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历史
A. 什么是权证
1.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2. 宝钢权证的交易方法与股票基本一致,但以下一┕嬖蛏系那�鹬档霉刈?
(1)在购买权证之前,投资者需签订《权证业务风险揭示书》。目前仅有包括国泰君安在内的63家券商具有权证业务资格,这意味着投资者买卖权证只能通过这63家券商进行,而投资者在宝钢股份股改中获赠的权证则可在任何券商卖出。
(2)T+0交易: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3)涨跌幅限制:权证价格的涨跌幅按以下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例如,上一个交易日宝钢股份和宝钢权证的收盘价分别为4.6元、0.74元,那么本交易日,宝钢权证的涨停价格=0.74+(4.6×1.1-4.6)×125%×1=1.315元,涨幅限制为77.7%,宝钢权证的跌停价格=0.74-(4.6-4.6×0.9)×125%×1=0.165元,跌幅限制为77.7%。当然宝钢权证各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可能不同。
权证(Warrant),又称为认股权证、认股证或"涡轮",是发行人与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契约,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有权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作为标的的资产可以是个股,也可以是一篮子股票、指数、商品或其他衍生产品。按行使时间划分,权证有欧式和美式两种。欧式权证规定持有人只有在约定时间到达时有权买卖标的资产,而美式权证则允许持有人在约定时间到达前的任意时刻行使买卖标的资产的权利。按权利行使方式划分,权证又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售)权证,即有权买或卖标的资产。
权证按发行人可分为两类:股本权证(Equity Warrant)和备兑权证(Covered Warrant,香港称为衍生权证)。股本权证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行发行,也可以通过券商、投行等金融机构发行,标的资产通常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股本权证行使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通常为信誉好的券商、投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权证,其标的资产可以为个股、一篮子股票、指数、以及其他衍生产品。备兑权证的行使不会造成总股本的增加。
认购类权证方案通过向流通股东发放认购权证,给予流通股东按较低的行权价格购买非流通股股东股票的权利。认沽权证类方案由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发放认沽权证,通过权证的行权价格来体现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行权价格与流通股股本数的乘积即是流通股股东在全流通过程中的收益。
大都权证以认购权证为主,比如,石化权证,江铜权证。认沽有南航权证。
C. 权证这种金融工具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历史沿袭
权证的历史沿袭
沪深股市中最早的权证出现在1992年至1996年间,当时的转配股认股权证即所谓A2权证,就是一例。而1992年产生大批暴发户的认购证,从广义上讲也是一种权证。该权证价格30元,后被炒至几百元,由于当时股票市场有暴利,几乎无人放弃行使权。
1993年第二批认购证引来大量买家,甚至引发长龙排队和混乱。如当时上海徐家汇地区的汇联商厦附近,人群挤满天钥桥路,场面恢宏。但事后证明,这次投入者几乎全赔,从此认购证消失。
历史上对于A2权证的投资,充满了“搞笑”的案例。例如,1995年桂柳工股价仅2.50元,转配股价格为2.60元,但A2权证价格却是2元多。也就是说,买入权证的投资者宁愿花费每股4元多的价格买桂柳工“期货”股票,也不愿意以2元多买现货正股(标的证券)。桂柳工A2权证的价格从1元多起步,最高炒到4元,最后跌到0.01元。另一例是江苏悦达权证,其开盘竟高出“正股”数倍,并出现一天涨637%的奇观。当最后一个接货者无法博得一个更“傻”的人后,A2权证开始下跌,此类权证多数从几元钱最终跌到0.01元
全球情况:
全球最早的权证可追溯到1911年的美国。当时,一家名叫美国电灯和能源公司(American Light&Power)发行权证进行了融资。
现在流行的权证可分为美式认股权证和欧式认股权证。美式权证持有人有权在最后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要求履约执行;而欧式权证持有人则仅能于最后到期日当天要求履约执行。
权证出现虽早,但受重视较晚。上世纪60年代,许多美国公司利用股票权证从事并购其他企业的融资,由于权证相对廉价,因此部分权证甚至被当成了推销手段,有点类似“买电脑赠保险”之类的手法。当时的美国,在债券发售出现困难时,常常以赠送股票权证加以“利诱”。权证在控制风险、进行投机等方面的快速发展,则是上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事。
欧洲权证市场也较成熟,德国最多,其次是意大利、瑞士和奥地利。在亚太地区,新加坡等地的权证市场也有一定规模。
D. 中国权证与香港权证发展历史的不同点
权证是一种特定的契约。持有人有权利在契约到期日或到期日前的任何一个交易日,以约定的价格一行使价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权证的买方有权利决定是否执行履约,获得的是一个行使权利而不是义务,即选择执行与否。而权证的卖方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权证的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一权利金。
权证按发行人不同,可分为股本权证与备兑权证两类。从权证发展的历史看,首先出现的是股本权证,但发展较快,目前在国际资本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却是备兑权证。而且权证发展最快的地区是我国的香港。
一、香港权证市场概况
香港权证市场发展始于1973年,最初由大型上市公司附债券发行。20世纪80年代初,权证逐渐在香港股市流行,最初也是股本权证,且多作为大型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的赠品送给投资人。当时的市场规模小、不够规范,与此同时,由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发行的备兑权证却得到了市场的认可。20世纪90年代末,权证发展进入加速期,并发展成为全球权证交易金额最大的市场。从数据上看,1998年香港权证市场上,公司权证交易金额为25亿港元,备兑权证交易金额101.6亿港元。上市权证数量上,1995年的244个,2005年的1304个,2006年5月达1475个(如图-1所示)。2004年香港交易所认股权证的交易额为673.37亿美元,2005年权证交易金额市场占比已突破20%,达20.98%,认股权证交易金额列全球第一(如图所示)。
另外,在香港权证市场上,备兑权证产品比公司权证更被投资者接受,公司权证占市场权证交易金额的比例由1992年的约50%下降到2005年的不足1%。2005年,备兑权证与公司权证在香港的交易额之比为375:1。
二、香港权证市场的交易特点
1.以备兑权证为主的市场结构。股本权证与备兑权证可谓权证最基本的产品品种。股本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约定时间按约定价格向上市公司认购股票,上市公司则必须向权证持有人发行股票。而备兑权证是由上市公司之外的中介机构发行的一种权证,持有人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价格购买发行人持有的股票。所以备兑权证是以已发行股票为标的,不是新发行股票。由于备兑权证与股本权证相比,流动性好,期限相对短,最短的仅有6个月,也不需发行新股。权证性质上除了认购权证之外,还有认沽权证和其他类型。所以得到香港权证市场的一致认可。近年来,虽然公司权证和备兑权证的上市数量相差无几,但在交易金额上,备兑权证占有绝对主导地位,从图-2所列数据也可清晰地看出。
2.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严密。权证市场在香港主要受到香港联交所、期交所和结算所组成的香港交易所的监管,采取自律型监管模式。监管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是《证券条例》、《保障投资者条例》、《证券(内幕交易)条例》等。其相关规定十分细密。如为了防止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定:标的证券发行在外的市值不少于10亿元,且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中必须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如果是组合证券,两种证券组合时,每种标的证券的最低比重为25%,三种证券的最低比重为12.5%,四种以上证券的最低比重为10%。无论何时,证券均须有某一指定的最低百分比由公众人士持有。如由公众人士持有的百分比跌至最低限额,则交易所有权将该证券停牌,直至发行人已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恢复公众的持股比例。在其他制度上的规定也相当严谨。如多家券商发行同一标的权证,则权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0%和在外流通股份数的30%。当可供发行权证数量不足以满足所有拟发行权证的发行人的需要时,交易所通过抽签等方法来决定发行分配。另外,对发行权证的最低市值,做市商制度,权证行使价或行使期的变更等规定都十分明确。在监管手段上,香港以事先审查为主,体现在主要对权证发行人的资格审查上。监管的重点是权证发行人。
3.引入了做市商制度。依据价格形成方式的不同,一般将交易制度分为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竞价制度也称指令驱动交易制度、双向拍卖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严格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分为连续竞价制度和集合竞价制度。而做市商制度又称为报价驱动交易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存在拥有优先地位的做市商,在交易系统中存在做市商的报价。又分为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和垄断做市商制度。香港权证交易在制度上采取了竞价交易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相混合的交易制度,即同时在一只证券上实行竞价交易制度和做市商制度。从实践看,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凭借发行人的技术优势,有效地引导了权证的定价、消除了市场上的非理性因素。因此,做市商制度保障了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抑制了股价操纵,辅助大宗交易的完成,提高了市场效率。
E. 有没有人知道香港权证发展的历史以及现状啊
权证是一种特定的契约。持有人有权利在契约到期日或到期日前的任何一个交易日,以约定的价格一行使价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权证的买方有权利决定是否执行履约,获得的是一个行使权利而不是义务,即选择执行与否。而权证的卖方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权证的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一权利金。
权证按发行人不同,可分为股本权证与备兑权证两类。从权证发展的历史看,首先出现的是股本权证,但发展较快,目前在国际资本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却是备兑权证。而且权证发展最快的地区是我国的香港。
一、香港权证市场概况
香港权证市场发展始于1973年,最初由大型上市公司附债券发行。20世纪80年代初,权证逐渐在香港股市流行,最初也是股本权证,且多作为大型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的赠品送给投资人。当时的市场规模小、不够规范,与此同时,由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发行的备兑权证却得到了市场的认可。20世纪90年代末,权证发展进入加速期,并发展成为全球权证交易金额最大的市场。从数据上看,1998年香港权证市场上,公司权证交易金额为25亿港元,备兑权证交易金额101.6亿港元。上市权证数量上,1995年的244个,2005年的1304个,2006年5月达1475个(如图-1所示)。2004年香港交易所认股权证的交易额为673.37亿美元,2005年权证交易金额市场占比已突破20%,达20.98%,认股权证交易金额列全球第一(如图所示)。
另外,在香港权证市场上,备兑权证产品比公司权证更被投资者接受,公司权证占市场权证交易金额的比例由1992年的约50%下降到2005年的不足1%。2005年,备兑权证与公司权证在香港的交易额之比为375:1。
二、香港权证市场的交易特点
1.以备兑权证为主的市场结构。股本权证与备兑权证可谓权证最基本的产品品种。股本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约定时间按约定价格向上市公司认购股票,上市公司则必须向权证持有人发行股票。而备兑权证是由上市公司之外的中介机构发行的一种权证,持有人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价格购买发行人持有的股票。所以备兑权证是以已发行股票为标的,不是新发行股票。由于备兑权证与股本权证相比,流动性好,期限相对短,最短的仅有6个月,也不需发行新股。权证性质上除了认购权证之外,还有认沽权证和其他类型。所以得到香港权证市场的一致认可。近年来,虽然公司权证和备兑权证的上市数量相差无几,但在交易金额上,备兑权证占有绝对主导地位,从图-2所列数据也可清晰地看出。
2.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手段严密。权证市场在香港主要受到香港联交所、期交所和结算所组成的香港交易所的监管,采取自律型监管模式。监管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是《证券条例》、《保障投资者条例》、《证券(内幕交易)条例》等。其相关规定十分细密。如为了防止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定:标的证券发行在外的市值不少于10亿元,且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中必须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如果是组合证券,两种证券组合时,每种标的证券的最低比重为25%,三种证券的最低比重为12.5%,四种以上证券的最低比重为10%。无论何时,证券均须有某一指定的最低百分比由公众人士持有。如由公众人士持有的百分比跌至最低限额,则交易所有权将该证券停牌,直至发行人已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恢复公众的持股比例。在其他制度上的规定也相当严谨。如多家券商发行同一标的权证,则权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0%和在外流通股份数的30%。当可供发行权证数量不足以满足所有拟发行权证的发行人的需要时,交易所通过抽签等方法来决定发行分配。另外,对发行权证的最低市值,做市商制度,权证行使价或行使期的变更等规定都十分明确。在监管手段上,香港以事先审查为主,体现在主要对权证发行人的资格审查上。监管的重点是权证发行人。
3.引入了做市商制度。依据价格形成方式的不同,一般将交易制度分为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竞价制度也称指令驱动交易制度、双向拍卖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严格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分为连续竞价制度和集合竞价制度。而做市商制度又称为报价驱动交易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存在拥有优先地位的做市商,在交易系统中存在做市商的报价。又分为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和垄断做市商制度。香港权证交易在制度上采取了竞价交易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相混合的交易制度,即同时在一只证券上实行竞价交易制度和做市商制度。从实践看,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凭借发行人的技术优势,有效地引导了权证的定价、消除了市场上的非理性因素。因此,做市商制度保障了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抑制了股价操纵,辅助大宗交易的完成,提高了市场效率。
F. 求权证历史资料
权证过期了就取消了。资料很难找。
G. 权证的权证历史
权证在中国可谓“臭名昭著”。由于发行量小,制度不健全,自从诞生以来,权证就被前仆后继的投机者炒得热火朝天。这种内在价值为零的击鼓传花游戏至今还在继续。2005年8月22日,这是一个值得中国证券市场铭记的日子,因为今天将是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正式开幕之日。宝钢权证的登场,标志着在经过十余年的探索之后,中国证券市场将迎来金融衍生品这一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如果把1992年-1996年之间的配股权证以及国债期货视作初生阶段两次不太成功的尝试的话,在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各项条件更为完备的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金融衍生品市场已经有了再次启动并真正迈向成长的基础。
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敲门砖,权证的登场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各个层面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权证的推出,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结构和功能。成熟的证券市场产品既有基础性产品,如股票、债券,又有结构性产品,如LOF、ETF等,还要有衍生产品,如股指期权、股指期货等。而中国证券市场缺乏金融衍生产品,事实上是一个单边市场,不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不利于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权证的推出,则为创造新的金融衍生品市场、提供多样化投资工具、促进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提供了契机。
权证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和资产组合调整手段,极大地丰富市场投资品种。权证是具有买权或卖权的有价证券,为市场提供了新的避险工具和投资工具。由于权证具有期权性质,同时具有高财务杠杆的特点,因此投资者既可以进行利用它风险管理,也可以通过杠杆作用实现"以小搏大"的目的,增加了新的盈利模式。
权证的推出,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方式,同时又可减轻上市公司的"圈钱"目的。在融资中,将权证与股票或债券同时发行,可以增加股票或债券的吸引力,提高投资者认购的积极性,便利上市公司筹资。同时,在融资中引入认股权证后,上市公司业绩如果出现下滑,就有可能导致大量权证不被执行,发行人将募集不到计划的资金规模,恶意圈钱的可能性被降低。另外,权证可以逐步行权,有利于发行人灵活地安排融资时间,避免一次性募资导致资金闲置。
权证的推出,可以缓解证券公司的经营困境。对券商等中介机构来说,发行权证带来了拓展业务的机会,有助于改善目前券商业务品种单一的情况,增加新的业务收入来源。
权证的推出,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证券市场正处功能性拓展的关键时期,即通过市场广度和深度的发展来进一步发挥市场功能。在这种背景下,市场各方对金融产品创新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在中国发展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的金融产品条件还不充分具备的条件下,率先推出权证产品是安全、有效和可行的选择。权证的推出,将为今后一系列创新产品的发展打下基础,为未来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成长积累宝贵经验。
如同15年前中国证券市场创立一样,权证在诞生之初可能是幼稚的,也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但是,我们相信,在各方的努力探索和精心呵护之下,权证将承担起它应有的功能和使命,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深度发展掀开新的一页。
H. 权证是怎么一回事
权证是一种可上市交易的新的证券品种,它是发行人赋予权证持有者可于特定的到期日,以特定的价格,购入或卖出相关资产的一种权利。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股票,主要特点是波动快,可以当天交易,所以对短线技术要求非常高,如果股票短线玩得不好,建议先认真学习后再进行操作。
权证一般都是日内交易,要以玩超短,也可以玩波段。不同的手法有不同的交易系统,建议你先用小资金练习,能保证每天都赚钱后才真正开始用大资金操作。
I. 权证股的权证起源
在国外,权证起源于1911年美国电灯和能源公司。在1929年以前,权证作为投机性的品种而沦为市场操纵的工具。1960年代,许多美国公司利用股票权证作为并购的融资手段。由于权证相对廉价,部分权证甚至被当成了促销手段。当时美国的公司在发售债券出现困难时,常常以赠送股票权证加以“利诱”,颇有种“买电脑赠保险”的意味。1970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以权证方式融资15亿美元,使得权证伴随标的证券的发行成为最流行的融资模式。欧洲最早的认股权证出现在1970年的英国,而德国自从在1984年发行认股权证之后,一度迅速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权证市场,拥有上万只权证品种。但其地位目前已经让位于香港。截至2004年12月31日,按认股证成交金额计,香港位列全球第一,去年全年成交金额673.573亿美元,遥遥领先第二位的德国552.085亿美元及第三位的意大利211.153亿美元。
J. 什么是权证啊
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个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
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权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远期或期货的分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需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约,即必须以一个指定的价格,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从上面的定义就容易看出,根据权利的行使方向,权证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售权证,认购权证属于期权当中的"看涨期权",认售权证属于"看跌期权"。现举一个认购权证的案例。
投资者购买了1万份该权证表明,他支付360元,就可以在6月16日至9月16日间的任何一个交易日按0.78元的价格买入1万份上证50ETF,由于该权证是按现金结算的,所以行权时并不会要求投资者掏钱出来购买ETF,而是根据行权时ETF的价格和行权价格进行差价结算。一般来说,当上证50ETF低于0.78元时,投资者不会提出行使权利;只有当上证50ETF高于0.78元,投资者才会提出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