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校园 » 校园暴力事件经典案例

校园暴力事件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 2020-11-22 17:16:10

『壹』 校园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绍青岛市区公布的5个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体如下:

1、被告人李某为某中专学生,因与同学“争女友”发生矛盾,后双方约定“谈判”。“谈判”中其与纠合的其他被告人孙某等人对被害人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后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对各被告人分别判以相应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与同校学生徐某等人解决纠纷,被徐某一方殴打后,看到同校学生张某等人,误认为张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与其他五人持铁管追赶张某至一胡同内,对张某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持铁管将张某左手打成轻伤。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等与他人合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刑事处罚。

3、孙某与被害人庄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次日上午,孙某纠合被告人沈某、黄某在其学校宿舍楼对庄某实施殴打,致庄某左膝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对沈某、黄某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和管制六个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学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产生矛盾,二人便相约找人打仗。后被告人郭某纠集李某和同学姜某,李某又纠集杨某、张某、荆某等人到案发地点,李某持钢丝锁、荆某持套刀、杨某、张某、荆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对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与他人合伙持械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受刑罚处罚。

5、原告于某与被告陈某等均系某中学学生,双方日常关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请假在家的于某出现在校内,看到陈某与原告的同班同学王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于某见状亦参与殴打陈某,陈某等用伸缩钢管抽打原告身体和左臂。互殴中,双方身体均有受伤。于某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近端骨折、软组织挫伤、头外伤反应。后其起诉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各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判决侵权人陈某等和学校均承担部分责任。于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1)校园暴力事件经典案例扩展阅读:

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人们关注。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怀恨在心,纠集他人对老师实施暴力。有些老师对学生采取了失当的教育行为,比如体罚或实施暴力行为。我国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规范学校、教师的行为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体罚学生的行为亦做了禁止性的规定。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书育人、依法履行职责。聘任的教师,在实施教育、管理职责中,故意致伤学生身体的,作为聘任单位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贰』 最近校园暴力事件

校园暴力,最近又成了此间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在中国和新加坡从事心理辅导经验告诉我们,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各种类型,不是一出现便与私会党有关。心理辅导员也应根据行为的不同类型,对症下药地予以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都会引致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产生。

第一种是“心理幼稚症”。

张同学,男性,14岁,中学二年级。这位同学出身于“书香门第”,母亲是一名中学优秀教师,从小对他进行严格的管教。小张从小学到初中都是重点优秀学生。他为人文静温和,在亲戚和学校老师心目中是一名老实听话的好孩子。

但是近两年来连续发生三件令人吃惊的事件。第一件,在巴士车边,无故将一名女乘客的裙子剪坏,被警察局训话和拘捕教育数天,后被母亲保按释放。第二件,时隔数日,自作主张用10元买进一辆来历不明的自行车,隔一周后又以同样价格出售给别人,再次被警局传讯训话。

再隔数月,跟着一名同班同学到居民家中偷窃,他担任“把风”。被抓后追问他为什么行窃,小张不加思索地回答:“我知道偷窃是犯法的。因为他是我朋友和同学,不去不好意思”,“反正我不想偷”。

这呈现“无知型”和“玩耍型”犯罪特点――缺乏深刻的动机和计划的犯罪行为,并不追求得到物质的满足。

在心理中心检查,张同学外表正常,智商中上水平,无精神病理症状;但发现心理发育不成熟,想法幼稚单纯,心理认识水平低下,无理想追求,无成熟自我意识。这是“心理幼稚症”犯罪的典型例子。

经过心理辅导、检查、咨询、老师帮助、家人加强教育,一年后逐渐好转,不再出现类似行为,顺利考上初级学院。

小错不断成棘手问题

第二种是“反社会性格缺陷”。

小维,男生,中学四年级,17岁。

他幼小时活跃好动,上课不遵守纪律,在课堂里有时无故起身来回走动,尖声喊叫,教师多次教育批评无效,父母经常收到老师投诉电话。进入初中后,更发展为动辄冲动打人,脾气粗暴急躁,不知道恐惧和危险,外号为“小霸王”。

最近连续发生多次意外事件:用小刀乱划乱舞,将女同学手指划破,鲜血如注。第二天将另一位同学从高台上推下来,震惊全校。在教室内打闹,将铁制书桌打翻,压伤别人,险出人命。

后来发现,小维从小无法无天,调皮捣蛋,屡犯错误。令人不安的是,屡教不改,当面检讨,事后不改,屡教屡犯,我行我素,不能自控自己的行为。父母为他其痛心哭泣,打过骂过,他在旁边若无其事。幼小时曾看过心理医生,怀疑他有“多动症”。

这是很值得注意的案例。问题是,这名男生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其轻微违纪行为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无法司法惩戒。现有学校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教育惩责手段,教师教育无效,辅导效果很差,成为教育领域一项棘手问题。

最后我要举出一个上海实例,这是个轻微犯罪的案例,当事人送“工读学校”管教,结果是个教育有效的成功例子。

小英,女生,15岁,初三学生。

小英父母6岁前离婚,由父亲抚养。父亲是个商人,经常外出经商,让小英单独生活和求学。因为从小缺乏管教和父母亲温暖,她生活随便,爱虚荣和打扮,经济挥霍,读书不用功。中学一年级起,就偷窃同学钱财,乱交男友,发生性关系,还堕胎一次。学校教育无效,生怕她再次犯罪,送“工读学校”学习和管教。

这是一所全寄宿制特殊学校。学生一律留宿在学校中,实行半工半读,一半是普通学校的课程学习,另一半是轻微劳动或集体文娱体育活动。

小英在学校学习二年,表现好,提前出校,升入高中,以后考入普通大学,表现良好。

这说明,青少年犯罪,尤其轻微犯罪,犯罪早期应该及时处理,控制,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犯罪源,才能有效制止再犯罪。犯罪是社会必然存在的问题,其责不在于家长和学校,关键在于正确处理。

关注对社会的危害性

校园暴力事件由来已久,至少有以下社会危害性,必须重视和纠治。私会党不过是校园不良行为中的一种形式,青少年严重不良行为有二大类:

其一,违纪行为――违反校纪校规、打架、聚众闹事、赌博、酗酒、早恋乱爱、流氓习气行为、偷窃、欺骗、陷入“黄毒”和“私会党”等。

其二,违法行为――盗窃、强奸、卖淫、伤人、杀人、私会党团伙和其他刑事犯罪等。从上海调查的资料,大致发生频度在1%左右。

青少年并非成人,心理行为不成熟,犯罪偶发性机率大,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适合采用成人法律。他们的人生有一长段道路要走,各国都有青少年保护法,目的着重于挽救,从宽,让他们重新做人。

不幸的是,现有学校对轻微不良行为和犯罪缺乏有力惩戒措施,辅导作用不够有力有效,管束困难。对特殊家庭、特殊父母(如离异、孤儿、特殊性格儿童等)不采取社会隔离、封闭学校的教育,教育困难,成效很差。

“工读学校”是特殊教育,专收“问题学生”。学校采取封闭式教育制度,学生一律住宿过半军事式集体生活。教育课程同普通学校,升留学制度相同。

教育队伍由教师(特殊有爱心者,对德育有经验)、警察局干警、民政部人员、心理辅导者、义工等组成。兼教又管,宽严结合,务使学生在德智体劳全面发展。

问题学生由各校提名。针对道德品行有问题而屡教难改者、轻微犯罪行为又未严重犯法者、须接受预防性管教的学生,收住教育。

教育或住宿学校时期可从一年到三年,视学生行为道德表现。而离开学校后,社会不应该歧视,学历相同。这样的教育,在中国各地和上海已推行10至20年,效果良好。

本人认为香港电影也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叁』 校园暴力事件是什么0.0好像大家都在说这个事 求科普

校园暴力事件在中国的校园几乎都存在,最近闹得比较火的江西永修事件只是众多校园暴力事件中的一件

手机拍布鞋妹妹遭同学殴打 校园暴力事件事发..._乐视网
时长:4分钟
剧情:描述:校园暴力事件“布鞋门” 事发新郑龙湖一中

近日,江西“永新初中学生遭群殴”、四川乐至“初中女生被羞辱”两起事件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关于校园暴力的讨论在网络上激烈展开。
两起案例中,主角都是14、5岁的初中生,本该是天真烂漫、单纯无邪的年纪,可视频和贴文中的他们无疑是让人震惊和心痛的。笔者无法想象,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花季少女们变成了这般模样?我们的教育又是哪里出了问题?
在笔者看来,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可替代。由于国情所致,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于是当代的青少年无一不是在所有人的宠溺中孤单长大,缺少玩伴,也就不懂得与人分享,这也就造就了青少年唯我独尊、不可一世的心态。
其次,不论是家庭还是学校,教育理念都不同程度的本末倒置。或许是受到各种思潮的影响,现在的家长一味的追求如何送孩子上名校,学校也将学生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尺,从而都忽视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可殊不知,人无德不立,而民间也有“有德有才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的说法,因此,在笔者看来,道德教育当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根本。如若再不纠正教育理念,那么校园暴力事件依旧得不到遏制。
再次,社会应该更多的向青少年传递正能量。不得不承认,现在社会的很多人是浮躁的,而信息化时代的今天,网络这把双刃剑将很多信息和情绪变得透明,而青少年很容易被滋扰。因此,更多的弘扬正义和美好,全社会都该做好青少年的楷模。
最后,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法制教育不到位。当前我国法律对于校园暴力只有一些概念性、原则性的规定,而缺乏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惩戒规定。而往往在出现校园暴力事件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惩戒力度根本达不到惩戒效果。所以,制定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也是势在必行。而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让学生知法,守法,明辨是非也责无旁贷。
校园暴力不是今天才有,也绝不仅仅只在我国存在。当一次又一次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时,一味的谴责、问责单一的惩戒都不是根本目的,我们最终是希望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在深刻反思、痛定思痛后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让我们的孩子真正的茁壮成长。

转载

『肆』 校园暴力事件

校园,最近又成了此间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在中国和新加坡从事心理经验告诉我们,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各种类型,不是一出现便与私会党有关。心理员也应根据行为的不同类型,对症下药地予以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都会引致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产生。

第一种是“心理幼稚症”。

张同学,男性,14岁,中学二年级。这位同学出身于“书香门第”,母亲是一名中学优秀教师,从小对他进行严格的管教。小张从小学到初中都是重点优秀学生。他为人文静温和,在亲戚和学校老师心目中是一名老实听话的好孩子。

但是近两年来连续发生三件令人吃惊的事件。第一件,在巴士车边,无故将一名女乘客的裙子剪坏,被局训话和拘捕教育数天,后被母亲保按释放。第二件,时隔数日,自作主张用10元进一辆来历不明的自行车,隔一周后又以同样价格给别人,再次被警局传讯训话。

再隔数月,跟着一名同班同学到居民家中偷窃,他担任“把风”。被抓后追问他为什么行窃,小张不加思索地回答:“我知道偷窃是犯法的。因为他是我朋友和同学,不去不好意思”,“反正我不想偷”。

这呈现“无知型”和“玩耍型”犯罪特点――缺乏深刻的动机和计划的犯罪行为,并不追求得到物质的满足。

在心理中心检查,张同学外表正常,智商中上水平,无精神病理症状;但发现心理发育不成熟,想法幼稚单纯,心理认识水平低下,无理想追求,无成熟自我意识。这是“心理幼稚症”犯罪的典型例子。

经过心理、检查、、老师帮助、家人加强教育,一年后逐渐好转,不再出现类似行为,顺利考上初级学院。

小错不断成棘手问题

第二种是“性格缺陷”。

小维,男生,中学四年级,17岁。

他幼小时活跃好动,上课不遵守纪律,在课堂里有时无故起身来回走动,尖声喊叫,教师多次教育批评无效,父母经常收到老师投诉。进入初中后,更发展为动辄冲动打人,脾气粗暴急躁,不知道恐惧和危险,外为“小霸王”。

最近连续发生多次意外事件:用小刀乱划乱舞,将女同学手指划破,鲜血如注。第二天将另一位同学从高台上推下来,震惊全校。在教室内打闹,将铁制书桌打翻,压伤别人,险出人命。

后来发现,小维从小无法无天,调皮捣蛋,屡犯错误。令人不安的是,屡教不改,当面检讨,事后不改,屡教屡犯,我行我素,不能自控自己的行为。父母为他其痛心哭泣,打过骂过,他在旁边若无其事。幼小时曾看过心理,怀疑他有“多动症”。

这是很值得注意的案例。问题是,这名男生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其轻微违纪行为达不到犯罪的程度,无法司法惩戒。现有学校制度又缺乏有效的教育惩责手段,教师教育无效,效果很差,成为教育领域一项棘手问题。

最后我要举出一个上海实例,这是个轻微犯罪的案例,当事人送“工读学校”管教,结果是个教育有效的成功例子。

小英,女生,15岁,初三学生。

小英父母6岁前离婚,由父亲抚养。父亲是个商人,经常外出经商,让小英单独生活和求学。因为从小缺乏管教和父母亲温暖,她生活随便,爱虚荣和打扮,经济挥霍,读书不用功。中学一年级起,就偷窃同学钱财,男友,发生性关系,还堕胎一次。学校教育无效,生怕她再次犯罪,送“工读学校”学习和管教。

这是一所全寄宿制特殊学校。学生一律留宿在学校中,实行半工半读,一半是普通学校的课程学习,另一半是轻微劳动或集体文娱体育活动。

小英在学校学习二年,表现好,提前出校,升入高中,以后考入普通大学,表现良好。

这说明,青少年犯罪,尤其轻微犯罪,犯罪早期应该及时处理,控制,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犯罪源,才能有效制止再犯罪。犯罪是社会必然存在的问题,其责不在于家长和学校,关键在于正确处理。

关注对社会的危害性

校园事件由来已久,至少有以下社会危害性,必须重视和纠治。私会党不过是校园不良行为中的一种形式,青少年严重不良行为有二大类:

其一,违纪行为――违反校纪校规、打架、聚众闹事、赌博、酗酒、早恋乱爱、流氓习气行为、偷窃、欺骗、陷入“黄毒”和“私会党”等。

其二,违法行为――盗窃、、淫、伤人、杀人、私会党团伙和其他刑事犯罪等。从上海调查的资料,大致发生频度在1%左右。

青少年并非成人,心理行为不成熟,犯罪偶发性机率大,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适合采用成人法律。他们的人生有一长段道路要走,各国都有青少年保,目的着重于挽救,从宽,让他们重新做人。

不幸的是,现有学校对轻微不良行为和犯罪缺乏有力惩戒措施,作用不够有力有效,管束困难。对特殊家庭、特殊父母(如离异、孤儿、特殊性格儿童等)不采取社会隔离、封闭学校的教育,教育困难,成效很差。

“工读学校”是特殊教育,专收“问题学生”。学校采取封闭式教育制度,学生一律住宿过半军事式集体生活。教育课程同普通学校,升留学制度相同。

教育队伍由教师(特殊有爱心者,对德育有经验)、局干警、人员、心理者、义工等组成。兼教又管,宽严结合,务使学生在德智体劳全面发展。

问题学生由各校提名。针对道德品行有问题而屡教难改者、轻微犯罪行为又未严重犯法者、须接受预防性管教的学生,收住教育。

教育或住宿学校时期可从一年到三年,视学生行为道德表现。而离开学校后,社会不应该歧视,学历相同。这样的教育,在中国各地和上海已推行10至20年,效果良好。

本人认为香港电影也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伍』 校园暴力事件的心得体会 500字

今年以来,网络上屡屡频现有关校园暴力事件的视频和图片,这种以强欺弱,以多欺少的暴力行为触目惊心,施暴手段伤尽天良,深受其害的学生遭遇看的我是心如刀绞,为之又看的我怒火三丈。谁家的孩子不是宝,不知道到做父母的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朗朗乾坤和法治社会里,在育人子弟的书香校园里,竟然还在遭受惨无人道的摧残时,将会是这个家庭永远的痛。而那些从施暴现场过路人的冷漠,更是让人心寒。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份沃土,撑起一片蓝天,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共同的职责。但是,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国各地从小学到中学乃至大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校园暴力事件,并且有蔓延之势,甚至致人死亡等恶性案例有增无减。
同学之间正常的磕磕碰碰,小冲突小摩擦,混同于以强凌弱成性、拉帮结派成瘾的暴力摧残,这种暴力倾向已经严重影响了学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威胁,更削弱了学校的教育成果,应当引起家长、老师、社会、学校高度的重视。也许你我身边的校园还算稳定,谁也不敢保证这种恶劣的蔓延趋势会不会影响到我们身边的学校和学生。因此,无声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参与到反对校园暴力,拒绝社会冷漠的行动中。将我们身边还没有发生类似事件的情况下,重视防范于未然。
首先,希望教育部门要努力提高对教育战线的教学质量,明确老师的责任承担范围的严厉性。老师要时刻灌输自己的学生正确的思想观和价值观,认清形势,遵纪守法。加强学生德智体的正确发挥,同时,青少年必须树立正确道德观和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养成良好品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于拒绝校园暴力。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要勇于向学校、老师和家长报告或大声呼叫。对高年级学生和校外青年共同实施的暴力活动和收取“保护费”等各种校园非法活动要勇敢揭发。
无声总结分析诱发校园暴力事件的频发,其主观上跟现在学校走向商业化,重视收益成果,淡化了对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教育,其次同学生日聚会等进酒吧、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影响和聚集成帮派,捷径了受校外不良青年交往的引诱等综合影响。客观因素也不排除收看和接触一些暴力影片,恐怖游戏,社会黑势力后缺乏定律和错误理解而盲目崇拜,拉帮结伙,形成帮派,导致演变为现实暴力的可能性。而弱者在受到威胁、恐吓和虐待时,担心被接二连三的打击报复,最终选择忍气吞声,不敢向学校老师和家长讲述自己的遭遇。使得这些施暴者更加为所欲为,胆大包天的越演越恶劣。无形中把美好和谐的平安校园的同学之间形成暴力强势和弱势群体的的恶性差异,最终造成极大的社会恶劣影响,导致弱势一面的学生望校生畏,由此导致受虐学生因身心健康的摧残和心灵的阴影而精神失常的,或死亡的案例历历在目。
反对校园暴力,拒绝社会冷漠。我们都有孩子,我的孩子也会有孩子,我们应以高度社会责任感出发,有责任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倾注我们的爱,在当今青少年人生最重要转折点这个关键性阶段,随时面临校园暴力的威胁。我们更有义务维护校园平安,让青少年能拥有健康快乐,积极进取的良好心态,安心无忧的接受教育,丰富储备文化知识。呼吁全民动员,提倡关心关爱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良性发展。灌输引导我们身边的青少年要增强友爱互助意识。提高自身良好素质,热情帮助同学,增强应对困难、对抗邪恶的勇气,形成抵制校园暴力的合力。告诫我们的孩子认清这种暴力摧残同学的行为是可耻的,更是一种犯罪。将来会被社会所淘汰形式。还有更为重要的一个细节投入,就是我们的家长,若有孩子住读在校的,千万要记得,经常电话问候孩子,积极与孩子沟通,时刻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判断是否遭遇校园暴力的侵扰,必要时亲自去学校观察,叮嘱孩子遭遇暴力时,要勇敢的大声呼救,事后火速告诉家长和老师。同样告诫孩子千万远离参与校园暴力行为。
而我们的人民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也相对提高洞察力,时刻关注自己学生的变化,发现苗头不对劲时,要主动和学生交流沟通。鼓励学生勇敢站出来对校园暴力说不,并积极揭发。
如何将这种暴力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并彻底解决,这项工作除了更全面完善各项教育措施和奖罚条令条款,必须得到我们的家长、老师和社会团体、各界部门等积极响应,热心配合,铭记防范于未然的重要性,做好表率对他们进行健康引导,提高我们的孩子和身边青少年防范校园暴力意识,增强抵制校园暴力能力。把握正确人生观。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磨炼意志,陶冶情操,立志做新时期有用青年而共同努力。
同时;呼吁全国人大考虑能否修改法律章程,是否将凡是参与校园暴力事件的预谋、组织、策划和施暴的在校学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永远不能参与高考资格。

『陆』 校园暴力致死事件事例

8月25日晚9时许,湖北省襄阳市智投汇文综合高中(简称汇文高中)303寝室内,高一学生小王与3名室友发生肢体冲突后殒命。

8月29日,交广君获悉,3名涉案学生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当地政府部门已成立专班处理善后事宜。



▲小王倒地不起后被送医,但没能抢救回来

小王是襄阳东津职教中心(简称职教中心)高一新生。职教中心曹姓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因学校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两校达成协议:职教中心的学生在汇文高中军训。两校车程约15分钟。

汇文高中陈姓负责人称,8月25日是军训的最后一日。当日下午5时,结束仪式已举行,按理职教中心应带回学生,"职教中心说再留一个晚上,就在这天晚上出了事。"

汇文高中陈姓负责人称,他从警方了解到的事情经过是:当晚9时许,小王躺在303寝室自己铺位上玩手机。室友小尤走进寝室想借小王的手机拍短视频。小王拒绝后,双方发生冲突。随后,小尤走出寝室,喊来另两名室友小程和小金帮忙,双方再次发生肢体冲突。此次冲突后,小王倒地不起。军训教官发现异常后,拨打了120和110。



▲出事的303寝室

记者获得的视频显示,120医护人员于8月25日晚9时5分走进寝室,9时13分从寝室抬出小王。

小王的家属向记者介绍,医院极力抢救,也未能挽回小王生命。

据了解,冲突事件发生后,警方在汇文高中展开调查并带走6名学生。小尤、小程、小金等3人因涉案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校园暴力事件引起了襄阳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正在展开。

小陈舅舅告诉记者,要先追究学校的民事责任,再追究三个涉事学生的刑事责任。襄州区派出所郝所长称已经移交刑警大队,因为案件比较重大,东津新区教育局胡勇局长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正在调查中。

『柒』 安全教育,校园暴力事件的案例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校园欺凌、暴力现象引起了不少代表委员的关注。近日安徽省黄山市一所学校“高三女生被同学下春药”的新闻,让这个话题更成为热议焦点。包括全国政协委员、喜剧演员巩汉林在内的多位代表委员提出,期待立法解决校园暴力问题。

校园生活,本该是每个人青少年时代最美好的记忆,可对一些人来说,却是永远不愿提起的梦魇。因为校园欺凌、暴力的现象,给孩子们留下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痛,还有难以磨灭的心理伤害。巩汉林在接受采访时就说,几十年之后的今天,他都依然记得当年那个总在上学路上堵他、欺负他的人,可见当时幼小心灵留下的心理阴影之深。

如何减少校园暴力,各种呼吁和措施屡见不鲜,可这种现象日益严重,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所言,“呈现团伙化、犯罪化和低龄化的态势,”显然说明社会应对校园暴力的对策出了问题。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重视不够。

在传统观念里,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都觉得校园暴力只是孩子们打架闹事,不是太严重的事情,应对方式只是说服教育,施暴者往往只需道歉赔钱了事。轻描淡写的处理结果,事实上纵容了校园暴力,被欺负的孩子求告无门,只能忍气吞声。久而久之,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校园暴力问题,一旦发生,施暴者将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比如去年夏天中国女留学生在美国殴打虐待同学一案,当事人和家长的反应都是吃惊乃至委屈,因为这样的事情在国内根本谈不上法律介入,而在美国,这种行为却足以被判重刑。

可见,治理校园暴力,不能只靠道德层次的努力,家庭和学校教育固然有缺失,惩戒机制的空白和法律的缺位,才是校园暴力日益猖獗的根源。正如多位代表委员所言,建立和健全校园暴力的法律体系,已经刻不容缓。当然,这也涉及与现有的《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衔接的问题。目前,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突出,可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未成年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意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但有时竟然异化成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4年有件案例,11名未成年人将一名8岁的孩子围殴致死,可因为他们都未满14岁,全部免予法律惩处,以至于被害人家长愤怒地质问,为啥刑法保护的是杀人的孩子,而不是被杀的我的孩子?

显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必须要有限度,超过了底线,必须让其承担法律责任。对校园暴力说不,对未成年人犯罪说不,家庭和学校教育责无旁贷,法律更是需要“挺身而出”!

『捌』 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详细点的

2013年5月9日,新郑市市直中学一名学生在校门口附近被打伤,
“我再也不去上学了,没脸见大家了”,见到高俊宇时,他正躺在病床上,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一边说一边流泪。
一天前,高俊宇在学校门口附近被打成重伤,而施以毒手的,竟是自己的同窗。

2013年5月9日,新郑市市直中学(下称市直中学)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校园暴力事件。
该校初二学生牛高(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特使用化名)纠集10余名社会人员和新郑市苑陵中学学生,将同校学生高俊宇堵在了距学校不到300米的地方进行毒打,最终导致高俊宇受伤。
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高俊宇后脑缝20多针,脸部缝10多针,耳膜穿孔。
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让牛某对同窗下此狠手?

高俊宇说,被打的具体原因他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据他判断,应该是8日下午,他的一个朋友和别人发生冲突时,他在一旁进行了劝阻,可能是此举得罪了某些人。
一个简单的劝阻,竟招致一顿毒打,学生之间戾气如此严重,学校在教育和管理上是否存在巨大漏洞?

『玖』 怎样写校园暴力事件的作文

用例子引入
如:来
⊙镜头一:安徽某自中学新校区发生一起恶性暴力事件,该校两名遭追打的学生被迫跳楼逃生,身上多处受伤。据目击学生介绍,当日上午放学后,同学们陆续离开学校,就在此时,数名手持砍刀铁棍、砖头等凶器的青年气势汹汹地冲到新校区二楼,对该校初二(3)班的两名学生进行殴打,混乱中就看到两名学生从楼上跳下,施暴者随后扬长而去。

⊙镜头二:2005年9月1日,本是新学年开学的日子,但福建南安市石井镇院前村的少女李明旋却因突发的头疼被送进了医院,5天后,年仅13岁,品学兼优的李明旋离开了人世。不久前,李明旋的母亲李利利整理女儿遗物时,意外发现了一本上锁的日记本。日记中写道,五年级下学期以来,小强和小刚两个同班男生的毒打和恐吓,让李明旋的生活如噩梦一般。
写学校措施
再写感受

『拾』 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案例主要讲的是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三位在校学生均获刑,具体如下: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引发推搡厮打;一旁的李某、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审后,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10)校园暴力事件经典案例扩展阅读:

没有可以复制的青春,同样没有完全相同的校园暴力事件——尽管其中或许有着太多的共因可寻。因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总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与“受害者”,很可能意味着对他们的拯救与干预是隔靴搔痒式的。事件成因越复杂,在寻求解决办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见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规律与破解良方。

对于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当前刑法惩戒难以介入的情况下,他们最终基本上还是要回归家庭,回到他们“熟悉”的成长环境。那么,对他们的“改造”,就必然离不开对这种具体环境的干预。

热点内容
灭火器的保质期是多久 发布:2025-08-03 00:52:07 浏览:592
变脸教学设计 发布:2025-08-03 00:35:34 浏览:921
怎么看微信一年总账单 发布:2025-08-03 00:03:00 浏览:917
教育学考试试题 发布:2025-08-02 23:30:54 浏览:20
南阳五中教师 发布:2025-08-02 23:23:24 浏览:20
韩语教学网 发布:2025-08-02 23:19:02 浏览:947
师德考核考评制度 发布:2025-08-02 19:39:38 浏览:125
肚子胀气放屁怎么办 发布:2025-08-02 17:43:02 浏览:1000
高中物理弹簧问题总结 发布:2025-08-02 16:12:31 浏览:702
商务英语广州 发布:2025-08-02 15:40:49 浏览: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