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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发布时间: 2022-04-16 17:11:51

1. 生育津贴怎么网上申请

生育津贴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s://wssb.dgsi.gov.cn/)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具体流程: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0、提交审核;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包括哪些内容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2. 生育津贴怎么领

您好: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 (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携带的资料。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门诊票据、费用明细,有关检查报告单; 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汇总单(盖医院章)、诊断证明(盖专用章)、病历首页、手术记录、接生记录复印件。
2、参与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有个人帐户;
3、生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只有参保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为女性的职工才能申领;
5、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的时间达到当地的标准,一般需要在生育前连续缴满12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的规定
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规定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 怎么申请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女职工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4. 个人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参保单位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到协议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5. 生育津贴怎么申请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6.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生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2、参与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
3、参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为女性职工;
4、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的时间达到当地的标准,生育前连续缴满一年。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津贴办理领取流程:
1、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的 6 个月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申请办理,个人不能自行申领生育津贴;
2、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一次性支付给用人单位;
3、结算费用直接拨付到参保单位指定账户,参保单位可通过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报销单据明细。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7. 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如下: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情况: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8. 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或家属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经办机构申报,大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宝宝准生证、出生证、住院发票、就医证明、出院证明、住院及生产费用清单等。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4、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5、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6、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_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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