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七條禁令
一、愛國守法——教師職業的基本要求。
倡導「愛國守法」就是要求教師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第一,愛國是教師做好本職工作的支撐。愛國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中國各族人民道德品質的重要特徵,是一個國家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柱。熱愛自己的祖國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也是每個教師的神聖職責和義務。
第二,守法要求教師依法執教。守法是《憲法》所規定的所有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和公民的基本義務,是指守法主體以法律為自己的行為准則,依照法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活動。教師職業的示範性,要求教師成為守法的楷模,對受教育者的行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因此,作為一名教師,要把熱愛祖國作為自己的神聖職責,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權利職責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二、愛崗敬業——教師職業的本質要求。
這是教師職業的本質要求。倡導「愛崗敬業」就是要求教師對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沒有責任感就辦不好教育,沒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師要始終牢記自己的神聖職責,志存高遠,並在深刻的社會變革和豐富的教育實踐中履行自己的光榮職責。
因此,作為一名教師,應始終牢記自己的神聖職責,對工作高度負責,要熱愛自己所在的崗位,具有高度的責任感,積極主動地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
三、關愛學生——師德的靈魂。
倡導「關愛學生」就是要求教師有熱愛學生、誨人不倦的`情感和愛心。親其師,信其道。沒有愛,就沒有教育。這是調節教師與學生關系的基本行為准則。
因此,教師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教師的天職。
教書育人是教師最核心的職責與任務。教書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書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輔相成,辯證統一。倡導「教書育人」就是要求教師以育人為根本任務。
所以,教師要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五、為人師表——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
倡導「為人師表」就是要求教師言傳身教,以身立教。「為人師表」對教師工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作為一名教師,教師要堅守高尚情操,嚴於律己,以身作則。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教師自己要言傳身教,以身立教,在各個方面率先垂範,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影響學生。
六、終身學習——教師專業發展不竭的動力。
倡導「終身學習」就是要求教師做終身學習的表率。終身學習是時代發展的要求,也是教師職業特點所決定的。教師必須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⑵ 教育部違反師德師風的行為有哪些
「違反師德」的10種行為:
為規范高等學校教師教育教學行為,堅決糾正師德師風問題,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禁教師不依法依規履行教師職責,有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言行。
二、嚴禁教師在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和網上網下日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三、嚴禁教師在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四、嚴禁教師有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嚴禁教師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嚴禁教師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七、嚴禁教師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包括通過電子支付手段贈送的紅包禮金和以電子形式支付的手機話費等。
八、嚴禁教師參加學生及家長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請以及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九、嚴禁教師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以及讓學生及家長報銷或支付應由教師本人及家庭成員承擔的任何費用。
十、嚴禁教師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違反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其他行為。
(2)師德七條禁令擴展閱讀:
十九大報告中提到,「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高素質教室隊伍,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要將師德考核納入高校教師考核重要內容,考核結果應通知到教師本人,確定不合格的,應當聽取教師本人意見。
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應評定為不合格,並在教師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等環節,實行一票否決。
在強化監督、懲處的同時,《意見》也注重師德激勵,要求職務(職稱)晉升和崗位聘用等評選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師德表現突出的高校教師。
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主要舉措是:創新師德教育,引導教師樹立崇高理想;加強師德宣傳,培育重德養德良好風尚;健全師德考核,促進教師提高自身修養;強化師德監督,有效防止師德失范行為;注重師德激勵,引導教師提升精神境界;嚴格師德懲處,發揮制度規范約束作用。
高校是師德建設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師德建設的第一責任人。高校要明確師德建設的牽頭部門,成立組織、宣傳、紀檢監察、人事、教務、科研、工會、學術委員會等相關責任部門和組織協同配合的師德建設委員會。
建立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院系具體落實、教師自我約束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師德建設合力。要建立一崗雙責的責任追究機制。要加大師德建設經費投入力度,為師德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高校主管部門要把師德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主要領導親自負責,並落實具體職能機構和人員。建立和完善師德建設督導評估制度,不斷加大督導檢查力度。支持高校設立師德建設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積極探索師德建設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提升師德建設科學化水平。
⑶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是針對中小學教師嗎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不是針對中小學教師的,「十條禁令」所指「教師」,為教育系統所有教職工及教輔人員。
「教師十條禁令」具體規定:
1、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教、非法宗教和傳銷活動。
2、嚴禁違規收費、推銷教輔資料或向學生及家長推銷商品。
3、嚴禁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及有價證券。
4、嚴禁在貧困生補助發放過程中收受回扣或剋扣補助。
5、嚴禁有償家教和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以及到民辦培訓機構兼職兼課、替民辦培訓機構招攬生源。
6、嚴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和在工作場所參與打牌、下棋、網購、炒股、上網聊天(游戲)等活動。
7、嚴禁在各類評比、評選、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
8、嚴禁造謠、傳謠,散布和傳播反動、虛假等不良信息。
9、嚴禁衣冠不整、言語粗俗等與教師身份不符的言行舉止。
10、嚴禁隨意讓學生停課和勸退、開除學生。
(3)師德七條禁令擴展閱讀:
《教師從教行為「十條禁令」》是教師從教行為的基本要求,是「紅線」,任何人不得觸碰。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接到通知以後,要認真組織教師學習並貫徹執行。今後,若教師違反「十條禁令」,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校(園)長是校(園)師德師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如果教師違反「十條禁令」,所在學校必須及時開展調查處理。若學校、幼兒園調查處理不力,則取消該校(園)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校(園)長管理責任,給予校(園)長必要的組織處理。
⑷ 師德師風八個倡導 八個禁令是出自哪裡
Advocate dedication and teacher; Opposed to the straight and narrow. 2, advocate clean teaching, and being ready to sacrifice; Opposed to the pursuit. 3, advocate teaching, innovation Shariah; Conservative opposition. 4, advocacy love students, motherhood; Opposed to the reunification of the motherland. 5, advocacy law to teach, in their own teaching; Opposed to the fines. 6, advocacy rigorous scholarship and excellence; Opposed to an abdication of responsibility. 7, advocacy pioneering spirit, diligent self-improvement; Hidebound opposition. 8, advocate unity and cooperation, modest; Oppose arrogant. 9, promoting respect for the students and treat each other as equals; Accused the opposition censure. 10, advocate a civilized language, demeanor generous; Against rude vulgarity.
⑸ 什麼是教師的師德修養
教師師德是一種職業道德。教師的職業道德,簡稱「師德」,它是教師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從事教育活動中必須遵守的道德規范和行為准則,以及與之相適應的道德觀念、情操和品質。師德:中華民族是十分重視師德的民族。
師德,是教師應有的道德和行為規范,是全社會道德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青少年學生道德修養的楷模之一。從實踐的角度看,具有高尚情操、淵博學識和人格魅力的教師,會對其學生產生一輩子的影響。
教師職業道德,是教師從事教師勞動所應當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必須具備的道德素質。
(5)師德七條禁令擴展閱讀:
師德准確地說應該是教師公德,是教師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應該遵守的社會公共道德。
教師道德是一種職業道德。教師的職業道德,簡稱「師德」,它是教師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從事教育活動中必須遵守的道德規范和行為准則,以及與之相適應的道德觀念、情操和品質。
各師教育局、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深入開展中小學有償補課、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治理,務求取得明顯成效;要明確自查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部門、人員,並落實領導責任和相關部門、人員責任。
要堅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邊查邊建、邊查邊改,通過全面自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責任督學日常監督工作機制;對無視教育部、兵團教育局禁令,頂風違紀的教師,一律嚴肅處理、公開通報曝光,同時追究教育部門、學校負責人的相關責任。
教師角色是通過教育實踐活動實現的。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教師通過與其他角色——主要與學生——互動,建立起一定的關系,發揮著自己的角色功能。這里就有教師在教育活動中的角色地位問題。教育活動主要發生在教師與學生之間,因此教師的角色地位主要通過師生關系來確定。
教育活動中,教師與學生的角色關系,是孰為主體孰為客體的關系。
對此,大致有三種觀點。
第一,教師為主體,學生為客體。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支配地位,學生處在絕對的受支配地位。這種觀點是「教師中心論」。
第二,學生為主體,教師完全受制於學生的要求。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被支配的位置。這種觀點是「學生中心論」。
第三,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
教育活動中,教師作為一定社會的教育目的,承擔起了一定的教育任務,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教育資源,對學生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教師作為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是毋庸置疑的。
在教育活動中,學生雖然是教育活動的對象——客體,但是學生作為有一定認知與實踐能力的人,也是作為主體在活動著。針對教師作為主體所開展的教育活動,學生也在這種活動中主動地認識著、實踐著。學生也把教師及教師在教育活動中所運用的一切教育資源作為認識與實踐的對象。
鑒於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的關系,在現代教育思想中,人們一般認為教師在教育活動中發揮著主導的作用,而學生在學習活動中發揮著主體的作用。
⑹ "紅七條"禁令 能不能守住師德底線
高校教師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不得索要或收取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10月9日下午,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向新京報記者介紹,針對近來暴露出的高校教師師德突出問題,教育部已首次劃出針對高校教師的師德禁行行為「紅七條」。
學術抄襲,利用教學和論文指導機會「潛規則」女大學生,把科研經費當成個人消費「錢包」,索要學生或家長的財物,在招生、考試、推優和保研中徇私舞弊等等,這些高校師德問題,使得高校風氣每況愈下,原本風清氣正的高校變成了名利場、物質與慾望的交易所,令人焦慮。
對高校的師德問題,過去放得太鬆了,現在抓緊一下,很有必要。故而,教育部發布高校師德「紅七條」,正當其時,而且,配套「紅七條」,還將建立懲罰和問責機制,一方面,給「紅七條」通上高壓電,對違反「紅七條」的教師嚴懲不貸;另一方面,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給高校負責人也套上了「緊箍咒」。
不論將來執行效果如何,教育部終於出手了,就此而言,值得點贊,更值得期待。因為,凡事管總比不管要好,有規則比沒有規則要強。相信,有教育部的「紅七條」這把利劍懸在高校教師和負責人的頭上,過去那種隨心所欲的時代將不復存在。加之網路時代,人人都是麥克風,輿論監督相對比較給力,若有高校教師踩「紅線」,將難逃「天網」。
不過,在問責機制威懾下,高校負責人擔心「家醜外揚」之後影響其本人前途,極可能會把教師違反「紅七條」的行為進行「內部處理」,從而捂住「家醜」的蓋子,導致教師被從輕處理,問責高校負責人落空。所以,教育部還要建立和暢通舉報違反「紅七條」行為的渠道,及時發現問題,把高校「敗類」清除出去,較好地扭轉高校的風氣。
因此,要使「紅七條」真正發揮威力,接下來的任務還非常繁重,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將是一個常態化的過程,能否一以貫之地把整治高校師德風氣進行到底,防止人易事移,變成「昨日黃花」,考驗著教育主管部門的管理智慧。而且,整治高校師德,也需要與高校治理法制化和「去行政化」同步。
⑺ 教師職業道德「十不準」是什麼
一是不準有違背國來家法律法規源和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準侮辱、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三是不準亂收費、亂辦班、亂補課;
四是不準訓斥家長,向學生和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五是不準強迫學生購買資料或其他物品,隨意加重學生負擔;
六是不準在各級各類考試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七是不準擅自調課、停課、缺課和對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準搞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低級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準參與賭博等有損教師形象的活動;
十是不準上課時抽煙或使用行動電話。
⑻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