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打學生家長
這個老師一定不是好老師不懂得孩子的心理。這老師的做法是負面加強。表揚和鼓勵才是正面加強。你要到學校去質問老師。並報告學校領導知道。要求老師向孩子道歉。
對孩子應這樣:尋找適當的機會引導孩子自己講出他犯了什麼錯誤導至老師打他。然後大肆表揚他勇敢承認錯誤。然後在合適的機會就用相反的辦法:對他說老師反映他在某方面(即他有問題的方面)比以前進歩說你為他的進步感到高興。相信他一定會做得更好的。
平時常說:孩子我非常欣慰地看到你已經在努力學習了。希望再接再勵,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你有很大的潛力,要充分發揮。你是好樣的.你不再令我們失望的,是吧。在孩子面前盡量淡化被打事件不要再提。
敬請接納。謝謝!
2. 老師打學生,兒子被老師打了家長應該如何處理
這就看你怎麼處理和對待了,如果真的是自己孩子有錯誤讓他長點記性也是很好的,請不要當著孩子的面去質問老師,應該私下在孩子看不到的時候去處理。
3. 老師打了學生,家長怎麼辦麻煩告訴我
學生做錯事了態度還不好,素質也好不到哪去,老師打了學生也不是很多分。現在自己的孩子自己都當個寶似的,但沒理由讓別人也把你家的孩子當寶,太寶貝了會寵壞的。
4. 老師打學生家長如何做
小學生年紀較小,大部分都有畏懼老師的心理。在學校被體罰後也不敢告訴家長。有些家長發現孩子在學校被體罰後也怕今後再給孩子添麻煩而忍氣吞聲。這樣一味的縱容會使中國的教育每況愈下,所以必須採取適當的方法處理好這種情況。
一方面要經常與孩子溝通,及時了解孩子在學校的情況,另一方面也要仔細觀察孩子身體和行為的變化,及時發現問題。如果得知孩子在學校被老師體罰,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首先要收集一些孩子被體罰的有利證據,如受傷照片或見證孩子被體罰的學生的口述錄音。這些都是防止以後的不時之需,最好還是以和平的方式解決。
其次是要問明孩子被體罰的原因,一般情況下,在孩子沒有犯錯時老師是不會進行體罰的。找到原因後要及時幫助孩子改正自己的問題。
第三就是要找體罰孩子的老師溝通了。雖然老師體罰了自己的孩子,但是為了能夠和平解決此事,家長還需恭敬地對待老師。可以私下約老師出來,並送上一份小禮物。感謝老師對學生的教導,同時也為自己的孩子給老師添麻煩而深表歉意。此時老師或許會深感內疚,這時再跟老師提議一下他之前的懲罰方法有點不太合理,希望老師今後能夠改變一下懲罰的策略。這種情況下,老師應該會接受家長的建議。一般到這種時候問題就解決差不多了。
當然,有些素質較差的老師這種方法可能行不通,這時我們就不得不利用第一步准備的東西了。提早取證錄音是擔心見證的學生之後受老師的威逼利誘不再說真話。拿著之前的證據去找校長,讓校方出面解決。如果校方不能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法,再去找當地教育局。還可以利用媒體去處理此事。
總之不能放縱老師體罰學生這種行為。可以聯合多位家長一起參與。一味的忍氣吞聲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
5. 老師打了孩子家長該怎麼辦
1、是否嚴重:
遇到老師打孩子的事情,作為家長第一考慮的不是如果去指責老師,或者報復老師,而是看自己的孩子有無問題,是否打的嚴重,如果什麼事情也沒有,就像自己小時候被老師打一下,打幾下一樣,最好是配合教師比較好。嚴重的話,先看傷勢,剩下的再談。
2、理性對待:
作為家長不要一聽到老師打孩子了,就覺得老師犯了什麼大錯似的,老師教育學生,適當的懲戒都是很正常的,自己要理性對待。
3、不要過分溺愛孩子:
老師打孩子,作為家長不要過分溺愛孩子,如果老師教育學生,家長過多地干預,不配合,那孩子只會越來越放肆,不懂得尊重他人。
4、了解原因:
老師打孩子,要了解清楚後,再下結論,不要聽他人之說,要和老師溝通,詢問自己的孩子,到底是因為什麼事情,畢竟很少有老師平白無故地就去打學生。
(5)老師打學生家長擴展閱讀:
老師打學生犯法,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相關法律法規:
1、《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2、《未成年人保護法》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監護人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責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對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老師打學生,若造成學生輕傷及以上人身損害的,則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 老師打學生 家長該怎麼處理
對於這件事情我們要從現實考慮,首先要做好被打老師的工作,因為作為被自己教育的孩子打了,老師不僅僅是傷疼,更重要的可能是心疼,所以要做好安撫工作。然後就是對學生的處理:一是要在全校進行大討論,該如何處理這樣的學生,讓全校師生引起高度重視;第二,要及時通知家長,孩子的教育家長也有責任,讓他們來做一些工作,同時老師的傷病費也應該讓家長知道並出錢;第三,讓學生一個人進行反思,並寫出書面材料;第四,適時給老師道謙並在全校師生大會上做出深刻的檢查。
7. 老師打學生和家長
收集他打人的證據,到法院告他。
8. 老師打學生家長該怎麼辦
他損害了你的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生命健康權,你應該提醒他,若他不改,就是知法犯法了。下次發現他這樣你可以用錄音筆錄下來,向校長反映,不行的話寫匿名信給教育局或報警,再不行給當地媒體反映。經常性體罰學生是非常嚴重的,
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圍內有獨立為行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體的自由權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進行行動和思維、不受約束、控制或妨礙的人格權。
人格尊嚴權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公民享有隱私權。隱私是公民個人生活中不想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聽、傳播公民的隱私。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受法律特殊保護。
我國憲法和法律(憲法,刑法,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法)保護公民生命健康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由生命權和健康權兩部分。檢舉|2007-04-21 12:02我國《義務教育法》第16條規定:「嚴禁體罰學生」;《教師法》第37條明文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也明文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國家用法律「說話」,規定教師體罰學生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並且嚴厲打擊這種行為,但是仍有許多教師敢於頂風作浪,繼續著他們體罰學生的「事業」,這些人是教師隊伍中的敗類。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小析數學成績不好,老師就對他罰站,用木板或教鞭打手心,老師的錯誤做法嚴重侵害了小析的人格尊嚴和其他合法權益。《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48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