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老師猝死
① 監考失誤有一位監考老師提前發卷另外一位監考老師將受到什麼懲罰
由教育考試機構或者其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並調離考試工作崗位。
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考試工作人員有下列作弊行為之一的,應當停止其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工作,由教育考試機構或者其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並調離考試工作崗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不具備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條件的人員提供假證明、證件、檔案,使其取得考試資格或者考試工作人員資格的;因玩忽職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參加考試的或者使考試工作遭受重大損失的;利用監考或者從事考試工作之便,為考生作弊提供條件的;偽造、變造考生檔案(含電子檔案)的。
在場外組織答卷、為考生提供答案的;指使、縱容或者夥同他人作弊的;偷換、塗改考生答卷、考試成績或者考場原始記錄材料的;擅自更改或者編造、虛報考試數據、信息的;利用考試工作便利,索賄、受賄、以權徇私的;誣陷、打擊報復考生的。
(1)監考老師猝死擴展閱讀:
教育考試違規處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教育考試機構做出處理決定應製作考試違規處理決定書,載明被處理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處理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處理決定的內容、救濟途徑以及做出處理決定的機構名稱和做出處理決定的時間。
2、考生或者考試工作人員對教育考試機構做出的違規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其上一級教育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② 在上學期間,你遇到過最嚴的監考老師是什麼樣的
在上學期間我遇到過的一個最嚴格的監考老師,就是我的語文老師,他每一次監考的時候基本上就沒有休息,一直穿梭在考場的裡面,讓所有的學生都沒有作弊的可能性,這樣更加的讓考試具有共性,我覺得這是很好的。
③ 36歲最美音樂老師監考中猝死 意外險賠不賠
一般造成猝死屬於疾病的原因,所以投保意外險是不能賠付的。
④ 狂轉教師監考猝死和漫議寒潮停課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轉摘:
前幾天一條未經過核實的老師監考猝死消息在朋友圈之間瘋傳,發帖者感慨在應試教育環境下學生對生命的漠視,對急救常識的匱乏,痛批眼下的教育。不久,相關學校就出來還原當時的情景,讓大家比較合理地接受了當時可能的真實狀態,發帖者也將自己的原帖刪除。
為什麼教師監考猝死我們馬上想到的是學生對生命的漠視,是教育的失敗?為什麼發帖者根據自己女兒的講述就妄斷應試教育是罪魁禍首?聽風就是雨,發帖者不求真求實、不辯證的思維難道就是他良好素質的體現?
純粹是一場意外的事件,竟然上綱上線到教育方針的大討論,恰恰是我們的教育大環境使然,我們的教育確實存在應試化傾向,存在諸多不足和缺點,讓老百姓不滿意,所以一有點風吹草動就挑起了教育是非的大討論。
無獨有偶,面對極寒天氣,南方部分省份發出通知要求學校停課,做好防寒工作。本是一番應對寒潮災難的舉措,被不少人漫議為寵溺孩子,以一篇在微信朋友圈中流傳甚廣的《雨雪未到,所有人嚇倒了!中國孩子怎樣挑戰未來,面對敵國入侵?》為典型。如何教育一個孩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教育本來是因人而異因材施教的,但是作為教育的主管部分,只能在管理層面為我們的學校教育做好服務工作。哪怕是日本韓國把孩子放到冰天雪地里赤身裸體進行磨礪吃苦訓練,也是做好充分准備的。這與寒潮突然來臨,不做任何防範,就美其名曰對孩子進行磨礪意志挑戰寒冷,根本不是一回事。
為什麼行政主管部門很恰當的一次做為會引來諸多漫議?原因同上,我們的教育現狀存在諸多不足,不能讓所有人滿意。
那麼問題來了,有沒有一種教育模式會讓所有的人滿意呢?答案很明確,沒有!
教育既然要因人而異因材施教,那麼教育模式也必然要多樣化。目前教育界是非如此之多,根本原因就在於,原有的以考學選拔為手段的精英教育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眼下人們對多樣化教育模式的需求。以2012年浙江省高考作文題《坐在路邊鼓掌的人》為代表,折射出人們對教育、對成功不一樣的理解。如果一個家長對自己的孩子認同他成為坐在路邊鼓掌的人,可是他的孩子所處的學校一定要他成為賽道上奔跑的人,那麼沖突就會產生,甚至悲劇就會釀成,列為看官應該也會有所耳聞某個學生因不堪忍受應試教育的壓力選擇輕生的消息。
這背後根本的原因是教育理念的沖突。不同的教育觀念,不同的人生觀,不存在誰對誰錯。錯就錯在你是這樣的教育理念卻選擇了那樣的教育模式,行政主管部門要做的是,打破原有的單一的教育模式,讓大家自由地選擇。你的孩子本來就是一隻能發出悅耳聲音的小鳥,你非要把他訓練成翱翔蒼穹的雄鷹,這是你的選擇;你的孩子本來就是一隻翱翔蒼穹的雄鷹,你卻滿足於棲息枝頭,這也是你的選擇。自己的選擇自己負責,是非就會相對少一些。發現自己的選擇不妥,也可以適時作出調整。
但是我們目前的教育模式太單一了,還是原有的應試考學的精英模式。不過好在這種現狀正在慢慢改變,私立學校的興起,無疑更好地扮演了精英教育的角色,承擔了社會對精英教育需求的責任,而原有的公立學校逐漸轉化為滿足廣大老百姓需要的大眾教育。目前正處在由單一模式轉向二者平分天下互為補充的階段,轉型時期,是非自然就多了。
⑤ 高考監考老師失職怎樣處分
為認真貫徹公平來公正原則,嚴肅源考風考紀,增強監考工作者責任意識,提高考試透明度、信譽度,銅仁市印江自治縣對三名教師高考監考失職問題進行問責。
經查,該縣第一中學教師羅明、縣民族中學教師任柳珍在縣第一中學考點監考高考英語卷時,不認真履行監考職責,致使兩名考生出現作弊行為,該學科試卷答案雷同被零分處理,兩名教師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同時,負責該考點考場網路技術保障考試和備份信息的一中教師周武,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致使23個考場備份視頻缺失,被行政警告處分
⑥ 監考教師的事故問題
比如下面是廣東省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監考人員守則
http://www.examda.com/cet4/Express/20090614/094831907.html
1、監考是一項嚴肅的工作。監考人員是CET在考場的執法者,是考試實施真實有效的鑒定人。監考員必須以高度責任感和熟練的業務技能做好考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嚴格維護考場紀律、制止違紀作弊行為,確保考試公正、順利地進行。
2、監考員考前必須參加培訓,認真學習有關考試的政策、法規,熟悉監考業務。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擔監考工作。
4、監考員在履行監考職責時必須佩帶規定標志,嚴格遵守考點考試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手機必須關機。 我要收藏
5、考前領取試卷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並應認真核對考試級別、密封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監考人員領取試卷等有關考試資料後直接進入考場。
6、監考員應在考生入場前檢查、整理考場。考試結束前,未經主考同意,監考員不得擅自離開考場。
7、考生入場時,監考員組織考生有秩序地進入考場,認真檢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件等統一規定的證件是否齊全,證件上的照片與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證上的考場號等是否與本考場相符。並要求考生在考場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後簽字。考生入場時間開始15分鍾(上午9:00,下午15:00)後,監考員禁止遲到考生入場。
8、監考員應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試開始和結束時間。
9、試卷啟封時,要先向考生展示試卷袋及聽力磁帶密封完好,並由第一個座位和最後一個座位的考生在試卷袋上簽名確認。如發現試卷差錯,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換取備用試卷;遇有漏印、重印、錯印的試卷時,應立即通過流動監考員向考點主考報告,保證考試正常實施。
10、開考時間由考點統一發出信號,監考員宣布考試開始。
11、聽力部分考試進行時,監考員原則上不得在考場內走動,以免影響考試。
12、監考員對試題內容不得向考生作任何解釋,但對試卷文字印刷不清之處所提出的詢問,應當眾答復,試題有更正時應及時當眾板書公布。
13、監考員應認真監督考生應試,制止考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不得隱瞞袒護。對違紀考生要按規定做好取證告知登記等手續。對擾亂考場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場,並報告考點主考及時處理。
14、監考員對考生既要嚴格執行紀律,又要耐心熱情,不要因執行紀律而影響考場正常秩序。
15、監考員有權制止除佩帶規定標志以外的任何人進入考場。未經省考試中心允許,任何人不得在考場內照相、錄像。
16、監考員在考場內應集中精力,嚴肅認真,忠於職守,不得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如吸煙閑聊、閱讀書報、離場串崗、睡覺、抄做試題等)。
17、監考員不得監守自盜,不準暗示、協助或支持考生違規,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餘的空白試卷。監考員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復制試卷,也不得指使他人進行以上違紀行為。監考員違紀的,視其情節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上面並未談到老師必須一定要提醒考生還剩15分鍾,況且你自己是要為考試負責的,比如留心還有多長時間交卷。而且即使你告他,你可能很難採集證據。就是個考試了,下次再努力就OK了。想開點。朋友。加油了。希望能幫到你。
⑦ 作文議論文監考老師猝死
從事基礎或臨床護理科學研究與撰寫論文,進行必要的動物實驗或臨床觀察是極重要的一專步,既是獲得客屬觀結果以引出正確結論的基本過程,也是積累論文資料准備寫作的重要途徑。實驗是根據研究目的,利用各種物質手段(實驗儀器、動物等),探索客觀規律的方法;觀察則是為了揭示現象背後的原因及其規律而有意識地對自然現象加以考察。二者的主要作用都在於搜集科學事實,獲得科研的感性材料,發展和檢驗科學理論。二者的區別在於「觀察是搜集自然現象所提供的東酉,而實驗則是從自然現象中提取它所願望的東西。」因此,不管進行動物實驗還是臨床觀察,都要詳細認真.以各種事實為依據,並在工作中做好各種記錄。
有些護理論文寫作並不一定要進行動物實驗或臨床觀察,如護理管理論文或護理綜述等,但必要的社會實踐活動仍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將實踐中得來的素材上升到理論,才有可能獲得有價值的成果。
⑧ 作弊被抓跳樓自殺,怪監考老師沒安慰,若是仝卓也這樣,這能怪誰呢
每一個智力正常的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惜《民法典》中規定的離婚冷靜期制度沒能體現這一點。但無論怎麼說,在《民法典》里明確規定了年滿18周歲就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哪怕是結束自己的生命。
由此,我們可以想到最近同樣沸沸揚揚的仝卓自曝改往屆生身份一事,此事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之後其父受到調查,可想而知仝卓得受到多大的壓力,而此時如果他也想不開跳樓了,那麼怪誰?
我想這和我們今天說的道理是一樣的,誰都不怪,怪始作俑者,怪自己。成年人的世界無論有多殘酷,但必須學會為自己負責。而若我們一直縱容,就會一直有巨嬰。
⑨ 監考教師在監考的時候到底能不能坐著
可以的,沒有那個監考守則說老師不能坐的
教師監考守則
1、監考老師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以服務每一位學生為宗旨,認真做好監考工作,既要維護考場紀律,又要熱情地關懷學生,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准時到崗。監考教師必須提前15分鍾到考務辦公室報到(遲到5分鍾內按一般違紀處理,開考5分鍾以後按教學事故處理),清點試卷並與本考場的人數進行核對,無差錯後離開考務辦公室。
3、監考過程中,監考教師應嚴格執行考場規則,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管理。
⑴開考前10分鍾組織學生進場,按座位表就坐,將有關考試書本、資料按指定地點存放。嚴禁調換座位。提醒同學:(1)通訊工具不得帶入考場,如有發現一律按作弊處理。(2)學校要求不提早交卷。
⑵開考前5分鍾分發試卷,先指導學生正確填寫姓名、班級、考場號、座位號、學號等。使用答題卡的學科要指導學生填塗並一一檢查、核對。
⑶考試開始後15分鍾,考生停止進場,開考後1小時,特殊原因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⑷監考過程中,監考教師要嚴肅認真,態度和藹,不做與監考無關的工作。(通訊工具關機、不備課、不批改作業、不做題、不看書報。)
⑸及時發現和處理監考中的突發事件。填寫好考場情況記錄。記錄提前交卷學生姓名及交卷時間。
⑹考試結束前15分鍾,監考老師應當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時間。
⑺考試結束,監考教師應在考場內將試卷按考試號順序清點好,確保試卷不少並進行整理,以確保裝訂後不倒裝、名號不外露。及時將試卷送到考務辦公室並按要求裝訂。
⑩ 不要監考老師的壞處
你好
說到底,這是一種契約,即教育方和學生達成共識,在考試這一特定時間段內,在特定規則下行動。設立監考老師,會讓學生有自己不被信任與尊重的感覺。(你可以採用誇大這種負面感覺的策略,你想想,就像你和你的夥伴相互約定在游戲中不睜眼,結果你卻睜開眼偷偷看朋友是不是遵守規則,發現朋友也在偷偷監視你,這時候是什麼樣的感覺)
2.
這個問題涉及到教育者對學生的信任,引申到社會上人與人的信任問題上。要記住,上綱上線對你們正方是很有利的。教育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被教育者感受到信任、尊重,而設立監考老師本身就是出於不信任學生會遵守考試紀律這樣一個出發點的,與教育的原則相矛盾。
監考老師是做什麼用的,有沒有替代性的監考制度,監考老師的設立是不是最優選擇(最佳的資源配置方式)
1,監考老師如果是為了防止作弊設立的,可參見上一個攻辯套路攻擊化解。如果監考老師是為了服務設立的(如發考卷和草稿紙),可作如下反駁:
A,如果只是為了發完考卷和草稿紙,是不是就可以走了呢,那算是設了監考老師呢?還是沒設監考老師呢?
B,對方辯友,您覺得「監考老師」和「服務老師」這兩種稱呼有區別么?您能詳細解釋一下監考兩個字的字面意思么?(監督,監視,監察?哪一個體現出服務的職能?這叫做「掛羊頭賣狗肉」,用「服務老師」的職能說「監考老師」的事情,其邏輯錯誤為偷換概念。)
2,有沒有可以替代監考老師的其他監考方式呢?(這個地方你的邏輯底線可以再退一步,就算我承認應該監考,怎麼就證明應該採用監考老師這種監考方式呢?)
比如:監控器啊,相鄰考生採用A、B卷啊等等,都是預防作弊的有效手段,幹嘛非要用監考老師呢?
3,先說清楚這樣一個邏輯:比如說我要上學,有兩條路可以到學校,第一條路走2分鍾,第二條路走20分鍾,都可以到學校,你說我應該走哪一條路呢?當然是第一條,相對來說,不應該走哪一條呢?對於監考也是如此,既然比方說監控器啊、ab卷啊都比監考考試更有效,那應該選用哪種監考方式呢?不應該選用哪種監考方式呢?
你要升華主題,這裡面除了教育的原則是信任,整個誠信意識養成的前提也是信任之外,還有一點你可以說:一個好的制度不在於怎樣去監視大家不犯錯誤,或者怎樣去懲罰犯錯誤的人,而在於它根本讓人們沒有犯錯誤的機會。「善的土壤永遠不會讓惡的種子發芽」。
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