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㈠ 使用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安全使用许可证吗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需要办理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以下简称企业)。
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四条 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市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管理,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1)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㈡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无非就是一些证明身份的证件,比如身份证之类的,私人购买使用的表明用途即可;企业公司使用得提供公司的营业许可证等证明公司“身份”之类的证件,并表明用途
㈢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包含使用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区别”这四个证有关连,有分别。
从何说起。
我举例说(在中国境内):
1、 你开一家企业(厂场、公司),产品和原材料不是涉及危险品,你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有产品,就要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你开一家企业(厂场、公司),产品不是涉及危险品,原材料是危险品,你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品使用证》,一有产品,就要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你开一家企业(厂场、公司),产品是危险品,原材料不是涉及危险品,你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一有产品,就要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你开一家企业(厂场、公司),产品和原材料是危险品,你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一有产品,就要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你开一家企业(商场、公司),商品是危险品,你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是一般要求,当然《营业执照》是根本,一定要有。
㈣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如果是经营,就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是使用,还有个危险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都是要去政府部门,可以去相关各个地方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都会有,但是因为涉及危险品,基本要求都是很高的,条件不够硬就要慎重一些!
㈤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如何办理
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资料,需要资料如下:
1、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7、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9、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
11、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5)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扩展阅读:
发证机关收到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当场告知企业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企业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发证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发证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㈥ 杭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申请条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公布)第六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图
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2011年3月2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11月16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7号令)第三条。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适用对象: 法人
㈦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是否需要办证
需要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监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第三十一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7)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扩展阅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或者县级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县级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㈧ 我想知道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登记证
你说的应该时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证,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证。现在的登记程序一般是先从中国化学品安全网(http://www.nrcc.com.cn/)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栏目注册,填报相关企业基本信息,省、国家级登记单位审查通过后,打印《危险化学品登记表》,通过县、市安监局提报以下材料:《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四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一份。之后一般20天左右就能拿到证了。
如果是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那要等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后看安监局出台的具体配套政策了。
㈨ 如果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是否还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实施条例还未开始实施,只要是同一个生产系统,生产和版使用的均是危权险化学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无需再办理使用许可证。可能你担心的是以后采购方面没有使用许可证不便采购,但是你放心,使用许可开始后,生产许可证样式会发生变化,会涵盖你想要的内容!
㈩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使用许可证吗
一家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同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先决条件。办理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