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浦历史
濠江
区人文历史悠久,东晋时潮阳置县,濠江属
潮阳县
地,已有1600多年历史。
㈡ 汕头的历史沿革
汕头市区地处韩江、榕江、练江的出海口,汕头湾把市区分成南北两片。汕头市区古为滨海冲积地。宋时砂尾(今金砂乡)已形成村落,属潮州揭阳县。南片濠江古为潮阳县建制的招收都,元代光华埠一带已有较大渔村,称厦岭。明初设蓬州守御千户所,嘉靖年间潮州府置澄海县时随属澄海。因沙脊向海伸延,百姓设栅捕鱼,称沙汕。清康熙年间潮州府建沙汕头炮台。雍正年间简称汕头。汕头素有“百载商埠”之称,1858年(咸丰八年)4月,已经占领广州的英法联军进逼大沽口,美国驻华公使伙同英、法、俄三国公使联袂到达大沽外,照会清政府,提出侵略要求。美国公使列卫廉与清政府直隶总督谭廷襄开始谈判,讨论了美国所提出的草约。5月19日,因英法联军即将于次日发动进攻,美国应英国的要求,不动声色地中止了正在进行中的谈判。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后,清政府派桂良、花沙纳等人与英、法谈判。虽然清朝官员并不信任美使,但还是一再恳求美使与俄使居中调停。列卫廉以“调停人”的伪善面孔欺骗清政府。6月7日,美使列卫廉恢复了与清朝官员的会谈,并同意就美方所提出的条约草案再度进行谈判。6月18日,美国抢先英、法与清政府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 其中增开潮州(后改汕头)、台南为通商口岸 。 1858年恩格斯在《俄国在远东的成功》中指出,汕头是“唯一有一点商业意义的口岸。”(《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3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汕头(近代)历史沿革简表时间大事略1921年3月 设汕头市政局 1921年7月 成立市政厅,与澄海分治。 1930年 准予设市,隶属广东省政府。 1950年3月15日 成立汕头市人民政府。 1956年 设置汕头专区。汕头专区辖今潮阳区、潮安区、澄海区、饶平、南澳、揭阳、普宁、惠来、丰顺、梅县区、大埔、五华、兴宁、平远、蕉岭等区县。 1965年7月19日 国务院第157次会议决定,由汕头专区揭阳县划出西北部13个公社(镇),陆丰县划出2个公社,成立揭西县。因县地大部为原揭阳县西部境地而得名揭西,县政府驻河婆镇,属汕头专区管辖。 1981年10月16日 经国务院批准,在汕头市郊龙湖划出22.6平方公里土地建立汕头经济特区。 1983年7月 汕头地市合并,汕头市为省直辖市,下辖今揭阳、饶平、澄海区、南澳、潮阳区、普宁、惠来、揭西、海丰、陆丰、潮州市等10县1市及安平等5区。同年12月22日,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汕头地区,原地区所属海丰、陆丰拆出(注:两县并为地级市汕尾市),余8县1市并入汕头市。 1984年11月 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面积扩大为52.6平方公里,分龙湖和广澳两片区。 1991年4月 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扩大到整个汕头市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同年11月,汕头市行政区域调整为汕头、潮州、揭阳三个地级市,揭西县划为揭阳市管辖。 2003年 经国务院批准,汕头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潮阳、澄海撤市建区,原市区5个区调整合并为3个区,其中河浦、达濠两个区合并为濠江区;升平、金园两区合并为金平区;龙湖区保留,将原属澄海市的外砂镇、新溪镇划归龙湖区;澄海市撤市设区;潮阳市撤市分设潮阳、潮南两个区。调整后,市区面积从原来的310平方公里扩大到1956平方公里,市区人口从原来的120万增加到487.5万。 2011年5月1日 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 本表依据:广东省应急办官网 、汕头市政府官网 以及李宏新《1991:潮汕分市纪事》潮汕地区历史沿革
㈢ 潮阳区的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地属岭南百越。秦属南海郡地。汉属南海郡揭阳县地。西晋为揭阳县地。
东晋隆安元年(397)(注:一说义熙九年即413年)置潮阳县。因处山之南,海之北,而名“潮阳”,时属晋王朝的义安郡。
南北朝(420~589)宋、齐时,属义安郡。后郡州几度更易,至隋开皇十一年(591),潮阳县仍属义安郡。
唐永徽元年(650),潮阳县并入海阳县,属潮州。先天元年(712)复置潮阳县,县治于临昆山(也称孤山或公孤山,今铜盂、和平两镇交界之小北山南麓)。开元二十一年(733),潮州属江南道(翌年改属岭南道),潮阳县属之。天宝元年(742),又改州为郡,潮州改名潮阳郡,领潮阳、海阳、程乡3县。乾元元年(758),潮阳郡复称潮州。郡、州几度更易,潮阳都为其属县。元和十四年(819),潮州刺史韩愈定迁潮阳县治于新兴乡棉阳(今潮阳市区,旧称棉城镇)。
南宋绍兴二年(1132)再度并入海阳县,十年复置潮阳县。元代属潮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潮州路为潮州府。嘉靖四年(1525),潮阳县析出隆井都的三分之一,以及大坭、酉头、惠来3都置惠来县。嘉靖四十二年,又析出洋乌、氵戎水、黄坑3都置普宁县。万历九年(1581),洋乌、氵戎水两都复归潮阳县。
清代,潮阳仍属潮州府,建制一直无变。但其隶属名称,从广南东路到惠潮嘉分巡兵备道,其间时有变动。
民国元年(1912)初,潮阳县直属广东省都督府。民国3年属巡按使署潮循道。民国9年直属广东省。民国14年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善后处(民国17年改为东江行政公署)。民国21年属广东省东区绥靖委员公署。民国25年属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6年第五行政区改为第六行政区,潮阳县属之。民国38年4月,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时期,潮阳县境域略有变动。民国22年(1933)8月析两英圩及河浦寮、古厝、四美、古溪、墙围、圆山仔、金瓯、风吹、仙斗、龟山湾、三顺、流汾水、后棚、秋风岭、牛角丘、林者世、赤竹垭、林招18个乡(村),成立南山移垦委员会(县级)。民国24年10月,改称南山管理局(县级),址设于两英圩。
1949年10月20日县城解放;22日,潮阳县全境解放,成立潮阳县人民政府,设于一区(附城)。12月,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
1950年2月,属潮汕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3月,南山管理局撤销,两英一带乡村复归潮阳县,增设为第十区。6月,划普宁县的石桥头西乡、贵玉乡、南安乡和军埠村归潮阳县。10月属潮汕专员公署。
1952年11月属粤东办事处(粤东办事处成立于1951年7月),同年12月属粤东行政公署。1956年3月,属汕头专区行政专员公署。
1958年5月,潮阳县大长陇(保留汕柄村)及石船乡的碗仔等9个村和陈店乡的石港村划归普宁县;达濠镇、河浦、珠园乡划归汕头市。是年9月,潮阳县雷岭乡的蔗尾等14村划归惠来县。12月,因惠来县与普宁县合并,原属惠来的东红人民公社(辖田心、仙庵、周田、靖海等)划归潮阳县。
1961年3月,惠来复县,田心、靖海、周田、仙庵4个人民公社划归惠来县;惠来县的雷岭人民公社,汕头市的达濠、河浦人民公社划归潮阳县。
1967年3月,属汕头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3月,属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5年,达濠人民公社再度划归汕头市,惠来县的田心人民公社复归潮阳县。
1980年1月,属汕头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83年7月13日(国务院12月22日批准),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的体制,潮阳县隶汕头市人民政府。
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潮阳县,按原行政区域设立潮阳市(县级),由省直辖,汕头市代管。
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河浦镇划归汕头市。
2003年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号),撤销潮阳市,分别设立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以原潮阳市文光、城南、金浦、棉北4个街道,海门、河溪、和平、西胪、关埠、灶浦、金玉、谷饶、贵屿、铜盂等10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潮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中华路(原潮阳市人民政府驻地)。以原潮阳市峡山、井都、陇田、成田、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等10个镇和1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潮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峡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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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迈公西院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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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潮汕在远古时属南交之地,2000多年前的夏、商、周时属扬州南部的荒僻地带,居住在这里的居民为越族的一支。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南越,设立象郡、桂林、南海三郡。在南海郡的揭阳岭设置戍所。秦末陈胜吴文起兵抗秦,赵佗占据这里,拥兵自立为南越武王,设揭阳令于此,于是这里才有政权建制。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111年),潮汕地区设立揭阳县。从此,正式有了行政区划。晋义熙九年(公元413年)改称义安郡,隋开皇十一年(公元591年)始称潮州,“以潮水往复而名”。以后又经过多次变动,至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为潮州府,一直沿用到清代。 开埠——汕头市开埠到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这里原是一片波涛滔滔的海湾,因近几百年来韩江所带泥沙的冲积,才逐从朋海底浮聚起来。元代时,在现在的光华埠一带,已初步形成较大的渔村,称为“厦岭”明洪武二年(1369年),设蓬洲御千户所于此。明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韩江口的沙脊已积聚成片,称为“沙仙坪”。清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在这里筑烟墩建炮台,称为“沙仙头”。从雍正(公元1730年)到乾隆年间,迁到这里居住的人日益增多,除了捕鱼、耕田之外,还利用海水晒盐,各地盐贩也常到这里贩盐运销。清政府在此设站征收盐税。简称“汕头”。汕头又有“鱼它 岛”。以后,随着过往商船日趋频繁,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清政府在放鸡山(今妈屿岛)设立“常关”,课收南北商运的关税,这是在汕头最早设立的海关。 建国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重新建制,设立潮汕专区;1953年1月与惠阳、兴梅专区合并为粤东行署;1956年2月与兴格合称汕头专区,1965年兴梅独立设专区,汕头及下辖县称为汕头地区。另经几次变动。但汕头市均为地方或专区党政机关所在地。1981年11月,在汕头市划出一片土地创办汕头经济特区。1983年7月,实行地市合并,建立市领导县的体制,辖澄海、南澳、潮阳、揭阳、揭西、普宁、惠来、饶平8县和潮州市。1989年1月潮州市划为省辖市。1991年4月6日,国家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扩大到整个汕头市,面积234平方公里,并定于199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务院1991年12月决定,调整潮汕地区的行政区划,设置汕头、潮州、揭阳3个地级市。1993年4月,国务院批准潮阳撤县设市(县级);1994年4月,国家辽批准澄海撤县设市(县级);同月,国务院批准潮阳市河清镇划归汕头市,设河浦区(县级)。至此,汕头市辖龙湖、金园、升平、达濠、河浦五个县级区和南澳县,代管潮阳市、澄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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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潮汕在远古时属南交之地,2000多年前的夏、商、周时属扬州南部的荒僻地带,居住在这里的居民为越族的一支。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南越,设立象郡、桂林、南海三郡。在南海郡的揭阳岭设置戍所。秦末陈胜吴文起兵抗秦,赵佗占据这里,拥兵自立为南越武王,设揭阳令于此,于是这里才有政权建制。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111年),潮汕地区设立揭阳县。从此,正式有了行政区划。晋义熙九年(公元413年)改称义安郡,隋开皇十一年(公元591年)始称潮州,“以潮水往复而名”。以后又经过多次变动,至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为潮州府,一直沿用到清代。
开埠——汕头市开埠到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这里原是一片波涛滔滔的海湾,因近几百年来韩江所带泥沙的冲积,才逐从朋海底浮聚起来。元代时,在现在的光华埠一带,已初步形成较大的渔村,称为“厦岭”明洪武二年(1369年),设蓬洲御千户所于此。明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韩江口的沙脊已积聚成片,称为“沙仙坪”。清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在这里筑烟墩建炮台,称为“沙仙头”。从雍正(公元1730年)到乾隆年间,迁到这里居住的人日益增多,除了捕鱼、耕田之外,还利用海水晒盐,各地盐贩也常到这里贩盐运销。清政府在此设站征收盐税。简称“汕头”。汕头又有“鱼它 岛”。以后,随着过往商船日趋频繁,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清政府在放鸡山(今妈屿岛)设立“常关”,课收南北商运的关税,这是在汕头最早设立的海关。
建国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重新建制,设立潮汕专区;1953年1月与惠阳、兴梅专区合并为粤东行署;1956年2月与兴格合称汕头专区,1965年兴梅独立设专区,汕头及下辖县称为汕头地区。另经几次变动。但汕头市均为地方或专区党政机关所在地。1981年11月,在汕头市划出一片土地创办汕头经济特区。1983年7月,实行地市合并,建立市领导县的体制,辖澄海、南澳、潮阳、揭阳、揭西、普宁、惠来、饶平8县和潮州市。1989年1月潮州市划为省辖市。1991年4月6日,国家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扩大到整个汕头市,面积234平方公里,并定于199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务院1991年12月决定,调整潮汕地区的行政区划,设置汕头、潮州、揭阳3个地级市。1993年4月,国务院批准潮阳撤县设市(县级);1994年4月,国家辽批准澄海撤县设市(县级);同月,国务院批准潮阳市河清镇划归汕头市,设河浦区(县级)。至此,汕头市辖龙湖、金园、升平、达濠、河浦五个县级区和南澳县,代管潮阳市、澄海市。
㈦ 潮汕历史 多方面
希望对你有帮助: 近代历史回顾,潮汕一词的由来 : 1858年6月(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签订了《天津条约》,条约规定增开潮州府等十处为通商口岸。选定澄海县沙汕头(后改名汕头,并取代条约口岸部分“潮州”一词)一带,那时汕头并不为人所熟知,其面积不足一平方公里。但汕头一带引潮汕三江出海口,北通海峡(台湾海峡),身靠南海,其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自然条件十分优越,已取代当时衰落的樟林港地位,成为潮州府属的中心港口。至咸丰九年十二月初九日(1860年1月1日)潮州府如期对美开市,在汕头港把门岛——妈屿岛上设立“潮海关”。不久恩格斯便提到“汕头是远东地区唯一一个具有商业性质的城市”,二十世纪初,汕头埠逐渐成为潮州府属的滨海重镇,其工商繁华,已崛起成为连接穗、港、沪及海外的新兴港口。1904年梅县松口人张煜南等看准这里有巨大的发展潜质,便倾力组建潮汕铁路有限公司,兴建从潮州府所在地直达汕头埠的铁路。1906年,潮汕线铁路筑成,同时又配置“潮汕号”机车头并通了车。 由此 “ 潮汕 ” 一词开始传播。 1907年5月22日,丁未黄冈起义爆发,这是孙中山先生亲自领导的推翻清封建王朝的武装起义,乃日后诸多民主武装革命的先声,但《南洋总汇报》却大肆指责孙中山勾结“潮汕会党”,策动黄冈起义。“潮汕”之名由此见之报端,逐步广为人知。 民国成立后,广东都督府下设潮梅镇守使,其中心驻汕头,汕头粤东中心城市概貌初现雏形。 1921年 汕头建市,设立省直属市政厅,汕头成为粤东继潮州府城后的又一耀点。并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潮”、“汕”共荣,人们便习惯于潮汕平原、潮汕人、潮汕话之类的说法。不过,由于二战至改革开放后的历史原因以及惯有称谓,海外潮人迄今为止仍习惯称自己为潮州人。 改革后的潮汕行政变革: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原汕头市政厅重新建制,设立潮汕专区。1953年1月与惠阳、兴梅专区合并为粤东行署,中心设于汕头;1956年2月原惠阳地区析出,设立汕头专区;1965年兴梅析出设兴梅专区,汕头及下辖县改为汕头地区。而后又几经变动。但汕头市均为地方或专区党政机关所在地。1981年11月,汕头市划部分土地创办汕头经济特区。1983年7月,实行地市合并,建立市领导县体制,汕头下辖澄海、南澳、潮阳、揭阳、揭西、普宁、饶平潮州市(县级)。1989年1月潮州市与饶平县合并为地级潮州市,1991年4月6日,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扩大为整个汕头市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并定于199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1年12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从原揭阳县析出部分土地建揭东县,后将县城榕城镇及周边城镇合并为榕城区建立地级揭阳市。1993年4月,国务院批准潮阳、普宁撤县设市(县级);1994年4月,国家批准澄海撤县设市(县级)。2003年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汕头市调整行政区划,撤销汕 潮汕几大概图头市升平区、金园区,设立汕头市金平区;撤销汕头市河浦区、达濠区,设立汕头市濠江区;撤销县级潮阳市,分别设立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撤销县级澄海市,设立汕头市澄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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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潮阳的历史起源!
春秋战国时,地属岭南百越。秦属南海郡地。汉属南海郡揭阳县地。西晋为揭阳县地。
东晋隆安元年(397)(注:一说义熙九年即413年)置潮阳县。因处山之南,海之北,而名“潮阳”,时属晋王朝的义安郡。
南北朝(420~589)宋、齐时,属义安郡。后郡州几度更易,至隋开皇十一年(591),潮阳县仍属义安郡。
唐永徽元年(650),潮阳县并入海阳县,属潮州。先天元年(712)复置潮阳县,县治于临昆山(也称孤山或公孤山,今铜盂、和平两镇交界之小北山南麓)。开元二十一年(733),潮州属江南道(翌年改属岭南道),潮阳县属之。天宝元年(742),又改州为郡,潮州改名潮阳郡,领潮阳、海阳、程乡3县。乾元元年(758),潮阳郡复称潮州。郡、州几度更易,潮阳都为其属县。元和十四年(819),潮州刺史韩愈定迁潮阳县治于新兴乡棉阳(今潮阳市区,旧称棉城镇)。
南宋绍兴二年(1132)再度并入海阳县,十年复置潮阳县。元代属潮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潮州路为潮州府。嘉靖四年(1525),潮阳县析出隆井都的三分之一,以及大坭、酉头、惠来3都置惠来县。嘉靖四十二年,又析出洋乌、氵戎水、黄坑3都置普宁县。万历九年(1581),洋乌、氵戎水两都复归潮阳县。
清代,潮阳仍属潮州府,建制一直无变。但其隶属名称,从广南东路到惠潮嘉分巡兵备道,其间时有变动。
民国元年(1912)初,潮阳县直属广东省都督府。民国3年属巡按使署潮循道。民国9年直属广东省。民国14年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善后处(民国17年改为东江行政公署)。民国21年属广东省东区绥靖委员公署。民国25年属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6年第五行政区改为第六行政区,潮阳县属之。民国38年4月,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时期,潮阳县境域略有变动。民国22年(1933)8月析两英圩及河浦寮、古厝、四美、古溪、墙围、圆山仔、金瓯、风吹、仙斗、龟山湾、三顺、流汾水、后棚、秋风岭、牛角丘、林者世、赤竹垭、林招18个乡(村),成立南山移垦委员会(县级)。民国24年10月,改称南山管理局(县级),址设于两英圩。
1949年10月20日县城解放;22日,潮阳县全境解放,成立潮阳县人民政府,设于一区(附城)。12月,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
1950年2月,属潮汕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3月,南山管理局撤销,两英一带乡村复归潮阳县,增设为第十区。6月,划普宁县的石桥头西乡、贵玉乡、南安乡和军埠村归潮阳县。10月属潮汕专员公署。
1952年11月属粤东办事处(粤东办事处成立于1951年7月),同年12月属粤东行政公署。1956年3月,属汕头专区行政专员公署。
1958年5月,潮阳县大长陇(保留汕柄村)及石船乡的碗仔等9个村和陈店乡的石港村划归普宁县;达濠镇、河浦、珠园乡划归汕头市。是年9月,潮阳县雷岭乡的蔗尾等14村划归惠来县。12月,因惠来县与普宁县合并,原属惠来的东红人民公社(辖田心、仙庵、周田、靖海等)划归潮阳县。
1961年3月,惠来复县,田心、靖海、周田、仙庵4个人民公社划归惠来县;惠来县的雷岭人民公社,汕头市的达濠、河浦人民公社划归潮阳县。
1967年3月,属汕头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3月,属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5年,达濠人民公社再度划归汕头市,惠来县的田心人民公社复归潮阳县。
1980年1月,属汕头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83年7月13日(国务院12月22日批准),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的体制,潮阳县隶汕头市人民政府。
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潮阳县,按原行政区域设立潮阳市(县级),由省直辖,汕头市代管。
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河浦镇划归汕头市。
2003年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号),撤销潮阳市,分别设立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以原潮阳市文光、城南、金浦、棉北4个街道,海门、河溪、和平、西胪、关埠、灶浦、金玉、谷饶、贵屿、铜盂等10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潮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中华路(原潮阳市人民政府驻地)。以原潮阳市峡山、井都、沙陇、成田、田心、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12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潮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峡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