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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事故

发布时间: 2020-11-19 10:37:33

A. 大学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近日,东莞莞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与北隅派出所联合行动,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成功破获系列抢劫学生财物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缴获事主被抢手机1部,有效地维护了莞城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稳定。

今年11月6日、13日,位于莞城北隅辖区的东莞市卫生学校附近连续发生两宗学生被恐吓、持刀抢劫的案件,3名卫校学生分别被抢去两部手机和100元现金。案发后,莞城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强化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和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梁沃深要求办案部门一定要重拳出击,尽快破案,还校园平安。刑侦大队大队长庾泽文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与北隅派出所共同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通过串并案分析,侦查民警发现,发生在市卫校附近的抢劫学生财物案与周边一些镇街发生的一系列同类案件作案手法如出一辙,于是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利用调取的视频资料,结合调查走访,综合分析,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本地辍学的青少年,且极有可能有吸毒或其它犯罪劣迹。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进一步梳理掌握到的信息和线索,最终锁定李某乐(男,17岁,莞城人)等2名嫌疑人。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卢向东带领专案组民警在辖区学校周边及较多学生流连的场所进行蹲点伏击。经多日守候,12月2日下午,专案组最终在东正辖区安靖乡安靖路将李某乐抓获。经审讯,李某乐对伙同他人恐吓、殴打、抢劫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在莞城、东城等地作同类案件共8宗。

B.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纯属意外事件的话,没有人为此负责,自己为自己负责了
一、 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定位问题

目前,发生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哪些责任这是问题争论的焦点。而焦点中的焦点是“学校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当前流行的说法有两种:

A、学校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其理由是:

● 学校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学生到了学校,就是学校的责任。学校不管,谁管?只要在校、只要在上学期间发生的事故都应该是学校的责任。这种说法目前占据了主导地位。

● 学生是未成年人被委托的监护人。家长交了钱(特别是像我校这种全寄宿学校),就是委托学校对孩子进行全方面吃喝拉撒管理,学校当然应该负有责任。

● 学校是家长的代理监护人.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十周岁的孩子,缺乏辨认依据,缺乏判断能力,需要有人监护,在家,在学校不能出现真空,到了学校监护的责任自然就转化为学校。

● 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学生被送到学校,家长和学校之间就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B、学校不应该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其理由是:

● 这种说法缺乏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6条指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缺乏监护能力,则应按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朋友亲属—由父母的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员会的顺序,在这当中,根本没有学校。

● 对“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合同监护人。学生被送到学校,家长和学校之间就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的说法也不成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应签署合同方能有效,到现在为止,没有哪家学校和家长签定了合同。

●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最基本的职责是教育而不是监护。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人生安全职责,这种“保护”职责是一种“派生”职责,而家长的保护管理是“全部”。保护不等同于监护。

● 监护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家长只把监护的义务给学校,而不把权利给学校,违反法律“公平”的原则。

● 监护的职责具体内容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照顾生活、管理保护其财产、对被监护人管理和教育,、代理民事诉讼,而学校保护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尊重其人格健康,不侵犯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利。

● 家庭履行监护是1:1或N:1的形式,而学校只能是1:N的形式,客观上无法等同。

综上所述,很显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学校不承担监护的责任,这一条,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决定着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的处理。

二、 关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

如果说,第一部分阐述的理论依据,那么这一部分则是实践操作。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谁来负责?负多大责任?家长和学校可能都各执一词。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 民法中规定,判断责任有四个原则,也就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 根据民法第160条规定:“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经济赔偿。”也就是说,判断单位有无责任,就看单位有无过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单位有过错,就负责,无过错,就不负责。

● 当然,如果学校和家长都无过错,还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简言之,也就是学校出于同情和人道主义,给予家长适当经济补偿。请注意,这里只能用补偿,而不是赔偿。赔偿就是有过错,而补偿是学校无过错。公平责任原则的应用是有严格条件的,比如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害者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承担费用等等。

这里,就牵涉到认定过错的问题,“民法”规定,认定过错必须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具体就是:

● 必须有损害事实

● 必须有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 加害人的违法行为必须与事实损害有因果关系

● 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态度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的责任是“安全教育是否到位、管理是否适当、措施是否落实”。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后,判断学校有无过错,主要就是从以上‘三个是否’来看。学校应该分清明显帐,比如在这次事故中,学校是承担全部还是部分、直接还是间接、有意还是无意中的哪一种。以此来确定责任的大小。

三、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的范围

这个问题的焦点是:哪些情况应赔偿、哪些情况不赔偿。目前,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比较难以判定。但是我们可以参照上海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条例来灵活处理。具体是: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

1、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安全标准。

2、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4、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它物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

6、学校对特殊体质的要特殊照顾,未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

7、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伤害扩大的。

8、教职员工侮辱、 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9、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10、 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形。

学校不承担责任的。

①、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②、 学生擅自离校发生的,

③、 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期间发生,学校管 理并无不当的。

④、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⑤、 学生自杀、自伤,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

⑥、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学校并无管理不当。

⑦、 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

⑧、 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⑨、 不可抗力造成的

⑩、 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形。

总之,学校责任不在于时间和空间,而在于事实和学校责任的大小;不在于事情的重和轻,而在于学校承担过错的大小。(主要、次要、附带等等)

四、 学校对校园伤害事故采取的对策

● 当场处理应该采取的措施

1、现场即使抢救,及时送医院。要注意,送的医院一定要送当地的条件比较好的大医院,不要怕麻烦,否则,一些隐性病(如大脑、五脏内部)查不出来,将来诉诸法律学校要吃亏。

2、及时将真实的情况通知家长,当然,这需要一点艺术性。 有待于学校老师、领导细细揣摩。

3、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如果是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以内,如果是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

4、学校及时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一般情况下,一把手领导可以不出面,这样可以有回旋的余地。学校可以安排一位副职校级领导来处理,当然,重大事项必须向一把手请示。

5、学校及时调查事故的原因、经过,调查取证,为事故的处理提供依据。这一点注意不要忽视,很重要。

● 善后处理应该采取的措施

6、分清事实,尽量协商和解,和解应该在双方志愿的基础上。

7、处理要抓紧时间,以免事态扩大。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如果家长采取闹事,学校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8、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再采取法律起诉的方式。当然,学校也不要怕采取这种方式,只要事实清楚,该负的责任学校负,不该负责的也不要负。

五、 关于赔偿的形式

1、赔偿的经费类别

● 一般事故:主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

● 伤残类事故:除了上述的费用,还包括伤残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补助护理费

● 死亡类事故:除了包括一般事故类别的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2、处理赔偿经费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 住院费:住院的票据只能是事发地附近医院,如果中途转院,应该经原来的医院同意,确定出院的要及时出院,不得拖延。

● 医药费:请专家和法医作出医药费认定,列出所有药品处方,鉴别哪些与治疗有关,有关伤情证明的记录、诊断书、病历,处方等,应该严格甄别。

● 注意是否在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已经索赔,则不能重复计算。

● 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有专门的计算公式。

● 未来再次手续费:这是个大头,不可忽视。要有原来的诊治医师的批准意见。

● 精神抚慰金:只有残疾的、死亡的才有此项。其余都没有。要出示司法鉴定。

3、赔偿资金来源

这一点,可以借鉴上海的做法,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 以学校为单位,集资或捐助,成立专项基金,存入银行

● 以学校为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投集体责任险

● 社会集资捐助

● 动员家长为学生投人身意外事故责任险

4、支付的方式

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付款

六、发生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后应采取的对策预防

a) 学校应该经常性的检查校园教育教学的设备设施,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而导致学生意外事故的,学校无条件负全部责任。学校应引起高度重视。

b) 建立安全网络,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一层对一级负责。

c) 对食品、用水、用奶、玩具、文具要查进货渠道、查生产商、供应商,不让校园外的食品进入校园。

d) 体育活动上的强度不能超过学生的承受力。

e) 对有特殊体质的学生要有告知义务,要进行特殊照顾。

f) 制定学校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在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老师,在事故处理完后可以由学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让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但要注意经济赔偿不可以完全由教师承担。

g) 建立校园申诉制度。让学生对困扰他们的烦恼有一个申诉的地方。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欺负等等。这也是“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落实。

C. 近年来有哪些校园安全事故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16日,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

11月14日早6时左右,山西省沁源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据沁源县交警大队介绍,至少已有21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多数为学生和教师。沁源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南新燕介绍,事故发生在沁源县一段乡村公路。一辆大货车撞向路边的师生导致事故。

在州市纳溪县观音砣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车祸已经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伤。
一辆泸州当地车牌由泸县开往敦梓的大客车左侧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车窗玻璃散落一地,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不远处一辆贵重牌照的大货车车头则已完全变形。
据现场目击群众介绍,车祸是由于大客车与货车相撞所致。据当地群众称,当时准载三十人的大客车上乘坐了二十七名泸县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学生。死亡学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学生,而受伤的十三名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点多,刚考完期末考试,6名中学学生相约到一水塘边捕鱼。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再度敲响警钟。

据悉,6个学生中的3个因为下水到对岸取鱼网时,由于过度慌张,2个不幸遇难,一个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王某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已沉入水底。

看着这一段段惨痛的经历,我们不禁开始颤抖,开始哭泣,开始落泪……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当我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会把别人的门玻璃打碎,但是总是有他的地方就欢声笑语,可是现在这笑声已成了哭泣声;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不要因为一次的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让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父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父母的着想。难道怀胎十月,养你十几年,得来的就是一滴滴眼泪吗?好好想想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你们愿意就这样离去吗?五彩缤纷发世界,难道就不想看了吗?生成命诚可贵,不知道,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D. 在校园里有哪些不安全的事例事故

1、教室伸懒腰,铅笔戳伤同学眼睛。

2、学生看铅球赛被砸伤。

3、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导致摔伤、擦伤等。

4、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校园设施老化,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

5、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

6、体育活动或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时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7、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

8、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

9、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

10、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

E.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5月12日 陕西南郑幼儿园 吴焕明 48岁 林场村四组人 男 5月12日上午8时左右,48岁的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村民吴焕明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致使7名儿童和2名成年人死亡,另有11名学生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死亡的7名儿童为5男2女,2名成人为幼儿园教师吴红英及其母亲。犯罪嫌疑人吴焕明行凶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详细]
4月30日 山东潍坊尚庄小学 王永来 45岁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村民男 4月30日,山东潍坊男子王永来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王永来被当场烧死,5名受伤学生目前无生命危险。
4月29日 江苏泰兴幼儿园 徐玉元 46岁 泰兴市泰兴镇人 高中文化 已婚男 无业
原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单位辞退,近期没有工作。此前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徐玉元的作案现场为该幼儿园小二班教室。其犯罪动机正在审查。有民间消息称,其曾在事发地幼儿园当过保安,后来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因此心理不平衡。 29日上午,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持刀行凶事件。据进一步核实,该事件中受伤的人员一共为32名,其中学生29名,教师2名,保安1名。到目前为止无人员死亡,有5名儿童伤势较重,其中危重伤员2名。[详细]
4月28日 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 陈康炳 31岁 雷州市纪家镇人 未婚男 4月28日15时,陈康炳混入广东省湛江雷州雷城第一小学,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详细]
4月12日 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 杨家钦 40岁 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人 已婚男
杨家钦曾是村里的赤脚医生,几年前患上精神病,平时并没见有什么暴力行为。2005年9月发现其患有精神病。两年前,杨在上海打工时曾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一个月。案发三天前,杨曾因一些纠纷用刀将邻居杨某的头砍伤,当地边防派出所曾出警处理。 2010年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杨家钦用菜刀连砍7人,造成一名8岁男孩和一名80岁老妇死亡,另有两名小学生、一名学龄前女童及两名村民受伤。[详细]
3月23日 福建南平实验小学 郑民生 42岁 福建南平人 中专毕业 未婚男
职业:他原为马站社区诊所医生,2009年6月辞职。医术较好,还被称为“郑一刀”。当了18年外科医生,和哥哥一家三口、80岁的老母亲在61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20年。
作案动机:一是与原工作单位领导有矛盾,辞职后谋新职不成;二是恋爱多次失败,尤其是与当前所谈女友进展不顺利,心态扭曲,故意杀人。 2010年3月23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重大凶杀案,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10人,抢救无效后又死亡5人,嫌犯郑民生当场被抓。[详细]

F. 校园常见的安全事故有哪些

挤压事故
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校园设施老化。

体育活动事故
体育活动或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时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劳动事故
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教师没有将安全事故的遇见性放在首位。

校园事故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哥们义气拉帮结伙;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盲目消费导致偷盗;不良交往拉人下水;少数教师有体罚行为。

消防事故
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一是侥幸心理严重,导致老化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仍在凑合着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识缺乏,大多数师生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课极少上,发生火情更不知如何处理。三是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学生事故
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

自然灾害事故
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差,遇到暴风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无法有效防卫造成的伤害。

卫生事故
学校卫生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卫生设施差等问题仍很突出,已成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

设施事故
学校没有定时检查设施,导致学校里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G.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有哪些

1、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校园惨案;

2月19日下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肢解,随后弃尸野外。在一般人眼里,女生往往与暴力绝缘。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4人竟是女生。警官说:“女孩子在犯罪中表现出的暴力程度,大体可以反映出目前一些青少年对暴力的一种心态。”

2、几句争吵酿校园惨案两少年被毁;

3月6日下午,一名中学生到大通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投案自首,称其将同班同学捅伤。经审讯,刑事警察大队迅速查清了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现年19岁,系大通某中学高三年级学生。受害人王某某是其同班同学,两个人家住在一起,平时关系相当不错。3月6日11时许,张某某在教室里写信,王某某好奇地在旁边看了一下,张某某回头骂了一句脏话,引起王某某的不满,两人遂发生争吵。在家里从来没有吃过亏的张某某感到在全班同学面前受到了奇耻大辱,就回家取了一把匕首,等在校门口伺机进行报复。这时其另一好友多次对张进行劝阻,让张某某不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打一顿出出气算了。但红了眼的张某某根本不听劝告,执意要把王某某“捅下”。13时许,王某某放学后从学校出来,快走到校门口时,被张某某拦住。张某某持刀朝王某某左肋处猛刺一刀,王某某受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3、四川岳池一中学发生血案 五名学生校门口被捅伤;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四川新闻网报道,五个学生被刀捅伤,其中三名学生躺进医院抢救。9月28日深夜,这场血案就在四川广安岳池县第一中学校的校门前发生了。

受伤学生中有一名叫曹更生的男生,他父亲曹昌云介绍说,曹更生是岳池县第一中学校高三的复习生。据曹昌云询问伤者曹更生获知的情况是,当晚自习快十点下课后,曹更生和几个同学准备出校吃点东西,谁知刚刚走出校门口就和等在学校门口的几个人发生了冲突。由于曹更生身中三刀伤势较重,所以曹昌云也没有把情况了解得很详细。“但是我晓得,事发后警方和学校保安挡获了参与捅人事件的几个嫌疑人”。

4、吉林10余名少年持刀冲进学校砍伤5学生扬长而去;

9月30日12时30分许,长春市湖光路附近的长春市朝阳学校院内,一座二层旧楼门口,女校长向男孩的父亲承诺着。就在大约1个小时前,10余名手拿砍刀的少年冲进校园,将在此租房教学的长春健美操学校的5名学生砍伤后扬长而去,而目睹整个过程的50余名学前班儿童和老师吓得躲在教室里,顶住了房门。

5、北京房山某高中有多名学生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强行索要钱财;

2007年年初,北京房山某高中有多名学生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强行索要钱财。近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民警抓获。赵某抓住新生对周围环境比较陌生这一特点,专门在该校附近租住了民房,以语言威胁强行拦截过往学生“借钱”。经过警方核实,已有14名学生遭到抢劫。

6、[预防与对策]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另外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师要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教。

H. 校园常见安全事故有哪些

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
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16日,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
山西沁源大货车撞人至少21人死 多为学生和教师。
11月14日早6时左右,山西省沁源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据沁源县交警大队介绍,至少已有21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多数为学生和教师。沁源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南新燕介绍,事故发生在沁源县一段乡村公路。一辆大货车撞向路边的师生导致事故。

I. 校园安全事故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16日,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

11月14日早6时左右,山西省沁源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据沁源县交警大队介绍,至少已有21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多数为学生和教师。沁源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南新燕介绍,事故发生在沁源县一段乡村公路。一辆大货车撞向路边的师生导致事故。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

——题记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学生而言,没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事例一

在州市纳溪县观音砣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车祸已经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伤。

一辆泸州当地车牌由泸县开往敦梓的大客车左侧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车窗玻璃散落一地,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不远处一辆贵重牌照的大货车车头则已完全变形。

据现场目击群众介绍,车祸是由于大客车与货车相撞所致。据当地群众称,当时准载三十人的大客车上乘坐了二十七名泸县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学生。死亡学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学生,而受伤的十三名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点多,刚考完期末考试,6名中学学生相约到一水塘边捕鱼。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再度敲响警钟。

据悉,6个学生中的3个因为下水到对岸取鱼网时,由于过度慌张,2个不幸遇难,一个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王某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已沉入水底。

看着这一段段惨痛的经历,我们不禁开始颤抖,开始哭泣,开始落泪……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当我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会把别人的门玻璃打碎,但是总是有他的地方就欢声笑语,可是现在这笑声已成了哭泣声;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不要因为一次的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让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父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父母的着想。难道怀胎十月,养你十几年,得来的就是一滴滴眼泪吗?好好想想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你们愿意就这样离去吗?五彩缤纷发世界,难道就不想看了吗?生成命诚可贵,不知道,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J. 校园内有哪些发生事故的例子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许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头脑里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同时有的同学在思想上还存在校园内骑车和行走肯定比公路上安全的错误认识,一旦遇到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例1:北京某高校王某,在前去国图查阅资料时,边走边打手机,当他过马路时,又不看红绿灯,红灯亮了依然前行,这样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宝马因速度过快,来不及刹车,当场将其撞死。

(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

例2:如2008年5月,上海某高校两位男同学在操场踢完足球后,在回寝室的路上还余兴未尽,在路上相互边跑边传球,此时身后正好驶来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员躲闪不及撞上了其中的一位,驾驶员方向把握不稳,那位学生被撞成右小腿骨折。

4.骑“飞车”。一般高校校园面积都比较大,宿舍与教室、图书馆等之间的距离比较远,所以许多大学生购买了自行车,课间或下课时骑自行车在人海中穿行是大学的一道风景线。但部分学生骑车技术也实在“高超”,居然能把自行车骑得与汽车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祸根。

例3:2007年,某高校学生张某,头天晚上在网吧里上网到第二天凌晨四点多才回寝室休息。一觉醒来已快到上课时间了,他起床后顾不得梳洗匆匆下楼,骑上自行车飞快朝教室奔。当他骑到一个下坡向右转弯的路段时,本来车速已很快但他还觉得慢,又猛踩了几下,就在这时迎面来了一辆小轿车,因车速太快避让不及,连人带车掉进了路旁的水沟里,致使右胳膊骨折,自行车摔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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