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量
A. 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准課時工作量的一半 真的實現了嗎
學科不一樣,課時標准也就不一樣。據我所知,中學:語文、數學等所謂主科11---12課時為滿工作量;歷史地理生物等副科14課時為滿工作量。。。說來說去,還是看領導的主觀標準是多少就是多少。。。
B. 學校沒有把班主任工做算一半工作量怎麼辦
學校現在也這么黑嗎,隨意剋扣老師工資,不按標准發工資。估計你們學校還有和你有同樣問題的老師,可以聯合起來去找領導理論一下,班主任工作最是操心累人,再苦不能苦老師。
C. 教育部對小學教導主任任課量有沒有具體要求
你好!目前,福州市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標准仍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於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試行辦法》(閩教人[87]104號)規定執行。即:
一、小學教師工作量:原則上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和兩個班的語文或數學課,或包教一個班的語文和數學課。不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學科教師,原則上每周擔任18節課以上的教學工作,同時承擔相當於一個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師工作量。
二、中學教師工作量:原則上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和兩個班的語文或數學課。不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學科教師,原則上每周擔任14節課以上的教學工作量,同時承擔相當於一個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師工作量。
三、中小學「雙肩挑」的校級幹部,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應擔任一個課程,一般不少於4課時。中學「雙肩挑」處室幹部,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一般應擔任一門主要學科的教學任務或相當一門主要學科的教學工作量。
四、其他職工,學校每學期應有明確的要求和具體的工作計劃,實行每天八小時上班制。
由於中小學教職工的工作量標準是由省教育廳根據教育部、人事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等有關規定精神而制定,你所提的意見,我們將積極向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反映。
(福州市教育局於2009-2-18 09:59回復)
D. *21.參考當地的經濟狀況,您認為班主任津貼 多少才與其工作量匹配(平均每月)
二蛇參考當地的經濟狀況,你認為班主任津貼多少預期工作,這個不一定多少,你得到那學校商談以後才知道
E. 班主任工作量摺合為幾節課
這個不好說,
我個人覺得完全可以摺合為多帶一門課,
班主任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
F. 國家教師工作量標准
教職工工作量標准,專任教師的周課時量原則上按以下標准執行:
1、普通高中教師10—14節,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0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周12節,音樂、體育、美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信息技術等每周14節(中職學校可參照本標准根據專業特點制定各學科周課時量標准);
2、初中教師12—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每周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每周16節;
3、小學教師14—18節,語文、數學每周14節,其他專任教師每周18節。周課時數的下限是以語文、數學課為標准確定的,其他學科教師周課時數折算標准及學校管理人員、職員的工作量由學校根據滿負荷原則,結合實際確定;班額較小的村、完小周課時數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
4、中小學校長(含黨組織負責人)、副校長,內設機構領導原則上要兼課,工作量須達到相關規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員、群團組織負責人原則上由專任教師兼任,做到一人多崗。
(6)班主任工作量擴展閱讀:
《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內容包括教學工作量(含教學法研究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一個教師的全年工作量,應為1680小時。各類學校均按以上原則及本校具體情況制訂工作量。
北京市政府《關於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暫行意見》中規定:中學語文教師每人教兩個班(10課時~12課時);數學、物理、化學、外語教師每人每周授課12課時~16課時,平均14課時;其他各學科每人每周授課14課時~18課時,平均16課時。
小學教師每人包教一個班的語文、數學,或每周授課16課時~20課時,平均18課時。其他省、市根據本地區特點,對中小學教師工作量均有類似規定。
G. 班主任一周的工作量相當與於多少節課
這是沒法衡量的。
應該是再加一個教師的工作量。相當於10節課吧。
H. 小學班主任一年的課時應該達到多少是正常工作量
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各學校的情況,如果老師寬裕,工作量就小點,如果老師不足,可能工作量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