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师德
新的师德规范核心理念是怎样关注人,是为了每个学生的思想发展,这是当前新师德规范下教师们学习最多的理念;教育为学生服务,已成为每个学校的口号;教师的任务是为学生的成长服务,已基本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可同时,“不会做教师了!”也成为许多教师共同的困惑。是啊,高比例的学生厌学、马加爵事件、青少年道德滑坡、“高分低能”和“低分低能”现象、素质教育的要求和考试指挥棒的格格不入……人们对教育的诸多问责,对教师角色越来越高的期待和要求,确实使我们困惑:“新师德规范下,该怎样当老师?”每每看到家长、学生对教师压制学生个性甚至伤害学生等教育失范行为批评以致控诉、亲身体会到教师的委屈和在家长要应试与学生要素质的矛盾要求下困惑彷徨时,“该如何当好一名教师”的问题日夜萦绕于怀。 按照新师德规范要求和时代课改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和对当前基础教育的观察思考,笔者认为新师德规范要求下的中小学教师应从下列几方面去做。
首先,摒弃功利心,找准教育的“真目的”。任何一所中小学,要在社会上和家长心目中有好地位,教育教学质量好坏是评价的唯一标准。就当前的情况看,最直接的标准便是各类统考的分数。由此引发社会对“好老师”的评价标准,便是看所教学生知识掌握的好坏,家长还看教师平时作业布置多少、对学习抓得是否紧……这便是各民办学校及高收费学校“紧抓教学质量”(实际上单指知识学习)的原因。因为只有学生考试成绩好了,家长才会选择这所学校,学校才会保住生源。而且,家、校还有这样“高瞻远瞩”的理由:如果小学放松了学习,学生如何面对中考、高考?如果考不到好学校,学生便失去了接受好教育的机会;就是将来步入社会,还是要参加各种考试考核才能赢得竞争呀!目前,教学评估的功利主义色彩也十分浓厚:各类检查评比、竞赛课公开课、教育科研课题、各种大小活动……在浓厚功利心作用下,“水分”大得惊人;许多老师也一边学习着新师德规范理论,一边仍以应试为目标,大作业量、占课拖堂、对学生拔高要求、方法简单粗暴……用极浓厚的功利心实施着“虐待性”教育。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一项长期才能显效的工程,怎能简化为用分数或其他简单方式来考评教育短期内的突出效果? 面对当前社会上许许多多这样浮躁的、急功近利的思想和做法,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深入地思考:我们教育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教育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学习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们到底首先该教给学生什么?--爱因斯坦曾说:“青年在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专家……发展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及怎样做一名社会有用的人,应当始终放在首位,而不应当把获得专业知识放在首位。”著名学者费孝通在谈到“德育的遗憾”时回忆:“潘光旦先生曾经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以每个人为目的,教育的最大目的,是为了促进个性发展,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受教育者完成自我,把自我推进到一个至善的世界,成为完人。”余秋雨在谈到人的素质时认为,文化知识只是人文素质中的一小部分,要被称为一个完整的人,他还要有对事物整体判断的能力、感性知觉能力和证伪能力,以及一颗善良的心。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培养人才的核心目标。——叶圣陶曾经说:教育就是培养习惯。那么,培养儿童最核心的习惯是什么?笔者认为,应当是对学习的兴趣和钻研精神,以及做人的起码准则。作为教师,需要有崇尚科学的态度、追求理想的精神,在浮躁的社会大环境中,在新师德规范要求及课改的大背景下,只有深刻认识了教育的真正目的,并把它内化为自已工作的指导思想,才可能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淡出”功利心”,不唯利、不唯上,不追风赶潮,保持正常的心态,真正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其次,走出误区,找准教师的“真位置”。 当今,我们虽然高谈着人文关怀、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但由于几千年师道尊严的影响,每位教师在教育观念、教育理论及方式方法上,都深深地打上了自己学生时代所受教育的烙印,加上过去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经验思维时不时对新理念进行着干扰歪曲,因而在教育中常常不知不觉地穿新鞋走老路,为自己错误的定位,常表现为:
一、神圣化。 教师潜意识里仍固守着在学生及家长面前绝对权威的地位,容不得学生、家长说“不”字。否则,轻则恼怒,重则“给小鞋穿”,这种现象当今仍普遍存在。可是,我们应当认识到,鼓励学生及家长表述自己的意见,善待“顶嘴”、“狡辩”、“顶撞”,可以促进师生交往,这不仅是尊重问题,而且是促进师生交往良性循环的大问题。一个伟人说:“争论是两个心思的捷径。”允许平等地位上的争论,不仅教育,工作、人际交往都应走这条捷径。
二、家长式。“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传统思想,在许多教师心中异化为:我是你的老师,就和你的父母一样,我一切都是为你好,你必须听我的。于是乎,不管自己的出发点学生以为然否、方式方法学生是否乐于接受或能否承受,也不管事实上是否真能达到为学生好的目的,一定得以师命是从。这种自以为是的家长式专制作风,既使学生成长痛苦,严重损坏师生感情,也常常会好心办坏事,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当老师在为自己鸣冤叫屈时,哪曾想到,这种专制作风和呆板僵化的教育方式,是对儿童个性的摧残、天性的扼杀!
三、工匠式。教师是一门职业,但教育应是一门事业,它需要思想、需要追求、需要科学、需要理想,但有些教师仅把它当作一份工作,上级怎么说,我便怎么做,忙于跟风赶潮,疲于应付各项检查评比,工作年年做,却少有钻研和反思,更没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 那么,新时期,教师的“真位置”又该是怎样的? 笔者认为,教师,首先应是一名“人道”的人。一位少年科大的学生家长说:“春天正是花儿开放的时候,秋天才是收获的季节,培养孩子也要顺其自然;每种树苗都有各自不同的生长条件,需要不同的栽培方法,教育孩子也要因材施教……”“人道”的教师应该这样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让教育真正成为学生生命成长的历程:能充分重视学生的差异,因人而异地施教,重在育人,关注学生的持续发展;用心观察和体会教育过程中的乐趣,淡化结果,摒弃急功近利思想,分享学生的每一点进步,和学生同欢乐共发展;能用足够的耐心欣赏每个学生的优点和个性,耐心倾听每一个学生的心声,允许学生发表自己的各种意见,并巧妙地引导;能把学生当独立的个体来尊重,即使他们有错误,也能建立在唤醒学生自觉性的基础上慎用惩罚,充分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人格;能放手锻炼学生,把学生推到台前,把自己隐藏在幕后,甘为学生的成长想方设法搭建最好的舞台、花大力气改进教育方法,不仅能授人以鱼更能授人以渔……总之,请相信阿莫纳什维利的话:只有把自己当作儿童,才能帮助儿童成为成人;只有把儿童的生活看作是自己童年生活的重现;才能使自己日益完善起来;最后,全心全意地关怀儿童的生活,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人道的教师。 同时,教师应是一名有“人格”的人。 关于教师“人格”对学生的影响,自古就有身教重于言教的论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论语》)而在新师德规范要求下,新的师生关系使教师人格的影响力显得更为重要。那么,新师德规范要求下教师怎样做才能具备人格魅力呢?
一、做一个“真人”。虽然工作、生活的压力使许多教师的生活轨迹几乎成了学校—家庭的两点一线,但路上匆匆而过,你是否已无心顾及周围的人和事?在学校忙碌地工作,你是否已无暇真正关心学生和同事?晚上回家忙完家务、孩子和白天剩余的工作,你是否已无力关心身边邻居……在这些忙碌中,你是否已慢慢忽视了生活中其它一切事情?就像一位教师要求学生讲自己“给”比“拿”愉快的故事时,学生要他讲,他搜肠刮肚后大吃一惊,因为他居然找不到这样的故事!——教师要培养活生生的人,一个社会中的人,那么,教师首先就应是一名血肉丰满的生活“真人”,而不能迷失了真我,变成了工作的机器人!否则,这样的“机器人”教出的学生就算知识越来越丰富,技能越来越强,创造力却会慢慢枯竭,成为“智能机器人”!
二、做一名智慧者。叶澜教授说:“如果一个教师缺少智慧,就缺少尊严。”智慧来自于什么?——来自于博览群书,教师要广泛涉猎,五湖四海,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来自于对工作的满腔热爱,勤思考,善钻研,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不断积累。这样,教师在课堂上才有可能口吐珠玉、游刃有余、旁征博引、妙趣横生、谈吐不凡,这样的课堂,才能深深吸引学生,教师深受学生爱戴,并不断成长。
三、做一名反思者。教育是一种常做常新的事业,教育无止境,教师生涯也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前行的充满新奇的旅途。反思将让师生的生命变得五彩缤纷,反思将让我们的教育变成一支抑扬顿挫的交响曲。一个善于反思的人,永远拥有前进的动能;一个善于反思的民族,永远拥有不竭的力量;我们的教育也需要勇敢的反思以不断超越再超越,一个善于不断反思的教师,才能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科学地施教,深受学生敬仰。
说到底,做新师德规范要求下的教师,就要积极地更新知识、观念和能力,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去创造性地工作。让我们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使教育适合学生的发展,让我们努力为学生的发展创设必要的条件,使学生和教师共同快乐地成长!
2. 中美师德规范存在哪些差别
1、适用群体不同。
我国师德规范适用于从事普通教育的中小学教师,不适用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不适用于高校教师,也不适用于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适用于全体教育专业工作者,无论校内校外,也无论中小学还是大学。
2、倾向性不同。
我国大陆倾向于把教师工作看成是一种普通的“职业”,因此颁布的师德规范称作“职业道德规范”。
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它是行业自治的规范,一半是维护教育专业服务对象权益的职业规范,另一半是维持教育专业团体及其成员的利益和声誉的职业规范,较充分地体现出专业自身的诉求。
美国教育界有着更高的抱负,试图将教育工作建设成为一门“专业,所以颁布的行业伦理规范称作“专业伦理规范”。
3、性质不同。
我国大陆的师德规范由主要国家教育部和教师工会共同颁布,带有明显的官方性质,因此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国家和政府的意志,甚至包含了教师工作的政治规范等。
美国是由教师自身的行会组织制定的,存在着维护教师专业声誉和利益的条款。
3.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哪些具体规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3)规范师德扩展阅读: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4. 如何规范从教行为,弘扬高尚师德
在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更新教育理念的同时,怎样树立新时期的党员教师师德形象,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转变教育理念,实施差异教育。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因此教书育人不可急功近利,需从大处着眼。部分教师受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习惯于只看眼前,不顾将来,以剥夺学生个性为代价换取教师的师道尊严,以牺牲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代价,过分苛求学生的成绩,换取暂时的高分。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有晚,有先有后,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二、以身示范,情感育人。
教育不能搞形式主义,这也是一种不理智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因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其阶段性,不能强求一致,无法整齐划一.而真正能够给学生以伟大启迪和深刻影响的往往是一些教育细节.我们的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责任心都很强,然而,仅仅有责任心是不够的,变单纯的"责任"为丰富的"情感",去面对学生之间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琐碎小事也会变得富有诗意,不仅要有爱的情感,爱的行为还要有爱的艺术。
三、加强学习,树立先进理念。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已经成为衡量教师师德的最低标准.当代师德不仅要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高超的教书育人之能,还必须具有高雅的情趣,健康的身心,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懂反思,讲合作,富有团队精神.在工作中要不断地学习新的教学理念,通过学习,使教师树立起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教育价值观等,努力使对教师师德的外在要求,变为广大教师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为。
四、常怀仁爱之心,培育有为新人
做好老师,要有仁爱之心。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好老师要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滋润学生的心田。好老师应该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爱护、尊重、宽容学生,做学生的好朋友和贴心人。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自尊,让所有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成长为有用之才。这是我们常说的:爱在细节,德在无人处。
5. 师德规范理论的理解
通过师德师风的教育学习,我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较明确的认识。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也就决定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成败。教育部长周济指出: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因此,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或突出问题,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极有必要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首先,是对幼儿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我认为即然我选择了幼儿教师这个职业,就应当热爱自己的事业。竭尽所能,把这事业当成最光辉的事业,使之理想化、神圣化,为了人民的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次,是对孩子无私的爱。教师要热爱孩子。“爱生如爱子”是师德的一个重要体现。从中我深深的懂得:只有热爱幼儿,尊重幼儿,真正从生活和学习等各方面去关心他们,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深入到孩子中去,关注他们的举动,观察他们的言行,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很好的为幼儿服务,这样就在他们中树立了威信。我们哪个老师不想让每个孩子好起来,我们教师辛勤劳动,满腔热情地把自己的所知所解与孩子们一起分享,用自己的心血精心哺育下一代,希望他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热爱孩子就意味着尊重,要让每个孩子都能抬起头来走路
6.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为人师表内容是什么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
于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6)规范师德扩展阅读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
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
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各地学习贯彻《规范》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8月7日修订)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7. 国外大学如何规范师德
1984年,美国哈佛大学率先颁布了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学生助理)和其直接授课与指导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的规定,这是美国高校第一个颁布的师生恋规定。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美国越来越多的大学和学院对师生恋采取“零容忍”政策。
1952年,日本教职员组织就制定了《教师伦理纲领》,纲领中写明,教师要“克制自己过度的欲望,生活有节制”等。在日本的大学里,最常出现的教师违反公德的事情主要是“性骚 扰”和“权力骚 扰”。由于个别教师的道德败坏往往导致整个大学的名誉受损,所以,日本高校把重点放在防止教师做出不道德的事情上。防止骚 扰委员会等机构在大学内设立“商谈窗口”,即任何受到骚 扰的学生或是教师都可直接去窗口倾诉、求助,“坐镇”窗口的“商谈员”会给倾诉者专业有效的建议,帮助其躲避不幸。日本各高校和学术机构都很注重自己的声誉,一旦丑闻缠身就意味着信用破产、项目终止或经费减少。有违伦理纲领的教师,或被除名,或主动辞职。内容来源于光明日报
8. 师德规范存在哪些差别
中美师德规范存在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名称不同。我国师德规范全称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美国将其称为“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虽然也有人将其翻译为“美国全国教育学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前者意思接近,但显然翻译为前者更为准确。不同名称的背后显示的是社会对教师这一行业的认可程度。美国认为教师是“专业”,我国认为教师是“职业”。专业与职业相比具有很大的差别,专业具有更强的社会不可或缺性、更完善的专业理论和更成熟的专业技能、更高的专业自主权、更高的社会地位以及更高的专业门槛,职业则不具备这些特点。
2.师德要求确立的出发点不同。从中美师德规范的比较来看,二者有着不同的价值本位。我国的师德规范更加注重社会的需要,并以此作为师德教育的出发点,师德规范中包含有与教师职业行为并不相关的社会道德和公民道德的要求。如我国师德规范的第一条“爱国守法”,这不仅是对教师的道德要求,也是对所有社会公民的道德要求。因此带有明显的社会本位特点。师德规范中与教师职业行为最为密切的师生关系部分的要求仅有一条,即第三条“关爱学生”,占师德规范内容的六分之一。美国的师德规范则是从学生出发,依据学生特点和要求并结合教师的实际履行情况而确立,规范仅涉及教师的教育专业行为,与教育专业无关或者相关度不高的行为不作规定,带有明显的专业本位特点。同时,美国师德规范非常注重师生关系这一纬度,并将其作为核心内容,有关师生关系的规定在美国的师德规范中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切实保证了学生的权利不受侵害,带有明显的个体本位特点。
3.师德要求的高度不同。我国师德规范的主要成分是师德理想和师德原则,属于提倡的标准,标准相对较高。如现行师德规范中的第二条“爱岗敬业”中规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第四条为人师表中规定“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给人以明显的高高在上、空喊口号、难以做到的感觉。美国师德规范的主要成分是师德规则,相对较低。如规范中对待学生的要求“不得无故压制学生求学中的独立行动、不得无故阻止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与学生进步有关的材料”等,在我们看来要求也太低了,有点过于小儿科了。即便是美国优秀教师行为守则中的规定,也仅要求教师做到:记住学生姓名、对学生力争公道、不得当众发火、不得与学生过份亲热或过分随便、少提批评性意见等。
4.师德要求的细致程度不同。我国的师德规范较为粗略。现行的2008年版师德规范总计6条,共490字,比1997年版的师德规范更加简略。一方面,规范中有许多与教师职业无关的规定。另一方面,即便是关于教师职业行为的规定,规范中也非常模糊。具体执行时缺少可操作性和具体的评价标准,难以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师德规范的要求。如规范中规定的“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一条,怎样做才算关心关爱学生?哪些行为属于不关心学生的行为?有没有二者都不属于的行为?与此类似的要求还有很多,诸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等。美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则更加注重细节,所规定的要求与教育专业密切相关。规范全文翻译为汉语在1000字左右,尤其是师德规则部分对教师的言行举止作了非常详尽、细致的规定,非常明确而且具有可操作性,易于判断和评价。如在对待专业的要求中规定“不得在有关某一专业职位候选人的资格的陈述上故意弄虚作假;不得在未经准许的教学实践中帮助非教育工作者;不得随意泄露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同事的信息;不得故意作有关同事的虚假的或恶意的陈述”等。
5.师德要求的层次不同。我国的师德规范仅有一种提倡的标准,属于单层要求。单层的要求体现了统一,但是难以照顾到不同地区与文化的差异。美国师德规范共分为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三个层次。师德规则又分为对待学生的要求和对待专业的要求两个部分,属于多个层次。多层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富于人性化。
6.表述的方式不同。我国的师德规范属于提倡的要求,标准相对较高,多采用“应该如何”的表述方式。如“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等。美国的师德规范属于规则的层次,也就是禁止的层次,要求相对较低,多采用“不得如何(shallnot)”等禁止的语气来表示。前文中已经已经列出一些,再比如“不得出具不符事实的专业资格证明;不得帮助明知在品格、教育或其它有关品质上不合格者混入本专业”等。
作者:申玉宝
9. 简说课堂教学中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2008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编辑本段]律法重要性
2008年,有关“师德”的几次讨论先后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公众关于“范跑跑”另类观点的辩驳与反驳,使教师职业道德历经了一场浴火般的考验。教育部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匡正视听的作用,也为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要比其他任何行业都高一些,以至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往往成为社会公德的标杆,成为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明灯和风向标。
(二)师德规范是调节教师自身及与外界关系的行为准则
师德规范所表达的是教师所特有的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因此,它与一般职业道德一样,具有以下重要特征:师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师德又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师德没有固定的形式,通常体现为教育观念、生活习惯、理想信念等;师德通过内省和信念来强化,并通过教师的自律来实现;师德不具有刚性的约束力,主要通过内心反省和公众舆论加以约束;师德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义务的要求;师德标准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师德是校园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等等。为使师德理念形成规范,一般都要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诺、誓言、条例,以至标语口号之类的形式,将其公之于众,以便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所接受和实行,并进而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在我国,由于教师的自律组织和社会团体并不发达,因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联合制定并颁布实施的。1984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制定并颁发了首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试行)》,并于1991年正式施行。1997年,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原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职业特点和教师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更加强调职业精神,尊重道德属性。它既体现了教师职业神圣性的一面,也考虑到其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平凡性,并承认教师职业境界的层次性;它既有适度超前的目标性引导,又明确了不容许超越的行为底线,因而更加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特点与要求。
(三)颁行师德规范是以德治教的根本体现
人们常说,教师自身就是教育力量。从理论上来分析,一个教育者往往拥有三种权力:其一是职位权力,它代表国家或学校管理学生,并执行教育的强制标准;其二是专家权力,作为专业人士,他们要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帮助或建议;其三是参照权力,他们要把自己作为楷模和榜样来影响学生的发展。当然,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走向目标的反面。因此,法律和道德是约束教师正确从教的两条准绳。为强化依法治教,我国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教师的品行要求做出了规定。但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特点,决定了它所规范的行为不可能太多、太广,其所规范的只能是一些最基本的行为“底线”。而对教师提出较高的、较广泛的职业操守要求的,恰恰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规范指引着教师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方向,并作为教师自律和外界他律的尺度,对教师的行为产生着广泛的影响。所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虽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但它作为一种行业的操守规范,对教师仍然具有约束力。一方面,当一个人选择从事教师职业的时候,他就自愿选择了接受这一规范的约束。他在教育教学中的一言一行,都要体现出规范所确定的精神和原则。尽管教师的个人能力有高下之分,但师德规范则成为每一个教师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方向和终极目标。另一方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旦制定并颁布之后,就成了外界评价教师职业操守状况的“标尺”。学校对教师的师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评优工作中所考虑的师德因素,都是以教师对师德规范的践行情况作为依据的。如果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师德规范的要求,教师本人要受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他们的失德失范行为往往会成为公众谴责的对象。从这些特点来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只不过,其强制性的力量来源于行业内部的管理、评价行为,来源于公众的舆论,而不像法律那样来源于国家司法机关的威慑力。
【时代特征】
(一)修订师德规范是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迫切要求
师德作为观念范畴,必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近年来与师德有关的争议事件越来越多,而到2008年达到一个“井喷”式的高潮,以至于在一些人的脑海中产生了“师德滑坡”的强烈映像。另据2008年初《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表明,74.6%的公众认为当前师德有所下降。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遏制师德滑坡的重要举措。2008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了可操作性;修订工作中采取专家与教师共同参与、共同讨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因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新、旧两个版本相比,修订工作灵活采取了四种方式:一是“改用”。新规范第一条“爱国守法”是对旧规范“依法执教”的改用,第二条“敬业奉献”是对旧规范“爱岗敬业”改用,新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是对旧规范第三条“热爱学生”的改用。二是“沿用”。新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沿用了旧规范第八条“为人师表”。三是“弃用”。新规范删去了旧规范中第四条“严谨治学”、第五条“团结协作”、第六条“尊重家长”、第七条“廉洁从教”等四个条目,并将其内容归并到了相关条款之中。四是“新用”。新规范新增了“教书育人”和“终身学习”两个条目,体现了新时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修订后,新版规范条目由原来的8条减为6条,字数从572字压缩为553字,内容显得更加精炼,结构显得更为严谨,内容显得更加与时俱进。
(二)学生的安全问题受到了高度重视
新《规范》明确要求:“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把保护学生安全提高到师德范畴,这容易让人们联想到汶川大地震带来的空前灾难。地震发生后,既涌现出一批像谭千秋那样舍己救学生的老师,同时也让“范跑跑”这样的人出现在公众视野。这说明,保护学生安全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有着重要的道德价值,扶助弱者的意识正是教师职业的良知所在。教师的职责首先应当表现在维护每一个弱小生命,关注孩子们身边的危险,未雨绸缪地保护好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健康安全地成长。实际上,把“保护学生安全”作为师德内容不是因“范跑跑”事件而设,也不是中国的独创,而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美国全国教育协会1975年颁布的《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就明确要求:“当学生的学习、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这表明,中小学教师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公务性质,他们要代表国家实施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青少年学生辨别能力、自我约束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安全隐患不只存于灾难面前,而且广泛存在于日常学习、生活中。比如,体育课、实验课上的潜在危险,学生在课间所进行的危险游戏,集体外出活动时学生对安全规则的忽视、违反等。在这些情境下,都需要教师适时地加以管理和保护,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当然,在灾难面前,教师也应当及时疏导、救助学生,这也是教师的职责所在,因而“范跑跑”们的失范行为和奇谈怪论应当受到公众的谴责。
(三)“教书育人”成为新时期师德规范的灵魂
新《规范》倡导“教书育人”,是在新形势下对教师的责任和作用所进行的新界定与新规范。与1997年颁布的师德规范中关于“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等对教师在专业素养方面的要求相比,新《规范》更强调了教师的育人职责,强调了教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业特点和特殊责任。因为对于教育工作来说,重要的不在于能否“成才”,而在于能否“成人”。每个学生天赋不同,禀性各异,都是鲜活而不可复制的生命个体,自由幸福地发展是他们的需要,创造一种让他们的潜能得以开发,让他们的天赋特长自由发展的教育是对生命的关爱和尊重。所以中国古代对教师即有“经师”和“人师”的区分,新《规范》更是新增“教书育人”这一条目,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必须“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体现了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新特点。同时,新《规范》明确规定“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是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单纯搞应试教育的现实而提出的要求,十分必要。对此,不仅需要学校、教师的自觉遵守,更有待于国家、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和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协同努力,共同建设更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职业道德建设】
(一)要以贯彻落实《规范》为契机,掀起师德建设的新高潮
师德规范是与时俱进的产物,因而新《规范》对于广大中小学教师来说有一个重新认识、逐渐适应的过程,必须加大力度加以贯彻落实。一要认真学习。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生活,增强广大教师对新《规范》的认同感,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二要大力宣传。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新《规范》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贯彻《规范》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声势,努力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三要贯彻落实。要把贯彻实施新《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学习贯彻《规范》与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相结合,把《规范》的基本内容作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普遍要求,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让《规范》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全面准确地把握《规范》的精神实质
新《规范》基本内容有六条,体现了教师的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其中“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具体说,一是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人民教师要牢记人民的嘱托,要遵循法律的规范,因而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二是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每一位教师都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这是对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三是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因而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做到严慈相济,努力做学生良师益友,这是师德的灵魂。四是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始终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体现了教师的天职。五是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同时,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这是也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六是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加强自己的师德学习和业务学习,潜心钻研知识,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这样才能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三)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
为将师德规范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要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定期表彰奖励制度,大力表彰宣传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卓著的单位。要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法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要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形成全方位落实师德规范的新局面。
[编辑本段]教育部要求落实新版师德规范
教育部2008年9月1日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