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生产
暑假假期的时间,一并计算在产假里。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保险条例细则》规定,女职工休产假,不论是正常产还是小产一律包括星期日与法定节假日在内,不再补假。
因此原则上寒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所以说跟产假没有冲突。只能按照产假休息,能不能对重叠的假期另外安排补假。由各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㈡ 教师产假是多少天
教师请产假规定:
根据《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㈢ 教师 生育保险
你好:
财政没有给拨款不是拒绝支付生育保险的理由,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你妻子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就应当获得生育保险。医疗保险部门仍是这个态度的话,你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相关情况。如果医保以没有财政拨款为由拒绝,绝对是不成立的。如果以其他理由拒绝,你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㈣ 教师生育后怎么请产假
教师生育后请产假:先向学校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然后提专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属产前检查资料、准生证等,接着,由学院进行审查核实,批准产假。
㈤ 教师在暑假生孩子,产假怎么计算
产假碰到暑假是可以顺延的。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专(教人〔1992〕8号)规定属,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5)教师生产扩展阅读: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享受15天产前假,当然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合并到生产之后休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㈥ 教师暑假生孩子产假怎么算
教师在寒暑抄假期间生育子女的,其产假不再另算。
也就是说,如果该教师按规定休产假100天(仅仅是假设),此时适逢暑假休假50天,那么,该教师的产假可再休50天。合起来为100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㈦ 教师生孩子生育险大概可以报多少
教师生育险有学校统一报销。
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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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教师生育险怎么报
你好。 首先去住院分娩的医院,复印住院的的出院证明(大概40页)。出院证明,住院病历。 准备好小孩出生的“医学出生证明”,准备好小孩出生的准生证,并复印1份。 小孩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要求,必须把父母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如图。 准备好上述的要求复印件后,到当地的社保局(人社局),的生育保险科进行申报,并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填写好了后,一式两份(填好一份后可以复印),到单位上,在单位意见栏目上填写:属实,并加盖公章。在开户行和账户和户名和联系电话栏目填写上单位的相关信息。 填好盖章后,把准备好的资料,有交到当地的社保局的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会告知你,在30天后,审核好了拿回执单。等待30天左右,去申报的地方拿取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的另外一份,发现,在社保局审批意见上和审核复核栏目上都签了字或者是加盖的章。 拿到回执单后,大概等待5个工作日后,相关生育保险待遇金就会打到表上填写的单位和帐号上。你在到单位拿上回执单,领取生育保险金。 具体参考:http://www.hbrl.cn/show_articles6.asp?id=237 希望可以帮到你,七海人力资源为你服务,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
㈨ 教师的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教师请产假规抄定:
根据《妇女职袭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㈩ 教师的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98天+30天晚育来假+15天(难产)+15天(多自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国家并未单独规定教师的产假,所以教师按照通用规定享受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0)教师生产扩展阅读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该规定施行20多年来,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一些内容已经适应不了新形势的需要,如: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对女职工的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体制需要根据机构改革的变化作相应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