某續簽協議。劉某提起勞動仲裁、訴訟,主張雙方間存在勞動關系並要求企業支付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未續簽的經濟補償金,但因雙方間不構成勞動關系未獲支持。
4、家政服務員
徐某經私人介紹,到王家擔任「家政服務員」。雙方口頭約定,徐某需工作六個月,工作期間無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六個月後,徐某向王家提出,要求王家支付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費。雙方協商未果,起訴到法院,但法院沒有支持徐某的訴訟請求。
❻ 暑假工要不要加班國家有沒有規定
暑假工是否加班,國家沒有規定。
暑假工,是指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做短工,是否加班,國家沒有專門規定,按建立勞動關系的形式確定。不過,按《勞動法》的規定,除下列情形之一的外,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徵得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國務院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部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
勞部發[1995]143號
第七條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❼ 關於暑假工工資待遇的國家法律規定
不給暑期工結工資怎麼辦?
❽ 國家有規定暑期工一天的工資是多少嗎
在工作時間上,暑期工也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如果加班,應按加班費支付工資,支付的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日工資和小時工資也不得低於最低標准。
所以最好還是和用人單位簽份臨時性的勞務合同,工作時間、勞務費、工作條件、工傷等應該列明,這樣在發生糾紛時,暑期工會有憑有據。
來源:新華網山西頻道
❾ 新勞動法對暑期工的規定
一般是八個小時,超出時間應支付加班費。
❿ 關於暑期工的勞動法
1、「勞動法所保護的勞動者」具體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2、既然你是暑期工,那麼你就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3、關於工資,縱觀現行法律,暑期工與用工單位之間較符合勞務關系,暑期工屬提供勞務方,用工單位屬接受勞務方,雙方間權利義務應受《民法通則》調整。如果暑期工與用工單位間因勞動報酬產生糾紛,而暑期工確實提供勞務的,用工單位應當支付相應勞動報酬;就勞動報酬標准產生爭議,首先應以雙方約定為准;各執一詞的,可參照同工同酬,這也符合公平原則。
4、關於liaodanly|的回答:「發果工作了兩上月,才支付一半的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全部的工資。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也會受理的,跟老闆有沒有實力無關的。」,我覺得大錯特錯,勞動監察不會受理非勞動關系的勞務報酬糾紛,不信你試試打個電話咨詢咨詢他們看。
5、《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己網路一哈:
12.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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