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籍材料
Ⅰ 高中的档案袋里都有什么
一、高中毕业生纸介档案
1、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一套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卡
3、 初中升高中报名表(登记表)
4、 高中阶段所获各种证书复印件
5、 各类市级以上先进审批表
6、 优秀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高考材料袋(高考电子档案)
1、高考报名表
2、高考体检原表
3、高考体检电子表
4、高考志愿表
5、诚信诚诺书
6、各类高考加分表(少数民族加分审批表、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分审批表、竞赛加分审批表、华侨、优先录取单等加分审批表、体育加分审批表等等)
7、学生口试单
(1)高中学籍材料扩展阅读:
1、档案和户口的关系。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2、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了大学生的高考成绩、在校期间表现、家庭情况、奖惩情况等。大学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报到证,并由学校将档案转至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是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就成为了人事档案。
毕业生的档案中,一般包含高中学籍表、高考材料、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单、学生(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在校期间表现及奖惩情况等材料。
3、档案对职场的四大影响。
(1)养老金的领取。
办理养老金领取的时候,要经过档案的审核,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受保时间等都是以个人档案的记录为依据的。
如退休时需要依据档案认定个人出生时间,从而确定退休时间;需要确定个人参加工作时间,从而确定开始缴费或视同缴费的时间,以计算养老金金额等。除了养老金外,其他社会保险,如领取失业金等,也与个人档案相关。
(2)影响转正定级和计算工龄。
有很多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的有关手续,几年后仍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转正定级和工龄及退休金的计算。
(3)影响评职称和工作调动。
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转正定级后,才能成为干部档案,才能正常调动。而某些毕业生档案在毕业后既没有提交单位,也没有存在政府指定的人才服务中心,职称评定就会因手续不全而受到影响。这时,即使有了当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单位、国企的机会,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4)考研、出国等手续办理。
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这些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开具相关证明,缺少档案将无法办理这些证明。
Ⅱ 高中层次学籍学历材料是哪些
学籍即是你的资料,是证明你学生身份的材料;学历是学校证明你学识高低的材料。
详细:
学籍: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学历:
学历就是毕业证,学历证明了学习的经历。
学历,求学的经历。指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是指他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学历分为:小学、初中、中专/高中、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所以简单说,在校生才有学籍,念完书就有学历。
Ⅲ 高中毕业学籍档案资料
一、高中:回学校取回高中档案。二、人社局: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三、大学:高中档案存入所考取大学并大学毕业后装入大学档案后寄回户口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生到教育局)或报到证的报到单位。
Ⅳ 什么叫学籍材料
学籍材料是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在受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字材料。它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成绩和毕(结)业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高中学籍材料指:高中就读学校为学生建立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届别级别、相关奖惩、会考成绩,历史资料以及高考报名时候的档案。
大学学籍材料指:就读学校为你建立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届别级别、相关奖惩、
会考成绩,历史资料,以及高中时候的学籍材料。
学籍材料是记录学生就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学籍管理是学校和有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学籍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成全国联网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业务均纳入系统管理。
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4)高中学籍材料扩展阅读:
拥有学籍材料是每个学生应有的权益。在经过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生都具有学籍。新入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生建立或转接学籍,是否人籍一致。
人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至影响升学。学生离校时,家长要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生的去向,方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学籍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学籍
Ⅳ 普通高中学籍资料如何修改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变动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变动。
二、办理依据
(一)转学。《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第三条:“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第十三条:“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二)休学、复学。《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第二十一条:“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第十六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第十七条:“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要求其办理休学手续。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其他疾病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学生,学校应要求其办理休学手续。”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续办休学手续。”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满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第二十六条:“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接续原来的学籍信息,不另建新的学籍档案。”
(三)退学。《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第二十条:“普通高中学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第二十一条:“普通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督促学生返校。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按退学处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学校应及时注销其学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四)信息修改。《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 )第十条:“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三条:“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教育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街118号)。
四、办理条件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学籍变动,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转学。《居民户口簿》等户口迁移其他证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相关证明。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档案、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
(二)休学、复学。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退学。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死亡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信息修改。《居民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由市内普通高中学校转出到市外,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其他学籍变动均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持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其中市内转学的,由转入学校负责办理。
(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个月。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东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19室。
Ⅵ 高中学籍材料包括哪些
现在学籍都比较简化了,只要是输入身份证的学籍号,自然就出来了,一个身份证号只有一个学籍号,一直到所有的学历毕业都是这个学籍号,所以高中的学籍材料应该是在学籍网上就可以查到的
Ⅶ 我想问一下,高中学籍材料是什么和学籍档案有什么区别
可以分开填也可以一起填写,不影响的。学籍不会仔细看的,就是有那么个东西,证明你的经历。上班之后就会觉得没什么了。
Ⅷ 高中学籍材料在高中毕业了之后去了哪里
大学啊
Ⅸ 高中学籍纸质材料怎么拿 有哪些
学籍现在都已全国联网,学籍信息都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中,若需要纸质的学籍档案,需要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陆网上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学籍档案。
Ⅹ 怎么补办高中学籍档案
到学校教务处申请补办,或者委托班主任帮忙办理。也可以到教育局教育股补办学籍档案。
补办流程有以下:
1、学籍档案发生丢失的情况下,先到学校学籍管理处找到管理需学生档案教师先查看原始记录,看看有没有把你的档案从你高中所在学校或者是招办把档案提出来。
2、如果高中档案没有提出来的话,找档案所在地提出来即可。
3、如果确已经提出来,并且已经确属于学校过错发生丢失,或者是学校把档案交由你自己后你不小心丢失,首先可以找现在学校的档案管理者的上级协商,补一份档案,找高中的学校的班主任,然后按档案中的内容补一份,看看需要补那些材料,补一份就行。
4、然后当地人事局(或是就业单位)、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持该证明文件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高校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高校公章,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后,带回到自己所以地的人事部门即可。
(10)高中学籍材料扩展阅读
高校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对自己的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
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有甚者根本不知自己档案丢在何处,似乎认为“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
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毕业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此外,还要正确区别“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很多毕业生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
有些毕业生为了省事就放在学校保存,认为无须再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托管档案手续了。需要强调的是,学校保存的只是“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人事档案”,(也就是托管在人才中心的个人档案),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通过本网提醒广大毕业生们,在找工作及就业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档案问题,千万不能等到要用档案时,出现遗失或者缺失等情况,造成很大的损失。高校毕业生就业后要及时存放档案,就业关系解除后要及时解除劳动合约,并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