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師補充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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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比例統一調整為11%,同時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
- 2008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超過8469元需備案
-單位可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15%
-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比例或緩繳,比例最低為5%
-繳存額調整同時需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檢驗
記者昨日從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自2008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調整為單位和職工各11%。繳存基數由2006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07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
2008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07年度全市最低工資標准740元,原則上不超過8469元。職工超過繳存基數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後執行。
單位可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5%。依法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有自有資金來源的行政事業單位,可以申請提高2008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並簽章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後執行。已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2008年仍需提高繳存比例的,應按規定重新申請。
困難企業及職工可申請辦理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手續。2006、2007年連續兩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虧損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60%(1422元、1694元)的,可以申請降低200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為單位和職工各5%。欠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符合欠繳年度降低繳存比例條件的,可按欠繳年度申請條件和繳存比例政策申請降低欠繳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欠繳2006、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並申請降低欠繳年度繳存比例的,可按2008年政策執行。
2006、2007年連續兩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虧損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40%(948元、1129元)的,可以申請緩繳2008年度住房公積金。
繳存額調整同時需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檢驗。2008年1月1日前已辦理繳存登記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在辦理繳存額調整前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檢驗。欠繳單位也應辦理年度檢驗。
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要求及時間。單位完成2008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後,自6月23日至7月20日,可到所在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領取200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相關表冊。
申請提高、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及需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備案手續的單位應於7月15日前到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各單位調整過程中如有問題,可登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站(www.housefund.cn或www.zfgjj.cn)首頁查詢各區縣管理部對外咨詢電話,也可撥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27838172。
繳存額調整業務問答
問:繳存額調整從何時起可以辦理?
答:單位繳存2008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後,自6月16日至7月20日,到分中心、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業務。
問:單位繳存額如何核定?
答: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應為繳存基數乘以單位、個人繳存比例之和。
關於繳存基數的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上一年度勞動部門規定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單位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間新錄用和新調入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為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2008年6月的月均工資總額。
問:哪些單位需要辦理年度檢驗?
答:2008年1月1日前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應在辦理繳存額調整的同時辦理年度檢驗手續,其中,網上繳存單位須在辦理年度檢驗後方可辦理繳存額調整。
2008年1月1日後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不辦理年度檢驗手續。
③ 天津靜海教師補充公積金如何查詢
打95533,按照它的提示
可以查補充公積金的,要用到身份證號
④ 天津教師補充公積金停發了嗎
據說是1999年以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已享受福利分房)可能要取消,正在等上面的文件。
⑤ 想知道教師有無補充公積金
是否有補充公積金,完全取決於學校而非教師這一職業,不同的老師不同的學校,公積金會差別很大,中學和大學差別也很大,所以最理想的方法,還是找這所學校的年輕老師打聽吧
⑥ 天津補充公積金如何計算
職工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09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低於30%的,可根據條件調整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30%。
其實就是拿你的個人月基本工資*補充公積金繳存比例=補充公積金
一般單位補充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也就是15%左右。
⑦ 天津補充公積金政策
關於補充公積金的可貸金額的審核標准之一就是:
僅使用本人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的最高40萬,配偶有公積金一起使用的最高60萬元;僅使用自己的公積金且正常繳存補充公積金最高50萬,夫妻一起公積金貸款且均有正常繳存補充公積金,最高限額為70萬元
⑧ 教師會補很多公積金是嗎
教師屬於國家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為本人工資的3%,醫療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為本人工資的2%,失業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為本人工資的1%,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存部分為本人工資的5%。
⑨ 天津全額事業單位補充公積金是怎麼一回事
關於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意見
按照市人民政府《印發天津市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政發[1999]38號)和《批轉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關於全面推進住房貨幣分配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津政發[2001]59號)部署,為加快建立我市住房貨幣分配新體制,現就在我市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中為1999年6月30日以後新參加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新參加工作人員)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有關事項提出如下意見:
一、從2003年1月1日起,在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含市教委系統)開始實施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為新參加工作人員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
二、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市住房委員會公布並根據需要適時調整。2003年度新參加工作人員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當年度新參加工作人員按首月工資總額)的
30%確定。
三、新參加工作人員補充住房公積金,委託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銀行承辦有關金融業務,由所在單位按月為新參加工作人員繳存,專戶存儲,屬於新參加工作人員個人所有。新參加工作人員購買自有住房或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可支取本人及配偶補充住房公積金帳戶儲存余額,但支取最高額不得超過個人購房款或按月償還住房貸款額。
新參加工作人員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支取等其他具體規定及操作程序,按市人民政府及市住房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新參加工作人員補充住房公積金資金來源由市財政列入預算,按月撥付給有新參加工作人員的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
五、為新參加工作人員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的重要舉措,涉及新參加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做好補充住房公積金測算審核工作,並為新參加工作人員及時辦理補充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手續。
天津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