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有害生物防治简称PCO
PCO的核心是有害生物的综合防治,即从有害生物与环境以及社会条件的整体观念出发,根据标本兼治而着重治本以及有效、经济、简便和安全,包括对环境无害地原则,因地制宜地对有害虫种采用适当地环境治理、化学治理、生物防治或其他科学有效手段组成一套系统地防治措施,将其种群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地水平,并争取予以清除,以达到除害灭病或减少骚扰地目的。而并非传统地喷喷洒洒,一喷了之地灭害方式。 有害生物控制或称害虫防治是一项产业,它是针对危害人类健康、骚扰人居环境的有害昆虫和其它动物进行有效控制的服务业。PCO的核心是害虫综合防治,即将害虫及其栖息环境作为一整体,再考虑到社会条件,综合采用合理的环境治理、物理治理、化学治理、生物治理或其它有效手段,组成一套系统的害虫防治措施,达到治本目的。
Ⅱ 有害生物防治有哪些途径
化学防治方法:主要指用化学药剂毒杀有害生物,作用途径(经皮、经口、经呼吸)回。物理防治方法答:主要指用器械、工具的方法捕获或杀灭有害生物。例如用鼠夹、鼠笼、粘鼠胶等捕获老鼠,用“电猫”电击毙老鼠;用捕蝇笼、粘蝇纸捕获苍蝇,用蝇拍击打苍蝇;用紫外线灯诱捕或电击蚊蝇;用捕蟑器、粘蟑板诱捕蟑螂等。通过化学、辐照或遗传工程的方法,培养大量人工绝育的有害生物,将其释放到自然环境中,与自然环境中的有害生物交配而不繁殖后代,从而控制环境有害生物的数量。有些专家称为遗传绝育防治法。
武汉猫头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城市害虫治理公司,我们是集武汉灭白蚁、杀臭虫、灭跳蚤、除四害于一体的大型武汉杀虫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员工队伍的向心力与稳定性获得长足的发展,在为各类客户服务的过程中纪律严明,保守客户秘密,保证客户财产安全。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关于员工偷拿客户财务的投诉。
更多问题请咨询猫头鹰生物技术客服!
Ⅲ 什么叫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就是根据生态学的原理和经济学的原理,选取最优化的技术组配方案,把有害生物的种群数量比较长期地稳定在经济损害水平以下,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针对荔枝、龙眼而言,现阶段的具体体现就是建立一套“以农业措施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要手段,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为辅”的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系统,以减少化学农药的污染,为安全优质生产及出口提供技术支撑。
Ⅳ 植物的有害生物防治有哪些基本原则
植物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原则:植物有害生物种类繁多,为害方式各异,发生规律也不尽相同。被动地等到病、虫、草、鼠严重发生为害时再防治是不行的,防治时单纯使用农药而忽视其他方法或不论什么情况一味排斥使用农药只靠生物防治等方法也是不当的。有害生物的防治必须掌握防治对象的发生规律,并结合田间调查统计和预测预报的结果以及作物生长状况、管理水平和气象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及早防范,采取包括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各种必要的措施,力求控制有害生物不发生或在不足以为害的水平上。
有害生物的防治应从农业生产的全局出发,从整个生态系的角度考虑问题。
既要考虑当前利益,又要考虑长远利益;既要考虑经济效益,又要考虑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考虑到安全可靠性,有害生物的防治(尤其是药剂防治)绝不能以牺牲人、畜、有益生物和环境的安全为代价。这就是我国多年来推行的“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原则。
Ⅳ 植物的有害生物防治有哪些基本方法
植物检疫:根据国家颁布的法令,设立专门机构,对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强制内性检验,以防容止某些在局部地区发生为害的危险性病害、害虫、杂草种子随产品的调运和交流在国家或地区间扩散和传播为害;而对已传入的某种这类危险性有害生物,则采取强力措施及时扑灭,即为植物检疫。相关内容详见本书第四篇“植物检疫”。
Ⅵ 有害生物防治方案怎么写
根据当地有害生物种类及危害状况,进行调查。
Ⅶ 急找有害生物防制管理制度.
重庆市林业局发出通知全面推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五项制度”
更新日期:2006-06-02
近日,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创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制,努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重庆市林业局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五项制度”的通知》(渝林造〔2006〕19号),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五项制度”,即目标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度、警示通报制度、限期除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知要求:
一、 加强领导,全面实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全面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成灾率”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纳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防治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提升能力,进一步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各地要根据本区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要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保障应急所需经费和物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建立快速反应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体系,保障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高效运转。
三、积极防范,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警示通报制度
市林业局将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进行发布。同时,对我市有重大威胁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以及新发生的疫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警示通报。各地接到《警示通报》后,发生区及重点警示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立即根据本地情况分别制定“防治方案”和“防治预案”。重点警示区域要做好应急准备,根据警示通报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普查工作,一旦发现相关危害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四、严格督察,大力推行林业有害生物限期除治制度
各地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实行林业有害生物限期防治制度,要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未及时除治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向经营者(林主)下达“限期除治通知书”,责令限期除治;在规定期限内没有除治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代为除治,全部防治费用由被责令限期除治者承担。
五、强化责任,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要进一步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责任,严格执行责任事追究制度。对预防工作搞得好,连续多年没有发生严重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的单位和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实行奖励;对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除治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并予以通报。同时,还要建立起重大责任事故举报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